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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34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Job 34:1

约伯记34:1 以利户又回答说。本章责备约伯指控神不公。约伯记34:1-9:神是全能的安排者、统治者和世界的审判者,绝不可能不义。约伯记34:10-17:说君王和首领不义尚且不合宜,更何况说神;他对人有权柄,并鉴察人,人不能向神隐藏。约伯记34:18-22:他向他们施行自己的权能和公义。约伯记34:23-30:人在神所降的苦难之下当尽的本分。约伯记34:31,32:他责备约伯攻击神的话。约伯记34:33-37。本节普尔没有注释正文。

Job 34:2

“你们智慧人哪,”就是在场的人,请你们判断我已经说的和将要说的话是否真实、是否合乎理性;因为我愿意把这一切都交由真正有智慧之人的判断。

Job 34:3

意思是,人的心思会判断所说所听的事。“耳”这官能在这里代指心思,因为事物是借着耳传达到心里的。参见普尔对约伯记12:11的注释。

Job 34:4

“判断”就是公正和公平;“判断”常以提喻的方式指公正的判断,如约伯记8:3,19:7,32:9,诗篇37:28。我们不要争胜,只要追求真理和公义;这应当是我唯一的关切和事务。让我们放下一切成见和敌意,我看这些对你和你的朋友影响太大了;让我们公正地考察事情赤裸裸的真相与是非。“让我们知道”,就是让我们彼此发现并说明出来。“什么是好的”,就是谁的理由更站得住。

Job 34:5

“我是公义的”,可以有几种意思:1. 我是完全公义的;但约伯并没有这样说,反而说了相反的话,见约伯记9:2-3,14:4。2. 我是真诚的人,不是假冒为善的人,不像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这一点以利户并不否认。3. 我在某种程度上是公义的,我的生活一向如此圣洁无可指摘,所以我不该受、也没有理由预料会从神那里遭受这样严厉的对待。约伯常有这样的暗示,以利户责备他也是公正的,因为他夸耀自己的公义,却暗暗影射神待他过于严厉。“神夺去了我的判断”,约伯在约伯记27:2确曾这样说;意思是,神不把公正合理的待遇给我,不给我公平陈述的机会,不容我在他面前或与他辩明我的案件,也不向我显明他为何与我争辩,以及我除了普遍性的软弱之外还犯了什么罪,以致配受这样非常的审判。以利户公正地指出,这是极其不敬且僭妄的话。

Job 34:6

“我岂可违背我的理而说谎呢?”约伯事实上在约伯记27:4-6已经这样说了。难道我要虚假控告自己犯了那些我自己并不觉得有的罪吗?难道我要出卖自己的案情,否认自己的纯正,说我所受的还不如我该受的吗?“无过犯”,就是没有什么大罪、重罪、呼天抢地的罪;这词通常就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足以合理地招来如此可怕审判的罪。

Job 34:7

意思是,大量而贪婪地。约伯常常、轻易地说出轻蔑鄙视的话,不但针对朋友,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针对神自己;他愚妄而狂妄地指责神待他过于严酷。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读:“有什么人,像约伯这样,还会吞下讥诮如饮水呢?”恶人或愚昧人这样做并不稀奇;但像约伯这样素来敬虔、庄重、智慧并有权威的人竟犯这样的罪,这才令人惊异。

Job 34:8

我虽然不像他那三个朋友那样敢说约伯是恶人,但在这件事上,他说话行事却像他们中的一个。

Job 34:9

“他说过”,并不是绝对地、明明白白地说出这句话,而是按自然推论得出来的,并且是就今生、就他自己而言;因为他说善人今生并不比恶人少受苦,甚至有时更苦,见约伯记9:22,30:26;并且就他自己而论,他的敬虔在今生并没有给他带来益处,反倒使他受亏损,神待他并不比待最卑贱的人更有恩慈和怜悯。这种看法和说法极其忘恩负义,也不敬虔;因为敬虔既有今生的应许,也有来生的应许,而约伯自己也承认,他所得的那些扶持、对自己正直的把握,以及对将来福乐的确据,本来就应当被视为比世界所能提供的一切更大的安慰和益处。“以神为乐”,就是选择并喜爱与神同行,以讨他喜悦、遵行他的命令为自己首要的关切和事务;这正是真正敬虔之人的本来特征。

