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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1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uke 17:1

路加福音 17:1-2。参见马太福音 18:6、18:7,以及马可福音 9:42 的注释。这个词 skandala 在新约中的用法很广泛;一般来说,它指任何可能成为别人受害之因的事。人由身体和灵魂组成,可能因某事跌倒,无论是就这一方面还是那一方面而言;如利未记 19:14 所说:“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箴言 24:17 也有类似用法。对我们灵魂造成的祸害就是罪;因此在新约中,这词常指我们某种行为使弟兄陷入罪中。

这类行为可以是:1. 善的、必要的,那么这绊跌是别人自己取的,不是我们给的;2. 邪恶可憎的,因此我们称某些罪为“败坏人的罪”,因为它们使别人跌倒,并作榜样引诱人犯罪;3. 本身属中性的行为,即神的话并未吩咐、也未禁止的事,在这类事上我们采取这一种做法而不采取另一种,也可能成为绊跌,即冒犯。我们救主在这里所说的话,对这一切类型的绊跌都确实成立:考虑到世界的情形,以及人心中的败坏,绊跌的事是免不了要来的。但我必须承认,我倾向于认为,我们救主这里首先所指的“绊跌”,乃是第二类;也就是指对神百姓的逼迫。对这类事的制造者,我们救主宣告有祸了。借此,救主使世人知道,他的百姓是在他特别保护之下;因此,虽然他知道必有人起来,在他的圣山中伤害、毁灭他们,但他宣告这些人必不免受刑罚。

他们倒不如受最确定不过的死法而死了为好,就是脖子上拴着磨石被扔进海里的那种死法,也强如这样把自己暴露在神的报应之下。这样的罪恶,几乎比我们看见一个脖子上系着磨石被投入海中的人还能逃生更不可能逃脱神的报应。我很清楚,用我们的言语或行为试探、引诱神的儿女犯罪,也是极其危险的;但我认为主在这里主要不是要表达这一点,而是前一种意思。

Luke 17:2

路加福音 17:2。若把一块磨石拴在这人的脖子上,把他丢在海里,还强如他使这小子里的一个跌倒。参见路加福音 17:2 的注释。

Luke 17:3

路加福音 17:3-4马太福音 18:21-22 也有类似意思,并把这话记为回答彼得向主提出的问题;但两处记载的情形差别很大,所以我不能认为它们是同一次讲话,而相信这些话是在另一个时候说的。关于赦免得罪我们的弟兄这一教义,福音书和新约多处都郑重地劝勉我们,如马太福音 6:15,18:35,马可福音 11:26路加福音 6:37以弗所书 4:32;由此我们可以公正地断定,这是一项极其重要、我们必须明白并实行的责任。它的意思是,在涉及我们自己案件时,放下一切报复的思想和愿望。这个诫命并不排除我们有责任看见神的荣耀在杀人犯等人身上得着伸张;也不排除我们以合法方式,为加诸我们肢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寻求公正赔偿,只要对方有能力赔偿;更不是要求我们把这样伤害过我们的人当作亲密知己。它所要求的,是在涉及我们自己名誉或尊荣的事上,放下对邻舍一切恶意和报复之心。这条诫命与前文相连十分恰当,因为这种恶意或报复之心,正是人彼此自愿加害的各种祸害之根,尤其是他们加害神无辜仆人的那些恶行之根。

Luke 17:4

路加福音 17:4。若是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来对你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参见路加福音 17:3 的注释。

Luke 17:5

路加福音 17:5。虽然我们不必处处寻找福音书所记主每一句话之间的联系,因为福音作者有时把他许多金玉之言汇集在一起,并不顾他说话时的时间次序,或它们彼此间的依存关系;但若人明智地留意前面对爱心的讲论,就很容易看出本节与前文有极好的联系。人所当尽的一切本分中,没有哪一样比饶恕伤害更叫血气之人反感,也没有什么是大多数人觉得更难实行的;因此,若没有信心的根,这样的果子就不会有。原来,使人生发仁爱的乃是信心。除非人的心坚定不移地同意神话语中的这些命题,承认这本分是神不可或缺的旨意;不仅如此,除非它坚固地安息在与这本分相关的应许上,并因此存盼望;最后,除非它已经领受了基督和从他而来的赦免,并想到自己既蒙神在基督里赦免,就有责任去赦免人,如以弗所书 4:32 所说,否则它很难达到实行这本分的地步。

