马太福音 15:1 那时,有从耶路撒冷来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到耶稣跟前,说: 马太福音 15:1-9 基督责备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他们自己的遗传看得高过神的诫命。 马太福音 15:10-20 他教导人:污秽人的,不是入口的,乃是出口的。 马太福音 15:21-28 他医治了一个迦南妇人的女儿, 马太福音 15:29-31 又医治加利利海边的许多群众。 马太福音 15:32-39 他用七个饼和几条小鱼使四千多人吃饱。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2”的注释。
马太福音 第 15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15:1
Matthew 15:2
马太福音 15:2 为什么你的门徒犯古人的遗传呢?因为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洗手。第1、2节。马可对这段历史记载得更详细,见马可福音 7:1-5:“有法利赛人和几个从耶路撒冷来的文士聚集到他那里。他们曾看见他的门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没有洗的手吃饭,就责备他们。原来法利赛人和所有犹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遗传,若不仔细洗手就不吃饭;从街市上来,若不洗浴也不吃饭;还有许多别的规条,是他们承接遵守的,如洗杯、罐、铜器、桌子等。法利赛人和文士问他说:‘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遗传行,反倒用没有洗的手吃饭呢?’” 这一段经文若不先了解一些犹太人在宗教事务上的治理制度,就不能很好明白;其中大祭司居首位。神又给摩西和亚伦加上七十个人,分担治理的责任,见民数记 11:25;这些人称为公会。
这是犹太人中最高的审判法庭,凡关乎神律法的事,无论是道德的、司法的,还是礼仪的,都归它裁断,人人都当服从它的决定。他们坐堂在耶路撒冷,在别处又设下级法庭,人可以从那些法庭上诉到公会,由公会作最终裁决,见申命记 17:8-13。这个法庭的重要职责,就是防止宗教败坏。因此,当约翰开始传道时,就是他们差人去问他是谁、凭什么权柄施洗,见约翰福音 1:19。法利赛人先前已经指控我们救主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搓麦穗,是犯安息日;也指控他自己因医病同犯此罪。这些控告很可能传到了耶路撒冷,所以这些人或者是公会派来的使者,要窥探我们的救主;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好奇而来。他们在救主身上找不到违背神律法的罪,却因他和他的门徒在他们教会某些礼仪上不那么严守,便与他争辩。
他们说:“你的门徒为什么犯古人的遗传呢?” “遗传”一词本意只是“所传下来的事”,用在神的律法上同样合适。整个神的律法本来也不过是神借摩西传给犹太人的生命之道;使徒也吩咐帖撒罗尼迦人:“你们无论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坚守。”见帖撒罗尼迦后书 2:15。但“古人”这一限定词把这里的意思收窄了。正如今日天主教徒认为,除了我们在新约中所有的内容之外,使徒还曾口头传给初代教会许多事,并后来传给后续教会,基督徒对这些的遵守义务并不亚于对成文圣言;从前犹太人也是这样。
虽然他们起初一段时间还守住神的律法,但后来他们滥用申命记 4:14,经此另造一种说法:说摩西在神山上四十昼夜时,神白天向他启示写在摩西五经中的律法,夜里又向他启示许多别的事;按神的旨意,这些事不可写下来,恐怕外邦人抄录,只可口头传给公会,并且对公会来说,这些口传内容与成文律法同样是判断的准则。如此一来,他们就取得了任意解释神律法的自由,因为他们的遗传有好几类:有些是对律法中看似疑难之处的裁定;有些是对律法所留自由空间的裁定;还有一些他们称为 sepimenta legis,就是自称为神圣律法设立防护栏的规条,为的是更加谨慎,免得越犯律法。起初这些东西并不是作为律法强加于人,而只是作为建议和劝告;后来却渐渐被看作律法,数量几乎无穷无尽。