Job 34:10

“明理的人哪”,就是你们这些在场、明白这些事的人,请你们在我和约伯之间作判断。“神断不至于作恶”,这是我必须立定的原则:公义圣洁的神,无论对约伯还是对任何人,都不会也不可能行不义,正如约伯暗示神对他所行的那样。

Job 34:11

“行为”就是行为所得的报应,或照着他的行为。约伯的患难虽然又大又重,却并非不该受,而是因他的原始败坏和许多实际的过犯,公正地临到他;这些在神面前都是显明的,尽管约伯因为偏私未必看得见。至于约伯的敬虔,也必得报偿,也许在今生,毫无疑问也在来生。因此,敬虔并不像约伯所说的那样无益。

Job 34:12

正如约伯邪恶地所说的那样。至于这说法,参见普尔对约伯记8:3的注释。

Job 34:13

“管理大地”就是管理地上的居民,按自己的律法统治他们,并向他交账。谁是神的上级,先创造了世界,然后把世界的治理交给神呢?根本没有这样一位。神自己是独一的创造者,是全世界绝对至高的主和统治者,因此他不可能行不义。原因部分在于:一切不义都是违背某种律法,而约束神的并没有外在于他的律法,只有他自己的本性和旨意;部分在于:世界的创造主和主宰必然在自己里面具有一切可能的完全,其中也包括完全的公义,并且必然没有任何缺陷和偏差,因此也不会有不义;部分还在于:他本身全然充足,不依赖任何其他位格,能成就并取得一切他所喜悦的事,因此他既没有趋向不义的倾向,也没有受试探去行不义。这本是世上一切不义行为通常的原因:行不义的人不是迫于某个更高权柄,要讨好命令他们的人,就是有所缺乏或有所贪求,而那东西他们不能以正当方式取得;因为一个人若明明可以合法得到某物,却还用不义或强暴夺取,那他就是怪物,不配称为人。“谁布置了全世界”,也可译为“谁托付了全世界给他”,就是交给他治理,仿佛他是奉更高主人的名并为其用途与事奉来治理,并且要向那位主人交账。

Job 34:14

“向着人”,希伯来文是“向着他”,似乎是指人;这可由约伯记34:11、15看出,那两处明确提到“人”,也可由本节下句看出,因为那里说的是在人里面的“灵”和“气息”。若神的眼目和心意留在人身上,细致准确地察看他和他一切所行,并察出他里面一切错处,那么接下来按理就会定意惩罚他。或者,也可作“若他把心转而攻击他”,因为这个介词在阿摩司书7:15等处就有这种用法,也就是要剪除他。“若他将人的灵和气息收归自己”,就是若他喜悦借着死亡把它收回;正如诗篇104:29说神取去人的气息,诗篇26:9说他聚集人的灵魂,传道书12:7说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他的灵和气息”,就是神吹在人里面的那灵和气息,或那活的魂,见创世记2:7;也是神赐给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的。

Job 34:15

“凡有血气的”,就是每一个人;人在创世记6:3、17和以赛亚书40:6中都被称为“血气”。“一同”,或作“同样地”,没有任何例外,无论尊卑、智愚、善恶;若神定意毁灭他们,他们就不能抵挡他的能力,必要死在他的击打之下。本节和前一节的目的与约伯记34:13相同,参见普尔对约伯记34:13的注释,就是宣明神对众人绝对且不可控制的主权,随自己所喜悦决定人的生死;因此约伯本该因神让他活了这么久而感谢神,因为神在赐生命时也完全可以立刻将其收回。既然如此,他就没有理由因神使他受苦而埋怨神,或指责神不公。

Job 34:16

既然你是个明白人,就当听并思想我所说的话。

Job 34:17

“恨恶公义的”,就是不义的。但他用一种极其有力的方式表达这点;在我看来,其分量和理由在于:若神不义,他不义并不是因为惧怕什么更高的权势,像下级官长常常违背良心行不义,为要讨他们的君王或首领欢心,或避免其不悦;神若不义,就只能是出于他内在地恨恶公义、喜爱不义。把这种事加在神身上,是最荒谬不过的,因此神绝不可能不义,也绝不可能行任何不义之事。“治理”这个词本义是“捆绑”,多数解经家都恰当地把它译作“治理”;以赛亚书3:7也是这样用,因为治理者有权用律法和刑罚约束臣民,他们也像是把社会联结并维系在一起的筋络,没有他们,社会就会解体破碎。以利户这里的论证,与亚伯拉罕在创世记18:25的论证,以及保罗在罗马书3:5-6的论证是一样的:若神不义,他怎能审判或治理世界呢?

