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13:21 平原的各城,并亚摩利王西宏的全国,就是那在希实本作王、摩西所击杀的;又击杀了米甸的首领以未、利金、苏珥、户珥、利巴,就是住在那地、属西宏的首领。 “平原的各城”,与前文“谷中山”的那些城相对。
“西宏的全国”,是一个提喻式的说法,意思是其中很大的一部分;正如我们读到“犹太全地”“约旦河一带地方”,见马太福音 3:5,以及“加利利全地”,见马太福音 4:23,和其他许多类似说法。或者也可理解为“这些都属西宏的国”,就是属于他的国度。希伯来文里的连词“和”常常代替关系代词“所”,见士师记 2:21,箴言 19:1,传道书 6:12。
“米甸的首领”,不是在同一时间或同一场战役中被杀,这从比较民数记 21:23-24与民数记 31:8就可知道,而是以同样的方式被杀。他们在这里被提到,一方面因为他们不久之后也因同一缘故,就是敌对以色列,而被杀;另一方面因为他们与西宏有从属关系,正如下文所说。
“属西宏的首领。” 问题:他们既是米甸的诸王,怎么会属西宏呢?见民数记 31:8。
回答:那些地方有许多小王,隶属于更大的王;这些人就是如此。所以这里称他们为西宏的首领或王子,因为他们是他的属臣,向他进贡,因此在这场战争中以某种方式帮助了西宏,虽然他们不是在那时被杀。很可能西宏在毁灭住在这些地方的摩押人之后,也威吓了其余的摩押人,以及他们的邻邦和盟友米甸人,使他们向他表示某种臣服或纳贡,而他们也乐意这样做。
“住在那地”,希伯来文是“居住在那地”,就是前面最后提到的“米甸”;他借此表明,他们虽臣属于西宏,却并不住在他的地内,而是住在另一块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