他们告诉我们,是以斯拉把这些遗传收集起来,编成七十二卷的卡巴拉;之后由迦玛列等人保存,直到耶路撒冷被毁。又过一百二十年,他们说西门之子犹大拉比把这些编成一本书,称为《密西拿》。再过三百年,他们又说约哈难拉比又发现更多,并与同僚收集成更大的书,称为《耶路撒冷塔木德》。再过一百年,另一位拉比又把留在巴比伦的犹太人中间的遗传编成一书,称为《巴比伦塔木德》;直到今日,全世界犹太人在宗教事务上都受这两部书约束。他们全部塔木德分为六部分,第六部分是论洁净的,含十二卷,每卷有二十或三十章,都是讲房屋、衣服、器皿、人体及其各部位如何洁净。耶路撒冷被毁以后,犹太人的境况极其困苦,所以虽然他们的塔木德直到基督以后五百多年才完成,但他们在基督时代所用的内容,后来大概没有增添太多。
法利赛人对这些遗传极其严厉;撒都该人则更坚持成文律法。但法利赛人在犹太人中声望大得多,所以保罗称他们是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教门”,见使徒行传 26:5。犹太人有几句常说的话,足见他们多么尊重这些遗传,例如:“若文士说我们的右手是左手,左手是右手,我们也当信他们。”又说:“文士的话比律法的话更重。”等等。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控告我们救主的门徒,违犯了这些遗传中的一条。马可说,“法利赛人和所有犹太人”,也就是跟从法利赛派别的大多数人,“若不常洗手就不吃饭”。他们以为若不常洗手而吃饭就是犯罪。这条遗传的根源,毫无疑问是在利未记律法中。神在那律法里宣告,凡摸了任何不洁之物尸体的就是不洁净的,见利未记 5:2-3。
于是他们就在此之上建立起洗手、洗锅、洗杯、洗器皿的遗传:从市场回来,或几乎从任何地方回来,都要这样洗,免得自己或这些器具碰过什么不洁净的人或物。这里他们犯了几样错误:
1. 把律法扩展到它本来没有说到的人和物的接触上。
2. 把偶然发生、并非故意的接触也包括进去。
3. 以为罪的污秽可以藉着神从未吩咐的礼仪行为洗去。 我们不可认为他们这里指责门徒,是因为门徒忽略了出于清洁目的的日常洗手;他们指的是一种宗教性、迷信性的洗手。 马可说是 koinaiv cepsi,就是“俗手”;我们译作“污秽的”。使徒行传 10:14,11:8 也是这样用:指那些未经宗教洗濯礼仪、先分别为圣归给神的手。
Matthew 15:3
马太福音 15:3 耶稣回答说: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 马可也有同样的话,见马可福音 7:9,只是次序与马太略有不同:“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 我们的救主若愿意,本可以更直接地回答他们的问题;但那样做就可能惹来危险或招致憎恶,所以他选择用另一个问题回答他们,直击问题的根本。好吧,就算我的门徒不守遗传有罪吧;而你们所谓的“古人的遗传”,其实是你们自己的遗传,是你们或像你们这样的人所发明的,不过是为维护你们的权势与权威,把百姓不必要地辖制在你们之下。我确信你们的罪更大,因为你们所立的遗传与神的律法相违,或者为了守你们的遗传而弃绝神的律法。事实上,这正是一切热心维护遗传和神圣言未曾吩咐之礼仪之人的通病。 犹太拉比约西说:“用未洗的手吃饭的人,所犯的罪和与娼妓同寝的人一样大。”天主教徒把祭司结婚看作比蓄养情妇、犯奸淫更大的罪;他们又把星期五吃肉看作比那些事更重的过犯。
Matthew 15:4
马太福音 15:4 因为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6”的注释。
Matthew 15:5
马太福音 15:5 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原可用来奉养你们的,已经作了供献;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6”的注释。
Matthew 15:6
马太福音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样,你们借着自己的遗传,废掉了神的诫命。第4-6节。马可所记大致相同,见马可福音 7:10-13。马可说“摩西说”,这与“神吩咐说”是同一回事;因为神是借着摩西吩咐的。马可说:“这是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马可又补充说,见马可福音 7:12:“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更充分地显明他们的罪,也解释了马太较简略的话。马可还加上一句:“这类的事,你们还做了许多。” 这是一个例证,借此我们的救主证明他指控他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律法并非无据。他所举的律法是第五条诫命,见出埃及记 20:12,申命记 5:16;使徒称它为“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见以弗所书 6:2。