这论证无可推翻:若神不义,世界里就只会有不义、混乱和祸患;然而我们看见,世上的统治者施行了许多公义,这一切都必定出自那一切公义、统治和权柄的源头与作者。正如诗篇94:9说:“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照样我也说:使人公义的,难道自己会不义吗?“那至公义者”就是神;他已经给出许多清楚无可置疑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公义,比如赐下公正圣洁的律法,在今生鼓励并赏赐许多义人,又把可怕而显著的审判降在暴君和欺压人者身上。或者也可作“那公义而有权能者”;因为下一节讲到的这类人,在那些时代通常更因权势和权柄而显赫,不是因公义而显赫。这样,这里就对约伯评断神的公义提出双重论据:神是公义的,所以你没有理由定他的罪;同时他又大有能力,所以他完全能因你这样做而更加严厉地惩罚你。

Job 34:18

“你是恶人”,也可作“你是彼列”,或“你是彼列之子”。君王即便真的不义邪恶,臣民也不可、也不敢擅自这样称呼他们,见出埃及记22:28。因此,即便你心里偶然生出这样的恶念,你怎么竟不惧怕,将这样不配、近乎亵渎的话说在神身上呢?

Job 34:19

“那不看王子情面的”,就是指神;他不因顾念最大的王侯而行任何不义,为要讨他们喜欢或躲避他们的怒气。诸侯和农夫在他面前同样受制于他,也都无限地低于他;因此他完全不受任何不义的试探,因为不义通常出于徇情面,见利未记19:15。所以,你本当对他存比你话语中所表现出来更大的敬畏。“他们都是他手所造的”,因此在他眼中价值相同,同样服在他的权能和旨意之下。

Job 34:20

“转眼之间”,就是神一发命令,一发召他们的传票,事情就发生了。“他们必死”,就是富人和王子与穷人一样,都必须服从神加给全人类、无一例外的死亡律,因此他们不能在这件事上控告神不公。“众民”,就是整个国家和民族,也不比任何个别人更能逃脱神的权能;他们人数再多,也不能使他们免于神的手。“惊惶”,就是因神降在他们身上的灾祸而受扰乱、受惊恐。“在半夜”,就是突然地,在他们最安稳的时候。“逝去”,或者1. 被掳去,或为求活命而逃跑流亡,不知去向;或者2. 灭亡、死亡,如前面所说,这词也常有此义,如约伯记14:20诗篇37:36传道书1:4。这样,论到众民的话,就与本节前半论到首领的话是同一意思。“被除去”,或者是从他们的地位和权势上被挪开,或者是从今生被除去。“非借人手”,就是没有人的手或人的帮助,而是借着神某种隐秘而惊人的作为和审判;神常把这样的审判加在那些人力所不能及的人身上。

Job 34:21

这话是作为前一节所提审判的原因而加上的:神无论使君王或百姓受苦或灭亡,都不是不公义,也不是出于单纯的喜悦或绝对主权,正如约伯似乎把自己的灾祸归因于此;乃是因着他们的罪。神准确地看见这些罪,尽管他们用尽各种手段诡计想把这些罪隐藏起来不让神看见。因此,人无论在世上受什么苦,都没有理由埋怨神,只该埋怨自己。

Job 34:22

他们也许能用貌似合理的借口和表白,把自己的恶行掩盖起来,从而自欺或欺人;但他们不能欺骗神,也不能把自己的心和所行隐藏在他眼前。

Job 34:23

“过于所当受的”,就是超过他们该受的,或超过与他们罪相称的刑罚;神准确察看他们的罪,如前所说,因此能按罪施罚。“免得人与神争讼”,就是神不会给人任何借口或机会,使人可以与他争辩,或定他行事的不是;若神把超过人所当受的加在人身上,似乎还可有几分理由这样做。因此,约伯啊,你实在没有理由抱怨神。

