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1 主对摩西说: 祭司在自己不洁净的时候,必须禁戒不吃圣物,
利未记 22:1-5。他们当如何得洁净,
利未记 22:6-9。祭司家中有哪些人可以吃圣物,
利未记 22:10-16。祭物必须没有残疾,
利未记 22:17-25。祭牲的年龄,
利未记 22:26-28。吃感谢祭的条例,
利未记 22:29,30。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利未记 22:1 主对摩西说: 祭司在自己不洁净的时候,必须禁戒不吃圣物,
利未记 22:1-5。他们当如何得洁净,
利未记 22:6-9。祭司家中有哪些人可以吃圣物,
利未记 22:10-16。祭物必须没有残疾,
利未记 22:17-25。祭牲的年龄,
利未记 22:26-28。吃感谢祭的条例,
利未记 22:29,30。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2 你吩咐亚伦和他儿子说,要他们分别远离以色列人所献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就是主。
要他们分别远离,
即当他们身上有任何污秽的时候,要这样做,这从
利未记 22:3,4
可以看出来。远离圣物,就是不可吃那些归他们所得的祭物分;只是十分之一之物,在那种情形下他们还可以吃。
他们所分别为圣的;
可能是指以色列人,也可能是指祭司;因为这两者都各按自己的方式将这些物分别为圣、献给神。但前一种解释似乎更可能,一是因为这里提到了他们,并且在
利未记 22:3
也说他们使这些物成圣,等等;二是因为这样使论证更有力:百姓所分别为圣的,祭司更不该去亵渎或玷污。
利未记 22: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身上有污秽而去亲近以色列人献给主的圣物的,那人必从我面前剪除;我就是主。
亲近圣物,
就是去吃它们,或去触摸它们;因为若百姓中一个身上有污秽的人所摸的东西会被沾污,那么祭司若这样,就更是如此了。
从我面前;
或是借着革除而被逐离我同在之地和我的典章:他在管理和分享这些圣物的事上都要被排除在外。或是指从我所临在的百姓中被除去,这通常表达为
从民中剪除。
或是从活人之地被除去。
利未记 22:4 亚伦的后裔中,凡长大痲疯的,或有漏症的,在得洁净以前,都不可吃圣物。凡摸那因死人而不洁之物的,或摸那遗精的人,
凡什么人,
就是亚伦后裔中的男人或女人;因为他们都在同一条律法之下。
利未记 22:5 或是摸什么爬物,以致自己成为不洁净;或是摸一个人,从他身上染了污秽,无论那人有什么污秽;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6 摸了这一类东西的人,必不洁净直到晚上,也不可吃圣物,除非用水洗身。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那是他的食物。
即他的分,就是他赖以生活的供应。加上这句话,也许是要说明,为什么在同样情形下,祭司所受的刑罚并不比百姓更重或更久,
利未记 11;15,因为他的需要要求有所减轻;虽然除此以外,祭司既是更神圣的人,又负有更大的谨慎与榜样责任,本应当受更重的处罚。
利未记 22:8 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以致因此玷污自己;我就是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9 所以他们要谨守我的吩咐,免得因此担当罪孽,并且因亵渎圣物而死亡;我是使他们成圣的主。
我的吩咐;
或者是这里所论及的这条条例,就是他们在不洁净时要禁戒圣物;或者更广泛地说,是我设立他们为圣所和圣物守护者的那大条例,要他们防止自己或别人使这些圣物沾染污秽。希伯来文是
我的看守,即我所吩咐他们当尽的守望与防守。
免得他们担当罪孽,
就是招致罪责和刑罚。
因此,就是因忽略或违背这条例。
如果他们亵渎了它,
就是亵渎他们所受的托付,或神关于此事的条例。
利未记 22:10 凡外人都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里的,或雇工,都不可吃圣物。
凡外人,
就是别家的人,不是祭司,正如
利未记 22:12
所说;参
马太福音 12:4。但这条规则也有例外,见
利未记 22:11。
寄居的;
就是来到祭司家中,暂住在那里,并在他桌上吃饭的人。
圣物;
就是那些归祭司所得的祭物部分,如胸和腿。
利未记 22:11 但祭司若用银子买了人,那人就可以吃这圣物;生在他家里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因为他们全然属于他,所以他们也受了割礼,
创世记 17;出埃及记 12。
利未记 22:12 祭司的女儿若嫁了外人,就不可吃举祭中的圣物。
嫁了外人,
就是嫁给另一个家族中不是祭司的人。然而祭司的妻子虽然出自别的家族,却可以吃。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是因为妻子归入丈夫的名分、地位和权利之中,而家族也是由丈夫而得名并被认定的。
利未记 22: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是被休,并且没有孩子,又回到父家,与她幼年一样,就可以吃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就要另加五分之一,交给祭司,与那圣物一同偿还。
五分之一,
是在原物价值之外,另外加上的;并且还要另献一只公绵羊给神,
利未记 5:15。
交给祭司,与那圣物一同偿还;
或作:
并要把那圣物交给祭司;即把它的价值交给祭司,祭司可以按那物的性质,或收归自己,或献给神。
利未记 22:15 他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献给主的圣物;
或者,
1. 百姓不可因吃这些圣物而亵渎它们。或者,
2. 祭司不可亵渎它们,就是不可容让百姓亵渎它们而不加责罚惩治。两者归根结底是一回事:百姓不可这样做,祭司也不可容让他们这样做。
