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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第 10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Hebrews 10:1

希伯来书10:1 这里的“因为”是把本章与前面的论述连接起来,并进一步推进先前提出的论证,就是根据一切律法祭物的软弱,证明基督为罪人向神所献那一个祭的必要性和卓越性。因为若那许多祭物都不能除罪,而基督这一次的献上却大有能力废除罪,并使一切运用这祭的人得以完全,那么希伯来人所当看重并为此目的所当优先选择的,就不是那些律法中的祭,而是基督的祭;本章10:1-18就是对这一点的证明。这里的“律法”,是指神在西奈旷野借摩西赐给以色列人的整个摩西制度,包括其中的祭司职分、圣约、祭祀和礼仪。说它“有将来美事的影儿”,参见希伯来书8:5

影儿低于形像,且与真实或实体不同;它只是对那将要成全这些事者的昏暗、模糊的表征,就是对基督以及他一切职事,并伴随他圣约而来的各样权利和特权,无论今世或永世的表征;摩西律法确实包含这些真实,只不过全都在影儿之中。说它“不是本物的真像”,意思是:这些祭礼并不是那些事本身的本质和实体,也不是样本或真实模型,只是带着影儿的表征;它们把使用者引向基督和他所代表的事,却不是那些实质性的美事本身。正如哥林多前书15:49所说“属土的形状”,就是指亚当的性情。至于“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意思是:律法的祭不但按其设立是无能的,按其本性也是无能的,因为它们只是影儿,所以不能使人的灵魂在称义或成圣上达到完全;它们不能使任何人脱离现今罪的 guilt 或刑罚,更不用说永远脱离。

无论是每年赎罪日更新这些祭,还是他们每日所献的祭,即便永远献下去,也不能使供职的祭司或那些他们所代求的人得以完全;那些人在赎罪日不过是在外面自卑而已。因为这些祭原是要把百姓指向基督那更美的祭,由这祭来使他们完全;而这样的工作如此尊贵,远超过影儿所能成就的能力。

Hebrews 10:2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这“因为”是要证明律法之下那影儿般的事奉是软弱的,因为它从未停止;若它真能使使用它的人得以完全,就必早已停止。既然已经达到目的、作成了那工,就该止息;若这些祭真能永远使人的灵魂称义并成圣,它们按理就不该重复,也无须重复。“因为礼拜的人既被洁净一次,就不再觉得有罪了”,意思是:若这些祭真能使那些借此得赎罪、得遮盖的人达到完全,也就是赦免、称义、脱离罪责和刑罚,那么他们心灵里就不会再有什么存留来搅扰、烦扰、折磨他们;他们的良心就不会再因罪控告或定他们,因为神已经使他们称义并成圣了。参见希伯来书9:14、26、28,并比较罗马书5:1、2、11。

Hebrews 10:3

若律法的祭能使献祭的人得以完全,就不该再有对罪的记念;但事实是每年仍有对罪的记念,因此这些祭是软弱的,不能使人完全。这些年年重复的影儿之祭,仍使罪留在其罪责和致死的权势之中,借着对罪的控告和定罪压重并折磨人的良心,也把他们摆在神面光之下。在赎罪日,亚伦要按手在代罪羊头上,承认并记念全会众过去一年乃至一生的诸般罪恶,尽管先前已为这些罪献过赎罪祭,参见利未记16:22。因为这些祭一献完,它们那赎罪的功效就消失了,于是他们又重新献祭,却没有从中得着属灵的益处,因为过去和现在的罪责仍然存在。相比之下,基督徒如今若再犯罪,所更新的是信心和悔改,而不是再更新祭物;那祭借着圣灵施行在他们身上的完全而最终的赦免之功效,使他们在最终交账时永远不再有罪的良心。

Hebrews 10:4

这里的“因为”是给前面证明的理由:律法的祭之所以使罪常被记念,是因为它们本身的材料不可能有任何因果性的能力把罪除去。“不可能”相当于一个普遍的否定;这种不可能是绝对的,就这些事物自身的本性而言,它们既是物质的,就不能对灵魂中的属灵之恶发生作用,参见弥迦书6:6-7;并且按神的设立,这些祭本是要把人引向更美的事,因为神并不喜悦血肉本身,参见诗篇50:13以赛亚书1:11。“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主要是指每年赎罪日才被带入至圣所的那些血,参见利未记16章;其他各样祭物的血也同样不能借着赎罪而赦免献祭者,不能借着成圣而洁净他们,也不能借着除去罪感而安慰灵魂;它们既不能平息神,也不能平息罪人的良心,因为它们没有功效和能力满足神的公义,或赚得他的恩典;它们只是按神的设立,有能力预表那能成就这些事的血。

