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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 1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Matthew 10:1

马太福音 10:1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制伏污鬼,把鬼赶出去,并医治各样的病症。 马太福音 10:1-4 基督差遣他的十二使徒出去,赐他们行神迹的权柄。 马太福音 10:5-15 他指示他们, 马太福音 10:16-39 并预先警告他们将遭遇逼迫,提出使他们得安慰并恒忍的理由。 马太福音 10:40-42 他应许那些接待他们的人必得福。 马可说,马可福音 3:14-15:他设立十二个人,要他们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们去传道,并赐他们权柄医病赶鬼。路加福音 9:1-2 也几乎重复了同样的话;只是他说,他赐给他们能力权柄制伏鬼魔,并传讲神的国。 这是使徒第一次受差遣,与主复活后给他们的差遣大不相同;那时他们只被差往以色列家的迷失羊那里,后来却被差往万邦。他们在这里被称为“门徒”,不是仅仅按这词通常指基督一般听众的意义,而是更强调的意义。他拣选了十二个,使这十二人如同十二族长生出犹太教会一样,作整个福音教会的列祖。十二这个数目似乎是个神圣的数目。新耶路撒冷在启示录 21:12 被描述为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并写着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启示录 21:14 又说城墙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启示录 21:16 说它的尺寸是十二千斯塔迪亚。 他赐给使徒的权柄是:

1. 传讲天国,也就是福音;这福音一方面显明通往荣耀国度的道路,另一方面也是聚集基督教会的手段;这教会是恩典之国,并使人的心降服于基督的顺服之下。

2. 赶鬼并医治各样疾病。借此他们在众人中得了名声,使人确信他们是神所差来的,因为他们行出虽不像基督那样、却也是除了神以外无人能行的事;他们的能力是从神所分给的。基督也行同样的事,但他是凭自己里面固有的能力行的。 这十二个人通常要与基督同在,并在需要时披戴他的权柄出去传道、行神迹。

Matthew 10:2

马太福音 10:2 这十二使徒的名字如下:头一个是称为彼得的西门,还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他兄弟约翰。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4 的注释。

Matthew 10:3

马太福音 10:3 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税吏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别名利百,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4 的注释。

Matthew 10:4

马太福音 10:4 奋锐党的西门,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第2-4节。马可福音 3:16-19 也列出同样的人名,并加上了一些补充;我们讲到相关人物时再一并说明。“使徒”意为奉差遣的人;这个词用在基督的门徒身上,是指那些首先被他差去传福音的人。福音书作者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是合理的,因为整个基督教会都要建造在他们的教训上,正如以弗所书 2:20 所说。“头一个是称为彼得的西门”,因为这名字的意思是磐石,而我们救主说他所作的那信仰告白乃是磐石,他要把教会建造在其上,见马太福音 16:18。这里称他为“第一”,并不是因为他最先被召,或最先信主;约翰福音 1:41 清楚表明并非如此。只是多人被提名时,总得先说一个。他是约拿的儿子;基督给他起名叫矶法,翻出来就是石头。

称他为西门彼得,是为要与后面提到的奋锐党的西门区分开来。可见,罗马教徒若想以这里“第一”一词证明彼得在使徒中居首、超越众使徒,并作教会元首,实在是论据贫乏。1528 年伯尔尼辩论时,也曾有人提出类似论证。修女们的听告神父 Alexius Grad 想借彼得被称为矶法来证明他是元首;因为他在某本词典里读到,Kefav 古时意为头。仿佛福音书作者在约翰福音 1:41 没有解释它就是“彼得”,或“石头”一样。按同样推理,他们若能由此证明彼得是第一,那么加拉太书 2:9 也能证明他是第二,因为那里列的是“雅各、矶法、约翰”。“还有他兄弟安得烈”,就是西门彼得的兄弟;由约翰指给基督,见约翰福音 1:40;又与他兄弟彼得一同被基督呼召,见马可福音 1:16-17

“西庇太的儿子雅各”,这样称呼他,是为与另一位同名使徒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区别开来。这就是使徒行传 12:2 所记那位被希律杀死的人。“和他兄弟约翰”,即西庇太的儿子;就是那位被称为主所爱的门徒,也写了约翰福音,见约翰福音 21:20,24。“腓力和巴多罗买。”腓力是伯赛大人,就是安得烈和彼得的同乡,见约翰福音 1:44;他是被基督找到并呼召的,见约翰福音 1:43。至于巴多罗买,我们没有读到他的蒙召经过;有人认为他就是约翰福音 1:45-46 等处所提的拿但业。使人略有理由这样想的是,他在这里与腓力并列,而腓力正是带他到基督面前的人,见约翰福音 1:45;但这并无确定依据。

