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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uke 7:1

路加福音 7:1 耶稣对百姓讲完了这一切话,就进了迦百农。

路加福音 7:1-10 基督称赞百夫长非凡的信心, 并医治了他不在场的仆人。

路加福音 7:11-17 他使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复活,

路加福音 7:18-23 并让约翰的使者回去,把他们所看见他所行的神迹告诉约翰。

路加福音 7:24-30 他为约翰作见证。

路加福音 7:31-35 他责备这百姓的乖僻,因为无论约翰的生活方式,还是他自己的方式,都不能打动他们。

路加福音 7:36-50 他容许一个素来是罪人的女人洗他的脚、膏他的脚;并借着一个比喻表明,就是最坏的罪人,只要有诚恳真挚的悔改,也能得蒙赦免。

第1-10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8:5直到《马太福音》8:13后续经文的注释,那里我们已经讨论过马太和路加对这件神迹记述之间一切不同之处。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1. 百夫长对仆人的仁慈,这教导我们基督徒也当如此行。

2. 善行的益处:百夫长因爱犹太人,为他们建造会堂,就使他们愿意为他去求基督。

3. 百夫长的谦卑:他认为自己不配到基督面前,也不配接基督进他的家。

4. 他对基督神圣权能和良善的信心。看不出他相信基督是永恒的神子,但他至少相信基督披戴着一种神圣能力,或从神那里领受了神圣能力,因此能够在远处只凭一句话,不借助人的理性方法,就命令他仆人的病退去。

5. 人对神之信心的能力,以及这信心为神所悦纳。基督不但施行了医治,还断言他的信心比他在当日犹太民族大多数人中所见的更大;犹太人自认为当时唯一的神的子民,并且比这位罗马百夫长有更多亮光和更多途径分辨基督是神所差来、为要造福人的。

Luke 7:2

路加福音 7:2 有一个百夫长所宝贵的仆人病了,快要死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3

路加福音 7:3 百夫长听见耶稣的事,就打发几个犹太人的长老去求他来医治他的仆人。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4

路加福音 7:4 他们来到耶稣那里,就切切地求他说:你给他行这事,他是配得的。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5

路加福音 7:5 因为他爱我们的民族,又为我们建造了会堂。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6

路加福音 7:6 耶稣就和他们同去。离那家不远的时候,百夫长又托朋友来对他说:主啊,不必劳驾;因你到我舍下,我实在不配。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7

路加福音 7:7 所以我也自以为不配去见你;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8

路加福音 7:8 因为我也是在权下的人,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做这事,他就去做。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9

路加福音 7:9 耶稣听见这话,就希奇他,转身对跟随的众人说:我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10

路加福音 7:10 那奉差去的人回到百夫长家里,看见病仆已经好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11

路加福音 7:11 过了不久,耶稣往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因;他的门徒和许多百姓与他同行。 第11-15节。唯有路加记载了我们救主所行的这件神迹。马太只提到睚鲁女儿从死里复活,路加又加上这件;约翰则加上拉撒路那件,《约翰福音》11:57。借着这些事,我们的主大大显明了他的神圣权能,也赐给我们那更普遍复活的一些初熟果子,并且宣告他自己正如别处所说的,是复活,也是生命。行这神迹的地方名叫拿因。司提反努斯在《希伯来文、迦勒底文、希腊文与拉丁文名词》一书中告诉我们,这是一座距他泊山约两英里、位于小黑门山脚下、靠近隐多珥的城镇。犹太人的习俗,是把死人埋在城外。基督正遇见这具尸体被抬出来。看来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而她又是寡妇,所以正在极大的患难中;借着这护理,神仿佛把她在以色列仅存的一块余炭也熄灭了。

经文说:主看见她,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没有人替这寡妇求主,我们也没读到她自己对主说了什么;只是我们的救主一见她的忧伤,又想到她所失去的,就动了慈心。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救主行医治的神迹:

