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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2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shua 20:1

约书亚记 20:1 主又晓谕约书亚说: 神吩咐设立六座逃城,给那些无意中杀了人的人使用,见约书亚记 20:1-4。其正确用法,见约书亚记 20:5,6。以色列人在约旦河这边设立三座,在那边也设立三座,见约书亚记 20:7-9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oshua 20:2

约书亚记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我借摩西手所告诉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如今产业已经分给你们了,你们要从中保留几座城,作我所吩咐的用途。

Joshua 20:3

约书亚记 20:3 使那无意、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躲避报血仇之人的地方。

“无意、误杀”,希伯来文是“出于无知,或错误,或失误,并且并不知情”;这同一意思重复两次,是要断绝故意杀人者在这里得保护的一切主张和指望。神既已宣告,这样的人即使在祂的坛那里,也要被拉去处死,见出埃及记 21:14;照样,约押后来也奉所罗门之命,在坛那里被杀,见列王纪上 2:28-31,34。正因如此,更显得有些基督徒竟让他们的圣所庇护这等神明明排除在外的人,是何等奇怪而无耻;罗马天主教徒正是如此,他们的教师竟也不以用轻浮理由来为此辩护为耻。

“报血仇的人”,就是那有权要求为死者报仇、或亲自施行报复的亲属。

Joshua 20:4

约书亚记 20:4 那逃到这些城中一座的人,要站在城门口,把自己的案情讲给那城的长老听,他们就要接他进城,给他地方居住,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审判官通常坐在城门口。

“他的案情”,或作“他的事务”,就是他做了什么,为何这样做,又是怎样做的;他要把事实及其一切情形真实地陈述给他们。

“他们就要接他进城”,意思是:如果他们对他所陈述的事实感到满意;否则,审问他的案情就成了徒然。

“给他地方”,他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因为神将那城赐给他们时,已为这类人保留了这样的权利。

Joshua 20:5

约书亚记 20:5 若报血仇的人追赶他,他们不可把那杀人的交在报仇的人手里,因为他杀邻舍是出于无意,素来并不恨他。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Joshua 20:6

约书亚记 20:6 他要住在那城里,等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直到当时的大祭司死了,然后这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从前逃出来的那城。

站立是被告和原告的姿势,见出埃及记 18:13以赛亚书 1:8撒迦利亚书 3:1

“在会众面前”,或作“在群体面前”或“在集会面前”,就是指那被指定审理这类案件的议会;不是逃城的议会,因为他们先前已经审查过他了,见约书亚记 20:4;而是他所属之城的议会,或案件发生之地、或其附近之城的议会,这从民数记 35:25 可以看出来。

“直到大祭司死了”;关于这一点,见普尔对民数记 35:25 的注释。

Joshua 20:7

约书亚记 20:7 于是他们在拿弗他利山地的加利利设立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设立示剑,在犹大山地设立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关于这些城,要注意:

1. 它们都在山上,好叫人从远处就能看见,从而为那些逃往那里的人指明方向。

2. 它们彼此相隔的距离都很合宜,能便利各支派;因为基低斯在北方,希伯仑在南方,示剑在中间。

3. 它们都属于利未人;一方面,是为了使这些案件能由他们更公正地查验并公平地裁决,因为一般认为他们最能明白神的律法,也最有责任、最可能在审判时遵行这律法,而不受私情或不正当利益的左右;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在百姓中的正当声望,以及他们良善的劝导,能对那些心怀报复的人起一些约束作用,免得这些人倾向于或受诱惑追赶误杀人的到那里,并试图在那里杀他。

Joshua 20:8

约书亚记 20:8 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边,从流便支派的旷野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的基列设立拉末,从玛拿西支派的巴珊设立哥兰。

“设立”,或作“给出”,或作“已经设立”“已经给出”;因为这些城原是摩西所设立的,见申命记 4:41 等处。或者说,他们是确认摩西的授予,并把这些城正式用于摩西原先指定、分别出来的那种用途。

Joshua 20:9

约书亚记 20:9 这些城是为所有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所指定的,使凡无意中杀了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至于死在报血仇之人的手下,等到他站在会众面前。

“为寄居的外人”,不只是归信的人,也包括其他人;因为这是关乎普遍公义的事,为要把偶然杀人的和故意杀人的分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