神又用一条司法性的律法加以坚固,命定“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见出埃及记 21:17,利未记 20:9;又进一步警告违犯这条律法的人,见箴言 20:20。顺带说,我们的救主在这里也让我们知道,第五条诫命要求儿女在父母缺乏时接济他们;圣经别处“尊敬”一词也有此意。这条神的律法,几乎已被万国的智慧所认可。古罗马有一条旧法说:“儿女要供养父母,否则就要下监。” 法利赛人并未在言语上否认这一点,但他们为这条诫命设了一个例外,实际上使它失去功用;至少恶儿女很容易,并且也常常藉此逃避责任。他们教导百姓对父母说:“这是各耳板,就是供献的;凡你从我所得的益处,都算在此内。”如此一来,即便他们并不给贫穷的父母任何可以解其急难之物,在第五条诫命上却仍可算为无罪。关于这段经文,解经家意见纷纭。
有些人认为意思是:我本可用来周济你们的,已献给神了,因此我不能再周济你们。另一些人认为意思是:我已把我的产业奉献给神,这对你们的益处,与我直接给你们一样多。还有人认为“各耳板”是起誓的形式,因此又引申出别的解释。但最自然、最不牵强的意思似乎是这样:法利赛人这一班人很讲究礼数,而且他们对献给神、供圣殿或其他圣用的礼物也有分,因此他们非常热心勤勉地劝人献这类供物。每当有人提出自己父母正需要帮助时,他们就告诉那人:若你对父母说这是“供献”,说你已把产业中的这一部分许愿作圣用,那么在神面前这就足以成为你不帮助父母的理由。也就是说,若一个人先把那些本可、也本该用来救济父母的东西献给神,那么尊敬父母、在其患难中供养他们的诫命,就不再约束他了。
于是主告诉他们:他们藉着这些遗传,打着更虔诚、解释神律法的幌子,实际上却毁坏了神的律法,使它全然失效。
Matthew 15:7
马太福音 15:7 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9”的注释。
Matthew 15:8
马太福音 15:8 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9”的注释。
Matthew 15:9
马太福音 15:9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第7-9节。希腊文是 didaskontev didaskaliav,意思是“教导道理,就是人的诫命”。 “假冒为善的人哪”,就是那些披着外在圣洁的假面,却在心里毫无真实而严肃之敬虔的人。 “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以赛亚原是对当时的犹太人说话;但他当年论到你们祖先的话,对你们这些他们的子孙也同样真实。 “说:这百姓……”福音书作者并非逐字引用先知的话,而是引用其意思,并借此教导我们:无论人外面有何等宗教的样式和宣认,若他们的心在神面前不正,若他们外在所做的不是出于里面对神的信心、爱和顺服,那么他们就不过是假冒为善的人。 “他们拜我也是枉然”,意思是徒然、无益、毫无结果;我并不承认他们所做的。 “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这里指的是在敬拜神的事上。因为别的人间命令,并不是先知在此所说的对象;他这里所说的“人的诫命”,不是那些支持神诫命、只是帮助加强神诫命的规定,而是他前面所说的人为遗传,就是神并没有说过的事,如洗手;或者那些削弱神诫命的遗传,前面所提的正是如此。
Matthew 15:10
马太福音 15:10 耶稣就叫了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11”的注释。
Matthew 15:11
马太福音 15:11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 第10、11节。马可也有同样的话,见马可福音 7:15。我们的救主见法利赛人和文士不可教化,就把话题从他们那里转向众人;因为他看出众人更有受教的心。他用了“你们要听,也要明白”这样的引言,因为他知道他们从前所受的教导如何,也知道先入之见会给错误带来多大的优势。 他当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面,对众人所说的话是:进入人口里的并不能污秽人,只有从人里面出来的才污秽人。他说的不是利未记意义上的礼仪污秽;因为在那种意义上,吃了不洁之物的人确实可能因此染上污秽。但即便如此,使人污秽的也不是那不洁净鸟兽的肉本身,而是人对其所生的罪恶私欲,以及他违背神命令而去吃它的行为。
Matthew 15:12