1. 有时是应被医治之人的请求。

2. 有时是应别人替他们的代求。

3. 有时则完全出于他自己的主动,无论当事人还是别人都没有为他们求这怜悯。

在他登山宝训之后所行的前三件神迹中,《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这里以及《马太福音》8:1-34都有记载,他把这三种情形都向我们显明了:他医治亲自求他的麻风病人;应犹太长老的恳求医治百夫长的仆人;又在这里因看见这妇人的苦情,医治寡妇的儿子,而无人为此求他。借此他向我们表明:当合宜的施恩对象和机会摆在面前时,我们不应等到别人苦苦央求才去行善。基督对她说“不要哭”,并不是禁止她自然地表达哀痛,而是表明忽然将有一场她未曾预料的复活,以致她不必作没有盼望的哭泣。说了这话,他上前按着杠,或棺木,并不是说:“少年人,我奉神的名吩咐你起来”,而是说:“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借此向他们表明,若他们肯领会,他就是神的儿子,在地上时便有凭着自己、借着口中的话吩咐死人起来的权能。他的话是有效的;为要证明这点,经上说,那死人就坐起来,叫众人都能看出这神迹,并且开口说话。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好让他知道自己当顺服她,也知道她对他仍有权柄。

Luke 7:12

路加福音 7:12 将近城门的时候,看哪,有一个死人被抬出来;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他母亲又是寡妇;还有城里许多人同着她。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1的注释。

Luke 7:13

路加福音 7:13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1的注释。

Luke 7:14

路加福音 7:14 于是耶稣前来按着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说: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的注释。

Luke 7:15

路加福音 7:15 那死人就坐起来,并且说起话来;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1的注释。

Luke 7:16

路加福音 7:16 众人都惧怕起来,归荣耀与神,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又说:神眷顾了他的百姓。 第16、17节。众人在这里清楚看见了神圣权能的彰显;因为云、胎和坟墓的钥匙,这三把钥匙,他们的教师曾教导他们说,惟独掌握在神手中。凡感受到神同在的人,自然都会生出惧怕。有些人,甚至最恶的人,也会生出一种麻木的惊骇;敬虔的人,或倾向敬虔的人,则会生出一种敬畏之惧,我们在《路加福音》1:65读到的正是如此。这里也是这样;因为这惧怕的结果,是他们称颂神的名,将赞美和荣耀归给他,并承认他们中间兴起了一位大先知。神借着这神迹赐下这样的果效,使他们把基督看作先知,而且是大先知;又把神差遣他这件事看作神向犹太人大施恩惠的作为,因为他们说“神眷顾了他的百姓”,所表达的明显正是这个意思,正如《路加福音》1:68所说的。于是这风声就传遍了那一带地方。

Luke 7:17

路加福音 7:17 他这事的风声就传遍了犹太全地和周围地方。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6的注释。

Luke 7:18

路加福音 7:18 约翰的门徒把这一切事都告诉约翰。 第18-23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11:2直到《马太福音》11:6后续经文的注释。

Luke 7:19

路加福音 7:19 约翰便叫了两个门徒来,打发他们到耶稣那里,说: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8的注释。

Luke 7:20

路加福音 7:20 那两个人来到耶稣那里,说:施洗约翰打发我们来问你: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8的注释。

Luke 7:21

路加福音 7:21 正当那时候,耶稣治好了许多有疾病、有灾患、被恶鬼附着的人,又开恩叫许多瞎子能看见。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8的注释。

Luke 7:22

路加福音 7:22 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麻风病人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8的注释。

Luke 7:23

路加福音 7:23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18的注释。

Luke 7:24

路加福音 7:24 约翰所差来的人既走了,耶稣就对众人讲论约翰说: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 第24-28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11:7直到《马太福音》11:15后续经文的注释;关于我们的救主为约翰所作的见证,并附有一些相当重要的补充,我们在那里已经论到。

Luke 7:25

路加福音 7:25 你们出去到底是要看什么?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看哪,那些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是在王宫里。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24的注释。

Luke 7:26

路加福音 7:26 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要看先知吗?是的,我告诉你们,他比先知大多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24的注释。

Luke 7:27

路加福音 7:27 经上记着说: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你的道路。所说的就是这个人。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24的注释。

Luke 7:28

路加福音 7:28 我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施洗约翰;然而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24的注释。