Job 34:24

“无数的强者”,就是他们的伟大和人数都不能保护他们免受神公义的击打。“另立别人代替他们”,就是把他们的权势和尊荣交给后来取代他们的人。

Job 34:25

意思是,因此可以看出神知道他们一切恶行,因为他按这些恶行审判他们。圣经中常说神或人“知道”或“做”某事,其实是指把他们知道或所做的显明出来。或者,也可理解为“因为”,如这词在以赛亚书26:14,61:7中的用法;这样,本句就是前后所说之惩罚的根据或理由,因为神看见他们一切邪恶的谋算和行为。“他在夜间倾覆他们”,就是在他们安息稳妥的时候;也就是约伯记34:20所说的“在半夜”。或者,可作“他使黑夜临到他们”,就是灾祸和患难之夜,正如下文所解释的,因为“黑夜”和“黑暗”常常有这个意思。或者,可作“他使夜变成白昼”,也就是他知道他们一切黑暗中的行为,并把这些事显露出来;参见上文约伯记34:22。“以致他们灭亡”,希伯来文作“并且”,也可作“于是”或“所以”,因为这词有时确有这两种用法;意思就是“他们要被毁灭”,或“被打碎”。

Job 34:26

“像击打恶人一样”,就是神通常怎样重重击打恶人,就怎样击打他们;参见以赛亚书27:7。或者,也可作“因他们是恶人”或“把他们当作恶人”,所以神毁灭他们,不顾他们身份如何。“在众人眼前”,就是公开地让人看见,好叫他们更蒙羞,使神的公义更得荣耀,也叫其他欺压人的更生惧怕,受欺压的人更得安慰。

Job 34:27

“离开他”,就是离开他们自己或他们祖先所承认的神,也离开神写在众人心里的律法,见罗马书2:14-15;也可能是离开他们有时曾 profess 的真宗教实践。“不肯思想”,也可作“不肯明白”;他们并不想认识这些事,也不努力去认识,至少在实践上或为着善的目的并没有如此。“他的道”,或者1. 神护理的道路。他们并不把神临到像他们这样欺压人者身上的审判放在心上,本该借此受警戒,他们却胆大妄为,仍旧行在同样的恶道中。或者2. 神的诫命;这些常被称为他的“道”,因为是他指定给我们去行走的。对这些道,他们尤其有责任去思想并遵行;下一节就举出他们偏离这些道的一个实例。

Job 34:28

“以致他们使穷人的哀声达到他那里”,希伯来文是“带来”,意思含混,可以有两种读法:1. “使他”,就是神,“带来”这哀声;这样,这就是神“击打他们”的一个原因,如约伯记34:26所说。2. “使他们”,就是那些恶人,“带来”这哀声;这样,这话或者是前面所说之事的理由,即他们之所以不肯思想、不肯行在神的道中,是因为他们定意压迫穷人,使穷人向神呼求;若他们真正明白并思想神的道,就既不能也不会这样做。或者,这也是一个明证或实例,表明“他们离弃了”神。“达到他那里”,就是达到神那里,正如下文所显示的,因为听困苦人的呼求、为受欺压者伸冤乃是神的工作。也有人译作“临到他身上”“临到他们身上”或“临到他们各人身上”,就是临到那些压迫人的身上;因为受压迫者的呼声被说成临到他们,是因神的报应借着这呼声临到他们。“他听困苦人的哀声”,就是藉着除去压迫者而拯救受压迫的人。

Job 34:29

“他使人得平静”的时候,无论是给前面提到的穷苦受压之人,还是给其他任何人或民族,谁能使之扰乱呢?任何人或受造物都不能拦阻神的计划和工作。“他掩面”的时候,就是收回他对他们的恩惠和帮助,从而使他们暴露在各种压迫与灾祸之下。“谁能见他呢?”就是谁还能欢然有信心地仰望神,求告或期待他的帮助呢?或者更好地说,“那时谁还会看顾他、眷顾他呢?”若神敌挡他,谁还肯或敢帮助他呢?众人都必离弃并反对他,于是他就彻底灭亡了。这里的“谁”与本节前半的“谁”相对,两处都在说人与人的作为,与神及神的作为形成对比。两种情形其实一样:神无论施怜悯还是施审判,都同样轻而易举、不可抗拒地临到一国一民,正如临到一个个人一样。

