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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7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shua 7:1

约书亚记 7:1 亚干取了那当灭、献毁之物;神向以色列人发怒。

约书亚记 7:1

约书亚差遣三千人攻打艾城;他们逃跑了,并有三十六人被杀,见约书亚记 7:2-5

约书亚向神诉苦;神指出缘由,并吩咐用掣签,见约书亚记 7:6-15

亚干被查出有罪:约书亚对他的劝告,以及他的认罪,见约书亚记 7:16-21

他和属他的人被石头打死,又被火焚烧;那地方名叫亚割谷,见约书亚记 7:22-26

以色列人:

就是其中一人,这是很常见的提喻或词义转换,如创世记 8:4,19:29,马太福音 26:8;那里把其实只属于犹大的事归给了门徒,见约翰福音 12:4

在当灭之物上:

就是拿了那些被禁止、当灭的财物中的一些。

撒底:

又名心利,见历代志上 2:6

谢拉,或作撒拉,是犹大的亲生儿子,见创世记 38:30;他曾随犹大下埃及。因此,为了补足从那时到此时所推算的二百五十六年,我们就必须承认亚干此时已是老人,而他的三位祖先各自在约六十岁时生子;按当时的情形,这并非不可置信,也并不罕见。

向以色列人发怒。

神为什么因这一个人的罪惩罚整个群体?

答:

他们众人都是因自己的罪受罚,各人本来都有足够该受的分;但神借这个机会把惩罚加在整个群体身上,一方面,因为他们中间有些人可能也犯了这罪,或是贪恋他实际所取之物,或是隐瞒他的过犯,而这过犯很可能并非别人全然不知,或是没有为此忧伤,也没有努力洁净自己;另一方面,是要使罪更显可憎,因为它竟成为如此可怕、公开审判的缘由;再一方面,是要促使每个群体中的所有成员,不但在安排自己行为上更加谨慎,也更加殷勤彼此警醒,防止弟兄们的失足;这对他们和整个群体都是极大的益处与福分,值得借着群体所受的一次严厉苦难来换取。

Joshua 7:2

约书亚记 7:2

艾城:

又称哈伊,见创世记 12:8;又称亚雅,见尼希米记 11:31。他们不是要进艾城,而是要到毗邻并附属那城的地区,在那里探明那地方和居民的情形。

旁边:

希伯来文 im 也有这样的用法,见创世记 25:11,35:4,士师记 9:6,18:3,19:11。

伯亚文:

是一座与伯特利不同、却靠近伯特利的城镇;虽然后来伯特利因双关而被称为伯亚文,见何西阿书 4:15,10:5。对比约书亚记 18:12

在伯特利东边:

对比创世记 12:8约书亚记 8:9,12

Joshua 7:3

约书亚记 7:3 这是借着神护理的智慧安排而成的,好叫他们的罪受惩罚,他们也被唤醒并得改正,同时所冒的危险、所受的损害和羞辱都尽可能少;因为若这次败北已经使约书亚如此惊惶,就很容易想到,若一支大军被击败,会给百姓带来何等的恐惧、混乱和绝望。

Joshua 7:4

约书亚记 7:4 他们失去了往常奋击的勇气,这显然表明神离弃了他们;这也是有益的教训,要使他们知道,当神离开他们时,他们是何等软弱、何等微不足道的受造物;并且使他们明白,把迦南人和他们的土地交在他们手中的,乃是神,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勇力。

Joshua 7:5

约书亚记 7:5

约三十六人:

对艾城人来说,这是一场代价高昂的胜利;借此以色列被唤醒、得以改正,并重新与他们的神、他们的盾牌和好,而艾城人却因此更加刚硬,以致自取灭亡。

在下坡的时候:

由此看来,往耶利哥去的路是下坡路,因为耶利哥更靠近约旦河。

如水一般:

柔弱无力,并且满了摇摆与战兢。

Joshua 7:6

约书亚记 7:6

约书亚撕裂衣服:

是表明极大的忧伤,如创世记 37:34,44:13;这是因为已遭受的损失、所惧怕的后患,以及他所怀疑的罪。

俯伏于地:

表示深切的自卑与恳切的祈求。

直到晚上:

整日都在禁食祷告中持续如此。

把尘土蒙在头上:

这是人在忧伤和惊惶时通常有的举动,见撒母耳记上 4:12撒母耳记下 1:2,13:19,约拿书 3:6弥迦书 1:10

Joshua 7:7

约书亚记 7:7 这些话虽然本意是好的,并且只是作为与神辩陈、申诉的说法向神说出,却仍带着人性的软弱,未达到他对神所当有的敬畏、谦逊和顺服;提及这些话,是要作为例证,说明神的圣徒也和别人一样,受同样情感与软弱的影响。

Joshua 7:8

约书亚记 7:8

我可说什么呢:

我该怎样回答那些狂傲的仇敌加在我们身上、也加在你名上的羞辱呢?