Luke 7:29

路加福音 7:29 众百姓和税吏既受过约翰的洗,听见这话,就以神为义。 第29、30节。马太没有记下我们救主称赞约翰时这段补充,但它对引出我们救主接下来的论述极有用。福音书作者在这里把听众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百姓和税吏;前者被犹太教法师和拉比轻看为粗鄙无学之人,后者则被视为臭名昭著的恶人。

第二类是法利赛人和律法师。关于前一类,经上说他们“受过约翰的洗,就以神为义”,意思是他们承认、公开宣告并称颂神的良善与公义;他们赞同神所做的事,并为神差遣约翰这样一位先知到他们中间而称颂他的名;他们承认并接受约翰,也受了他的洗。凡相信神所差来之信息并顺服的人,就是以神为义;不这样行的人,就是控告并定神的不是。参见《约翰福音》3:33;《约翰一书》5:10。

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也就是文士;不是民间的文书,那些不过是书记或公证人,而是律法的文士,他们的职分是解释律法并给出律法的意义。

这些人“拒绝了”。这词有时表示轻看,如《路加福音》10:16;《帖撒罗尼迦前书》4:8;《希伯来书》10:28;有时表示废弃,如《加拉太书》3:15;有时表示拒绝,如《马可福音》6:26;7:9。这里后面那句“没有受约翰的洗”已经说明了它的意思。

我们必须借着这里“神的旨意”这句话来理解“他们拒绝了”的含义。有些人把这理解为神在自己里面的定旨,有些人理解为他向我们显明的旨意,即启示出来的旨意。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为着一个词争论;因为这个词有时作这种意思,有时作那种意思。神的旨意其实只有一个,只是正如我们各人都会把自己心意的一部分藏在心里,而把另一部分告诉仆人和儿女;同样,神既定意并旨意一切事情,就向受造之物隐藏其中一部分,又把另一部分向他们显明。神的旨意是这个、那个、另一个人都当信而得救。关于这一点,他向人显明的旨意是:凡信的人必得救;但至于他旨意中的另一部分,就是这个或那个人将要信,这一点他隐藏起来,直到他赐给他们信心和接受福音的能力,那时他在这件事上的旨意才被显明。

因此,即便我们在这里把“神的旨意”理解为神隐秘的定旨,怎么就证明这一定是指他使他们得救的隐秘定旨呢?为什么不能理解为神隐秘的旨意和计划,要把生命和救恩的途径赐给他们呢?神从永恒里定意把施洗约翰和基督的职事赐给犹太人,作为他们得救的途径;并不是这些途径必然有效地成就救恩,而是本来朝向这个目标,并且若不是他们自己拒绝和抵挡,本可发挥功效;就其本性而言,这确是合宜的方式。他们却拒绝并弃绝;这样,他们就拒绝了神的旨意,拒绝了这旨意的果效,因此因着忽略、轻看并拒绝那从永恒定旨所产生、赐给他们的途径,就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

这里说这神的旨意是“向着自己”或“对自己”被拒绝的:若按神的作为说,它原是向着他们自己,也就是为他们的益处;若按他们拒绝或推辞的行为说,那就是对自己不利,是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

在这里我们不能像《加拉太书》3:15那样把它译作“废掉”或“挫败”,若按神的作为来理解;因为谁能挫败或废掉一个人在自己权能范围内所定意的旨意呢?虽然,就结果对别人所生的益处而言,若这结果取决于另一人的行动,它确实可能被挫败。

除此之外,这里“拒绝神的旨意,对自己不利”这句话,还需要别的解释吗?后面紧跟着的“没有受他的洗”已经足够说明了;意思就是他们没有接受约翰所传悔改使罪得赦的道,也没有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更没有顺服受洗来见证这样的悔改。因为圣经中的“约翰的洗”,表示的不仅是他施洗的礼,也包括他整个职事,就是他所传讲的道;所以当我们的救主问法利赛人,约翰的洗是从天上来的还是从地上来的,他们不敢说是从天上来的,免得基督问他们:那么你们为什么不信他?“他们没有受他的洗”,和“他们不肯作他的门徒”是同一回事。

Luke 7:30

路加福音 7:30 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拒绝了神的旨意。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29的注释。

