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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第 1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uke 10:1

路加福音 10:1 这些事以后,主另外设立了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自己将要到的各城各地去。路加福音 10:1-12 基督差遣七十个门徒去行神迹并传道。路加福音 10:13-16 他宣告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有祸了。路加福音 10:17-20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基督指示他们当以什么为乐。路加福音 10:21-22 他感谢父将福音启示给单纯的人。路加福音 10:23-24 他指出那些被召入他教会之人的有福。路加福音 10:25-37 他教导一个律法师如何得永生;并借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说明谁是我们的邻舍。路加福音 10:38-42 他称赞马利亚专心听他的道,胜过马大忙于接待他的殷勤。

我们先前听过基督先拣选、后差遣十二个人,见路加福音 6:13-16,9:1-6;也听过他们回来,向主交代所受托付的事,见路加福音 10:10。他们具体的回报是什么,我们并未读到;但其情况显然使我们的救主判断:庄稼太多,作工的人手太少。因此他现在决定再差遣七十个人。福音书作者并没有记下这些人的名字,只说基督差遣他们出去,并且是两个两个地差遣,这或者是为着他们彼此更好地互相帮助,也为着他们彼此作见证。神差遣他百姓最初的带领者和治理者时,也是差遣两个人,就是摩西和亚伦。施洗约翰差两个门徒到基督那里去。基督也差两个门徒去预备逾越节,见路加福音 22:8。这其中似乎并没有什么神秘含义。人本是合群的受造物,独居不好。

我们不能断定救主是否特别顾念“十二”和“七十”这两个数字;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两个数字在犹太人中似乎都具有超过寻常的意义。十二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数目,照着创世记 17:20,49:28 的应许;他们在以琳找到十二股水泉,见出埃及记 15:27;又按支派数目立了十二根柱子,见出埃及记 24:4;审判胸牌上有十二块宝石,见出埃及记 28:21;陈设饼的饼数也是十二个,见利未记 24:5。以色列的首领有十二个,见民数记 1:44;窥探迦南地的也打发了十二个人,见申命记 1:23。可见他们在许多事上都持守“十二”这个数目。约翰在异象中描述新耶路撒冷时说,它有十二个门,门上有十二位天使,门上又写着十二支派的名字,见启示录 21:12;城墙又有十二根基,等等。

至于“七十”这个数目:雅各家下埃及时共有七十人,见创世记 46:27;他们为雅各哀哭七十天,见创世记 50:3;在以琳遇见七十棵棕树,见民数记 33:9;雅各的后裔在巴比伦有七十年。犹太人的公会,就是照叶忒罗建议设立的大审判庭,据说起初由七十人组成,后来是七十二人。由此可见,十二和七十似乎都是犹太人所尊重的数字。我们的救主在最初拣选那些去传福音的人时,是否顾念了犹太人对这些数字的看重,或是否借此向他们表明他将要建立一个新的国度和政权,虽然与他们从前实行的不同,却在某些小事上与之略有相合,我们不能断定。我们将看到,这七十个人所得的能力和权柄与那十二个人相同,所受的指示也相同;至于有人怎么会设想他们之间有等级上的区别,我不知道;从最初差遣他们时给予双方的指示来看,并无此事。

Luke 10:2

路加福音 10:2 就对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9:37马太福音 9:38 的注释;在那里,这些话是紧接在差遣十二个人之前说的。无论是那十二个,还是这七十个,凡基督所差遣出去的,都是主庄稼里的工人。

Luke 10:3

路加福音 10:3 你们去吧!看哪,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 第3、4节。我们先前已经遇到过这些指示,并且在注释中已经说明过。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9马太福音 10:10马太福音 10:16 的注释;只是那里没有“路上不要问人的安”这句话。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要尽快前行;参见列王纪下 4:29

Luke 10:4

路加福音 10:4 不要带钱囊,不要带口袋,不要带鞋;在路上也不要问人的安。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4 的注释。

Luke 10:5

路加福音 10:5 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 第5-7节。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1马可福音 6:10 的注释。这里的指示在实质上与那两处相同,只是措辞略有不同。

Luke 10:6

路加福音 10:6 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不然,就归与你们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5 的注释。

Luke 10:7

路加福音 10:7 你们要住在那家,吃喝他们所供给的,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不要从这家搬到那家。

第7节。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5 的注释。

Luke 10:8

路加福音 10:8 无论进哪一城,人若接待你们,给你们摆上什么,你们就吃什么。 第8-12节。我们先前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里已经见过同样的指示。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11 至 10:15 以及马可福音 6:10、6:11 的注释。文字上略有不同。马太说:“打听城里谁是配得的人”,又说“那家若配得”;路加则说:“那里若有平安之子”;二者意思相同:就是那里面若有属神恩典拣选的人,有神打算借着你们呼召、使他们有分于福音平安的人。至于其他解释这些话的内容,可参见前述注释。这里只从中提出几点教训。

