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5:2 “那时”:就是他们一到吉甲的时候,那是本月初十日;所以这事可在次日,也就是十一日早晨施行。到十三日,他们因伤疼痛;十四日就恢复了,并在那日晚上守逾越节。
“你制造锋利的刀”:也可译作“预备”或“备好”,因为这词有时就是这个意思。那些本来已有刀的人并不需要另造新刀,所以神不大可能是吩咐他们另造,只是要把刀磨利,适合这工作。希伯来文称之为“火石刀”,并不是说这些刀都必须用火石做成,而是因为那类刀通常如此,尤其是在那些铁器稀少的地方;并且犹太教师指出,这种刀常用于此类工作,外邦作者也记载它们常用于类似用途。正如我们把一个银制的墨水壶也叫作“角壶”,因为这类器具通常原是用角做的。
“再行割礼”:他称这为第二次割礼,并不是说这些人先前已经受过一次割礼,无论是约书亚还是别人施行的,因为下文
约书亚记 5:7
明确说相反的话;这乃是就整个民众而言,其中一部分先前已受割礼,另一部分如今受割礼,所以相对于从前某次受割礼的时候,这次就称为“第二次”。那先前的时间,或者是:
1. 在埃及。当时百姓中有许多人可能因惧怕埃及人,或为讨他们欢心,而忽略了这本分;后来摩西因想起自己曾忽略此事并因此遭遇危险,就被唤醒,于是奉命给他们行割礼。在十灾期间,以及埃及人极大混乱惊惶的时候,他们很容易找到机会这样做。
2. 在西奈山。他们在那里守逾越节,
民数记 9:5;而未受割礼的人不可守逾越节,
出埃及记 12:48。因此并非不可能:出埃及后第一年所生的一切孩子,以及那些也许出了埃及却仍未受割礼的人,当时都受了割礼。
异议 1:凡从埃及出来的人都受过割礼,
约书亚记 5:5。
答:1. 这可能是真的,但经文并没有说他们是在何时何地受割礼的;也并没有否认其中有些人是在埃及降灾的时候,或在西奈山受的。
2. “都”这个词常常是指“大多数”,这是公认的。
异议 2:在旷野出生的人并不都没有受割礼,
约书亚记 5:5。
答:1. 这里也当理解为指大多数。
2. 这里是限定那些“在路上生的”,正如那里所说,并在
约书亚记 5:7
再次着重重复,就是指在他们行路漂流时所生的。这暗示他们未受割礼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停留之地总不确定,并且云柱一收起,他们就必须随时预备起行;但这理由在西奈山就不存在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要在那里停留相当长的时间。既然他们利用那个机会守逾越节,就很可能也利用它为孩子或其他人行割礼;他们本该极其看重这礼,并抓住一切机会来遵行。百姓纵然可能忽略,领袖却不大可能如此。
异议 3:他们据说在旷野整整四十年都未受割礼,
约书亚记 5:6。
答:意思是几乎四十年;同样的说法也见于
民数记 14:33-34;32:13,那时在那数字以外其实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或者:
3. “在亚伯拉罕里”受的那第一次割礼,并在他的后裔中延续下来,这礼多年被忽略、被废弃;因此,我与你们之间这伟大而庄严的圣约记号几乎完全失落了。所以,使这长期中断的割礼重新恢复,并使亚伯拉罕的后裔第二次受割礼,以更新我与你们之间的圣约,乃是合宜且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