“多马”,就是那称为低土马的人;他对基督复活曾那样不信,见约翰福音 20:24,27;“还有税吏马太”,就是写这卷福音历史的人;前面我们已经听见他如何从税关蒙召;他也叫利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和达太,别名利百。”这位雅各在马可福音 15:40 被称为“小雅各”,借此与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区分开来。他又在加拉太书 1:19 被称为“主的兄弟”;有人认为意思是主的亲属,因为他们判断他不是马太之父亚勒腓的儿子,而是另一个亚勒腓,就是革罗罢之妻马利亚的丈夫,见约翰福音 19:25。但圣经并未清楚证明这一点。路加福音 6:16 不说“别名利百的达太”,而说“雅各的兄弟犹大”(就是写犹大书的那位,从犹大书可见)。

马可福音 3:18 完全没有提到利百,因此有人认为这里字序调换了,本当作“利百的儿子达太”;因为在叙利亚语中,Thaddai 与犹大同义。“奋锐党的西门”;路加称他为“西门,称为奋锐党的”,见路加福音 6:15使徒行传 1:13。这里的“迦南人”不可理解为外邦异教徒,因为基督差遣出去的全是犹太人;而应理解为加拿人,这名字翻出来就是“热心者”,所以路加称他为奋锐党的。“还有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关于犹大为何有“加略人”这个名字,人有许多猜测:或说因基列城是他的家乡,或说别有缘故;最好的一些猜测也不过是不确定之说,我们也无关紧要,不必知道。这里不过是借此将他与另一位犹大区别开来。至于他出卖主,我们以后还会听到。

基督改了西门的名字,称他为彼得,见马可福音 3:16;又给雅各和约翰加了一个名字,称他们为半尼其,就是“雷子”,见马可福音 3:17。达太又称犹大,马太又称他为利百。这些就是最初的十二使徒;后来基督升天后,又加上马提亚(代替加略人犹大)、保罗和巴拿巴;但这些十二人曾与基督同处,也是最先被他差出去的人。下面我们要听他给他们的教导。

Matthew 10:5

马太福音 10:5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6 的注释。

Matthew 10:6

马太福音 10:6 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第5、6节。这里基督把他们的职分限制在犹太人中。使徒告诉我们,罗马书 15:8 说,基督“为神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向列祖所应许的话”;使徒也对犹太人说,使徒行传 13:46:“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因此,在这第一次差遣中,他禁止使徒往外邦人那里去;后来他们确实奉命往外邦去,见马太福音 28:19,也确实去了;但那是在犹太人因弃绝、亵渎福音并逼迫福音的执事,而自己断定“不配得永生”之后,见使徒行传 13:46。他们也受命不可进“撒玛利亚人的城”。撒玛利亚人一部分是背道的犹太人,一部分是外邦人,是十个支派被掳去时,叙利亚王迁来的人和留在当地的一些犹太人的后裔,见列王纪下 17:6

你可以在那里读到他们的宗教情形,见列王纪下 17:31-41。犹太人极其恨他们,他们也同样恨犹太人,这从路加福音 9:52-53约翰福音 4:9 可看出来。我们的主一方面因为他们也不比外邦人更好,另一方面又因他们为犹太人所憎恶,所以不容这些最初的传道人去他们中间传道。并不是说若有个别外邦人或撒玛利亚人来到他们面前,就不许向他们传讲;只是不可把去他们的地方和城邑传道当作主要工作。那大光照耀外邦人的时候还没有到。“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这里的“以色列”是指归附大卫家的那两个支派;至于十个支派,自从列王纪下 17:6 所记被掳以来,已失去这名分。

他称他们为“迷失的羊”,正如耶利米所说:“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牧人使他们走差路了。”因此,这里的“迷失的羊”是指因没有正当引导者而 wandering 的羊。当时犹太人的教师极其糟糕,以致他们像迷羊一样四处漂流。这也与前一章末了的话相合:庄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他正在为他们预备工人,预备牧人,要把这些分散的羊聚成一群。

