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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第 13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Leviticus 13:1

利未记 13:1 耶和华晓谕摩西和亚伦说。 关于麻风病的条例;其不同种类如何由祭司辨认并判断:

利未记 13:1-8,论肿块;

利未记 13:9-17,论疮或疖;

利未记 13:18-23,论火毒;

利未记 13:21-28,论癣;

利未记 13:29-37,论白斑;

利未记 13:38,39,论秃顶;

利未记 13:40-44,患麻风的人要撕裂衣服,蓬头散发,遮掩上唇,喊叫“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并且独居;

利未记 13:45,46,论衣服上、细麻布上、羊毛织物上和皮子上的麻风病,

利未记 13:47-59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2

利未记 13:2 人若在肉皮上长了肿块,或长了癣,或长了白斑,在他肉皮上像麻风病的灾病,就要把他带到亚伦祭司那里,或带到作祭司的亚伦众子中的一个那里。

“在皮上”,因为麻风病的部位就在皮肤。

“白斑”,像鱼鳞一样发亮,这是麻风病初起时的样子。

“麻风病”是埃及、叙利亚等地最常见的一种病症,希腊人也知道这种病;他们指出,这病与其说是一种疾病,不如说是一种污秽,或是一种皮肤的失调。因此,基督并不是说医治来到他面前的麻风病人,而是洁净他们。这里之所以特别防备这种病,不是因为它比别的病更严重,而是因为它在外表上明显污秽,并且具有传染性,好叫我们由此学会避免与那些可能感染我们的恶人交往。

“要带到亚伦祭司那里”,不是带到医生那里;因为正如前面所说,这病需要的与其说是医治,不如说是洁净,它更像是一种礼仪上的污秽,而不是普通疾病;并且洁净人本是祭司的职责,所以也应由祭司查验并判断他是否污秽、是否需要洁净。祭司也负责准许人进入圣所,或将人排除在外,因此他必须查验谁应当被排除。况且辨认这病并不困难到必须依赖医生的技艺,祭司凭经验并遵守这些条例,就能轻易作出判断。

Leviticus 13:3

利未记 13:3 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现象又深于肉上的皮,这就是麻风病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察看灾病”,即察看麻风病灾病的记号或外观。值得注意的是,摩西在这里所给出的征兆,与博学医生在其著作中所列的征兆相同。麻风病发展到严重程度时,不但毛发变白,连皮肤也变白,如出埃及记 4:6民数记 12:10 所示。这种颜色变化既表明体内废坏体液增多,也表明自然生命力衰弱,正如我们在老人和病人身上所见的。“深于皮”,因为麻风病会侵蚀皮肤和肉体,列王纪下 5:14 可以证明这一点。

“定他为不洁净”,希伯来文作“使他不洁净”,意思是按职分和宣告的意义上定他为不洁净;照这个意义,传道人也被说成是“赦罪”的,见马太福音 16:19;又被说成是“毁灭列国”的,见耶利米书 1:10

Leviticus 13:4

利未记 13:4 若白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这样做是为更有把握;也为教导传道人在判断和责罚人的事上不可轻率仓促,乃要先殷勤查究、仔细考察一切。

“灾病”在这里是指“有灾病的人”,正如耶利米书 50:31 用“骄傲”指骄傲的人,耶利米书 27:9 用“梦”指做梦的人一样。

Leviticus 13:5

利未记 13:5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再将他关锁七天。

“若灾病止住了”:这种译法可由下句得到证明,因为下句是为解释这句话而加上的。否则,这些话也可以译作“站住”或“保持原来的颜色”;因为这个希伯来词既可表示“颜色”,也可表示“外观”。

Leviticus 13:6

利未记 13:6 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见灾病发暗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这不过是癣;他要洗衣服,就洁净了。

“若灾病发暗了”,这是与麻风病的白色相对而言。但这个词也可译作“已经收缩了”,或“被限制”、“被局限”在原来的地方和大小;这样一来,它与前一节和本句后半所说的“发散”正好形成最清楚的对比。

“他要洗衣服”,虽然这不是麻风病,只是癣而已;这教导我们,没有任何罪小到不需要借着基督的宝血洗净,因为这一切洗濯礼所指向的正是这件事。

Leviticus 13:7

利未记 13:7 但他为得洁净被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大大发散,他还要再给祭司察看。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8