Job 34:30

既然前面说到神能并且必能有效地成就自己的工作和旨意,无论是对一个人,还是对一国之民;现在他进一步举例说明,神的大能高过并胜过最伟大的君王。君王身上似乎集中了他自己的力量和百姓的力量,然而这一切合起来也不能拦阻神的工作。神随己意安排万事,使“假冒为善的人”不得作王,这里的“假冒为善的人”就是“亵渎邪恶的王子”,如以西结书21:25所称呼犹大的一位王;恶王之所以被称为“假冒为善”,是因为他们通常用貌似公义、公共利益以及忠于职守的借口,来掩盖他们的压迫、伤害,甚至不敬虔。“不得作王”,就是不得继续他的统治和暴政;神必凭自己主权的大能护理,夺去他的国位。“免得百姓陷入网罗”,就是免得百姓继续、并且越来越深地落在暴政和压迫的网罗或锁链之中;也就是神这样行,为要把贫穷受压的人从不敬虔、不公义的君王为他们设下的网罗中释放出来。或者,可作“使百姓不再陷入网罗”;希伯来文是“使百姓没有网罗”。或者,也可作“因着百姓的网罗、绊跌或罪”,这些词在圣经中常互相关联。这样,意思就是:虽然百姓因自己的罪惹动神,使神赐给他们这样的恶王,并容许他的权势继续辖制他们,但神仍不容这样邪恶的君王长久统治他们。

Job 34:31

人对自己的创造主和至高的主这样说,实在是合宜而合理的;人不该与神争辩,倒该顺服他。或者,意思也可相近地理解为“但他曾这样说过吗?”即我已经说明神对一切受造物有绝对权柄,他可以公正地、并且常常严厉地惩罚各样的人;这些本来是约伯应当应用在自己身上的。可是,我向你们众人呼吁:约伯,这整段话主要谈论的人、现在以利户也开始直接向他说话的人,曾这样说过下面这些合宜的话吗?这是以利户替约伯拟定的一种认罪、自卑的说法,是约伯本该采用的。其实,约伯的言语和态度岂不是正好相反吗?他本该在神手下自卑,这才是本分;他却满口埋怨和控诉神。“向神说”,就是向这样一位远远高过你、在一切道路上都大有能力又全然公义者说;像你这样软弱有罪的受造物,不该擅自与他争论。“我担当了责罚”,也可作“我正在担当”或“我将要担当”,意思是平静而甘心地担当;我要担当主的忿怒,接受自己罪孽当受的惩罚,不再像先前那样虚妄愚昧地指控神。“我不再犯罪”,希伯来文是“我不再败坏”,可以理解为不再败坏自己或自己的道路,这在类似情形中常省略不言。或者也可作“我不再索取或要求抵押”,因为这个动词常有此义。如此,意思可能是:我承认自己向神太放肆了,竟要求他与我对簿公堂,并且想得到一个抵押或保证,确保他会这样做;但我今后不再这样要求,只全然顺服他。

Job 34:32

我不再坚持自己的无辜;相反,我要从你的审判推断,并有理由相信,在我里面一定还有某些隐藏的罪,因此你管教我;只是因着我的无知或偏私,我至今还未察觉。所以我求你藉着你的灵把这些罪向我显明。若我行了不义,我就必改正先前的错误。

Job 34:33

以利户既然已经劝导约伯在这种情形下当如何行、当如何向神说话,现在就用有力的论据来加强自己的劝告。“这事”,就是神对你的管教,也是争论的核心,“难道应当照你的心意吗?”希伯来文作“出于你那里”,意思是照你所想要的吗?难道你的看法或喜好可以给神立规矩,使他只按你所愿意的对象、方式、分量和长短去施行管教吗?神需要、或应当寻求你的意见来治理世界,决定赏罚谁、何时赏罚吗?你与神争辩,是因为他管教你比你所预料和所愿意的更重、更久吗?“他必报应”,就是报应你的罪孽,见约伯记34:32。不论你对他的处理满意还是不满,他都不在意,因为他并没有义务向你交代自己的作为;不管你拒绝还是接受他的惩罚,都不是你我该给神定规矩,乃是神自己随己意而行。