1. 基督的旨意是,要他的仆人不要为生计过分忧虑。工人既然配得工价,那差遣他们进入庄稼地的,必看顾他们有吃的。只管留心他们的呼召,并完成他们的职分;神必看顾他们得着供应。

2. 福音执事在城中和家中的交往,不该与放荡之人为伍,而应尽可能按人的判断,与那些配得的人相交;凡是他们主人之朋友和仆人的人,也应成为他们的同伴。

3. 一个地方最配得的人,就是那些有“平安之子”的人,就是最认识基督、最爱基督的男男女女。

4. 基督的仆人应当以一切可能的礼貌待人,愿众人得福,也向众人行善。

5. 基督的仆人不该以肚腹为神,“摆在你们面前的,就吃吧”。

6. 他们有从神而来的许可,可以接受并使用别人供给他们维持需要的东西。

7. 基督盼望他的百姓供养他的仆人,不可剥夺工人的工价,也不可笼住踹谷牛的嘴,见哥林多前书 9:9-10;也不可因自己属世事务的需要,把自己的仆人看得比那些为他们灵魂劳苦的人更重要;这些人为他们作工,在这事上是神差给他们的使者,也是首先事奉神的仆人,虽然他们所作的是警醒看顾人的灵魂。

8. 不给传道人生活所需,就是不接待他们,当然这是指百姓有能力这样做的情况下。

9. 人若不接受忠心仆人带给他们的平安福音,并不能伤害这些仆人;他们的平安仍要归到自己身上。他们在神面前仍是馨香之气,连对那些灭亡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判断在主那里,他们的工作在神那里;纵然徒然劳力,纵然以色列未被聚集,他们仍必得荣耀。人是按仆人的成效分配赏赐;神却更公义地按人的真诚与殷勤赏赐人。

10. 若人拒绝福音,他们仍必知道神的国临近了他们。他们若不肯服从神恩典的国,终必被他权能和公义的国所制伏。

11. 必有一天,那些得了平安福音的邀请却拒绝的人,轻看藐视神的仆人和他们信息的人,将发现他们还不如活在所多玛遭硫磺火焚烧的时候;在审判之日,他们所受的忿怒之分要比所多玛人更重、更苦。愿凡活在我们这时代的人都听见而惧怕,趁早借着真实的悔改离弃罪恶,免得在最不利的情形下下到地狱。

Luke 10:9

路加福音 10:9 要医治那城里的病人,对他们说:神的国临近你们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8 的注释。

Luke 10:10

路加福音 10:10 无论进哪一城,若人不接待你们,你们就到街上去,说: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8 的注释。

Luke 10:11

路加福音 10:11 就是你们城里的尘土黏在我们脚上的,我们也当着你们擦去;虽然如此,你们该知道:神的国临近你们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8 的注释。

Luke 10:12

路加福音 10:12 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8 的注释。

Luke 10:13

路加福音 10:13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大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第13-15节。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1:21 至 11:24 的注释。

Luke 10:14

路加福音 10:14 当审判的时候,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13 的注释。

Luke 10:15

路加福音 10:15 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将来必坠落到地狱。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13 的注释。

Luke 10:16

路加福音 10:16 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 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0:40 的注释。

Luke 10:17

路加福音 10:17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地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 我们先前读到那十二个人回来向基督报告他们成功的情形,这里也记载这七十个人同样如此。这七十个人的喜乐是否比应有的更属肉体,就是他们更因从基督领受的新能力而欢喜,而不是因基督神性权能的彰显,以及借这些神迹作为对福音真理的印证而喜乐,这一点很难断定;因为虽然基督的回答似乎带着一点责备,但因路加福音 10:20 用了“倒要”这一语气作限制,我们不能单凭此就断然下结论。这里还要注意基督赶鬼与门徒赶鬼之间的区别:基督是奉自己的名,凭自己命令的话语、能力和权柄赶鬼;门徒则是奉基督的名,并凭从他而来的能力和权柄赶鬼。

Luke 10:18

路加福音 10:18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闪电来得突然,也伴随着雷声。福音的雷霆使魔鬼像闪电一样坠落;而且这确实值得注意:凡福音兴旺的地方,魔鬼绝不像在那喜乐声音尚未临到之地那样忙碌,无论我们是从他对人身体的权势来看,还是从他对人灵魂的权势来看,都是如此。这是传扬福音的一个普遍益处:魔鬼不能忍受福音的声音,因而不能再像对待无知之人那样,以同样程度欺骗人类;那些人要么是异教徒,要么仅仅与异教徒不同在于他们受了洗,自称为基督徒。基督作为神看见了这一点,因为魔鬼并不为人的感官所见,其他灵体也是如此;这也显出德国那位教皇派骗子的无耻,他贩卖赎罪券,自称借此可以把灵魂从炼狱中释放出来,还叫众人抬头看那些灵魂飞走。惟有基督能以神的身份看见此事,因为他确实知道这事将会如此,而且已经是福音所带来的蒙福果效。