Matthew 10:7

马太福音 10:7 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8 的注释。

Matthew 10:8

马太福音 10:8 医治病人,洁净长大麻风的,叫死人复活,把鬼赶出去;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 第7、8节。在这些话里,他赐给他们权柄:

1. 传福音。

2. 用神迹奇事证明他们所传的教训是出于神的,就是医治病人、洁净长大麻风的、叫死人复活、赶鬼。 他吩咐他们“去传”,原文有如号筒般宣告之意,像以赛亚受命时那样,以赛亚书 58:1 说:“你要大声喊叫,不可止息,扬起声来,好像吹角。” 他也教导他们讲道的总纲是什么:“天国近了”;这与施洗约翰所传的相同,见马太福音 3:2;也与基督所传的相同,见马可福音 1:15;也是他吩咐那七十个人去传的,见路加福音 10:9。并不是说他们不可用别的话,而是说他们所说的一切话都该归向这一目的:宣告神应许弥赛亚的时候已经到了;弥赛亚正在世上建立他的国度,人应当顺服他的律法。他们还要用神迹来证实这教训;并且主吩咐他们要“白白地”行这些事,不可为此收取报酬,免得神迹若被拿来谋私利,就失去其本来的目的,就是证明他们的教训。

Matthew 10:9

马太福音 10:9 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0 的注释。

Matthew 10:10

马太福音 10:10 行路不要带口袋,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第9、10节。我们的救主既在前一节吩咐他们白白地舍去,他们很自然会想:那我们这次行程就更该多预备些了。主说,不;“不要带金、银、铜钱”等等。由路加福音 22:35-36 可知,这不过是暂时性的命令,是神对他们这次短行程的旨意;因为那里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等等。他们这趟行程很快就要完成,若带太多反会妨碍行动。除此之外,我们的救主也有意让他们亲身经历神的护理,教导他们信靠神;同时也教导众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并且神要他的仆人不是靠自己的产业生活,而是靠他们所事奉的祭坛而活。

如此一来,他一方面教导使徒不可贪财,也不可过分忧虑;另一方面也教导百姓应当供养那些在属灵事上服事他们的人。至于别人对这些字句所作的一些细究考证,我就不多提了,因为那不是我这里要做的工作。马可福音 6:8-9 说,他“吩咐他们行路的时候不要带食物和口袋,腰袋里也不要带钱,除了拐杖以外,什么都不要带;只要穿鞋,也不要穿两件褂子。”由此显然,马太所禁止的“杖”应当是指用来防身或挑担的杖,而不单是旅行者平常扶持用的手杖。总之,在他们这第一次、很快就要完成的旅程中,主是要他们信靠神的保护与供养,身上除了必要之物外,不要多负担什么。

Matthew 10:11

马太福音 10:11 你们无论进哪一城哪一村,要打听那里谁是配得的人,就住在他家,直到离开那地方。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5 的注释。

Matthew 10:12

马太福音 10:12 进他家里去,要请他的安。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5 的注释。

Matthew 10:13

马太福音 10:13 那家若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就临到那家;若不配得,你们所求的平安仍归你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5 的注释。

Matthew 10:14

马太福音 10:14 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5 的注释。

Matthew 10:15

马太福音 10:15 我实在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第11-15节。我们的主先前已经给他们划定范围,指定工作,也指示他们行路所需的装备;这里则教导他们行事的方法。路加福音 10:4-6 有许多相同的指示,不过是对那七十个人说的,不是对这十二个人;马可福音 6:10-11 也有一些类似的话,是对十二使徒说的。基督给他们的方法是:他们进到以色列任何一个城里,要先打听城中有没有配得的人;若有,就到他那里去住,并且若没有发现自己判断有误,就在那里住到离开那地方为止。他们进到一户人家时,要向那家问安,祝愿那家平安幸福;若发现自己受欢迎,就向那家传平安的福音。

但若发现自己不受欢迎,并察觉那城的人或那家的人不愿意接待他们,也不肯听他们,就不该让自己或福音成为对方的负担;反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作为对那些轻看福音和福音职分之人的轻蔑记号,并作为见证反对他们。随后主总结说,主最终必严厉报应这种轻慢,以致那曾被硫磺与火毁灭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人,见创世记 19:24,到末日时所处的景况也比他们更可忍受。这话的总意,是要消除他们因前面那些话可能产生的忧虑:我们身无所带,去到陌生人中间,怎么生活呢?主说,你们初到一座城或一个村,不要先去找接待旅客的客店,而要打听谁是“配得的人”,就是配得接待你们这等客人的人,正如希伯来书 11:38 所说;也就是路加福音 10:6 所说“平安之子”,即那城那村里最被看作敬虔、宗教上认真的人,或最倾向福音的人。