因此,未重生的人通常不肯饶恕,心怀恶毒,常想着报复。甚至信徒里面信心的习性和运行也如此不完全,以致他们常觉得赦免人非常困难。所以使徒们听了这番话以后,非常合宜地祷告说:“主啊,加增我们的信心。”也有人这样理解其中的联系:主啊,我们现在听见你讲论关于爱的本分了,现在求你加增我们的信心,讲些能使信心增长的话给我们听。但前一种解释似乎较不牵强。顺便我们也可由此看见,无论信心的起头还是增长,都必须出于神。在真正属灵的善事上,离了他,我们什么都不能做。

Luke 17:6

路加福音 17:6马太福音 17:20 在实质上说的是同样的话,虽然那里说的是“你们要对这座山说”;参见马太福音 17:20 的注释。我不同意那些人的看法,他们认为我们救主在这里和那处平行经文中所说的,只是行神迹的信心;这种信心的对象必须是神向某些特定的人所启示或应许的事,使他们能靠着神的能力行出超乎并越过自然常规的事。我相信,在这两处经文中,主的意思都是要表明他要如何尊荣信心这恩典的运用,以致凡是为神的荣耀、为操练这信心之人的益处、并且是神所应许的事,对信心来说都不会太难、太大。然而,并不能因此推出说,若我们有一种充分的确信,相信神要借着我们行某件事,并在这事上安息、倚靠神,我们就能移山、把桑树栽到海里;因为如今我们里面若有这种信念,却没有应许作为对象,那就不是信心,而只是僭妄。

但另有一些同样艰难的事,是所有信徒都得着应许的: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等等。并且有些本分,在我们天然的眼光看来,也像移山一样艰难,其中饶恕伤害尤其不算最小,特别是对某些天性而言。但我们的救主说,不要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你们向我说“主啊,加增我们的信心”,说得很好;因为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种,或是小得像芥菜种那样小,只要是真的;或是活泼有功效,像芥菜种那样有生命原则在其中,你们就能尽任何本分,抵挡任何试探,治死任何败坏;而你们这些已经得着能力、也得着应许去行神迹的人,便可以对这棵桑树说:连根拔起,等等。

Luke 17:7

路加福音 17:7-10。17:7-9 显然是个比喻,是主借着地上的比拟来教导我们属灵本分的一段话。这个本分从后面的解释性结语,即路加福音 17:10,很容易看出,包含两件事:1. 我们应当行主所吩咐我们的一切事。2. 当我们都行完了之后,我们所盼望的赏赐,不是出于欠债,乃是出于恩典。主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这事。他设想一个人有个仆人替他耕地或放牛。这里的“仆人”,必须理解为当时那些国家中所有的那种仆人,不是雇工,也不是按契约服事、只须按时辰或按合同工作的人;而是他们中最常见的一种仆人,是用钱买来的,或在战争中掳来的,完全听命于主人,他们所有的时间都属于主人,他们劳作的责任就是服事主人。主设想这种仆人在田里耕种、撒种或放牛,夜间从劳作中回来。

主问他们:你们中间谁会认为自己有义务立刻给这样的仆人摆上晚饭呢?因为食物、饮料和衣服就是这类仆人的工价。岂不更可能再叫他们去做事,预备主人的晚餐,然后伺候主人,束上他们在那些地方常穿的长衣,等到后来才让他们自己吃喝吗?再假设他们这样做了而没有怨言,主又问他们,他们会不会觉得自己有责任,因为仆人做了主人所吩咐的事就向他致谢呢?主告诉他们,他料想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责任。这一切是什么意思呢?主在路加福音 17:10 告诉他们:“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因为无限荣耀、全然有福的神,并不能从我们的服事中得着什么益处;“我们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借此我们受教导:1. 我们完全属于主,我们的一切时间、力量、才能都属于他;我们有责任尽心、尽意、尽性、尽力爱主。