利未记 13:8 祭司若察看,见癣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麻风病。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9

利未记 13:9 人若有麻风病的灾病,就要被带到祭司那里。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10

利未记 13:10 祭司要察看他;若见皮上的肿块发白,已经使毛变白,肿块中又有新鲜红肉,

“若肿块发白”,即带着一种反常而特别的白色,如民数记 12:10 所见的那样。

“又有”,或者更应当译作“或”,即用连词代替选择连词,这在前面已经提过;因为这两种情形任一种都是麻风病的征兆,而且这两个征兆彼此似乎并不相容:前一个征兆“白毛”假定毛发所在的皮肤还存在,后一个征兆“活肉”却假定皮肤已经被麻风病侵蚀掉了。

“新鲜红肉”表明这不是表面的麻风病,而是更深、更恶性的那一种,已经侵蚀到肉里面了;因此下一节称它为“旧的、根深蒂固的、已经长成的麻风病”。

Leviticus 13:11

利未记 13:11 这是他肉皮上的旧麻风病;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必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的。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12

利未记 13:12 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那有灾病的人全身的皮,从头到脚,无论祭司察看哪里,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13

利未记 13:13 祭司就要察看;若见麻风长满了他的全身,就要定那有灾病的人为洁净;全身都变白了,他就是洁净的。

“若麻风”,即麻风病的记号或外观;或者这里把癣称作“麻风病”,因为起初看起来对祭司和旁观者都像是麻风病。

“长满了全身”:当它只出现在身体某一部分时,表明里面潜伏着坏体液,同时也显明自然生命力无力把它排出;但当它遍满全身时,反倒显明自然生命力胜过了这病,并把坏体液都排到外面来了。

Leviticus 13:14

利未记 13:14 但红肉一显在他身上,就成了不洁净。

“在他身上”,或者更准确地说,“在其上”,即在那显出麻风病记号或外观的地方;当那处的肉一部分变得更白,一部分仍保持原色时,这种颜色不一正是麻风病的证据,正如同一种颜色持续不变乃是健康的标志。

Leviticus 13:15

利未记 13:15 祭司一看见那红肉,就要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是不洁净的,这是麻风病。

“红肉是不洁净的”:这话一再重复,是因为生肉或活肉反而容易让人以为是健康的迹象,祭司也很容易因此受迷惑,所以必须更仔细地查验,并留意它出现的部位、方式和其他情况。

Leviticus 13:16

利未记 13:16 红肉若又转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转白了”:疮开始痊愈时常是这样,白色的皮长在肉上。

Leviticus 13:17

利未记 13:17 祭司要察看他;若见灾病已经转白,就要定那有灾病的人为洁净;他就是洁净的。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18

利未记 13:18 人若在皮肉上长了疖子,已经好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19

利未记 13:19 在长疖之处又起了白肿,或是白中带红的白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白中带红”,即白里掺着红,像血和奶混合在一起。有一位近来的博学作者把这话译作“白而极其明亮”,或“浅亮”;这确实是麻风病完全发作时的真实颜色,如出埃及记 4:6 等处所见。但这里所说的病只是刚从疖子里开始发起,因此除了麻风病本有的白色以外,还可能掺杂一些由疖子而来的红色,就是那部分尚未完全变成麻风病性质和颜色的红色。

Leviticus 13:20

利未记 13:20 祭司若察看,见其现象低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从疖子里发出的麻风病灾病。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21

利未记 13:21 祭司若察看,见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低于皮,不过发暗了,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不过发暗了”,或作“并且已经收缩了”;关于这一点,见利未记 13:6

Leviticus 13:22

利未记 13:22 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灾病。

或者说,“这灾病”,即他所说的麻风病之灾。

Leviticus 13:23

利未记 13:23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这就是疖子的痕,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24

利未记 13:24 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生肉成了白中带红,或是纯白的白斑,

“火毒”,希伯来文作“火烧”,指被烧热的铁器或炭火触及,这通常自然会造成一个溃疡或疮,以下所说的斑点就出现在其中。

“或是纯白的”,即只有白色,不掺杂红色。这个从句似乎推翻了某位学者对希伯来词 adamdam 在利未记 13:19 的解释;因为这里所说“纯白”的颜色,是与这里称作 adamdam 的颜色区分开的,所以后者必定不是雪的颜色;雪虽然很浅、很亮,却只是白色。