Hebrews 10:5

“所以”引入对律法祭物无效以及基督那一个祭有效的证明,这证明来自神对二者所作的见证。“他说”是指神子;他在道成肉身以前已经存在,当他将要进入世界、借着把圣洁的人性与神性联合而成为世界的一部分时,便向父神说话,正如大卫藉着神的灵所见证的,见诗篇40:6。“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是指公牛山羊流血的赎罪祭、平安祭、感谢祭,以及摩西律法所要求的一切无血的供物;神并没有把这些祭本身当作挽回之物来喜悦、要求或以之为乐,因为他从未打算叫它们除罪或使敬拜的人得以完全。参见撒母耳记上15:22以赛亚书1:11-15耶利米书6:20阿摩司书5:21-22。“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而希伯来文本作“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使徒在这里采用了七十士译本“你为我预备了身体”,因为这更恰当地表达了前面那比喻性说法的意思,也由此显明基督完全乐意永远作神的仆人,参见出埃及记21:6。并且,为使他能如此,而这在单单作为神子的身份中不能成就,父借着圣灵为他配合肢体、逐一塑造了一个身体;也就是说,为他预备了人性,使他能够完成神所要求的那件事,就是把自己献为流血的赎罪祭;对此他顺服到底,参见腓立比书2:8。这样,他的耳朵就被“开通”了;若他没有穿上身体,这事就不可能。

Hebrews 10:6

这里又加上前面之外的两类祭:一类是全燔祭,全部被神坛上的火烧尽,祭司不得其中任何一分,见利未记1:3、9、10、13、14、17;另一类是平安祭,并非全部烧尽,其中一部分归祭司,见出埃及记29:27-28。这四类祭总括了亚伦体系下一切为赎罪而献的祭。神并不是为这些祭本身,也不是为使罪人得完全而要求或喜悦它们;就这类目的而言,他并不悦纳它们,也不以之为乐。

Hebrews 10:7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意思是:当父宣告兽类和鸟类的祭不能使他喜悦,也不能被接纳为除罪之祭时,我就说:看哪,我亲自来了,带着合宜而适当的祭物而来;我以我的人性亲自前来,完全决意把这献给你作为挽回祭,参见约翰福音12:27,并比较诗篇40:7。“经卷上已经记载我”,这里的意思是“书卷的卷首”;我们的译者保留了希伯来文“书卷”。希伯来人的书是卷起来的羊皮卷,顶部缝合,然后卷起。在这书卷中,处处都写着并说到基督,正如他自己在受死前见证的,见约翰福音5:39,复活后也如此,见路加福音24:44-46。七十士译本作“卷首”,即整卷书的开头,尤其是摩西书中;比较路加福音24:27。并且在这些书的开头,圣灵就见证他的神性,以及他与人性的联合,说他要由童女怀孕而生,并把自己献为赎罪祭,使罪得赎并使罪人与神和好,见创世记3:15,并比较约翰福音5:46-47。“神啊,我来为要遵行你的旨意”,就是顺服父的命令,为罪人而死,成为赎罪祭。父的旨意是要他这样献上自己,以满足神的公义,为神的怜悯开路,并如此救赎、挽回失丧的灵魂。这神的旨意存在他心里,他乐意遵行,见诗篇40:8;至于他自己那会本能地惧怕此事的人性意志,他却否定它,并不用自己的神能救自己脱离此事,见马太福音26:39、46,约翰福音18:11

Hebrews 10:8

这一节中,使徒重述了从诗篇引出的整段见证,只是在括号中加上了“这是按着律法献的”这一说明,即他所辩驳的那类祭物;这些祭不能洁除罪,不能带来公义,也不能使人不再有罪的良心。他从诗篇中指出:神借着圣灵在律法之下已清楚向大卫表明,他设立祭祀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乃是要它们作预表,并引向比它们自身更美的祭;至于祭物本身,单就其自身而言,在神面前绝不蒙悦纳,因此被他弃绝。