2. 我们为主劳苦,不可在主停止命令之前停止,必须一直做到主借着他所启示的旨意让我们知道当做的一切事都做完为止。3. 当我们做完这一切时,在神面前仍毫无功劳;a) 因为我们不过是仆人;b) 因为我们只是尽了本分。4. 主可以延迟赏赐,直到我们做完他所吩咐的一切。5. 等到我们得着赏赐时,那也不是感谢式的报酬,而是恩典的赏赐。这个比喻加在前面的讲论之后极其恰当。

我们的救主先前已经强调了爱心的教义,也指出其根基必须是真实活泼的信心;这里他又向我们显明,在行这类事时,我们应当把什么作为目的,就是不是为了在神手中赚得什么,也不单是盼望从他那里得赏赐,而是借着忠心顺服他的旨意来荣耀神,承认他是我们的主,我们是他的仆人,不存任何虚荣或炫耀,并且谦卑地承认自己是仆人,是无用的仆人,不过尽了本分;即便我们真做完了他所吩咐的一切,也是如此。我们要耐心等候赏赐,最后以感恩之心把它当作出于他白白的恩典领受。这其实是我们行每一件善工都所必需的,也是我们的本分;若我们肉体的软弱能容许我们行尽神所吩咐的一切,尚且如此;何况我们的实行如此残缺不全,以致我们所做的大部分,还抵不上我们所未做之事的最小部分。

Luke 17:8

路加福音 17:8。岂不倒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然后你才可以吃喝”吗?参见路加福音 16:7 的注释。

Luke 17:9

路加福音 17:9。仆人做了所吩咐的事,主人还感谢他吗?我想不会。参见路加福音 17:8 的注释。

Luke 17:10

路加福音 17:10。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参见路加福音 17:8 的注释。

Luke 17:11

路加福音 17:11-13。基督从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去,最近的路是经过撒马利亚。在某个村庄里,有十个长大麻风的人遇见他;律法虽然禁止他们与别人来往,却并不禁止他们彼此相处;他们大概聚在一起,好一同来见这位大医生。大麻风是一种严重的病,在我们这些地方不太为人所知。我们要注意,这病曾是神加在一些人身上的疾病,用以表明他对他们某些罪的不悦。它被威胁性地作为神因罪加在人身上的记号,如申命记 28:27 所说:“以疥疮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神曾把这病加在米利暗身上,因为她藐视摩西,见民数记 12:10。大卫也用这病咒诅约押家,见撒母耳记下 3:29。基哈西因说谎并向乃缦追索贿赂,也因此受罚,见列王纪下 5:27。乌西雅王因僭越祭司职分,也患此病,见列王纪下 15:5。这十个长大麻风的向基督呼求怜悯,是为着他们所受的苦难求怜悯。

Luke 17:12

路加福音 17:12。他进了一个村子,有十个长大麻风的人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参见路加福音 17:11 的注释。

Luke 17:13

路加福音 17:13。他们高声说:“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参见路加福音 17:12 的注释。

Luke 17:14

路加福音 17:14。按神的律法,见利未记 14:2,长大麻风的人在得洁净的日子,必须被带到祭司那里,由祭司判断他是否已经痊愈,并献上那里所规定的祭物。基督打发他们去见祭司,一方面是要遵守他父在这事上所赐的律法,另一方面是要为他这次神迹性的作为留下见证。我们要注意,救主医治人时,有些是在远处医治,有些虽与病人在同一地方,却只用他权能的话语来医治,另有些则是藉着触摸来医治;他在这类行为中有意使情形多样化,为的是叫人知道,医治的大能本来就在他里面,而这能力从他发出,并不系于行事时所用的任何礼仪;这些礼仪,他乃随自己的美意或用或不用。