Leviticus 13:25

利未记 13:25 祭司就要察看;若见白斑中的毛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这就是从火毒里发出的麻风病;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麻风病的灾病。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26

利未记 13:26 祭司若察看,见白斑中没有白毛,也没有低于别的皮,不过发暗了,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发暗了”,或作“收缩了”,即没有扩散。见利未记 13:6

Leviticus 13:27

利未记 13:27 到了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在皮上大大发散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麻风病的灾病。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28

利未记 13:28 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不过发暗了,这就是火毒所起的肿块;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因为这是火毒发炎所致。

即由利未记 13:24 所说的火毒而起。

Leviticus 13:29

利未记 13:29 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或胡须上有灾病,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30

利未记 13:3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若见其现象深于皮,其中有黄色细毛,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疥癣,就是头上或胡须上的麻风病。

身体上的麻风病会使毛发变白,头上或胡须上的麻风病却会使毛发变黄。若一个人的头发本来就是黄色,这也很容易与其他头发区分出来,或者借着这里所说的其毛发细小、稀薄,或者借着它那特别的黄色种类;因为同一种颜色也有不同种类或程度,彼此显然有别,就如绿色也是这样。

Leviticus 13:31

利未记 13:31 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见其现象不深于皮,其中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那长头疥的人关锁七天。

“其中也没有黑毛”,因为若出现黑毛,就足以解除疑问;黑毛是健康和自然生命力旺盛的标志,见利未记 13:37,正如黄毛是不健康的标志一样。

Leviticus 13:32

利未记 13:32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那灾病;若见头疥没有发散,其中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也不深于皮,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33

利未记 13:33 那人要剃去须发,但头疥之处不可剃;祭司还要将那长头疥的人再关锁七天。

“要剃去须发”,为的是更确切地辨明这灾病是继续生长,还是已经止住。

Leviticus 13:34

利未记 13:34 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若见头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就洁净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35

利未记 13:35 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大大发散,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36

利未记 13:36 祭司就要察看他;若见头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再找黄毛;他是不洁净的。

祭司不必再查验毛发或其他征兆,因为这病一旦发散蔓延,本身就是麻风病的确据,不需要别的证据。

Leviticus 13:37

利未记 13:37 但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中也长了黑毛,这头疥便是痊愈了,他是洁净的;祭司要定他为洁净。

使他洁净的,是事情本身的真实状况,而不是祭司的宣判;若祭司偏私地宣称一个其实不洁净的人为洁净,他的判语就是无效的。因此,以为祭司给任何罪人所作的赦免,只要那罪人并未真实悔改,也能对他有益,这种想法既愚妄又危险。

Leviticus 13:38

利未记 13:38 无论男女,若在肉皮上有白火斑,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39

利未记 13:39 祭司就要察看;若见肉皮上的火斑发暗而白,这是皮上生的雀斑,他就是洁净的。

“发暗而白”,或作“收缩了”或“局限在原处”,并且是白的。

Leviticus 13:40

利未记 13:40 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41

利未记 13:41 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额秃,还是洁净。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42

利未记 13:42 头秃处或额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是麻风病发在他的秃头处或额秃处。

这表明这样的秃头并不是因年老或其他偶然原因而来,而是由麻风病引起的。

Leviticus 13:43

利未记 13:43 祭司就要察看;若见那灾病的肿块在他的秃头处或额秃处是白中带红,像肉皮上麻风病的现象一样,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44

利未记 13:44 那人就是麻风病人,不洁净;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45

利未记 13:45 身上有麻风病灾病的,那人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衣服要撕裂”,就是撕裂衣服上部和前部那些最明显的地方。这样做,一方面是哀痛的记号,如以斯拉记 9:3、5 和约伯记 2:12 所示;因为这虽不是罪本身,却是罪的结果,也是严厉的刑罚,使他既与人隔绝,也不能在神的圣礼中享受神。另一方面,这是警告别人,无论他到哪里,都要与他保持适当距离。还有人补充说,这也许有助于他的医治,因为能让恶劣体液更自由地散发出去;但把患处暴露在寒冷中,反倒似乎会妨碍,而不是促进这种蒸发。

