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士师记 第 1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udges 17:1

士师记 17:1 以法莲山地有一个人,名叫米迦。 米迦偷了他母亲的钱,后来承认并归还。她把这银子分别为圣献给主,制造雕刻的像和铸像;米迦把这些安放在他神堂里,又立他一个儿子作祭司;那时以色列中没有治理他们的官长。

士师记 17:1-6

有一个利未人路过那里,米迦就雇他并分别他为祭司。

士师记 17:7-12

米迦因此深信神必恩待并赐福给他。

士师记 17:13

这里和以下几章所记的事,并不是按其发生的先后次序排列的;这些事发生得早得多,甚至就在那些比约书亚活得更久的长老死后不久,

士师记 2:7

从多处经文可以看出来。第一,名叫玛哈尼但,就是“但营”的地方,

士师记 13:25

这名称是因着

士师记 18:12

所记的那件事而得来的。第二,但人那时还没有得着他们全部的产业,

士师记 18:1

若说这是在约书亚死后三百多年才发生的,实在难以置信。第三,那时祭司是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

士师记 20:28

若这些事是在参孙死后才发生,那他那时必定约有三百五十岁了,这就极不可能。

Judges 17:2

士师记 17:2 他对母亲说:“从你那里拿去的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你曾为这银子咒诅那偷取的人,这话我也听见了。看哪,银子在我这里,是我拿了。”他母亲说:“我儿啊,愿你蒙主赐福。”

“你所咒诅的”,就是你咒诅那拿走银子的人,这咒诅是在我听见的时候发出的,正如下面所说的。

“是我拿了”;因惧怕你的咒诅,我才承认自己的过犯,并求你饶恕。

“愿你蒙主赐福”;我甘心求神除去那咒诅,反而赐下祝福。因你如此诚实地归还了银子,你就脱离我的咒诅。

Judges 17:3

士师记 17:3 米迦把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银子归还给母亲以后,他母亲说:“我先前亲手把这银子全然献给主,为我儿子做一尊雕刻的像和一尊铸像;现在我把银子交还给你。”

“主”;希伯来文是“耶和华”,这是神那不可通用的名;由此显明,她和她儿子都无意离弃真神或祂的敬拜。这也可从米迦得着一个按主所设立、出于利未支派的祭司时所表现的欢喜看出来,

士师记 17:13;他们只是想借着偶像来敬拜神。这一点也显然是以色列人在

出埃及记 32:1

等处,以及后来耶罗波安所打算做的。

“为我儿子”;或者第一,是为你自己和你家的尊荣与益处,使你不必常常往示罗去敬拜,也可以借着这些像在家中照样敬拜。或者第二,是叫你安排制造这些东西;为此她就把全部银子交还给他,如下文所说。

“一尊雕刻的像和一尊铸像”;许多人认为这其实只是一个像,一部分是雕刻的,一部分是铸造的。但更可能的是,这是两个不同的像,因为在

士师记 18:17,18

那里二者被清楚地区分开来,而且中间还夹着别的话。诚然,在

士师记 18:20,30,31

只提到雕刻的像,但这并不是排除另一尊像,正如紧前面所说的;这乃是一种常见的提喻,用一个来代替全部,尤其当这一个被看作主要之物时更是如此。

“我把银子交还给你”,就是照我所说的,交给你去支配。

Judges 17:4

士师记 17:4 米迦仍把银子还给母亲;他母亲拿出二百舍客勒银子,交给银匠,银匠就用这银子做了一尊雕刻的像和一尊铸像;这些像都在米迦的家里。

“他仍把银子还给母亲”;虽然他母亲准他留下这银子,他却仍坚持把银子归还,让她照自己的意思处置;并且他确实已经归还了,如前所说。这里不过是再次确认先前的归还,所以经文两次说到“归还”。

“他母亲拿出二百舍客勒银子”;其余九百舍客勒留作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之用,或留作与这敬拜有关的别的用途,或作她个人私用。看来她起初的热心已经冷淡下来,想尽量用最低的代价维持一种宗教;她儿子米迦也是如此,

士师记 17:10

“银匠就用这银子做了”;意思或是第一,用这些材料制造;或是第二,用这笔钱制造。

Judges 17:5

士师记 17:5 这米迦有了神堂,又制造了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并且将他一个儿子分别为圣,作他的祭司。