(主借此暗示,施洗约翰及其职事曾有相当果效,所以多数地方都已有这样的人。) “配得”在我们日常言谈中,并不总指有功德可赚的人,而是指在宗教、知识或道德品格上较为卓越的人。主预料这样的人会接待那些为良善之事而来的人。他吩咐他们去,到一家时要请安,说:愿这家平安;这是犹太人通常的问候,在“平安”这个概念下,他们包含了一切福分。但“你们的平安临到那家”(我认为)所包含的不止于此,即要向那家传讲平安的福音;或者可理解为:我的平安必临到那家,我要赐福给那家。若后来发现消息有误或判断错了,那么你们的平安仍归你们;你们已经尽了本分,也必得你们的赏赐。

若他们“不接待你们,也不听你们的话”;也就是显出对你们的轻看,不愿听福音的喜信;那么“你们离开那家或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这不单是表示对他们的轻蔑。尼希米记 5:13 记着,尼希米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神照样从他的家产和劳碌中抖出去。”使徒实行这件事,我们只见过一例,就是使徒行传 13:51。马可又加了一句:“作为见证反对他们”;就是见证神轻看那些轻看他恩典的人,并见证神的报应必要因他们这轻慢而临到他们。因为主又说:“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那是末后的审判;“比那城”更容易受,是因为那城的人犯罪,是敌挡了更大的光照,也拒绝了比所多玛蛾摩拉所曾有过的更美、更丰盛的恩典。

Matthew 10:16

马太福音 10:16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我们的主到这里为止,已经教导十二使徒该往哪里去、该做什么工、该采用什么方法;现在开始装备他们,使他们能面对将要遭遇的困难和试探。 他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最可能的是,救主这话主要是指他们在他离开他们以后将会遇见的情形,因为我们并没有读到他们这时遇到什么大的对抗。 “我差你们去,”他说,“如同羊”,羊本是软弱的受造物,自身并无天然的武器可以自卫;“进入狼群”,狼是凶暴掠夺的动物,且特别与羊为敌。也就是说,你们要进入敌人当中;这些敌人出于恶意要吞吃你们的倾向,就像狼按本性要吞吃羊一样强烈。 “所以你们要灵巧像蛇。”创世记 3:1 说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博物学家也观察到蛇具有很强的天然机敏,这表现在许多方面。很难说基督究竟是针对蛇哪一种机敏而言;他只是把蛇当作机警的范例,称许门徒有谨慎,只要这种谨慎与纯全无害相一致;因为后面立刻加上:“驯良像鸽子。” 在走兽中,没有比羊更无害的;在飞鸟中,没有比鸽子更无害的。主把他的门徒比作这两样。 这段经文教导我们:

1. 智慧可以与谨慎并存。

2. 一切真正的谨慎都必须伴随着纯全无害。

Matthew 10:17

马太福音 10:17 你们要防备人;因为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8 的注释。

Matthew 10:18

马太福音 10:18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缘故被送到诸侯君王面前,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第17、18节。最后那个“外邦人”一词清楚表明,我们的主在这里装备门徒,并不主要是为着他们这第一次出去时会遇到的反对,因为那时他们并不往外邦人那里去;而是为着他升天几年后他们将要遇到的事。当然,这并不排除他们也要遭受犹太人的对待,因为“交给公会”和“在会堂里鞭打你们”这话显然特别指向犹太人。这段经文在使徒身上最明显地应验了,见使徒行传 4:1-3 等处,5:27,6:12;至于被带到诸侯和君王面前,使徒行传里例子已够多,教会历史中就更多了。我也不认为救主在这里有意涉及犹太人公会之间的制度区分;他只是要让他们知道,时候将到,他们因承认他、传扬他的福音,要被带到各样官长和各种法庭面前。

“他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这句话大大困扰了一些人,尤其那些以为宗教会堂太神圣,不会用于此类事务的人。其实无须把这里的“会堂”仅仅理解为敬拜场所;这词也可指他们的集会。也有人认为他们在会堂旁边设有处理宗教犯禁者的地方。确定无疑的是,哥林多后书 11:24 说,保罗曾五次按犹太人的律法受他们的鞭打,这正符合申命记 25:3。“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是为我作见证,这在“为我的缘故”这句话里已经表达出来了;同时也是反对他们作见证,无论他们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那是到审判日作反对他们的见证。希腊文 eiv marturion 由此也引出我们所谓“殉道者”和“殉道”这两个词:前者意为见证人,后者意为见证。