Luke 7:31

路加福音 7:31 主又说:这样,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像什么呢? 第31-35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11:16直到《马太福音》11:19后续经文的注释;在那里我们已经看到主对文士、法利赛人及大多数犹太人的尖锐责备。他们既不喜欢丰盛,也不喜欢禁食,反而对约翰和基督不同的生活方式都吹毛求疵。约翰显出更严肃、刻苦的性情,生活像隐士一般;你们只会说他是被鬼附的。我选择的生活并非不那么清白,而是更自由地与各样人来往,像别人一样吃喝;你们却说我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他们如此乖僻,根源就在于他们敌对约翰和基督的教训。

Luke 7:32

路加福音 7:32 他们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哭泣。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31的注释。

Luke 7:33

路加福音 7:33 施洗约翰来了,不吃饼,不喝酒,你们就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31的注释。

Luke 7:34

路加福音 7:34 人子来了,也吃也喝,你们就说:看哪,这是个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31的注释。

Luke 7:35

路加福音 7:35 但智慧在她一切儿女身上都显为义。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31的注释。

Luke 7:36

路加福音 7:36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那法利赛人家里坐席。 这对一个法利赛人来说已是相当大的礼貌,因为一般而言,法利赛人是我们救主最顽固、最不共戴天的仇敌。但神在各国、各种阶层的人中,都有属他自己的人。我们的救主正如前面所说,为人交往开放坦诚,凡有机会行善,他从不拒绝。我们也可以带着这样的目的,与罪人端正地同吃同喝。

Luke 7:37

路加福音 7:37 看哪,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来。 第37、38节。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解经者会以为这就是《马太福音》26:6-13、《马可福音》14:3-9、《约翰福音》12:1-3所记的同一件事。这几段历史几乎没有什么相同之处,除了一样拿着玉瓶香膏来膏我们救主的脚;但在那些地方,这原是极寻常的事。那一次膏抹是在伯大尼,离耶路撒冷两英里之内;这一次是在加利利。那一次是在一个叫西门的麻风病人家里;这一次是在一个叫西门的法利赛人家里。那一次是在我们救主受难前不久;这一次则早得多。那一次是犹大不悦;这一次是法利赛人西门不悦。那里基督从一个角度为那女人辩护;这里则从另一个角度。毫无疑问,这是另一段全然不同的历史。

“看哪,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意思是一个显著的罪人。这词通常就是这样用的,尤其用在女人身上,乃是指妓女,或至少是一个贞洁名声败坏的人。

“是”在这里是指过去,虽然是最近的过去;她最近曾是臭名昭著、声名狼藉的人,但从下文看来,她如今已经不是那样了,除了在众人的看法和口碑中仍被如此看待。按照世人这种虽然很不仁慈的判断:一个人若曾经坏过,就总被推定在同类恶事上仍然是坏的;这要么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神的恩典改变人心的能力,要么是因为他们对那些心已被神改变的人怀着恶意和嫉妒。但不管这女人从前怎样,看起来神已经借着基督所传的道感动了她的心,用对神和基督纯洁的爱取代了从前满心污秽的爱,并使她的罪如今对她如同从前的甘甜那样变得苦涩。

她听说基督正在法利赛人西门家中吃饭,就不声不响地从后面来,带着一玉瓶香膏,站在他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他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连连亲他的脚,用香膏抹上。

她因自己的罪而哭,并且眼泪多到可以洗基督的脚,这表明她有一颗忧伤痛悔的心。她用头发擦干他的脚;她从前可能曾借着头发、借着编发打扮自己去引诱情人而犯罪,现在却用这头发来表明她厌恶自己从前的行径。

“又亲他的脚,用香膏抹上。”亲嘴是爱的标志,不仅是爱的标志,也是顺服和敬拜的标志。她借此既表明自己爱基督,也表明自己顺服他;她乃是在诗篇作者的意义上“亲子”,参见《诗篇》2:12。这不仅是爱慕的亲嘴,更是敬畏和顺服的亲嘴,正如约瑟亲雅各,《创世记》50:1;摩西亲叶忒罗,《出埃及记》18:7;更是最高程度的敬意,因为亲脚正是如此。她也借此表明对他的敬拜:拜偶像的人就是这样亲牛犊的,《何西阿书》13:2,也亲巴力,《列王纪上》19:18。洗脚和用油膏抹,在那些地方原是待客时常见的礼节,用来洁净并使双脚凉爽。她曾是大罪人,如今却显出最深的忧伤、最大的爱、谦卑、顺服等等。