“神堂”,就是一所房屋或地方,照这种方式分别出来用于事奉神。

“以弗得”;这是祭司服装中的重要部分,

出埃及记 28:4,有些人认为这里是以一项代指全部祭司服装。

“家中的神像”;就是某一类这样称呼的像,参看

创世记 31:19何西阿书 3:4

“作他的祭司”;因为在教会那种败坏的光景中,利未人忽略了自己职分的实行,所以百姓也忽略他们,另立别人来担任他们的职任。但这种祭司职分是被定罪的,

民数记 16:40;18:2,7。

Judges 17:6

士师记 17:6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没有王”,就是没有士师来治理和约束他们。这里“王”一词是广义地指最高执政者,正如

创世记 36:31申命记 33:5

所用的那样。神看为合宜时,就兴起士师治理并拯救百姓;在别的时候,因他们的罪,祂任凭他们没有士师;当时正是这样的时候。因此他们就陷入拜偶像之中,而士师通常是拦阻他们陷入这事的。这从本书里那庄重且屡次重复的话可以看出:某个士师死后,百姓就离弃主,转向偶像。

“任意而行”,就是不求神所喜悦的,只求最合自己心意或私欲的事。

Judges 17:7

士师记 17:7 犹大伯利恒有一个年轻人,是利未人,住在犹大家中;他在那里寄居。

“出于犹大伯利恒”,或作“属于犹大伯利恒”;这里这样称呼,像

马太福音 2:1,5

一样,是为区别西布伦的伯利恒,

约书亚记 19:15。他生长在那里。“犹大家中”,就是属于犹大支派;不是按出生说,因为他是利未人;也不是按母系说,虽然那也可能是真的,但家谱并不按母系计算;乃是按他的居住地和服事而言。因为利未人,特别是在混乱和不敬虔的时候,分散在各支派中;这人的住处正落在犹大支派里。这里提到这一点,似乎是对那支派的一种责备,也显明普遍的背道已何等严重,以致一个利未人在那大而著名、蒙神如此尊荣的支派中,

创世记 49:8-11,竟找不到容身之处,只得四处漂流,另寻生计。

“他在那里寄居”;他这样说,是因为那并不是他正当或通常的居所,因为那里并不是利未城。

Judges 17:8

士师记 17:8 这人离开犹大伯利恒那城,要找一个可以寄居的地方;行路的时候,到了以法莲山地,来到米迦的家。

“找一个可以寄居的地方”,就是找一份差事和谋生之道;因为十一奉献和供物本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如今却没有送到神的殿中,利未人和祭司就必然陷入极大的困境。

Judges 17:9

士师记 17:9 米迦问他说:“你从哪里来?”他说:“我是犹大伯利恒的利未人,要去找一个可以寄居的地方。”

普尔对本节没有注释。

Judges 17:10

士师记 17:10 米迦对他说:“你可以住在我这里,作我的父和祭司;我每年给你十舍客勒银子,一套衣服和你的食物。”利未人就进了他的家。

“作我的父和祭司”;“父”就是“祭司”,即属灵上的父,是教师或训导者,因为这样的人也被称为父,参看

列王纪下 6:21;8:9;13:14;以赛亚书 22:21。米迦假装尊敬并顺服他;工价不足的,就用空洞的头衔来补足。

Judges 17:11

士师记 17:11 利未人情愿与那人同住;那年轻人在米迦眼中如同他的一个儿子。

“利未人情愿”;这是因为他受困于生活所迫,又感染了当时迷信和偶像崇拜的普遍恶风。

“如同他的一个儿子”,就是米迦以同样程度的恩待和 affection 对待他。

Judges 17:12

士师记 17:12 米迦就将那利未人分别为圣;那年轻人就作了他的祭司,住在米迦的家里。

“将那利未人分别为圣”,是叫他作祭司;米迦认为这需要一种分别礼,因为他知道利未人和普通百姓一样,都被排除在祭司职分之外。

“作了他的祭司”,代替他先前所立的儿子;因找不到更合适的人,他先前才立儿子为祭司,

士师记 17:5;但如今看来,他不许儿子再行使那职分,而把这职任完全交给了与此更为接近的利未人。

Judges 17:13

士师记 17:13 米迦说:“现在我知道主必赐福与我,因为我有一个利未人作我的祭司。”

“我确信神必赐福给我。”

他的判断竟如此昏暗,又如此偏私,以为有一个方面做对了,就足以弥补他其余重大的错误;其实他犯了明明违背神命令去制造并敬拜偶像的罪,又在神所禁止的地方敬拜神,并且他自己是以法莲人,竟擅自设立祭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