Luke 17:15

路加福音 17:15-16。这个长大麻风的人,极可能先照着救主的吩咐和指示去给祭司查看,然后才回来向救主致谢。有人认为,这里所说“荣耀神”和他向基督感谢,是同一件事。我对此存疑,因为这段故事里并没有足够的证据使我们相信他把基督看作神;甚至也看不出他的信心已经高到相信他是弥赛亚、大卫的子孙;他们只是称他为“耶稣,夫子”,见路加福音 17:13。很明显,他们至少相信他是一位由神差来的大先知,并且披戴着从神而来的能力。因此,我宁可把他俯伏在基督脚前解释为一种谦卑敬重的姿态,那些民族常用这种姿态向尊长致敬,甚至像敬拜的姿态一样;而把他“荣耀神”解释为赞美神是他得医治的首要有效原因,把他“感谢基督”解释为在这事上把基督当作神的器皿而向他表示一种礼貌上的尊敬。福音书作者又补充说,他是一个撒马利亚人。基督称他为“外人”,见路加福音 17:18,就是在以色列国民之外的人;所有撒马利亚人都是如此。

Luke 17:16

路加福音 17:16。他俯伏在耶稣脚前感谢他;这人是撒马利亚人。参见路加福音 17:15 的注释。

Luke 17:17

路加福音 17:17-18。这十个长大麻风的,乃是全人类的一个写照;从神护理丰富的手中领受显著怜悯的人,十个中未必有一个来向神献上合宜的敬拜。正如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人在床上向神哀号,但被扶起之后却不荣耀他。然而,我们救主这番责备使我们知道,他们这样的做法乃是愚昧。

Luke 17:18

路加福音 17:18。除了这外族人,再没有别人回来将荣耀归给神吗?参见路加福音 17:17 的注释。

Luke 17:19

路加福音 17:19。观察基督如何鼓励并奖赏信心那样微小的萌芽和胚胎,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这人的信心似乎不过是相信,基督行这类事,并不是靠什么邪术,像法利赛人亵渎地说的那样,乃是靠着神的能力,并且他是神所差来的人。基督却尊重、称赞并赏赐这样的信心。衡量信心,应当从信的人所领受的启示,以及他所遭遇的敌对来看:在一点亮光之下所表现的一点信心,若又是在巨大敌对中维持住的,就是大信心;就其本身而言虽小,但就信的人所处的情形而言,却是大的。

Luke 17:20

路加福音 17:20。法利赛人这样说,究竟是讥诮他,因为他在讲论中常提到将来的神国;还是出于认真的态度,因为他们普遍期待弥赛亚来临,并期待他在地上建立一个属世的国,特别统治犹太人,而且先毁灭外邦人,这一点很难断定。他们对基督的轻视,使一些人认为是前者;他们对弥赛亚国度的一般观念,又给后者一些根据。无论他们提问时是什么意思,救主的回答都正对着他们的问题。他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察觉的。”这里这个词原意是细致而迷信的观察;它所由来的那个动词,在加拉太书 4:10 就是这个意思。这个动词也可指挑剔、窥探式的观察,如马可福音 3:2路加福音 6:7,14:1,20:20,使徒行传 9:24。但那个意思并不适用于这里所用的名词。

多数最好的解经家都同意,这里是指外在的威仪和华彩;因此贝扎用一个解释性的短语来释这词,意即“以一种可以被观察到的方式”。仿佛主是在说:人对我的国持有错误的观念,以为它是一个要在世上建立起来的属世国度,带着许多喧嚣、排场和荣耀,使人能够看见并凝视它的来到。但我所称为我的国,并不是这种性质。主在下一节解释说:“神的国就在你们里面。”它是属灵的,不是人感官所能直接察觉的,而是运行在我百姓心中的。至于主这话究竟仍是在回答法利赛人,还是如有人所想、从这里开始转向门徒讲论并继续下去,我不能确定。