但有人会说:他既坐席,她怎么能从后面来到他身边行这些事呢?我们坐席时,脚是在前面的。这正印证了我先前在《马太福音》26:20注释里所提到犹太人坐席的方式,就是屈身,把身体靠在腿上,身体向后侧卧。若承认这一点,这里关于这女人的一切举动就都很容易理解了;因为他的双腿向后伸出,脚掌朝上,她从后面就可以很方便地够着他的脚,洗、擦、膏抹它们。若按我们如今坐席、把脚伸到桌下的方式来想,就很难理解她如何能这样做。

Luke 7:38

路加福音 7:38 她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他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37的注释。

Luke 7:39

路加福音 7:39 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怎样的女人,因为她是个罪人。 那些没有把神的爱扎根并建基在心里的,即便看起来善意、公正,也何等容易被冒犯!难道凡是先知的人,一见面就都知道人的底细吗?

1. 可以肯定,他们对人的内心和生平所知道的,不过是神乐意向他们启示的,或是借着与人交往和观察所得知的。

2. 假设她以前确是个罪人,难道她如今不可能已经悔改了吗?难道她对基督的举动,不正见证她已经改变了吗?

3. 即便她仍是那样的罪人,难道她就不能摸基督吗?

这确实是法利赛人的错误:他们以为凡不属他们宗教的人,以及一切犯了某些显著罪的人,都和麻风病人及其他在利未律法上不洁净的人一样,以至于谁都不可摸他们,因为接触他们也会使人不洁。关于撒马利亚人也有这样的说法:他们若遇见犹太人或基督徒,先会喊说:“不要摸我。” 古时犹太人中确有这样一派人,他们喊着说:“你站开吧,不要挨近我,因为我比你圣洁。” 这从《以赛亚书》65:5可清楚看出。

Luke 7:40

路加福音 7:40 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 第40-48节。我们的救主待主人仍然有礼,但也让他知道,他既知道他的心,也知道这可怜女人的心,而西门却如此不仁慈地评论她。

西门是在心里说话,见《路加福音》7:39。基督让他知道,他晓得他心里的意念。

他说:“我有句话要对你说。” 这样,他就很有礼貌地先得到对方许可才开口。

西门说:“夫子,请说。”

于是我们的救主告诉他:“有一个债主……”等等。从主在《路加福音》7:44-47对这个比喻的应用可以明显看出,基督这里借着债主所指的就是神;那欠五百银钱的大债户就是这女人。至于另一个人是否就是西门,并不容易断定;但即便另一个只是某个罪人,虽不如她那样显著,神也是白白赦免这一个和那一个。基督问哪一个会更爱他。西门回答说,是那蒙赦免更多的债户。基督说他判断得对。由此当注意:

1. 一切罪固然都是罪,一切罪人也都不是在神眼中完全一样;人人都有罪责,但罪责有程度之分。

2. 不论人的罪较少或较多,较轻或较重,最少的人也同样需要赦罪的怜悯和饶恕。

3. 神在赦免一切罪上都是自由施恩的,无论罪少罪多;“他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

4. 基督先说这两个债户已经蒙赦免,然后才说他们会多爱;并且他把蒙赦免视作爱得多的原因。

5. 大的赦免会带来多的爱;一个大罪人,就是说曾经是大罪人的人,若发现自己心里对神没有火热的爱,就很难使自己信服说他许多罪真的得了赦免。

6. 对神和基督真实的爱,会在一切能够显明和表明这种爱的行为上显出来。基督转向那女人,对西门说等等。亲嘴、洗脚、用油膏抹,原是那些地方待客时常有的礼节,用以表示对客旅和朋友的尊重与善意。

