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9:49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有如用盐腌各样祭物。 这节经文的措辞极其困难,而其意义又极有必要明白,所以理当使许多解经家费尽心思,并给他们宽广的解释空间。凡要正确理解这节经文的人,
1. 必须回顾紧接在前的六节经文。主在那里劝人治死自己最心爱、最有益处或最可喜悦的私欲,用“砍下叫人跌倒的右手或右脚,剜出右眼”的比喻来说,并以落入那不灭之火为刑罚;同时也要回想到律法,
利未记 2:13,其中这样说: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
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约的盐;
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
2. 接着,他们必须思想盐和火的性质。盐的性质是借着除去食物中过多的湿气,防止腐坏;同时也会使活肉感到刺痛。火的性质,则是把混合体中不同类的东西分开,也会引起痛苦和刺痛。
3. 他们必须知道,这节前半句中的“各人”,就是后半句中的“各样祭物”;因为凡活着的男女,都会或将会成为献给神的祭。敬虔的人不但作祭司,
彼得前书 2:5,9 启示录 1:6 5:10,也作祭物,
罗马书 12:1。
恶人虽然确实不是祭司(因为他们不是甘心把自己献给神),但他们仍要成为祭物,就像
“波斯拉的祭”,
以赛亚书 34:6,或像
“在北方伯拉河边的祭”,
耶利米书 46:10;另见
以西结书 39:17 西番雅书 1:7。圣徒既是祭司,也是祭物。以上这些若先明白了,这段经文的困难就不大了。我们的主在前面几节一直劝人治死最亲爱的私欲,用砍下右手右脚、剜出右眼来比喻,并以其可取性来强调这劝勉,因为与其保留这些而被扔进地狱,就是那虫不死、火不灭的地方,不如舍掉它们。现在主在这里说: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有如用盐腌各样祭物。”
神有火,也有盐,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他有洁净的火,除去人的渣滓和杂质。有些人,他用
“圣灵与火”
给他们施洗,
马太福音 3:11 路加福音 3:16。他也有吞灭、折磨人的火,就是
“烈火的忿怒,要吞灭那些敌对的人”,
希伯来书 10:27。诚然,主藉着圣灵的圣火,会像火和盐一样,在洁净我们私欲时带来痛苦,就像砍下右手右脚一般;但请你们判断,忍受这种痛苦,岂不比忍受地狱的火更好吗?因为每个人都必须经历这两者之一。是的,每个人都必须
“用火当盐腌”。
圣徒要被恩典的影响调味,
以弗所书 4:29 歌罗西书 4:6;并且他们要借着神的圣灵,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直到得着救恩,直到他们内心的纯洁和生活的圣洁最终进入不朽坏的存在与有福的境地,
哥林多前书 15:52-54。他们要在火中或借着火被“腌”,也就是在神圣灵的圣火中或借着这火得蒙保守;(用火腌并不比“用火施洗”的比喻更难懂,因为与火最相反的是水)。至于另外一些人,就是邪恶不敬虔的人,他们不肯忍受这火,也不肯被这盐调和,却仍要被另一种火、另一种盐所腌,那就是
马可福音 9:44,46,48
所说那不灭的火;这火将使他们受更大的痛苦与刺痛;他们与一切安慰和满足隔绝之后,还要在其中被“腌”,也就是就其存在而言被保留下来,好成为神永远忿怒和公义审判的对象;因为每个人都必须经过这两种火中的一种,每个灵魂都必须受这两种盐中的一种调和。现在你们自己判断:岂不是更应当让自己受这盐的调和吗?虽然在治死肉体和舍己的行为中,你们确实要受一点痛苦;但这总比忍受地狱的火更可取,因为在那里你们也要被“腌”,不但被焚烧,也被保留在痛苦中,以致永不消灭,却永远像是在死中;因为每一个人,每一个有气息的男女,都必须被这两种火中的一种、这两种盐中的一种所腌、所调和,正如古时每一样祭物都必须用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