Luke 17:21

路加福音 17:21。本节后半句似乎相当公允地容许两种解释,因为这里的“你们”,可以指基督的门徒,他们已接受基督作他们的主,他在他们身上施行属灵的统治和权柄;也可以指整个犹太民族,神的国当时正借着福音的传讲、以及基督赶鬼和其他神迹所彰显的能力,在他们中间运行。我倾向于后者,与那些认为这些话特别是对门徒说的人不同;我更认为这仍是在回答法利赛人,纠正他们对弥赛亚的错误观念和理解,以为他还未曾来到,并且要建立一个属世的政权。因为路加福音 17:22 说:“他又对门徒说”,好像是从那时起才特别把这番话应用到门徒身上。“在你们中间”在路加福音 7:16约翰福音 1:14 中也有类似意思。我们的救主仿佛在说:你们对我的国,实际上也是对你们所期待之弥赛亚国度的性质,实在大错特错了。它不是像世上列国那样的国,不是带着排场和荣耀而来,供人观察;人不会说:看哪,他在这里来!或看哪,他在那里去!神的国如今已经在你们中间,只是你们没有察觉。

Luke 17:22

路加福音 17:22。主在本章接下来的讲论中,是预先警告门徒,他离开他们以后将有的大患难。现在新郎还与他们同在,他们不能哀恸;在他离开他们之后的许多年里,“人子的日子”仍持续着,也就是福音的日子,是基督的福音自由传给他们的时候。但他说,你们要善用那段时间,因为那不会长久;时候将到,你们想要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却不得看见。这些艰难的日子开始于假基督和假先知兴起之时,最明显的是在耶路撒冷被毁前不久,那约在四十年后发生。凡是有足够声望可以自立为一个党派首领的人,都利用犹太人的普遍错误观念,就是他们以为将有一位弥赛亚、一位基督来,在犹太人中建立属世的王国;于是这些人就假称自己是弥赛亚,好吸引党羽跟从他。这就是我们的救主在接下来话中所说的。

Luke 17:23

路加福音 17:23-24。参见马太福音 24:23、24:27 的注释。我们的救主说,将有许多假基督、假先知起来,愚昧而轻信的人会被他们迷惑,来告诉你们说:看哪,弥赛亚在那里;或看哪,他在别处;但你们不要相信他们。马可福音 13:21 也是这样说。路加则说,不要跟从他们。人子必有他的日子,就是他荣耀降临、审判活人死人的日子;但那日临到世界,将像闪电一样,从天这边忽然照到那边,叫人无法预先知道,也无法观察它的来势。有些人认为这里“人子的日子”是指他福音的广传;但这显然是牵强的解释,因为福音的广传并不是这样突然发生的事,而是更渐进、也更可观察地完成的。

Luke 17:24

路加福音 17:24。因为人子在他的日子里,也要像闪电从天这边一闪,直照到天那边。参见路加福音 17:24 的注释。

Luke 17:25

路加福音 17:25。在我的国以那样的荣耀显现之前,我必须受许多苦,并且被这世代弃绝。你们可能会被诱导,以为我要戴上属世君王的冠冕,救你们脱离仇敌。唉,我却是要走向十字架。我固然有我的日子,但现在是我仇敌的日子,也是黑暗掌权的时候,这对我和对你们都是如此。你们不要从这世代、也不要在这世代里盼望什么,只要准备看见我被戏弄、被鞭打、被吐唾沫、被拳打、被挂在十字架上、被人弃绝;这些就是神护理对这世代所要显出的结果。更好的事当在以后盼望,但不要从这世代、也不要在这世代里盼望更好的事。