以色列:

就是神自己的百姓,是他从万国中分别出来归自己特有的子民。

Joshua 7:9

约书亚记 7:9 你的大名在这事上将要受亵渎,人必指责你对自己的百姓反复无常、不施恩慈、不守信实,也说你无力抵挡他们,或无力把你本意要赐给你百姓的好处成就出来。可对比出埃及记 32:12民数记 14:13申命记 33:27约珥书 2:17

Joshua 7:10

约书亚记 7:10 这事不能靠消极不动的祈求来完成,乃要靠大有力度的改革行动。

Joshua 7:11

约书亚记 7:11

以色列:

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些人,或其中一人,正如前面约书亚记 7:1 所说的。

违背了我的圣约:

就是破坏了我所吩咐他们、他们也曾应许遵行之圣约的条件,即顺从我一切的命令,见出埃及记 19:8,24:7;其中这一条就是不可沾染那当灭之物。

当灭之物:

就是我吩咐他们不可沾染的东西。

又偷窃了:

就是夺取了我为自己保留的那一分,见约书亚记 6:19

又行诡诈:

就是用深沉的伪装遮盖事实,并且以实际行动,纵然未必口头上,也宣称自己无辜。亚干很可能曾被人怀疑;被指控时,他可能已经否认,或已打定主意要否认。

又把它放在自己的物件中:

就是将之转作己用,并给这罪再添上顽梗和执意不改;这样,神就以多种加重情节来描述这罪。

Joshua 7:12

约书亚记 7:12

因为他们成了当灭的:

正如我曾警告并威吓他们的,见约书亚记 6:18。他们使自己脱离了我的保护和祝福,因此就要遭受那归于当灭之民的同样毁灭。

Joshua 7:13

约书亚记 7:13

你们要自洁:

要洁净自己脱离这当灭之事所带来的污秽,因为你们都在某种程度上沾染了它;并且预备自己来到主面前,这很可能是神所要求他们做的。这样,他们就如同一面祈求、一面等候神的判决,以查明并惩罚这罪,也使有罪的人因此被惊醒、受惊吓,并被带到自由而及时地承认自己的过犯。奇怪的是,亚干在这时竟没有承认自己的罪;但这应归因于罪使人心刚硬的力量,这力量使人越来越坏;一方面是出于他的骄傲,不愿把这样有害而臭名昭著之行为的羞耻归到自己身上;一方面是出于他自我奉承和虚妄的想法,以为还有许多人和他一样有罪,他们之中也许有人会被抓住,而他自己可以逃脱;再一方面,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神任凭罪人瞎眼刚硬,以致自取灭亡。相似的例子可见马太福音 26:21、22、25。

Joshua 7:14

约书亚记 7:14

主所取中的:

就是借着掣签被查明或宣告为有罪的,因为签是由主管理的,见箴言 16:33;而这签是要在约柜前、在主面前抽的。关于这种用签的做法,可参看撒母耳记上 14:41、相关经文,以及使徒行传 1:26

Joshua 7:15

约书亚记 7:15

用火焚烧:

因为当灭的人和物本该如此。见民数记 15:30,35申命记 13:16。凡他所有的:就是他的儿女和财物,如约书亚记 7:24 所记,乃是照着律法,见申命记 13:6

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罪在圣经中常这样称呼,如创世记 34:7士师记 20:6 等;这是与罪人虚妄的看法相对,因为他们常把罪看作自己的智慧和利益。

在以色列中:

就是在神的教会和百姓中间;他们有如此美善的律法引导他们,又有一位全然充足、满有恩典的神供应他们,本不需要任何这类不正当、不体面的做法。

Joshua 7:16

约书亚记 7:16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Joshua 7:17

约书亚记 7:17

犹大的宗族:

或者,

1. 指支派或民众,因为“宗族”这词有时有此义,如士师记 13:2撒迦利亚书 12:13阿摩司书 3:1使徒行传 3:25,对比启示录 1:7

或者,

2. 指众宗族,如约书亚记 7:14 所示,是用单数代替复数,即他们五个宗族中各宗族的首领,见民数记 26:20,21

一个一个地:

并不是指每一个具体的人,这从约书亚记 7:18 显然可见;而是指谢拉族这个大家族里各个房屋或较小家族的家长,见历代志上 2:6

Joshua 7:18

约书亚记 7:18

他:

或者是约书亚,或者是撒底奉约书亚之命而行。

Joshua 7:19

约书亚记 7:19 他称他为

我儿:

是要表明这严厉的查问和判决并不是出于对他本人的恨恶;约书亚爱他,如父亲爱儿子一样,也如君王当爱自己每个臣民一样。

将荣耀归给主以色列的神:

你既大大羞辱了他,现在就该把羞耻和罪责归到自己身上,并将荣耀归给神:归荣耀于他的全知,因为他知道你的罪;归荣耀于他的公义,因为他因你的缘故惩罚你,也惩罚别人;归荣耀于他的全能,因为这全能曾被你拦阻;归荣耀于他向百姓所显的恩慈和信实,因为这些曾因你的邪恶而被遮蔽。如今借着你认罪并受罚,这一切都要显明出来。