关于洗脚,参见《创世记》18:4;19:2;《士师记》19:21;《撒母耳记上》25:41;《提摩太前书》5:10。关于用油膏抹,参见《诗篇》23:5;45:7。这女人向基督所显的,超过了当地通常的善意和礼貌:人们通常是拿水给朋友洗脚,也许再给一块布擦干;她却用眼泪洗他的脚,用头发擦干。人们通常是用油膏朋友的头;她却膏他的脚。人们通常是亲朋友的脸颊或嘴唇;她却亲他的脚。人们通常只亲一次;她却不停地亲他的脚。因此,那位先前已经赦免她的基督,如今先在西门面前宣告她得了赦免,然后又亲自向她重申。他先前已经对西门说,那债主“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他在这里又加上“她许多的罪”,就充分表明他所指那欠债多的人就是她。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罗马教徒拿这段经文来证明罪得赦免是靠我们自己的功劳和补偿来获得的,是多么没有根据。这里提到爱,并不是作为原因,而是作为罪得赦免的结果;而我们救主在这里要教导西门的是:

1. 不管这女人从前怎样,如今她已经不是他所想象的那种臭名昭著的罪人;她的罪已经得了赦免。

2. 神既这样施恩,把赦罪的恩典赐给她,也在她心里点燃了对神的爱。

3. 这种在她心里作工的爱,与神向她所显的大爱是相称的,所以她爱得多。

4. 人对神和基督的爱,将会并且应当与他们从基督所领受的爱相称。

5. 对神多的爱,会使灵魂更多感受到神的爱,参见《约翰福音》14:21。

我们译作“因为”的那个词 oti,在圣经里并不总是表示原因,也可以译作“所以”,或“因何缘故”。参见《约翰福音》14:17:“你们认识他,因为他常与你们同住。” 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并不是他们认识他的原因,而是结果,所以那里“因为”相当于“所以”。《马可福音》9:28里的 oti,也相当于“因何缘故”或“出于什么原因”;我们把它译作“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他去呢?” 同样在这里,“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此,或由于这个缘故,她就爱得多。”

Luke 7:41

路加福音 7:41 一个债主有两个欠债的人;一个欠五百银钱,一个欠五十银钱。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2

路加福音 7:42 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你告诉我,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3

路加福音 7:43 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赦免的人。耶稣说:你断得不错。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4

路加福音 7:44 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她用眼泪洗了我的脚,又用头发擦干。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5

路加福音 7:45 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地亲我的脚。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6

路加福音 7: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7

路加福音 7:47 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爱得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8

路加福音 7:48 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7:40的注释。

Luke 7:49

路加福音 7:49 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也赦免人的罪呢? 这些人要么是法利赛人,他们认为基督把唯独属于神的权柄归于自己,是说了亵渎的话;要么是其他人,他们这样说倒更像是出于惊叹。不过更可能这里指的是前者。

Luke 7:50

路加福音 7:50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去吧。 你相信我就是那在地上有权柄赦罪的,并因此来向我求;并且这信心借着爱心运行,正如《加拉太书》5:6所说,在你里面生出对罪真诚的忧伤、生出对我的顺服,也生出你所能表现出来的这些爱的见证;这信心成了那救恩的工具性原因,而这救恩则从我这位首要原因流出,参见《罗马书》6:23。我们在《马太福音》9:22和《马可福音》5:34也见到类似的说法;不过这里所说的拯救,比那两处所说的要高得多。信心对于今生的好处和来生的福分都有益;就这两方面来说,圣经都把救恩归于信心,作为工具性的原因,而不是归于顺服和爱心;虽然那真正使我们得益的信心,必须借着爱心运行,并借着圣洁的生活显明出来。

“平平安安地去吧”是犹太人惯常的告别语,相当于我们说的“再会”或“愿神与你同在”;他们把一切福分都包含在“平安”这个词里。但当我们思想这话是谁说的,以及它前面紧接着发生了什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礼貌话或告别,而是赐下那“平安”一词所包含的一切福分;正如我先前所说的,这是万般的福,更特别是使徒在《罗马书》5:1所说那因信而来的平安。你去吧,作一个蒙福而快乐的女人;在你自己所见、所感受到的福分里生活,不要因那些傲慢之人的指责和轻蔑而烦恼;他们也许会因为你曾是个大罪人,就轻看你、忽略你。神已经赦免了你的罪,这一点我向你保证;只是你要谨慎保守并维持这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