Luke 17:26

路加福音 17:26-30。参见马太福音 24:37 及以下直到 24:39 的注释。我们有福的主在这些经文中,一方面宣告那将要临到犹太人的审判,以及他在审判日降临时临到世界的审判,将怎样出其不意地来到;而耶路撒冷的毁灭不过是后者的预表。另一方面,他也预先警戒他们当谨慎,免得自己被这事突然临到。他告诉他们,“在人子的日子”,这里他说的不止一个日子,包括他在毁灭犹太人时大能彰显的日子,以及作为其实体的审判日,都要像挪亚和罗得的日子一样。在那些人的时代,无论旧世界的人还是所多玛的人,都不肯听挪亚或罗得的话;这两人都是向他们传讲公义的人,也以清醒圣洁的生活为他们作榜样。但他们却放纵自己在奢华中,对神所行的一切漫不经心,直到挪亚和家人进入方舟的那一天,洪水来临,把其余的人全都灭了;又直到罗得离开所多玛的那一天,火与硫磺降下,毁灭了留在所多玛的一切人。世界最后毁灭前也是如此。直到那日子真的来到,人亲身感受到,绝大多数人才不会相信,也不会为之作任何预备。但主提出这两个重大例子,不仅是说明事实,也是在告诉他们自己的责任和智慧,就是要警醒、谨慎防备;要像罗得那样预备离开所多玛,像挪亚那样因着这警告去预备方舟。对个人或国家来说,没有什么比安逸自恃以及罪恶泛滥更能表明毁灭将近了,尤其是在神借着他的使者不断发出警告之后。

Luke 17:27

路加福音 17:27。他们吃喝嫁娶,直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参见路加福音 17:26 的注释。

Luke 17:28

路加福音 17:28。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栽种又建造。参见路加福音 17:26 的注释。

Luke 17:29

路加福音 17:29。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一天,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参见路加福音 17:26 的注释。

Luke 17:30

路加福音 17:30。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参见路加福音 17:26 的注释。

Luke 17:31

路加福音 17:31。这些话似乎单单是指耶路撒冷的毁灭。参见马太福音 24:17、24:18 的注释,那里的话与这里相同。这些话只是表明那地方必定遭受毁灭与荒废;也是我们的救主劝勉门徒,不要迟延,也不要因假基督或假先知明明对他们所说的话,就以为那里还可以再得安全;反倒应当尽可能快地离开那里。

Luke 17:32

路加福音 17:32创世记 19:26 记着这故事。她“在后边回头一看,就变成了一根盐柱”。当罗得和家人离开所多玛时,她回头看,或许是因为不信天使所说的话,或许是因那地方悲惨的景况而动了情,或许是舍不得离开她的产业和财物;总之,她违背了神的命令:“逃命吧!不可回头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逃到山上去,免得你被剿灭。”神便使她变成一根盐柱。这是对不信、悖逆、贪恋世界、轻看神警告,以及仍旧眷恋淫乱邪恶之人所构成之禁忌团体的一项可怕警戒。

Luke 17:33

路加福音 17:33。意思是,凡在违背我命令之下,设法保全自己生命的,必要丧失生命;凡照我命令,预备舍弃生命的,反要保全生命;即便他失去肉身的气息,也必保全自己的灵魂。参见马太福音 10:39、16:25,以及马可福音 8:35 的注释。

Luke 17:34

路加福音 17:34-36。参见马太福音 24:40、24:41 的注释。这些经文似乎是指审判日,以及那日绵羊和山羊之间可怕的分别。这话也可以应用于基督借福音讲道而临到的日子;但那似乎不是本段经文的本意。它们也很难应用到耶路撒冷的毁灭上,因为那毁灭太普遍,几乎没有人被留下。

Luke 17:35

路加福音 17:35。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参见路加福音 17:34 的注释。

Luke 17:36

路加福音 17:36。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参见路加福音 17:34 的注释。

Luke 17:37

路加福音 17:37。关于这句谚语式表达的意思,以及解经家对它的各种应用,参见马太福音 24:28 的注释。在路加这里,用的是 swma,不是马太那里用的 ptwma;后者本义是死尸,这里的词则是身体。这里似乎是应用于基督荣耀地降临施行审判:我这位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审判者在哪里,全世界就都要聚集到我面前,尤其是我的圣徒;他们有鹰一般的眼睛,他们的官能经过操练,能分辨善恶,也能认出我是他们的救赎主、真正的弥赛亚。正如诗篇 1:5-6 所说:“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圣约的人。诸天必表明他的公义,因为神自己是审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