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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9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eviticus 9:1

利未记 9:1 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亚伦和他众子,并以色列的众长老来。 摩西吩咐亚伦献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和素祭;会众也近前来,这样主的荣耀就要向他们显现;为自己和百姓赎罪。见利未记 9:1-7

亚伦为自己献祭,见利未记 9:8-14;为百姓献祭,见利未记 9:15-21。他又为百姓祝福,先是向神祷告,然后向他们郑重宣告;神的荣耀显现,天上降火烧尽祭物;百姓欢呼,且大为惊奇,见利未记 9:22-24

第八天,就是从他受膏承接圣职的第一天算起,或说是在他承接圣职的七天完毕之后,正如利未记 8:33、35 所显示的,又可由出埃及记 29:30以西结书 43:27 看出。第八天在圣经中因人成全得洁净、牲畜成全得洁净而著名。见利未记 12:2-3,14:8-10,15:13-14,22:27。

全会众都被召来,作亚伦就任圣职的见证人,为要防止他们发怨言并轻看他;这事既已完成,如今众长老作亚伦首次执行职分的见证人就足够了。

Leviticus 9:2

利未记 9:2 对亚伦说:“你当取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都要没有残疾,献在主面前。”

公牛犊,希伯来文是“牛的儿子,就是公牛或母牛所生的犊子”;这句话似乎是特意加上的,要表明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牛犊,而是一头小公牛,因为大祭司献赎罪祭时所指定的祭牲就是这个,见利未记 4:3。不过,即使这里是牛犊,那里是小公牛,也并不重要,因为两种祭的根据和目的不同:利未记第4章那里是为他个人某一项具体的罪,这里则是为他自己和全家的罪,较为一般地献上,所以祭牲不同也不足为奇。

作赎罪祭,是为他自己和自己的罪;这显明那祭司职分并不完全,也显明另有一位更高、更美之祭司的必要。

Leviticus 9:3

利未记 9:3 “你也要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当取一只公山羊羔作赎罪祭,又取一只牛犊和一只绵羊羔,都要一岁的,没有残疾,作燔祭。’”

这是为百姓献的赎罪祭,正如利未记 9:15 明说的。按利未记 4:14,百姓犯罪本应献一头小公牛;但那是为某一项具体的罪,这里却是较一般、较不确定地为他们一切的罪献上。此外,这里也顾及祭司承接圣职并开始进入职任,所以这些祭与先前所规定的祭有些不同,也不足为怪。

Leviticus 9:4

利未记 9:4 又取一头公牛,一只公绵羊作平安祭,献在主面前,并取调油的素祭,因为今天主必向你们显现。

这应许的应验见利未记 9:24。希伯来文作“已经显现了”。他把将来的事说得像已经过去一样;这在圣经中很常见,是要叫他们对这事更有把握。

Leviticus 9:5

利未记 9:5 于是他们把摩西所吩咐的带到会幕前;全会众都近前来,站在主面前。

就是在会幕前,神住在那里。

Leviticus 9:6

利未记 9:6 摩西说:“这是主吩咐你们当行的;主的荣耀就要向你们显现。”

就是神大能而满有恩典之同在的荣耀显现,见利未记 9:24。比较出埃及记 24:16-17,40:34-35,以西结书 43:2

Leviticus 9:7

利未记 9:7 摩西对亚伦说:“你就近坛前,献你的赎罪祭和燔祭,为自己与百姓赎罪;又献上百姓的供物,为他们赎罪,都照主所吩咐的。”

摩西先前一直在献祭,但如今他把这工作交给亚伦,并正式把自己从神所领受、原是给亚伦的委任交给他。

这个次序很值得注意:先为你自己,否则你就不适合为百姓献祭。借此神要教导我们,这祭司职分本有缺欠,并且绝对需要一位更高、更美的祭司,见希伯来书 7:26-27;同时也教导我们,神的仆人自己必须在神的恩典和恩宠中,这是何等重要、何等必需,好叫他们的服事能蒙神悦纳,并使百姓得益处。

Leviticus 9:8

利未记 9:8 于是亚伦就近坛前,宰了为自己作赎罪祭的牛犊。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9

利未记 9:9 亚伦的儿子把血奉给他;他就把指头蘸在血中,抹在坛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坛脚那里。

抹在坛的四角上,就是燔祭坛的角;因为前后文所说的都只是这坛。血也只倒在这坛的底下,并不是倒在香坛那里;这从利未记 4:7 可以看出。那里确实提到,在祭司为自己献赎罪祭的情形下,要把一部分血抹在香坛的角上。但这里似乎有两重不同:

1. 那祭是为某一项具体的罪献的;这里则是较一般地为他的诸罪献上。

2. 那里是假定他已完全就任其职;这里他却只是开始进入职分,所以必须先借着在院内铜坛上献这祭,预备并使自己成圣,然后才能进入有香坛的圣所。同样的话,也适用于这里为百姓所献的赎罪祭与利未记 4:17-18 之间的不同。

Leviticus 9:10

利未记 9:10 惟有赎罪祭的脂油和腰子,并肝上的网子,都烧在坛上,都是照主所吩咐摩西的。

或者:

1. 他是把这些摆好预备焚烧,就是放在坛上,等候天火来烧,见利未记 9:24。一般解经者都这样理解这里的这个词,利未记 9:13、17、20 也是如此;这是预先说到后来的事,或说以后果代替先行之事,圣经中有这样的例子。

或者:

2. 他确实是用普通的火焚烧;在天火从天降下之前,普通火是可以使用并被允许的,见利未记 9:24,不过后来就被禁止了。即便除此以外本不许可,但既然这是亚伦照摩西的吩咐而行,因此也就是蒙神认可而行的,就无疑是合法的。所以,似乎没有必要离开这个词本来的意思。再者,圣经并没有说那天火所烧灭的是别的,只说是燔祭和属于燔祭的脂油,就是利未记 9:16 所提到的那燔祭;因此那里没有说这祭被烧了,像利未记 9:13 所说另一燔祭那样,也不像其余各祭在相应经文中所说的那样。

Leviticus 9:11

利未记 9:11 又用火将肉和皮烧在营外。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12

利未记 9:12 亚伦宰了燔祭牲,他儿子把血递给他,他就洒在坛的周围。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13

利未记 9:13 他们又把燔祭一块一块地,连头递给他;他都烧在坛上。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14

利未记 9:14 又洗了脏腑和腿,烧在坛上的燔祭上。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15

利未记 9:15 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宰了,为罪献上,和先献的一样。

这是为百姓献的,正如先前那个是为他自己献的一样,见利未记 9:7

“和先献的一样”,就是照他为祭司所献那祭的方式,见利未记 9:8;因此他也把这祭像前一个一样烧了,见利未记 9:11;为这事,摩西在利未记 10:17 责备了他。

Leviticus 9:16

利未记 9:16 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献。

这也是为百姓献的,正如刚才所提的赎罪祭一样。

Leviticus 9:17

利未记 9:17 他又奉上素祭,从其中取一满把,烧在坛上,这是在早晨燔祭以外。

素祭总是要加在燔祭上。见利未记第6章。早晨的燔祭每日清晨都必须先献;因为神不愿他那通常的、定例的事奉被非常的事奉吞没。

Leviticus 9:18

利未记 9:18 亚伦宰了那给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绵羊;他儿子把血递给他,他就洒在坛的周围。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19

利未记 9:19 又把公牛和公绵羊的脂油、肥尾巴,并盖脏的脂油、腰子,和肝上的网子,都递给他。

“盖着的”,就是盖着脏腑或肠子的脂油;这些词在这里是省略了的,这从把本处与利未记 3:3、9,4:8,7:3 对照就可以看出来,因为那些地方已经明说了。

Leviticus 9:20

利未记 9:20 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烧在坛上;

胸是从为百姓所献的平安祭中留给祭司的。见利未记 7:30-31、34。

Leviticus 9:21

利未记 9:21 胸和右腿,亚伦当作摇祭,在主面前摇一摇,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Leviticus 9:22

利未记 9:22 亚伦向百姓举手,为他们祝福;他献了赎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来了。

亚伦举起右手,犹太人说右手举得更高;或按另一种读法,是举起双手,这是通常祝福的礼仪。见路加福音 24:50。借着这个姿势,他表明祝福是从哪里来,也是表明他诚心盼望他们得这福。

“为他们祝福”,是用某种类似民数记 6:24 以下所记的方式,虽然未必是完全同样的形式,像有些人所设想的那样;因为在神尚未颁布那祝福的话语之前,他不大可能已经使用了它。这祝福与献祭一样,都是他祭司职分中的行为。见创世记 14:18-19民数记 6:23申命记 10:8,21:5,路加福音 24:50

“下来了”,就是从坛那里下来;之所以说下来,或者:

1. 因为坛设在较高之处,人是沿着不显著的斜坡上去的。比较出埃及记 20:26

或者:

2. 因为那地方更靠近圣所和至圣所,而那边是较高的一端。

Leviticus 9:23

利未记 9:23 摩西、亚伦进入会幕,又出来,为百姓祝福;主的荣耀就向众民显现。

摩西和亚伦一同进去,是要指引他,并察看他行那些必须在圣所中办理的职分,就是关于灯台、陈设饼的桌子和香坛的事;按律法,现在所献祭牲的部分血要弹在香坛上,见利未记 4:7、18。

“为百姓祝福”,就是为百姓向神祈求赐福;这句话在民数记 6:23 以下已有解释。特别是为求神以恩慈悦纳这些祭以及后来一切同类的祭,并以某种非常的记号表明此事;结果果然如此发生了。

“主的荣耀”,或者是从云柱中发出的奇妙光辉,如出埃及记 16:10民数记 14:10 所说;或者是神恩慈同在、悦纳当前这祭司职分和这次事奉的一种荣耀而可见的显现,如下文所述。

Leviticus 9:24

利未记 9:24 有火从主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俯伏在地。

有火出来,是表明神悦纳并认可如今所设立的祭司职分和现在所献的祭,因此也表明他悦纳其他同类的祭。类似的事例见士师记 6:21,13:19-20,历代志上 21:26。这时所赐下的火要谨慎保守,不可熄灭,见利未记 6:13;因此他们在旷野行路时,把这火盛在特别的器皿里带着走。

“从主面前”,或作“从主的面容或同在那里”;就是从神特别临在之处出来的。或者:

1. 从天上来,正如列王纪上 18:38历代志下 7:1 所记;天常被称为神的居所,如申命记 26:15以赛亚书 63:15

或者:

2. 从至圣所来,那里也说是神居住之处,见列王纪下 19:15历代志下 6:2诗篇 80:1。在约柜前所作的事,也说是在“神面前”作的,如历代志上 13:8、10,16:1 等。这一点若与利未记 10:2 对照,看起来似乎更为可能。

“他们欢呼”,是因为他们对此感到惊奇、欢喜,并为神这奇妙而满有恩典地显明自己、向他们施恩而称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