马太福音 15:12 当时,门徒进前来对他说:法利赛人听见这话,不服,你知道吗? 法利赛人的反感,无疑是因为主把他们那些洗濯的事看得很轻;不是因为他们把主的话理解为反对分别食物的条例,因为那些条例出于礼仪律,当时还没有废去。没有什么比强调对神属灵的敬拜与敬奉,并轻看一切没有相称内心敬虔与奉献相伴随的外在礼仪和行为,更能触怒假冒为善的人。
Matthew 15:13
马太福音 15:13 耶稣回答说:凡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13”的注释。
Matthew 15:14
马太福音 15:14 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眼领路的;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 第13、14节。“凡植物”可以理解为教义、做法,或人。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一群可怜的人,他们进羊圈不是从门进去的;我父从未差遣他们,他们是从窗户爬进来的;他们是长进我园中的植物,却不是我父所栽种的,因此必须被拔出来。 “任凭他们吧”:他们已不可挽回,因自己的利益而瞎了眼,任何责备或教训都不能使他们回转;如同何西阿书 4:17 说:“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这些人也是如此,他们与自己的迷信遗传紧紧相连;我不再理会他们。他们自称是瞎子的领路人,见罗马书 2:19,其实自己就是瞎眼的。我怜悯这可怜的百姓;因为瞎子领瞎子的时候,两者都掉进坑里。无知而不忠心的事奉,是神能降给一群百姓最大的灾祸。
Matthew 15:15
马太福音 15:15 彼得对耶稣说:请将这比喻讲给我们听。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16”的注释。
Matthew 15:16
马太福音 15:16 耶稣说:你们到如今还不明白吗? 第15、16节。马可说,“门徒问他这比喻的意思”。彼得大概先开口,其余的人也跟着问;或者彼得是代表其余的人说话,因为我们的救主回答时不是说“你”,而是说“你们”。 他们求主教导他们明白这比喻,就是那句隐晦的话,这本来是好的;因为希伯来人把一切隐晦的话都称为比喻。他们也可能因主的话而跌倒,以为这话是在毁掉有关食物分别的礼仪律法。但他们竟然连这样明显浅显的话都不明白,这就是他们的过失,也显出他们与我们的救主同在之后所得的长进还很小。神期望我们在知识上的长进,要与他赐给我们的蒙恩途径相称。
Matthew 15:17
马太福音 15:17 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20”的注释。
Matthew 15:18
马太福音 15:18 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20”的注释。
Matthew 15:19
马太福音 15:19 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20”的注释。
Matthew 15:20
马太福音 15:20 这都是污秽人的;至于不洗手吃饭,那却不污秽人。 第17-20节。马可对这段的记载,见马可福音 7:18-23,措辞只有极小差别;只是他列举的罪比马太更多一些。我们的救主所说的总意是:一切罪都出于私欲,就是人心里对神律法所禁止之事的某些欲望。我们心里对这些事的种种撩动,我们对这些事的各种意愿与渴望,即便从未发展成外面的行为,也已经使人污秽;而这些内心的活动,又生出那些外在的行为,就是马太或马可所说的: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诡诈、放荡、恶眼、骄傲、愚妄。 这些事若还在它们的巢穴里,就是在人心里,就污秽那心;若经过我们的嘴唇进入世上,也污秽那出口;若成为公开的行为,也污秽那个人。但不洗手吃饭,这事在神那里并没有任何禁止,只是法利赛人的禁令;而神并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权柄,叫他们吩咐这些事,所以这并不污秽人。 人不顺从人的命令,也可能犯罪;但那必须是在神授权他们发令、并为我们的实践作出决定的事上。因为真正带来污秽的,是对神诫命的不顺服,不是对人诫命的不顺服。
Matthew 15:21