Luke 10:19

路加福音 10:19 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 基督在这里做了两件事:

1. 他确认先前赐给这七十个人行神迹的能力,免得他们以为这能力随着第一次差遣结束就停止了。

2. 他确认自己向他们所应许的同在和保护。 解经家认为,这里明显是在暗指诗篇 91:13:“你要踹在狮子和虺蛇的身上,践踏少壮狮子和大蛇。”这必须作比喻来理解,其意思就是:没有什么能伤害他们。这应许在起初几年,神保护最初的福音执事直到他们作完工时,曾有特别的应验;并且按诗篇 91:13 的应许,这应许在某种意义上也要一直应验到世界的末了。没有什么能伤害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失去神的恩宠和永远的福乐;也没有什么能伤害他们的身体,除非,或直到神凭他的智慧判断为合宜。他们还领受了进一步的权柄,这权柄不仅较普遍地赐给基督所差遣的一切福音执事,也赐给一切基督徒。他们有胜过仇敌一切能力的权柄;神必不缺少赐给他们抵挡魔鬼的能力,并且他们有应许说,魔鬼既被抵挡,就必离开他们逃跑。

Luke 10:20

路加福音 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倒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圣经中常有一种情形,就是禁令以一般性的措辞表达,却必须按受限制的意义来理解。这里显然也是如此,因为句子后半部在“欢喜”前面加了“倒要”一词。毫无疑问,基督赐给他们这样非凡的恩赐和能力,确实是他们应当喜乐欢喜的正当理由;但与知道自己的名记在生命册上相比,这喜乐就不该同样大,因为前者的福分无限更大,所以人若对此有确据,也当有相称更大的喜乐。 “记录在天上”这个说法,等同于“记在生命册上”;这表明,或者是某些人被确定指派得永生,或者是指有效的呼召。关于这“生命册”,我们读到启示录 3:5,20:12、15,21:27,22:19。它又称为“羔羊的册”,见启示录 13:8,并且说这是“从创世以来”所写上的;这足以支持那些神学家把它理解为从永恒起对个别人的拣选。有人反对说,在十二个人中尚且有一个“灭亡之子”,那么认为七十个人全都是蒙拣选的器皿,似乎并不合理。对此很容易回答:若只是他们中大多数如此,我们的救主按通常说话的方式讲,这话仍然是真的。也不必把主的话理解为断言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都如此记着;他只是断言:若人能借着自己的呼召发现自己的拣选是稳妥的,这就是最大的喜乐缘由。 从救主的话中,我们可以推论:

1. 确有一本生命册,也就是恩典的拣选。

2. 这册上记有名字;这乃是对人的拣选。

3. 人可以知道自己的名字记在那册上,否则就不能欢喜;因为人若与某样美善之物毫无联合,就不会因它欢喜。

4. 这比知道自己有赶鬼的能力,是更大的喜乐缘由。 人可能被神使用,奉基督的名赶鬼,最终自己却下到魔鬼那里去,见马太福音 7:22-23;但那些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却不会如此。不过,我不能理解救主在这些话里是在断言七十个人的名字都记在那册上。他这段话的倾向,倒是要激励他们竭力殷勤,使自己确知这喜乐欢欣的缘由。

Luke 10:21

路加福音 10:21 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第21、22节。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1:25 至 11:27 的注释;我们在那里已经遇见救主这些话。

Luke 10:22

路加福音 10:2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

第22节。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21 的注释。

Luke 10:23

路加福音 10:23 耶稣转身暗暗地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第23、24节。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13:16马太福音 13:17 的注释。

Luke 10:24

路加福音 10:24 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23 的注释。

Luke 10:25

路加福音 10:25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第25-28节。这四节经文会使人倾向于认为,路加在这里记载的是我们在马太福音 22:35-40马可福音 12:28-34 所见的同一件事;参见普尔对马太福音 22:35 至 22:40,以及马可福音 12:28 至 12:34 的注释。但那两位福音书作者都没有记下这段对话的后半部分,这使我怀疑,路加所说来见基督的人,是否就是其他两处所提到的那一个。他是个律法师,带着试探的意思来到我们救主这里,也就是想试验他,看他会不会讲出任何与摩西律法相违背的教训。很明显,他以为基督所传的永生,是借着遵行律法所要求的就可以得着。我们的救主也承认这一点:若他照自己所陈述的那样行出律法所要求的,就必得生。我并不认为,说救主在这里讲的是永生,有什么荒谬;倒是若设想救主没有正面回答所提出的问题,那才荒谬。救恩之所以不可能借律法得着,并不是因为律法本身不能赐生命,而是因为我们肉体的软弱,使我们不能成全律法。所以,鉴于我们的软弱,律法对我们不过是训蒙的师傅,要领我们到基督那里去;它又像我们该瞄准的靶子,虽然我们射不中红心;它也是指引我们本分的准则,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履行它。

