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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14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uke 14:1

路加福音14:1 当耶稣在安息日进了一位法利赛人首领的家去吃饭的时候,他们就窥探他。 路加福音14:1-6

基督在安息日医治了患水臌的人,

并为自己这样做辩护。

路加福音14:7-11

他劝勉人谦卑,

路加福音14:12-14

并要向贫穷人施行款待。

路加福音14:15-24

婚筵的比喻,以及那些借故推辞而被排除在外的客人,

他们的位置由别人补上。

路加福音14:25-33

他劝那些愿意作他门徒的人,

在遭遇逼迫时要预先考察自己的心志。

路加福音14:34-35

盐失了味之后的无用。

第1-6节。我们先前已经提过我们救主交往时的自由;有时他与税吏一同吃饭,有时又与法利赛人一同吃饭,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为要得着一些人。基督徒当然也有同样的自由;问题不在于我们在谁家里,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做什么、说什么,以及我们的举止如何。他到法利赛人家里去,给我们立下了一个极大的人情与克己的榜样,因为法利赛人原是他的大仇敌,而且从他们邀请他的事上,我们也看不出他们向他有多大善意。这个法利赛人之所以被称为法利赛人的首领之一,是因为他是公会成员、会堂的官长,还是因为他年长而有声望,这都不值得追究。基督到那里去吃饭,就是与他一同用餐。这是常用的话,用来表示吃午饭或晚饭,因为他们通常以“饼”一词泛指各种食物。

那时是安息日。与此同时,福音书作者告诉我们,他们窥探他,就是看能否从他的话里听见什么,或在他身上看见什么,好控告他。

当时有一个患水臌的人在场;是偶然在那里,还是法利赛人特意带来的,圣经并没有说;但他在那里并非没有神的引导,为的是给基督一个行神迹的机会,也进一步教导众人安息日的真正道理。

基督在安息日开始了一段与这日子相称的讲论,问法利赛人:在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他们一句话也不回答。基督医好了他,然后向他们讲一条他以前已经两次灌输过的道理:一次是在手枯干之人的事上,见马太福音12:10;一次是在那被撒但捆绑的妇人的事上,我们在路加福音13:11已经听见过。就是说,在安息日行怜悯的工作是可以的。接着,他又以他们自己在安息日把掉进坑里的牲畜拉上来的做法,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他的论证是:如果在安息日救助一头牲畜是可以的,那么救助一个人就更可以了;而你们也做前者。福音书作者记载他们被驳得无话可说,却没有说他们因此被说服了。堵住恶人的口,比除去他们的成见容易得多。恶意通常会紧抓结论不放,尽管被这种恶意感染的心灵,其理性已经无法为前提辩护。

Luke 14:2

路加福音14:2 看哪,在他面前有一个患水臌的人。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的注释。

Luke 14:3

路加福音14:3 耶稣对律法师和法利赛人说:在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的注释。

Luke 14:4

路加福音14:4 他们却不作声。耶稣就扶着那人,医好了他,叫他走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的注释。

Luke 14:5

路加福音14:5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有驴或牛在安息日掉在坑里,不立刻把它拉上来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的注释。

Luke 14:6

路加福音14:6 他们对这些话无言可答。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的注释。

Luke 14:7

路加福音14:7 耶稣见所请的客拣选首位,就用比喻对他们说: 这里的“比喻”一词,与福音书中通常的用法略有不同;通常是指相似的事例,这里则是指一句智慧的话,或一句隐晦的话,借此他所要表达的意思比比喻本身所说的更多,而他在路加福音14:11解释了这个意思。我们从这里也可以看见,朋友们在主日一同吃饭并非不合法;只是他们应当留意自己的谈论,要与那日子相称。

Luke 14:8

路加福音14:8 你被人请去赴婚宴,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贵的客也被他请来。 第8-11节。我们从这比喻里得到两三条道德训诲。