马太福音 15:21 耶稣离开那里,退到推罗、西顿的境内去。 马可补充说,见马可福音 7:24:“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 这里有人提出问题:我们的救主究竟有没有进入腓尼基,就是推罗和西顿这两座主要城市所在之地;还是只到了邻近那地的巴勒斯坦边境?那些认为他没有进入腓尼基的人,是根据他曾禁止门徒走外邦人的路,见马太福音 10:5,并考虑到那时他向外邦人显明自己的时候还没有到。我倒更倾向于认为他确实去了推罗和西顿;这是外邦人蒙召的一种序幕,也是一种预告,表明以后将更充分地成就这事。显然他去那里并不是要公开自己,因为马可说他“不愿意人知道”。他乃是为求隐静退到那里,但也在那里施行了一些神迹。马太福音 15:22 说来见他的那妇人是一个迦南妇人;马可说她是“一个希利尼人,按族是叙利腓尼基人”。这两处并不矛盾。自从希腊帝国统治了世界如此大的地域以后,“希利尼人”这个名称就普遍了,因此犹太人把一切非犹太人都称为希利尼人,见罗马书 1:14、16,10:12。 马可说她按族是“叙利腓尼基人”,意思是她生在与推罗、西顿相接的那一带腓尼基地方。马太称她为迦南妇人,或迦南地的妇人;虽然有人想把这理解为迦拿人,但拼写上并不相合,而且马可称她为希利尼人、叙利腓尼基人,也更使我们判断她是古代迦南人的后裔。
Matthew 15:22
马太福音 15:22 有一个迦南妇人,从那地方出来,喊着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23”的注释。
Matthew 15:23
马太福音 15:23 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进前来,求他说:这妇人在我们后头喊叫,请打发她走吧。第22、23节。马可说:“有一个妇人,她的小女儿被污鬼附着,听见了耶稣的事,就来俯伏在他脚前;这妇人是希利尼人,按族是叙利腓尼基人。她求耶稣把鬼从她女儿身上赶出去。耶稣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见马可福音 7:25-27。这妇人看来似乎是个外邦人,但她住得离加利利很近,毫无疑问已经听见过基督的事,不但听见他赶鬼所行的事,也听见人们把他当作大卫的子孙,凡去求医治的人通常都这样称呼他,所以她也用这个称号称他。另一些人认为她是受了更特别的光照,称他为大卫的子孙,并不是沿用通常的称呼,而是因她相信他就是应许给犹太人的真弥赛亚。
这也不是不可能;因为虽说那时福音尚未临到可观数量的外邦人,但神在各个时代都在他们中间有自己的人。这妇人住得离犹太人这么近,又离加利利这么近,而我们的救主此前大多就在加利利来往、讲道,所以她不仅听见福音的声音,也领受了恩典,并非不可能;神也许已经在她心里点燃了对弥赛亚的真信心。我们的救主在后面称赞她的信心,也使这点显得极为可信。马太说“他一言不答”;马可却说他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细心的读者会看出这并不矛盾。因为按马可所记,她起初是来到我们救主所进去、为求安静的那所房子里,俯伏在他脚前;在那时,基督一句话也不回答她,根本不理会她。但按马太所记,不久之后基督离开了那房子,她便一路跟着他喊。
门徒说:“请打发她走吧,因为她在我们后头喊叫。”于是我们的救主才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也就是说,是在门徒先插话说“请打发她走吧,因为她在我们后头喊叫”之后,他才对她说那话。至于有多少天主教徒认为这段经文支持他们求告已故圣徒,我不得而知;因为这些门徒当时都还活着,而且我们也没有读到这妇人曾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位说话,请他们为她代求。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确曾替她向基督说情。
Matthew 15:24
马太福音 15:24 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我们的主说这话,并不是否认他作为救赎主并非只为这一族群而来;而是说,他作为一位执事,或作为所称的“使者”,见希伯来书 3:1,并不是奉差专向更多的人去。使徒在罗马书 15:8 说:“耶稣基督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向列祖所应许的话。” 我们主在地上的职分,局限于犹太人;使徒们也是如此,见马太福音 10:5。直到我们的救主升天后过了一段时候,福音才普遍传给外邦人;不过无论在基督在世的时候,还是在使徒还未往外邦人那里去的时候,都确实已有一些个别人听见、接受并拥抱了福音,正如我们将要听见,这位妇人就是如此。
Matthew 15:25
马太福音 15:25 那妇人来拜他,说:主啊,帮助我! 她在这里承认了他的神圣能力,并恳求他的帮助;由此显明她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也相信他赏赐寻求他的人;并且在两次被拒绝之后,她仍继续她的祈求。