Hebrews 10:9

在这一节中,使徒从诗人的话中归纳出:当神不喜悦律法祭物时,父神接纳了基督的祭,因为这祭的献上完全符合他的旨意;而这事早在大卫严格遵守律法献祭的时候就已启示给他了。“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意思是:因此,神废除了他原先吩咐人使用、作为那更美之祭预表的一切律法祭物,因为这些祭在除罪和安慰良心的事上都显出不足和软弱;他这样做,是为要立定基督身体的祭,使罪被废去,并引进永远的公义;这祭是有效的,也是与他旨意和命令完全相合的实际顺服,参见腓立比书2:7-8。既然这点已经证明,使徒就由此作出结论。

Hebrews 10:10

“凭这旨意”是指诗篇40:8所说的那旨意,就是神赐给作为神人之基督的命令,要他一次把自己的身体献上作为赎罪祭;对此他甘心乐意、全心顺服,见腓立比书2:8。“我们凭这旨意得以成圣”,这里的“成圣”应广义理解,是指救赎一切福分传递给我们,如赦免、和好、免除刑罚、神形像的更新,以及最终那种彻底脱离罪的状态,不再有罪,恩典在荣耀中达到完全。“借着献上”是指他甘心乐意地把自己交出来,并把自己的血带到天上的幔内献给父,以照着父自己的命令和旨意成就赎罪;若不是这样,父就不会接纳,见路加福音23:46,并比较约翰福音20:15、17、18,19:28、30。“耶稣基督的身体一次献上”,就是基督位格中那要作为祭而死的部分,他的血要为买得罪的赦免而流出,这从圣餐的纪念中可以看出,见路加福音22:19-20;这乃是神人自己的身体,见使徒行传20:28。此“一次”的献上永远有效,足以除去罪人的罪,并使他们得荣耀中的完全。因此,神在这一次献上中既已达到他的目的,这祭就持续具有功效,把其果效应用于信而悔改的人身上,不需要任何重复。

Hebrews 10:11

既然已经证明,不是每年重复的律法祭能使罪人完全,惟独基督的祭才能如此,圣灵接着进一步证明:律法之下每日的祭,在这事上与年度祭一样无能;因此,这些希伯来人应当离开这一切,只单单依靠基督的祭,见希伯来书10:11-18。“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屡次献上一样的祭”,是指亚伦家中的每一位祭司,按班次日日在坛前侍立,履行神所规定的服事,经常把同样的流血祭献给神,献公牛、山羊、羊、飞鸟,一日之内多次,连日不断,参见希伯来书7:27。“这祭永不能除罪”,意思是:这些祭无论对献祭的祭司,还是对把祭牲带来的人,在他们罪的属灵和永恒赎除上都毫无效力;无论就罪的罪责、污秽、权势或刑罚而言,没有一种,也没有全部合起来,曾在任何时候做到这事。参见希伯来书10:4

Hebrews 10:12

与律法的祭司相对的,是这位祭司,就是神人、全能的执事;他只一次献上,不再重复,把自己身体的一个祭为别人的罪献上,他自己并无罪,不像别的祭司一样,好叫他们的罪得赦免,不再被记念;因为这祭有永远的功效和能力。“永远”必须与“祭”连在一起,才能完全构成与希伯来书10:11的对比:律法的祭“总不能除罪”,但他的“一个祭”却能“永远”除罪。“坐在神的右边”,意思是:他不再献祭,乃升到天上,并在那里坐下;既已废除罪,并永远完成了他作为仆人的工作,他就在神右边那最高的权柄与能力之位上坐下;而亚伦的后裔却只是战兢地站在神的脚凳前等候。并且他从那里大有能力、有效地命令人涂抹罪,应用自己的功劳,并把他用自己血为仆人买来的圣约怜悯分赐给他们,参见希伯来书1:3,2:9,8:2。

Hebrews 10:13

此后所余下的,就是他等候父向他所应许之事的成就,见诗篇110:1。他耐心等候,切切仰望那最确定、绝不会落空的事。就他自己而言,他的仇敌已经全然被征服,不能再侵扰他;但就他的治理而言,他仍等候,直到一切敌挡他君尊祭司职分的都成为脚凳,如魔鬼和他的使者、罪、咒诅、死亡和世界;他作为祭司用自己的血与这些争战,为要毁灭它们,他的肢体也借着这血如此争战,见启示录12:11。他借着自己的死已经给这些仇敌致命的一击,于是便坐下,在教会历世历代中等候,直到这一切在他的选民身上得以实现,把万有都置于他和教会的脚下,使他们像人践踏脚凳一样胜过并践踏这些仇敌。参见希伯来书2:8哥林多前书15:26