Matthew 10:19

马太福音 10:19 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20 的注释。

Matthew 10:20

马太福音 10:20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第19、20节。马可福音 13:11 说的几乎一样;路加也有类似的话。使徒在基督呼召他们以前,不过是受一般教育的人;他很可以料想,他们站在公会、君王和官长面前时,因不惯这种场面,必定会有些惶恐。因此主用这些话装备他们。这里并不是禁止人说话前通常会有的思考,而是禁止预先焦虑的思虑;因为他说:“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 主在这里仿佛像当年对摩西说话那样。摩西曾抱怨自己“本是拙口笨舌的”,见出埃及记 4:12;神对他说:“谁造人的口呢?”基督在这里也说:“必从神赐给你们。” “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意思是,不是单凭你们自己说。圣灵要在内容上感动你们的心思,把当说的话启示给你们;也要感动你们的舌头,使你们能放胆自由地说出来。这在司提反身上已得应验,见使徒行传 6:10;也在许多殉道者身上极其明显地应验了。 由此我们可以注意到,圣灵的工作并不限于意志和苦难中的忍受;他也影响我们在事奉神时所说的话。并不是说,我们就能断定基督徒在认信或其他本分中所说的一切,都是出于这种直接的帮助;但确有这种影响存在。只是圣灵在这事上,像在其他工作中一样,正如风随意吹动,何时何地吹,都由他自己。

Matthew 10:21

马太福音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22 的注释。

Matthew 10:22

马太福音 10:22 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第21、22节。路加福音 21:16-17 说的也大致相同,不过是在另一个场合说的。我们的救主在这里告诉他们,逼迫甚至会达到死亡的地步;世人对他和他福音的恶意,会发展到连天然亲情都被熄灭,以至于弟兄之间、父母与儿女之间都彼此残害;并且他们会遇见许多仇敌。这里“众人”是指许多人,不是指每一个个别人,正如许多别处经文一样。逼迫的根源就是恨。 “为我的名”,就是为传讲或承认我的福音,并照着福音的规矩生活,见使徒行传 4:18;5:41。这就是彼得所说“为作基督徒受苦”,见彼得前书 4:16。主用这个说法,不但提醒他们当留意自己所受的是为他的名,也是用他们受苦的高贵缘故鼓励他们,因为他们受苦乃是为他的名。 他又加上另一个理由:“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些苦难总有终了的时候;即便不是在你们活着的时候结束,也会随着你们的生命结束。若你们坚持到底,就必得救。若忍耐不能持守到底,就既不是真正的忍耐,也不会有益处,见马可福音 13:13哥林多前书 9:24希伯来书 3:6

Matthew 10:23

马太福音 10:23 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这段经文是否足以成为传道人在逼迫中逃离的根据,我有所保留;它看起来更像是特别给使徒的命令,使他们能在这里所说的基督“来到”之前,有时间将福音传遍以色列各城。但我一点也不怀疑,在某些情形下逃避是合法的;只是我怀疑这是否合法可由本节证明。至于哪些情形可算如此,已有许多人详细讨论,特别是 Torshell 先生。通常说,只要神的荣耀或他人的益处呼召我们如此行,就可以逃。至于哪些情况真正可归入其内,则是更细的题目。

奥古斯丁写给 Honoratus 的信,在这事上讲得很好:传道人不应轻率逃走,不可因怯懦而逃,不可为求在别处懒散度日而逃,也不可在自己的逃离会出卖神教会时逃;若逼迫是普遍性的,也不可逃;但若逼迫只是针对其中某些人,且他们离开后仍有足够的人照顾教会,并且得到教会同意,那么他们可以逃。这案子太大,不宜在此详论;尤其是如我所说,我并不认为任何逃避都该从这节经文直接获得根据,因为这条命令是为着特殊缘故给出的特别命令。“人子就到了。”关于这句话,解经家有极其多样的理解,这是因为圣经提到基督有多种“来临”。他已经道成肉身来到,所以这里既说的是将来的时候,就不可能是指那次来到;也不能理解为他第二次再来施行审判,因为以色列各城他们早就走遍了。