Matthew 15:26
马太福音 15:26 他回答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 马可说,见马可福音 7:27:“耶稣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不好……” 这里的“儿女”是指犹太人,“狗”是指外邦人。犹太人被称为国度的儿女;以色列被称为神的“儿子”、他的“长子”,见出埃及记 4:22。使徒在罗马书 9:4 说,儿子的名分是属于他们的。这里的“饼”,我们的救主是指福音的传扬,以及那些证实其教义真实的神迹;“狗”则指外邦人,犹太人把他们看作狗,不算神家里的人,这是一种轻蔑的称呼,见撒母耳记下 3:8,16:9,列王纪下 8:13。 当我们的救主说“不可”时,他的意思是说,这样做不公正,也不相宜。 有人会提出反对:那么后来福音怎么会传到外邦人那里去呢? 马可更完整地解释了我们的救主的意思,或者说,更完整地记下了主的话:“让儿女们先吃饱;因为不好……”犹太人是神的儿女,是他从地上万国中拣选出来的百姓,赐给他们许多特权;按神的旨意,福音应当先传给他们,然后才传给外邦人。外邦人好像狗,神并未像对待犹太人那样眷顾他们;但他们也有他们的时候。只是按我父的旨意,在福音已经向犹太人充分传开、他们先听足了福音的声音,也先得着证实这福音之神迹以前,福音和这些神迹不应先向你们外邦人显明。
Matthew 15:27
马太福音 15:27 妇人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马可的记载也是这个意思,见马可福音 7:28。她在三次被拒绝之后仍继续恳求,最后一次拒绝还带着责备,因为我们的主其实是把她比作狗。她这番话等于是在说:主啊,我承认犹太人是儿女;我是狗,是一个可怜的外邦人,不是神家里合式的成员;而且我也承认,既然我是狗,在众儿女还未饱足以前,先服事我似乎是不合理的。主啊,我并不是为外邦人求你完全显明你的能力和良善;我只是为自己和我可怜的孩子求一点怜悯的碎渣。主啊,我们固然不会把为儿女预备的整块饼给桌子底下的狗,但正如马可所说,我们总容许狗捡食儿女饼上掉下来的碎渣。主啊,我知道你有丰盛的恩典和祝福;儿女可以得饱,我也仍可以得一点碎渣。 除了她极其显明的信心之外,她的回答还有三点值得注意:
1. 她的谦卑;她承认自己是狗。
2. 她的谦逊;她所求不过是一点碎渣。
3. 她在三次被拒绝之后仍然热切、恳切地求。 由此我们学习祷告的本分:要谦卑地到神面前,谦逊地恳求他,并且要恒切祷告;即使没有立刻得着我们所愿的回答,也仍要继续尽本分。这些与信心结合起来,就成了蒙悦纳的祷告。
Matthew 15:28
马太福音 15:28 耶稣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她女儿从那时刻就好了。 马可说,见马可福音 7:29:“耶稣对她说:因这句话,你回去吧;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她回到家里,看见鬼已经出去,女儿躺在床上。” “妇人哪!因这句话,显出你的信心何等大,就照你所愿的成全你吧。你回去吧;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 “她女儿从那时刻就好了”,这是她回家后所知道的,因为她发现鬼已经离开她女儿,女儿躺在床上。两位福音书作者的话合起来,成为一个完整而完全的意思。 她信心之大,显在两点上:
1. 她所得的凭借这样少,所领受的启示这样小;因为她是外邦人,通常既没有听过福音,也没有见过这么多基督的大能作为,来证实其教义的真实。因此人注意到,基督所称赞的信心,没有一个不是外邦人的,见马太福音 8:10。
2. 他三次拒绝她,她却不放弃。她仿佛像雅各一样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雅各如王子一般胜过了神;她也如公主一般胜过了神,得着了她所求的。 也许有人会说:她的信心在哪里呢?她有什么应许、有什么神的话可供她相信呢?神对我们说话,不总是外在地,也有内在地;毫无疑问,他也曾这样向这妇人说话,在她里面给她某种确信,使她知道他是神的儿子,并且既能也愿意赐给她所求的。凡对任何神圣启示坚定不移地赞同,不论那启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是信心。由此我们也学习到,真实的信心和火热的祷告有何等大的能力。
Matthew 15:29
马太福音 15:29 耶稣离开那地方,来到加利利的海边,就上山坐下。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1”的注释。