或者,“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意思拒绝或选择,也尽可以因神待你不照你的心意而与他争辩;但若换作我,我绝不会这样做。我无法为你这种做法说什么,因此你就“把你所知道的说出来”,就是把你能为此辩护的话说出来,如下文所示;若你真能为这种做法提出什么理由,我就在这里,愿意听你的辩护,并尽我所能按真实和公义来为你辩明。不过,本节也完全可以按更贴近希伯来文的方式译成而意思仍相同:“他”,就是神,“岂应当照你的心意报应你的罪孽吗?只因为你拒绝他的管教,他就该停止惩罚你吗?难道他不该在不经你同意的情况下,照自己所看为合宜的施恩或降苦吗?难道你要替我选择,而不是我自己选择吗?”这里以利户是代神说话;本书中这种人称突然转换并不少见。意思是:约伯啊,难道你要替我决定,而不是我自己为自己决定吗?

“所以,你把你所知道的说出来。”若这真是你的观点,就说出来为它辩护吧;我就在这里,准备为神与你辩论。这里以利户又回到他自己的口吻说话。

Job 34:34

我乐意让任何智慧人来评断我的话,也愿这样的人留心思想我所说的。或者,如另一些人所译:“明理的人会替我说话,或与我同声”;这里前缀 lamed 有时确有这种用法,如创世记46:26民数记18:11约伯记17:5;并且“智慧人”会听从我,或赞同我。

Job 34:35

“无知识”,就是愚昧而欠考虑地。

Job 34:36

或者,1. 愿约伯继续受神试炼,或继续在患难中受操练,直到他彻底被说服或谦卑下来;但祈求约伯的苦难持续或加增,似乎过于严厉。更合理的解释是,2. 愿我现在所辩论的约伯的话语和案件被查验、被筛察,让在场的你们,或任何别的智慧人,都来加以思考和判断,正如他先前在约伯记34:2、10、34所要求的那样。“到底”,就是彻底地、准确地,直到这案件得出结论。或者,可作“直到得胜”,就是直到审判得胜而出。“因他的回答”,也可作“论到他的回答”“答辩”或“言论”;因为“回答”在旧约和新约中常常只是“说话”的意思。如此,他就限定并改变了争论的范围:我并不追究约伯从前的生活,也不像他的三个朋友那样指控他是假冒为善;我只是公正地责备他那些严厉攻击神的话,因为他用这些话羞辱了神的公义和良善。“替恶人说话”,就是为恶人辩护,或供恶人使用;他把攻击神和神护理的论据放进了他们口中。或者,也可作“与恶人一同”或“在恶人中间”,仿佛他就是他们中的一个;或者说,他给出的回答正是恶人惯常给出的,这对于像约伯这样的人,或自称是这样的人,极不相称。

Job 34:37

约伯先前已经犯罪,不但在别的方面,也在患难中显出不忍耐;这还可以归因于人的软弱。但现在他变得顽梗、不可纠正;他非但不为自己的罪悔改、自卑,反而为罪开脱,称自己为义,并控告那当受颂赞的神。或者,也可这样理解:“因为”若不把他彻底查验并责备,“他就要在罪上加悖逆”;他将公然背叛神,并且像下文所说,“他要拍手”。因为这些希伯来动词是将来时,虽然将来时常被译作过去时。“他拍手”,是喜乐和得胜的表示,这个说法见于诗篇47:1,98:8;他不但向我们夸胜,仿佛我们谁也不能回答他,甚至某种意义上也向神夸胜,因为他一再求神允许他在神面前或与神辩论自己的案件,并且深信那样他必能胜诉,只是未能得到公平听审的恩惠或公正。“又多发言语攻击神”,约伯本当因着对神所负的敬畏,以及自己与神之间无限的距离,在谈论神的时候极其谦逊谨慎,少说为是;但约伯反倒倾泻出成串大胆僭妄、与神争辩的话,并对神待他的作为加以影射和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