Hebrews 10:14

这里的“因为”是解释前面果效的原因,也与律法祭物之所以无效的理由形成对比:那些不断增多的祭不能使罪人完全,但这“一个”祭却完全做到了。“他使……永远完全”,意思是:基督这位神人、福音中的大祭司,借着把自己一次献上为赎罪祭给父神,已经为那些有分于此的人确保了称义、成圣和福乐的完全,并使这完全永久持续;借此他们被资格化并分别出来,得以作祭司归给神和他的父,正如亚伦体系的祭司借着承接圣职之公绵羊的祭而分别为圣一样,见出埃及记29:22、24。他们如今按各自的分在地上事奉,尤其等到复活使这一切达到完成以后,他们要在至圣所里,在神宝座前永远完全地事奉他,参见彼得前书2:9启示录1:6,5:10,20:6。“那得以成圣的人”是指被圣灵更新的灵魂,就是那些良心被耶稣的血洒过、借此脱离罪责和罪罚,并且本性被重生、被成圣的人;圣灵除去他们邪恶的习惯,使他们本质上成为归主为圣的人。参见诗篇110:3哥林多前书6:11

Hebrews 10:15

前面已经澄清了那个前提,现在使徒继续从旧约证明:神的旨意是借着基督一次的献祭,永远除去一切罪;因此,律法祭物就无须再重复了。“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这里所援引的权威就是圣灵真理之灵的见证;他既不能欺骗,也不会受骗,所以他所作的见证把真理坚固到毫无正当怀疑的地步。这见证是借着他的书记先知耶利米发出的,见耶利米书31:31、33、34;先知称为耶和华的那一位,在使徒这里被宣告为“圣灵”,并借此证明他就是永恒的神。他是“向我们”作见证,就是向先知时代神的教会作见证,也向直到今日一切蒙召作教会肢体的人作见证。“因为他既已先说”,这包含圣灵见证的前言,就是他先前所说的那圣约,这圣约就是他的证据;而这前言见于耶利米书31:31。这里这些话都是使徒自己的引言。

Hebrews 10:16

神应许他真正的以色列,要与他们立新的遗命性圣约;等到西奈之约的施行时期过去以后,主就在耶利米书31:33说,他要借着自己的灵更新人的心思意念和心灵,使他们与他的旨意相符合,好叫他们成为他律法活的、行走的样式;这两点都可参看希伯来书8:10。这里恰当地引出灵魂成圣之工,为要证明凡享有这工的人都是借着基督得以完全,因为圣洁的应许是与完全公义的应许连在一起的。先前这段经文被用来证明神有意更改亚伦式的圣约施行,因为这新的更美;而这里则是要证明基督一次献给神之祭的完全功效,因为若没有这祭,那些关于使罪人称义并成圣的圣约应许,就既不会被立下,也不会被成就。

Hebrews 10:17

神在圣约中应许他信的以色列,不但有成圣,也有称义;也就是说,他们的罪必蒙赦免,神要郑重地宣告他们脱离自己所当得的刑罚。参见希伯来书8:12;这应许原在耶利米书31:34。虽然后面这证明中并没有明说基督的祭,但它已隐含在其中,因为圣灵正是为这个目的援引它;而在别处论到这里所应许同一件事的经文中,这一点已经明说了,如前所示,见希伯来书8:6,并比较以赛亚书53章:基督的死坚立了这圣约;他是这约的中保,并且为那些合乎条件领受此恩的人,永远确保罪得赦免。

Hebrews 10:18

圣灵既已阐明前面的前提,现在就作出结论:既然完全赦罪是出于神的恩典,是借着他儿子一次献上的那个祭,为信而悔改的人永远取得并成就的,正如耶利米书31:34所应许的,因为他决不再记念他们的罪,而是永远赦免他们;那么这祭就不需要再重复,也不需要再有别的赎罪祭了。因此,希伯来人如今更有充分理由离开律法的祭,只安息并紧紧依附基督这一个祭;在基督那一次献祭已经生效之后,这些祭若还要继续存在、发挥作用,或与之并立,都是徒然的;既然一切都已在他的祭中成全,它们停息才是理所当然的。