利未记 22: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的时候,担当干犯圣物的罪孽;因为我是使他们成圣的主。
就是
他们,即祭司,不可(否定词要从上一句中补出,正如
诗篇 1:5;9:18
那样)容让他们,就是百姓,担当干犯圣物的罪孽,即承担他们罪的刑罚;这是他们本可能从神那里所受的,为预防这事,祭司应当监督他们作出赔偿,等等。这些话也可译为:但(希伯来文
vau
常这样翻译)他们,即祭司,
要使他们,就是百姓,
担当他们干犯或犯罪的罪孽,或刑罚;意思是,祭司要照这里所规定的方式,向他们索取赔偿。
利未记 22:17 主对摩西说: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18 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以色列中的外人,凡献供物给主作燔祭的,无论是为还愿,还是为甘心献的,
或是外人;
就是归信的外邦人。
为还愿。
见
利未记 7:16
的注释。
利未记 22:19 要蒙悦纳,就要献没有残疾的公牛、公绵羊或公山羊。
公的
是指燔祭,因为燔祭总是要献公的;但平安祭可以献母的,
利未记 3:1,赎罪祭也可以献母的,
利未记 4:32;5:6。
利未记 22:20 凡有残疾的,你们都不可献上,因为这不会蒙悦纳。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21 凡向主献平安祭,为要还愿,或献甘心祭,无论是牛是羊,总要完全,才蒙悦纳;其中不可有残疾。
就是说,不可有
利未记 22:22,24
所提到的那些残疾;因为有些残疾并不妨碍甘心祭蒙悦纳,却妨碍还愿的祭,
利未记 22:23。
利未记 22: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你们都不可献给主,也不可把这些作火祭献在主的坛上。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23 无论是公牛或绵羊,肢体有多余的或缺少的,你可以把它献为甘心祭;只是作还愿的祭,就不蒙悦纳。
你可以把它献上;
或者,
1. 献给祭司,祭司可以照神所定的条例,或归自己使用,或卖了,把价银用在圣殿或祭祀上。但若这样理解,那么其余种类如瞎眼的、折伤的等等,也都可以献上了;然而这些却在
利未记 22:22
被禁止献上。所以更可能是,
2. 献给主,正如
利未记 22:22,24
所说;这里这样写,是作为与
利未记 22:22
那些残疾相对的情况,并作为对
利未记 22:21
一般规则的例外。
利未记 22:24 凡睾丸损伤的、压碎的、破裂的、割伤的,你们都不可献给主;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献。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25 这一类祭牲,你们从外人的手里,也不可取来献作你们神的食物;因为其中有败坏,也有残疾,所以必不蒙你们悦纳。
也不可从外人的手里,
就是从归信的外邦人手里;人们或许会以为,对他们要求可以低一些,神对他们身上的某些事也许会宽容,而不会像对他自己百姓那样;然而即便从这些人手里,这样的祭物也不可蒙收纳,更何况从以色列人手里呢。
食物,
就是祭物。见
利未记 21:8
的注释。
这一类
就是指败坏的或有残疾的;这句话限制了这里的意思和祭物的种类,也排除了许多人所接受的另一种更一般的解释,即神在这里禁止从仍在异教中的外人手里收受任何祭物,无论有残疾还是完全的。
其中有败坏,
就是它们是败坏的、有缺陷的、不合法的祭物。
你们
或作
从你们,祭司啊,这原是你们的职责,负责献祭。你们要为此承担责任,因为外人可能因不明白神的律法而这样做。
利未记 22:26 主对摩西说: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27 才生的公牛,或绵羊,或山羊,要七天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才可以蒙悦纳,作为献给主的火祭。
从第八天。
见
出埃及记 23:30;23:19
的注释。
利未记 22:28 无论是母牛或母羊,不可在同一天宰母和子。
因为这带有残忍之意。
见普尔对
申命记 22:6
的注释。
利未记 22:29 你们献感谢祭给主的时候,要甘心乐意地献上,好叫你们蒙悦纳。
就是你们可以按自己所愿,献什么、何时献,只要遵守条例;或者,
为使你们蒙悦纳,正如
利未记 1:3
所说;即用使神可以悦纳的方式来献,也就是按规矩、甘心乐意地献,等等。
利未记 22:30 要在当天吃完,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就是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31 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诫命,并遵行它们;我就是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利未记 22:32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必在以色列人中被尊为圣;我是使你们成圣的主,
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
或是你们自己轻看我和我的命令,或是给别人机会去亵渎这些。
被尊为圣,
或作
被成圣:或者是借着你们遵守我的圣命而成圣;或者是在你们身上施行我圣洁公义的审判而成圣,
利未记 10:3;以赛亚书 26:15。我必显明自己是圣洁的神,不容忍人干犯我的律法。
使你们成圣的,
就是把你们从全世界分别出来归给我和我的事奉,赐给你们圣洁的律法,并赐下我的圣灵,使你们能够并愿意遵守这些律法;因此你们更有理由尊我为圣、谨守我的诫命,而若你们违背,就更加无可推诿了。
利未记 22:33 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神的;我就是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