因此,圣经也说基督在某些神大有作为的护理中“来到”,无论那作为是审判还是怜悯。这使得有些人把这话解释为耶路撒冷的毁灭;在这种意义上,有人认为马太福音 24 章所说就是基督的来到。还有人理解为基督的复活,并说基督的时代从那时开始;另一些人则理解为五旬节圣灵的浇灌,他们根据的是约翰福音 14:17-18,认为约翰福音 14:18 所应许的基督来到,就是约翰福音 14:17 所应许的圣灵来到。总的来说,无疑我们的救主的意思是:直到那时候来到,你们必须停止只向犹太人传道,转而往外邦人那里去,我的国度也要比现在更广地扩展。这样的神圣护理安排,就我所知,也可以称为基督的来到,因为这是神护理中一项显著的作为,借此基督更明显地向世界显明出来,他的国度也更进一步扩展。

Matthew 10:24

马太福音 10:24 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25 的注释。

Matthew 10:25

马太福音 10:25 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 第24、25节。这等于他说:“你们若遇见逼迫,不要以为太难当。我是你们的主和先生,你们是我的仆人和家里的人;既然我这个主所受的是如此,你们没有理由指望世界待你们比待我更好。你们若能像我一样被对待,就已经是荣耀了。你们知道,他们逼迫我,称我为别西卜,说我是靠鬼王别西卜赶鬼。你们为什么还想要更好的待遇呢?”我们的救主在路加福音 6:40 也用了同样的论证。 “别西卜”是以革伦的偶像,见列王纪下 1:2。这个词的意思是“苍蝇之主”;或因为他们求他帮助驱赶苍蝇,或如另一些人所说,这是犹太人为了讥讽那偶像而把这名称加给鬼王,因为他们祭祀它的地方总有苍蝇成群,而他们说耶路撒冷神的殿,尽管宰杀祭牲极多,却从未如此。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用这个名字所指的,就是鬼魔的首领。

Matthew 10:26

马太福音 10:26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这是一句谚语式的话,救主在别的场合也用过,见马可福音 4:22路加福音 8:17;12:2。就他在这里的用法而言,意思可能是:“虽然我的福音现在还被遮盖隐藏,将来却必要显明、被人知道。”或者:“虽然你们的无辜如今被遮蔽掩藏,神却要使你们的判断如光发出,使你们的公义如正午显明。”又或者:“虽然你们仇敌的愤怒和恶意如今隐藏着,他们的报复似乎沉睡,将来也必要显露出来。”第一种解释看起来最为可能,因为下一节的话似乎正是为此而说,像是达到这一结果的途径。

Matthew 10:27

马太福音 10:27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神借着施洗约翰和我所点燃的福音之灯,不是为隐藏的;所以你们虽然是私下从我领受的,也要把它传扬出去。我好像是在私下谈话中、在亲密交往里向你们耳语;但这福音终必被公开到极处,好像用最有利的方式宣告出来一样。你们也当尽你们所能促成这事,把我的福音像在房顶上那样宣扬出去。

Matthew 10:28

马太福音 10:28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 正如我先前告诉你们的,你们在传扬我的福音时会遭遇人的反对。现在这福音仿佛还在暗中传讲,只在人的耳边低声说出,世上还没有多大声响;但当它公开显明、在房上被宣扬出来时,情形就不同了。不过要想一想:仇敌只能杀我的门徒的身体;你们不只有身体,也有灵魂;他们对你们的灵魂毫无权柄。但那位差你们去传道、呼召你们承认并宣认福音的主,不但对你们的身体有权柄,也对你们的灵魂有权柄,并能把二者都惩罚在地狱里。路加福音 12:4-5 也有同样的话。 要把在尽本分时那种奴仆式怕人的心从我们心里赶出去,没有什么比正确认识神的大能、从而在我们灵魂里生出敬畏神的心更有效。

Matthew 10:29

马太福音 10:29 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31 的注释。

Matthew 10:30

马太福音 10:30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31 的注释。

Matthew 10:31

马太福音 10:31 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第29-31节。再者,你们要思想:有一位神治理世界,并借着他的护理影响并看顾其中最细微、最无价值的受造物,保守扶持它们;这护理甚至临到你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也临到麻雀身上。两只麻雀通常只卖一个 assarion,就是罗马一文钱的十分之一。这些小鸟若被射落,也不是在你们天父不知道的情况下掉下来的;而他更要顾念你们的身体,因为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 我们的主在这里:

1. 断言神的护理延及最细微之事,并不限于天上的事物,或某些更大、更高贵的受造物。

2. 教导门徒因思想这一点而得勇气,确信他们最强大的仇敌也不能把他们从神手中偷去或夺去。即便他们在见证中死了,也必是出于神的安排。

Matthew 10:32

马太福音 10:32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33 的注释。

Matthew 10:33

马太福音 10:33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既然现在是你们公开承认我的时候,将来也必有一个时候,就是审判之日,我要承认你们,在神的使者面前公开认你们;路加在这里补上了“在神的使者面前”这句话。人在今生怎样待我,我在那日也必怎样待他们。我们的救主在马可福音 8:38路加福音 9:26 也说了几乎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不是说“凡不认我的”,而是说“凡以我和我的道为耻的”。 基督向我们所要求的,不单是信他,也要有外在的宣认;而且不只是一般性的承认,更是当着敌对和反对者的面认他和他的福音,这才叫“承认”,见罗马书 10:10提摩太后书 2:12。当我们被召去公开承认并见证基督和他的真理时,因为羞耻或惧怕而不肯承认,是危险的;更何况是否认。若是出于羞耻,其罪更重,因为若出于惧怕,所受的试探更大。这段经文必须理解为那些持续在这种否认中的人;因为彼得也曾否认他的主,但他悔改后,仍蒙主恩慈收纳。

Matthew 10:34

马太福音 10:34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35 的注释。

Matthew 10:35

马太福音 10:35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第34、35节。路加福音 12:51马太福音 10:34 所说很相近。犹太人对弥赛亚的观念大错特错,以为他要作属世的君王,复兴以色列国,并且这国也必是太平之国;同样,今日仍有许多人以为真宗教来到之处,必然立刻就有和平与合一。其实,若福音被诚心且普遍地接受,本该如此,也必如此。没有一套法律比福音的律法更适合人类社会、更有助于和平这伟大目标。然而事实的发展并非如此,基督降世的目的也不是建立这种属世的和平。由于人心败坏,基督来到世上,以及他的福音进入并在某处得胜时,附带产生的结果却常常是路加所说的“纷争”,这里称之为“刀剑”。 人因恋慕自己的偶像、迷信和私欲,并在这些事上陷于疯狂;又因不能容忍别人胜过自己,更敬虔、更公义;所以基督来到的结果便成了分裂、战争、争端,正如弥迦书 7:6 所预言的时代。神或是兴起战争来报应人轻看福音,如这事临到犹太人一样;或是人拿起兵器,强迫别人接受他们的偶像崇拜与迷信。并且,人对圣洁有一种天然的敌意;因此,当有人接受福音、过与主耶稣基督福音相称的生活时,这种敌意就使人与他们为仇,甚至不顾最亲近的血缘关系。

Matthew 10:36

马太福音 10: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不是指信心之家里的人;这表明,造成分裂的不是福音,而是人的败坏。真正领受福音的人彼此相处得很好,至少不会公开结仇;但妇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之间,没有任何天然或道德关系的纽带足以把他们维系在一起。这种情况虽不是时时发生,却是极其常见,所以基督需要预先警告他的门徒。

Matthew 10:37

马太福音 10: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路加福音 14:26 似乎说得更重:“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但意思是一样的,因为这里的“恨”只是指不把他们摆在与基督和基督命令同等或更高的位置上,而是把他们看得低于基督。基督并不是吩咐或鼓励人缺乏天然亲情;他只是借这话把天然之爱放回应有的次序中,并表明我们的首要爱与敬拜当归给神。若我们不能满足父母、儿女所要求的那种爱,而同时又不失去对神所尽的本分,或不违背某条神圣的诫命,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我们天上的父,哪怕这意味着不顺从地上的父母。 至于“不是配我的”,路加说“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正是对这词的解释。意思是,他不配得我的恩宠,不配得我门徒的名分,也不配得我为门徒所预备的赏赐。

Matthew 10:38

马太福音 10: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马太福音 16:24马可福音 8:34路加福音 9:23 都有几乎相同的话。这里不是说“没有制造十字架的人”,而是说“不背着他的十字架的人”;也就是,那不肯甘心、乐意、耐心地承受并经历神借着他的护理加在他身上、使他落入其中的试炼、患难和逼迫,为了我的缘故和我的福音而受这一切的人,就不配得我门徒的名分或赏赐。我们的救主把这一切试炼都称作“十字架”,或是因罗马最后的刑罚就是钉十字架,或是预示他自己将要怎样死,并且与他自己的十字架相关。