Luke 10:26

路加福音 10:26 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25 的注释。

Luke 10:27

路加福音 10:27 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25 的注释。

Luke 10:28

路加福音 10:28 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生。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25 的注释。

Luke 10:29

路加福音 10: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这律法师想要称自己为义,这就显出他是个假冒为善的人。他问“谁是我的邻舍呢?”其原因在于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中“邻舍”一词的理解:他们只把自己的朋友和恩人看作邻舍,至少只把本国人或本派别的人看作邻舍;并且他们还教导百姓可以恨自己的仇敌。我们的救主认为,鉴于他们对神律法已有的通行解释,这不过是个刁难人的问题,因此他不打算直接回答,而是借着讲一个故事,让这人自己回答自己。

Luke 10:30

路加福音 10:30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伤了,就丢下他,半死不活地走了。 第30-37节。毫无疑问,我们救主在这个故事或比喻中的主要目的,是要使这律法师信服:凡神赐给我们机会向他行善的人,无论是不是本国本地的人,都是我们的邻舍。凡是我们当施怜悯的对象,都是我们的邻舍,都是神要求我们爱如自己的。这与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通常解释完全相反,也极好地达成了救主的目的,就是要叫这律法师看见:他并不明白神的律法,更不用说按着足以叫自己因不违背它而得称义的方式去遵行它。救主也顺便向他指出,那些被犹太人极其憎恶的撒马利亚人,对神律法的理解,比当时那些自称教导别人的宗教领袖更好;因为他们中有些人,或者凭着自然之光,或者若不是凭自然之光,也是凭着摩西律法启示的光,就知道自己有义务向一切需要帮助的人行善;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却借着对神律法的错误解释,教导百姓忽略神律法所要求的一大部分本分,因此他们不能指望靠遵守律法而得称义,或得着永生与救恩。

Luke 10:31

路加福音 10:31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2

路加福音 10: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3

路加福音 10:33 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怜悯的心。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4

路加福音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5

路加福音 10:35 第二天要走的时候,就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6

路加福音 10:36 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7

路加福音 10:37 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0 的注释。

Luke 10:38

路加福音 10:38 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 第38、39节。解经家认为这村庄是伯大尼,这马大和马利亚就是约翰福音 11:2 所提到的那两位。那时旅店大概不像如今这样常见,尤其在那些地方,所以陌生人常被接到私人家中。基督不放过任何传福音的机会;当他们预备晚饭的时候,他正在用福音的佳音款待这一家人,就是以赛亚书 25:6 所说“在这山上所设摆的肥甘筵席”。“义人的嘴能滋养多人”,见箴言 10:21。按他们的风俗,门徒坐在教师脚前听他的教训;马利亚就在那儿安坐。

Luke 10:39

路加福音 10:39 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38 的注释。

Luke 10:40

路加福音 10:40 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 马大有两件事可责备:

1. 她为接待我们的救主过于张罗。她接待救主,这本是好事;但她的错在于,把接待弄得过于劳碌,以致不能让自己从接待一位先知这件事上,得着她本可以、也本应当得着的益处。

2. 她因妹子不肯帮手,反倒选择坐在基督脚前听他的道,就对妹子不满,并要求基督打发她离开,去帮助自己。

Luke 10:41

路加福音 10:41 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 第41、42节。我们的救主明显责备马大,因为她为给他预备午饭或晚饭过于忧虑劳碌;其实他有食物吃,是她所不知道的,因为遵行父的旨意、传扬福音,就是他的食物和饮料。解经家对主这里所说那“一件事”究竟是什么,颇多费心。有人认为主的意思不过是:一道菜就够了;但这理解显然太低。另一些人则把这“一件事”理解为一种默想和观照的生活,并认为这就是马利亚所“选择”的“上好的福分”。若马利亚一生都这样度过,他们这样说或许还有些道理;但马利亚只是选择趁着基督在场的时候,与其花一两个小时为他预备晚饭,不如花一两个小时听他讲道,这显然不能证明那种意思。我倒愿意把它一般地理解为:关乎灵魂、并着眼于永恒的事。这无疑就是那唯一需要的事,也就是马利亚所选择的更美福分。对于这一点,基督既不愿拦阻她,也绝不愿减弱他自己在她里面所点燃的那些圣洁愿望的锋芒;而她坐在基督脚前听他的道,正是那种学习和关切所产生的结果。

Luke 10:42

路加福音 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从她夺去的。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10:41 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