Joshua 7:20

约书亚记 7:20 他似乎作了真诚、坦率的认罪,并以一切合理的加重情节来加重自己的罪。

得罪了主:

就是违背了他明明的命令、公正的权利和荣耀的属性。

主以色列的神:

就是真神;他拣选了我和全以色列,使我们作他特别眷爱和看顾的子民。

Joshua 7:21

约书亚记 7:21 他准确描述了自己犯罪的过程:这罪始于眼目;他任凭自己的眼睛注视并定睛在那些物件上,于是欲望被点燃,使他贪恋它们;这欲望又推动他采取行动,使他拿了它们;拿了以后,又决定保留,于是把它们藏在帐棚里。巴比伦衣服做工极其精巧,色彩繁多,价值很高;这不但可由圣经看出,见以西结书 23:15,也可由多位外邦作者看出。见我的《拉丁文概要》。

二百舍客勒:

即按重量说,不是钱币;因为那时他们收受和支付银钱,还是按重量计算。

在它底下:

就是在那件巴比伦衣服底下;被它盖住,或包在其中。

Joshua 7:22

约书亚记 7:22

约书亚打发使者:

为要使他认罪的真实性显明出来,毫无疑问;因为也许有人会以为那认罪是被逼出来的。

他们跑去:

一方面是急切想使自己和众百姓脱离所伏在他们身上的咒诅;另一方面也是免得亚干的亲属或别人先赶到那里,把那些东西拿走。

果然藏着:

就是约书亚记 7:21,24 所提到的那包东西。

Joshua 7:23

约书亚记 7:23 约书亚和众长老当时仍留在会中,等候这事的结果。

Joshua 7:24

约书亚记 7:24

他的儿子和女儿:

这看起来似乎严厉而不公,所以神自己也曾禁止这种事,见申命记 24:16

答:

1. 那律法是赐给人的,不是赐给神的;神对人显然拥有比人对人更绝对的权利和主权。

2. 他们的死本是他们因着本性和自己的罪所欠下的债;神何时索取这债都可以。而且,他不能在比这更尊荣、更美好的情形中取去他们的生命了;因为在一个新兴国度和他们初在这地定居的时候,少数几个人的死,可以有效防止成千上万人的死亡。许多人会因这可怕的榜样受警戒;即便对神的敬畏不能约束他们,至少对自己和亲爱儿女生命的爱,也会拦阻他们去行这类危险而有害的事。

3. 他们很可能知道这事,正如犹太教师所说。若有人坚持说他们中间有婴孩,经文并没有这样说,只称他们为儿子和女儿。并且,考虑到亚干很可能是个老人,因为他是从犹大算起的第五代人,关于此点可见约书亚记 7:1,所以这些儿女最有可能已经长大,能够知道这事,也能隐瞒或揭发这事。经文没有明说他们有罪,并不表示他们无罪;因为显然,圣经许多历史叙述都省略了不少情节,而这些情节有时会在别处得到补充。

他的牛、驴、羊:

这些牲畜虽然不能犯罪,也不能严格地说受刑罚,但既然它们是为人的用处而造的,就可以正当地为人的益处而被毁灭;况且它们天天还被杀来作我们身体的食物,因此为了教导我们的心灵而杀它们,也并不奇怪;借此我们可以学习到罪是何等可憎、何等具有传染性,竟使无辜的受造物也卷入它所带来的灾祸;并且也能知道,那些为人所预备的刑罚何等更重,因为人领受了律法,又有那极美的理性与意志之恩赐,本该用来约束自己不去违犯律法,所以人的罪责必定大得难以言喻,因此所受的痛苦也必更加严厉可怕。再者,从这里的列举看来,亚干并没有任何出于生计需要的借口来驱使他犯这罪;他完全无可推诿。

Joshua 7:25

约书亚记 7:25

用石头打他:

又用火烧他;这一点从后面的话和神这样吩咐的命令都很容易明白,见约书亚记 7:15;这里无疑已经执行了那命令。

问:

这两种死法怎么可能都施行在他们身上呢?

答:

看来他们是先被石头打死的;这是这类罪犯当受的刑罚,见民数记 15:35,并不是活活烧死。因此这里只提到亚干被石头打死,却没有提到焚烧他;而神要他们的尸首被焚烧,是为表明他对这种造成公开绊跌和祸害之罪人的极度憎恶。至于约书亚记 7:15 所吩咐的焚烧亚干,不大可能是指活活烧死他,因为那里明说这焚烧是临到他和凡他所有的;更可能是指焚烧他的尸首和其他无生命之物,因为对当灭之物本来就是这样处置的,见申命记 13:16

Joshua 7:26

约书亚记 7:26

一大堆石头:

作为这里所记之罪和审判的纪念碑,使后来的人可以由这榜样得教训、受警戒;也作为羞辱的记号,如约书亚记 8:29撒母耳记下 18:17

亚割谷:

或作烦恼之谷,是因约书亚记 7:25 所表达的双重搅扰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