Matthew 10:39

马太福音 10:39 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约翰福音 12:25 给这话作了注解:“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这里所谓“得着生命”的人,是自以为已经保住了生命的人;他太爱惜自己的性命,以致宁可失去神的恩宠,否认买赎他的主,否认福音中最根本的真理,也不肯失去这生命。这样行的人,基督说,必要失丧生命;也许他在今生未必真能达到自己所想保全的目的;即便达到了,也必失去永生。相反,那为真理刚强的人,有时尽管仇敌狂怒,仍会得蒙保守;但即便并非如此,他也必得永生,他这必死的要被生命吞灭。

Matthew 10:40

马太福音 10:40 接待你们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42 的注释。

Matthew 10:41

马太福音 10:41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42 的注释。

Matthew 10:42

马太福音 10:42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第40-42节。“接待你们的,就是接待我”等话,在路加福音 10:16 也有;只是那里说的是“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并且还加上:“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在约翰福音 13:20 则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正如尊贵的君王把人向代表自己人格的大使所表现的恩待,算作是向自己所表现的;人向大使所施的一切凌辱冒犯,也算作对君王本人的冒犯;基督也是这样看待。“接待”是一个广义的词,可以作很宽的解释。路加告诉我们,“听”是其中一个方面。上下文的范围,以及后面的话都表明,这里还包括在家中款待他们。

还有一种更内在的接待,就是凭信心和爱心领受他们的教训;这无疑也会有极大的赏赐。但这里是否主要指这层意思,我有所保留。我们的救主正差遣这十二个人出去;他已经吩咐他们不要带金、银、铜钱,不要带口袋等等;而是当他们进到一座城,就打听那城里谁是配得的人,即喜爱福音、愿意接待陌生人的人,然后到他们家中去,向他们问安,并住在那里,直到离开那地方。这里他好像给他们备了一张凭据或汇票,向他们保证:无论人向他们所施的是怎样的恩惠,他都算作是向自己所施的。他又向他们以及全世界保证,若有人来向他们启示神的旨意,因为“先知”这词就是这个意思,而他们因这个缘故接待他,就必得赏赐。这里“先知所得的赏赐”是什么意思,人有各种猜测:

1. 神为接待他先知的人所预定的赏赐;或

2. 那先知自己将要得着的那样赏赐;或

3. 先知所要给他们的赏赐,即祷告和教导。在我看来,最可能的意思不过是丰盛的赏赐;因为那使多人归义的人,所受的赏赐就是如此,见但以理书 12:3。“因为先知的名”这句话,一方面把那些出于别的动机而不是因福音执事是主的先知、就接待他们的人排除在这应许之外;另一方面也鼓励那些后来发现自己在这类慈善行为上受了误导的人:若他们当初的心志和行为是真诚的,他们仍不失去赏赐,纵然那被当作先知接待的人后来证明只是个冒名顶替者。“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基督不仅赏赐那些向他先知显爱的人,也赏赐那些向他的肢体施恩的人;世人看这些人为可轻看的,称他们为“小子”。

而且,不只是那些大摆筵席、赠送厚礼的人才得赏赐;即便那善行极其微小,不过是一杯凉水,只要与他们的能力相称,也必得赏赐。神赏赐我们向他所表现的爱,以及由此流出的善行。这里提到三种人,是神在这应许中为他们的接待预备了赏赐的:先知、义人、小子;并应许了三种赏赐:先知的赏赐、义人的赏赐,以及他自己的赏赐。至于“义人”和“小子”如何区分,我说不准;除非把“义人”理解为更完全、在圣洁上更突出的人,而把“小子”理解为真诚的人,只是我们看不出他在恩典和认识基督上已经长进得那么成熟。至于这三重赏赐,我理解不过是:神对他仆人的价值看得更特别,对那些在圣洁上更完全的人也格外看重;但与此同时,他也不会“压伤芦苇,吹灭将残的灯火”。

每个人都要按自己的行为得赏赐;这赏赐不是按礼物数量多少来衡量,而是按施与者的顺服、爱心和能力来衡量,见路加福音 21:2-3希伯来书 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