1. 基督的律法并不叫人在行为上粗鲁无礼。

2. 基督的门徒应当顾及自己的名声,不做叫自己羞愧的事。

3. 按照神的旨意,当把尊荣归给配得尊荣的人;更尊贵的人应当坐在更尊贵的位置上。

恩典并不给人带来外在的优先地位;它虽然使人都变得荣耀,但那荣耀是在里面。然而这比喻更属灵的教训,就是我们的救主设这比喻所要表明的,在路加福音14:11。我们的救主刚才在这些法利赛人眼前医好了一个身体患水臌的人;现在他是在医治他们灵魂里骄傲的属灵水臌。他从前已经因法利赛人喜爱会堂里的高位而向他们宣告有祸了,见路加福音11:43;又在马太福音23:6告诉我们,他们喜爱筵席上的首位;他在这次宴席上也可能看见了这种情形。因此,他借着劝他们谦卑,并向他们指出骄傲的危险,把这番话应用在他们身上。骄傲虽然是盘踞在心里的罪,却常常借着这样的小事在外在行为中显露出来。他告诉他们,神是何等恨恶骄傲,以致在治理世界时,通常这样安排:那些自高的人,往往会以某种方式受愚弄,蒙羞受辱;那些自己看自己卑微的人,反倒被高举。若今生未必如此,末日神公义审判的日子,这事也必临到他们。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3:12”的注释。我们还会在路加福音18:14再遇见同样的道理。

Luke 14:9

路加福音14:9 那请你们的人前来对你说:让座给这一位吧;你就羞羞惭惭地下到末位去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8”的注释。

Luke 14:10

路加福音14:10 你被请的时候,倒要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请你的人来对你说:朋友,请上坐。那时你在同席的人面前才有光彩。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9”的注释。

Luke 14:11

路加福音14:11 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0”的注释。

Luke 14:12

路加福音14:12 耶稣又对请他的人说:你摆设午饭或晚饭,不要请你的朋友、弟兄、亲属和富足的邻舍,恐怕他们也请你,你就得了报答。 第12-14节。圣经中有许多话,是用绝对而普遍禁止的形式说出来的,却不可按字面那样理解;这里就是一例。谁也不可认为我们的救主在这里是绝对地、普遍地禁止我们请弟兄、亲属、富足的邻舍或朋友与我们一同吃饭;这在犹太人中原是极平常的事,基督自己也曾参加过多次筵席。但基督借此教导我们:

1. 这并不是一种慈善行为;它固然是合乎情理和礼仪的行为,有时也有助于邻舍朋友之间建立和睦与友情,但却不是那种可以指望从天上得赏赐的慈善之举。

2. 这样的宴乐,不可维持到妨害我们周济穷人的本分;也就是说,不可放纵到过度、无度的地步,以致使我们无力去行神按着他所赐给我们的产业,向我们所要求的那项周济穷人的责任。

3. 我们最合理地可以期待从天上得报答的,乃是那些在地上得不到报偿的善工。

4. 神对我们因顺服他命令而尽本分所赐的报答,往往会延迟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但那时,顺服的灵魂必不落空。

Luke 14:13

路加福音14:13 你摆设筵席,倒要请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2”的注释。

Luke 14:14

路加福音14:14 你就有福了;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2”的注释。

Luke 14:15

路加福音14:15 同席的人中有一个听见这些话,就对耶稣说: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 这个人对于神的国,是否怀着某种粗浅的观念,把它看作一种外在幸福和感官满足的状态,我不能断定,虽然一些很有价值的解经家确实这样认为。他的意思也可能不过是说:那能进天堂、在那里享受天上的喜乐和满足的人有福了;因为那蒙福的状态被称为羔羊的婚筵;基督向门徒说在他的国里与他们一同喝葡萄酒时,也是用这种说法。但这段经文一方面让我们知道属灵谈论的良好影响,它能引发别人开口;另一方面也让我们看见,只要我们心里有这样的倾向,几乎任何题目都可以成为良好默想的基础。这给了我们的救主机会,引出下面这个比喻。

Luke 14:16

路加福音14:16 耶稣对他说: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客。 第16-24节。我们在马太福音22:1-10见过同一个比喻,那里记载了这里大部分的内容,并且还有别的一些重要情节: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22:1”的注释,以及后续经文直到马太福音2:10。基督设这个比喻,主要的意思无疑是预言犹太人因藐视他的福音而被弃绝,以及外邦人被接纳。他们是那些先被邀请的人,也就是先借着施洗约翰、基督自己和使徒们的传讲,被呼召并邀请来接受基督的人,好叫他们预备进入启示录19:9所说的羔羊婚筵。外邦人因更像乡野粗俗之民,就被描绘成在小巷、街道和大路上的人。

这比喻也让我们看见,人拒绝在福音事工中所赐下之神恩典的一些重大原因:

1. 他们属世的忧虑和事务。

2. 他们感官的享受和快乐。

这两类事不但拦阻了犹太人,也仍旧借着其中一种或另一种,拦阻大多数人接受福音中所呈献的基督恩典。人不是没有闲暇顾到自己的灵魂,就是非要以一种程度去享受感官与肉体之事,而这种享受与神向凡愿得救之人所要求的本分并不相容。

Perimus licitis,大多数人都是因对本身合法之物的有罪使用,或者更确切地说滥用,而灭亡的。还可以注意到,前两类人还算客气地推辞,说:“请你准我辞了”;但最后一个人却断然说:“我不能去。”世俗职业固然大大使我们分心,拦阻我们留意最重大的事,但感官的满足和享乐更是淹没并吞噬人的灵魂,使人不去思想天上和属天的事。

关于“勉强人进来”这句话,路加福音14:23,人们已经说了许多话。古人的意见几乎是一致的:不应当用今世的刑罚强迫任何人承认真信仰。对那些曾经接受真道、后来又偏离的人,其中有些人的看法稍有不同;但事实是,他们也不能比前者更被强迫,因为人的意志不容强暴。无论那些问题的真相如何,有一点是确定的:从这段经文看,外在强制毫无根据。这里说话的对象是福音的执事;我们知道按着基督的差遣,他们并没有被交付任何民事权力。我们也从未读到他们曾运用什么权力来使外邦人接受信仰;被差出去请人赴宴的仆人,也不会揪着人的头肩把他们拖进来,或用鞭子棍棒把他们赶进来,只会尽力用最好的理由去劝服他们。基督从未规定过那种“西班牙式”的强迫归信。人被假定为有理性的受造物,连本性也教导他选择那些他看见是、或可能是,最重要、最关乎自身的事。因此,只要向人开启神圣恩典的丰富,并显明这恩典正适合他们失丧败坏的光景,这本身就是一种催逼;若不是人因堕落而在意志上败坏,以致不肯顺从自己理智的判断,这至少本该成为一种催逼。然而,尽管属肉体的意志败坏而悖逆,凡主乐意施怜悯的人,借着把他圣灵有效的运行与圣道事工中外在的呼召结合起来,就必进来。

原文是 anagkson eiselyein,意思是“使他们有必要进来”;棍棒和肉身的刑罚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人仍可选择宁死也不去行。这个词也用于马太福音14:22;基督催促门徒上船,hnagkasen,但显然他并没有用刀剑、棍杖、鞭子或罚款来逼迫他们。另一个同样强烈的词用于路加福音24:29,说那两个门徒强留基督与他们同住,parebiasanto。又如加拉太书2:14,anagkazeiv,“你为什么勉强外邦人行犹太人的规条?”然而显然彼得并没有运用或请求官长的权力来强迫外邦人。只是当人们不肯在口舌上费力、不肯去胜过并影响人的心时,他们才开始用民事强制去“勉强”人,又请来民事官长,成就他们自己想要的事,而他们自己却什么也不做;他们就这样违背一切常识与理性地解释了“勉强他们进来”这句话。

Luke 14:17

路加福音14:17 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仆人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18

路加福音14:18 众人一口同音地推辞。头一个说:我买了一块地,必须去看看;请你准我辞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19

路加福音14:19 又一个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请你准我辞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0

路加福音14:20 又有一个说: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1

路加福音14:21 那仆人回来,把这些事都告诉了主人。家主就动怒,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2

路加福音14:22 仆人说: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经办了,还有空座。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3

路加福音14:23 主人对仆人说:你出去到大路和篱笆那里,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4

路加福音14:24 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那些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16”的注释。

Luke 14:25

路加福音14:25 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 第25-27节。我们在马太福音10:37-38遇见过很相似的话。其总意是:凡在心里的情感上,把任何朋友或任何事物看得比基督更重的人,都不能作基督真正的门徒。基督必须被爱在万有之上。这些话显然不可按极端字面去解释,否则就会叫我们去做一件:

1. 在本性上不可能的事:因为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肉身,总是保养顾惜它,见以弗所书5:29。然而“生命”也是这里说我们应当恨恶的对象之一。

2. 在道德上不可能的事:因为神的律法吩咐我们当孝敬父母。

法利赛人教导百姓说:“各耳板,凡你从我所当得的益处,已经作了供献”,就是因为违背这律法,或教导与之相反的道理,基督才如此严厉地责备他们。因此,他自己在这里并不是按严格绝对的意义教导人去恨父母:

“若有人不恨”在这里只不过是说:若有人爱父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过于爱我,“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这里赋予“恨”这个词的意义,也并不异于其他经文中的意思。创世记29:31说:“耶和华见利亚失宠”,意思就是较少被爱;又如这里必须在路加福音14:33那样理解。申命记21:15、17,马太福音6:24约翰福音12:25中,这个词也有“较少被爱”的意思。这里路加福音14:27所说的内容,我们已经在马太福音10:38马可福音8:34见过。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10:38”的注释。

参见普尔对“马可福音8:34”的注释。

Luke 14:26

路加福音14:26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他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弟兄、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5”的注释。

Luke 14:27

路加福音14:27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5”的注释。

Luke 14:28

路加福音14:28 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不能盖成呢? 第28-33节。我们的主在婚筵的比喻中已经指出,那些拦阻人接受福音呼召的事是什么,就是人心过分依恋、拥抱感官和肉体的事物。为对付这种试探,他在路加福音14:25-27已经告诉他们:若他们爱世上的任何事胜过爱他,就与他无分,不能作他的门徒;因为照马太所说,他们配不上他。不仅如此,他们还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他。这里他指示他们,为履行这些对血气之人如此艰难的责任,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先坐下来,想清楚自己把宗教信仰坚持到底要付出什么代价。他说,普通的谨慎也会这样教导人:无论是建造,还是打仗,都是如此。对于前者,人会尽力估算开支;对于后者,人会考虑所需代价,也会考虑自己能拿出多大力量来抵抗。所以,他说,凡愿作他门徒的人也必须这样做:

1. 坐下来想一想,要成为主的建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天然旧有的根基必须挖去什么,新根基必须立下什么,必须垒上多少石头,才能达到那应许所保证救恩的墙体高度。

2. 然后他们必须考虑,自己可能会遇见什么样的反对,来自世界、肉体和魔鬼。

他们必须预备好为基督舍弃一切,虽然他们未必真的会被实际要求走到那一步。只是我们要记得,在比喻中并不是每一个枝节都必须逐项应用。

1. 我们不可向属灵的仇敌求和。

2. 在计算自己维持属灵争战的力量时,我们必须像君王那样,不只计算自己的兵力,也计算盟友和同盟者的兵力;因此,我们不该只算自己单独能抵挡世界、肉体和魔鬼到什么程度,而应当计算基督与我们一同能做什么,因为在这些争战上,他已与我们立了圣约。

所以,这里要求人思考和预先筹划,并不是要我们因任何缘故退缩不战,因为我们若不争战,就必永远灭亡;而是要借着坚定稳固的决心,预备我们去争战,并帮助我们知道怎样争战,在争战中仰望基督,求他的力量和帮助。

Luke 14:29

路加福音14: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8”的注释。

Luke 14:30

路加福音14:30 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8”的注释。

Luke 14:31

路加福音14:31 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不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8”的注释。

Luke 14:32

路加福音14:32 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差使者去求和。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8”的注释。

Luke 14:33

路加福音14:33 这样,你们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28”的注释。

Luke 14:34

路加福音14:34 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 第34、35节。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5:13”的注释。

参见普尔对“马可福音9:50”的注释;那里已经说到了这两节经文中大部分的内容。我们救主在这里所说的“盐”,似乎是指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告白。作基督徒是一件美好、尊贵、重大的事;但一个人在外在承认上作基督徒,也可能失去滋味。人虽然不能从恩典真实的本质中坠落,却可能从自己的信仰告白中坠落;他可能被任凭去信从谎言,接受可咒诅的谬误;他也可能丢弃那看似临到他身上的对神的敬畏;那时他还有什么用呢?还用什么使他再咸呢?他既不配于田地,也不配于粪堆;正如有些东西会败坏粪堆一样,败坏了的信徒只会使恶人更坏,因为他们使人对神的道路和真理产生偏见,并在其中刚硬下来。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这是基督常用来结束严肃重大讲论的一句结语,或一句警语。它的意思是:所以你们必须谨慎留心,要在这样重大而坚实的根据和原则上承担我信仰的告白,使你们能够在一切所遇到的敌挡中,把它实践到底;因为如果你们从所承认的信仰中背道,你们就要成为最坏的人,既不配于教会,也不配于世界,因为你们只会使世界更坏;实际上,你们除了配进地狱的火,再无别的用处。

Luke 14:35

路加福音14:35 它既不配于田地,也不配于粪堆,只好丢在外面。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14:34”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