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 11: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希伯来书 11:1-40
本章借着许多古时卓越人物的榜样,说明信心的性质,以及它在神面前蒙悦纳之处。
论到信:
圣灵在本章继续坚固他先前给这些希伯来人的劝勉,要他们在对基督的信上持守坚定,好叫他们得着赏赐,就是灵魂的救恩,正如《希伯来书》10:39、《彼得前书》1:9 所说。于是他先描述这信心,并用他们以前各时代的实例证明这信心确实能达到这目的,因为旧约的信徒都曾经历这事。其定义见于《希伯来书》11:1;两方面的证明见于《希伯来书》11:2、3;其能力的例证见于《希伯来书》11:4-40。这里的连接词表明,这是对那拯救灵魂之信的进一步说明;为免这些希伯来人误解,作者不是从其形式和本质,而是从其功效来描述它。这里的信心乃是圣灵所结的神圣果子,是圣灵赐给并运行在蒙拣选者里面的;它使人称义,并使灵魂得荣耀,如《约翰福音》12:38、《罗马书》5:1、《哥林多后书》12:9、《以弗所书》1:19-20,2:8 所示。
是所望之事的实底:
“实底”一词,在《哥林多后书》9:4 指夸口的确信;在《希伯来书》1:3 指位格的实存;在《希伯来书》3:14 指信心的把握。这里是指信徒的灵魂对神应许真实、现今而有把握的赞同;这应许乃是信心的根基。借此,那些将来的属灵美物,虽不落在感官之下,却被人以极强烈、炽热的渴慕所追求,于是在操练此信的人心中,获得心灵与理智上的存在和实在,如《罗马书》8:18、26,《约翰福音》3:36 所示。
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确据”是对不落在感官之下之事的证明性显明,如同学理上的证明,能使人对此不再疑惑,所以逻辑学家称之为“证明”。这里是说,信心乃是借着神的启示,使一切感官和天然理性所不能见的事,得以显明出来的属灵器官;无论是属灵真理中的善恶,各按其类别,不论过去、现在、将来,信心都能使之成为明证,如《约翰福音》17:6、8,《以弗所书》1:17-18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