“蓬头散发”,也是哀悼的记号,正如利未记 10:6 所显明的。神要人对于他的审判虽不至被压垮,却要深切有所感觉。

“蒙着上唇”,一方面是他忧伤和羞耻的又一标记,如以西结书 24:17、22 和弥迦书 3:7 所示;另一方面也是为保全别人,免受他带传染性的气息或接触所害。“不洁净了!不洁净了!”这是在请求别人的怜悯和祷告,也是在承认自己的病状,并警告那些靠近他的人与他保持距离。

Leviticus 13:46

利未记 13:46 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这规定一方面是为使他谦卑,一方面是为防止传染他人,也是一方面为表明与属灵上的麻风病人或臭名昭著的罪人交往是何等危险。这条例排除的是健康人的群体,却不是麻风病人彼此的群体。见列王纪下 15:5历代志下 26:21

“营外”,如民数记 12:14 所说;后来则是在城外和人群聚集之处以外,我们在列王纪下 7:3路加福音 17:12 看见这类例子。

Leviticus 13:47

利未记 13:47 染了麻风病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衣服和房屋上的麻风病,在今日这些地方已不为人所知,这并不奇怪;因为正如学者所指出的,有些疾病或病症只属于某些时代和地区。至于这种事曾发生在犹太人中间,是无可合理怀疑的;因为如果摩西像某些人无耻地宣称的那样是个骗子,那么像他这样有智慧的人,绝不会就百姓亲身经验明知纯属虚构的事制定律法,从而使自己暴露在百姓的不信和轻蔑之下。

“羊毛衣服,或麻布衣服”,是用提喻法指一切别类的衣服。

Leviticus 13:48

利未记 13:48 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任何皮制的物件上,

“在经上,或在纬上”:有一位学者把它译作“在外面,或在里面”。如果这些词现在的意义变得可疑或不明,正如活物和宝石中有些名称公认已经如此,这对我们并不要紧,因为这条律法已经废止;只要犹太人凭着频繁的经验明白这些事,就足够了。

Leviticus 13:49

利未记 13:49 若灾病在衣服上,或在皮子上,或在经上,或在纬上,或在任何皮制的物件上,呈绿色或红色,这就是麻风病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0

利未记 13:50 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1

利未记 13:51 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若灾病在衣服上,或在经上,或在纬上,或在皮子上,或在任何皮制的工物上发散,这灾病就是蚕食性的麻风病,是不洁净的。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2

利未记 13:52 所以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经是纬,是羊毛的,是麻布的,或任何皮制的物件,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性的麻风病,必要用火焚烧。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3

利未记 13:53 祭司若察看,见灾病在衣服上,或在经上,或在纬上,或在任何皮制的物件上没有发散,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4

利未记 13:54 祭司就要吩咐人把那染了灾病的物件洗了,再关锁七天。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5

利未记 13:55 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灾病;若见灾病的颜色没有改变,灾病也没有发散,这物件就是不洁净的;要用火焚烧;无论正面反面,都已经被蚕食了。

“若灾病的颜色没有改变”:就是说,如果洗濯没有除去那有害的颜色,不能使它恢复本来的颜色。

“无论正面反面”:或指衣服的外面,这里称作前面,因为最显眼;或指衣服的里面。有些犹太教师却这样理解:无论那衣服是被麻风病蚕食得薄了,还是因从前穿用而磨薄了。

Leviticus 13:56

利未记 13:56 洗过以后,祭司若察看,见那灾病发暗了,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或从皮子上,或从经上,或从纬上撕去。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7

利未记 13:57 以后若仍显在衣服上,或在经上,或在纬上,或在任何皮制的物件上,这就是蔓延的灾病;那染了灾病的物件要用火焚烧。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8

利未记 13:58 所洗的衣服,或经,或纬,或任何皮制的物件,若灾病离开了,还要再洗第二次,就洁净了。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Leviticus 13:59

利未记 13:59 这就是羊毛衣服、麻布衣服、经、纬和各样皮制物件上麻风病灾病的条例,可以定为洁净,也可以定为不洁净。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