Matthew 15:30
马太福音 15:30 有许多人到他那里,带着瘸子、瞎子、哑巴、有残疾的和好些别的病人,都放在耶稣脚前;他就治好了他们。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1”的注释。
Matthew 15:31
马太福音 15:31 甚至众人都希奇;因为看见哑巴说话,残疾的痊愈,瘸子行走,瞎子看见,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 第29-31节。马可对我们救主这次行程也有记载,见马可福音 7:31-37,并提到主所行的一个特别神迹,不论是在路上,还是到了他歇息之处以后;因这神迹本福音作者未提,我留待讲马可那一章时再论。马太这里只是总括地告诉我们,主治好了许多人,有瘸腿的,有瞎眼的,有哑巴的,等等。我们先前在马太福音 4:24,8:16,11:5 也见过这样对救主神迹的概括记载;福音作者并没有把主所行的每一件神迹都详细写下。 “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主神。”法利赛人把这些作为归给魔鬼的能力;但这些贫穷百姓却承认它们是神的作为,并把赞美归给神。
Matthew 15:32
马太福音 15:32 耶稣叫门徒来,说:我怜悯这众人;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我不愿意叫他们饿着回去,恐怕他们在路上困乏。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3
马太福音 15:33 门徒说:我们在这野地,哪里有这么多的饼叫这许多人吃饱呢?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4
马太福音 15:34 耶稣说:你们有多少饼?他们说:有七个,还有几条小鱼。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5
马太福音 15:35 他就吩咐众人坐在地上。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6
马太福音 15:36 拿着这七个饼和几条鱼,祝谢了,擘开,递给门徒;门徒又递给众人。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7
马太福音 15:37 众人都吃,并且吃饱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装满了七个筐子。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8
马太福音 15:38 吃的人,除了妇女孩子,共有四千。 参看普尔对“马太福音 15:39”的注释。
Matthew 15:39
马太福音 15:39 耶稣叫众人散去,就上船,来到抹大拉的境界。第32-39节。马可对这神迹也有记载,见马可福音 8:1-10。两人的记述差别很小,只是马可说我们的救主到了“大玛努他一带”,马太却说到了“抹大拉的境界”;多数人认为这是同一个地方,只是有两个名字。也有人认为一个是地方名,另一个是城镇名;还有人认为它们是彼此相近的两个城镇。这段历史本身并没有什么难解之处。有些人问他们怎么能禁食三天;但经文并没有这样说,只是说到那时他们没有吃的,因为他们所带来的食物已经吃完了,大概原先就装在他们的筐子里;这也回答了另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在旷野里怎么会有筐子。
这个神迹与我们在马太福音 14:15-22 所见的那个神迹性质相同;只是那里是用五个饼两条鱼使五千人吃饱,这里是用七个饼和几条小鱼使四千人吃饱;那里收了十二篮,这里只收了七筐。我们的主有时不用任何手段行事,有时借着手段行事,而所用手段与结果之间的比例也各不相同,全凭他自己的喜悦。我们救主那些神迹作为,属于他那“当惊叹、当敬拜”的事,不属于“当效法”的事。对这些作为,我们在阅读时当惊叹、当敬拜,却不需要去模仿;然而其中仍有一些可供我们观察,既为教训,也为效法。就教训而言,我们可从这段历史看到基督对门徒的怜悯是何等广大;这怜悯固然最明显地表现在他为他们灵魂所做的事上,但也延伸到他们的身体和更外在的需要上。它也教导我们,在尽本分时要信靠神。那些在旷野中听基督的人,在回家以前不会在路上困乏。
他在擘饼并使用饼之前先祝谢的做法,我们在前一个神迹中也已注意到,这向我们推荐了一个敬虔习惯:在吃饭以前求神赐福,在领受了这类美物以后,又向神献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