Hebrews 10:19

从这一节起,圣灵把关于那伟大福音大祭司及其一次而全足之祭的教义应用出来,并一直延续到希伯来书13章的一部分。转入应用的是“所以”这个词,它回指前面整段教义性的论述,就是福音大祭司在位格上的卓越,因他兼具两性,是神人;也回指他的祭及其果效。既然这些事都是真的,所以,弟兄们,参见希伯来书3:1、12;他用这亲爱的称呼邀请他们接受他出于弟兄之爱,为他们救恩所传给他们的话。“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意思是:神赐给我们这样的自由,使我们可以如此行动;并且我们自己里面也有信心和灵里的自由,以致我们不仅能窥见至圣所,而且在仍居于世上时,就能真实而属灵地亲近那里,在祈求和交通中来到神面前;至于别人,则被拒绝,不得如此进入、如此来到他在恩典宝座上的面前。

而我们在那里所献的祈求蒙收纳,也从那里使我们这人蒙福,参见以弗所书3:12希伯来书4:16。“借着耶稣的血”,并且这特权只是“借着耶稣的血”赐给他们的;这血已经为我们成就了那坐在宝座上的神的赎罪,使我们得以亲近他。福音之下的这特权,比律法之下的大得何等多!那时只有亚伦一人,不是以色列众人,才能进入至圣所,而且一年不过一次,还要带着为自己和百姓所献之兽的血;如今每一个信而悔改的罪人都可以借着对基督之血的信和祷告,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并且天天在那里与神交通,而罪却使别人不得亲近他。

Hebrews 10:20

这里“又新又活的路”是用比喻描绘借着基督的血进入天上至圣所的方法。所谓“路”,就是人得以在天上亲近神、并必须借此得着进入的那条道路,就是基督自己,见约翰福音14:6。这里的词意指一条因基督新近被杀并献上的祭而新近显明出来的路;这祭撕裂了先前遮蔽天堂的幔子,使人当时不能像如今这样清楚看见恩典的宝座。这路不但“新”,也是“活”的路,就是赐生命、赐行动能力、并给走在其上的人以更新与滋养的路,见约翰福音14:6;它是永存的,并且它的开启不像律法之路那样只向大祭司开放,而是向一切真正的以色列人开放,不是一年一次,而是常常可以进入。这是一条永久稳妥的生命之路,见以赛亚书35:8-10。“他为我们开通了这条路”,意思是:这条路是基督亲自新近设立、完成并打开的,使人能行走其上,归家到神那里去;既然他为此目的已经使这路完全,就再没有什么能够拦阻或妨碍他们。“经过幔子,就是他的肉身”,内层幔子把至圣所和圣所隔开,这幔子预表基督的肉身,遮蔽了他的神性;借着他肉身在死中被破开、被撕裂,他就开通了通往天上至圣所恩典宝座的道路,也因此使信徒可以在那里亲近神。参见希伯来书9:12,并比较马太福音27:51

Hebrews 10:21

基督徒不仅有前来的自由,也有一条可以藉之而行的路,并有一种帮助使他们得以归家到神那里;这帮助就是一位超越众祭司的大祭司,一位在真实价值和尊荣上伟大而卓越的祭司,就是基督自己,这位神人。完成地上的工作以后,他被高举到至高者威严的右边,在那里被赋予一切权柄与能力,并被立在永生神的教会之上;这教会既包括希伯来人中的以色列人,也包括外邦人中的以色列人,参见希伯来书3:6使徒行传20:28。信徒向神所献的赞美与祷告之祭,都由他带到宝座前,用自己功劳的香气使之馨香;他代表他们的人,替他们申诉,并不断为他们的益处代求,借着自己的血使他们一切所是、所行的,都蒙父悦纳,参见希伯来书8:2

Hebrews 10:22

“我们当进前来”是建立在前述特权之上的责任,也是受这些特权鼓励去尽的责任;就是教会属灵地运动,借着基督归家到神那里,在祷告、敬拜的一切部分和日常行事上亲近神。参见希伯来书4:16,7:25。“存着诚心”就是以真诚正直的心,不但心是行动的主体,也在一切敬拜和事奉神的行为上按其真诚来运作;当人的心思和内心立定,要在事项和方式上都严格照着神的旨意去行,好使神得荣耀,也从他得福,参见诗篇37:31。“又存着充足的信心”,就是相信并且充分确信基督的功劳和神的应许;这应许对一切履行其中所要求责任的人,都是真实、信实、不可改变的,参见希伯来书6:11歌罗西书2:2雅各书1:5-7

“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就是灵魂连同其一切理性机能,就是内在的人、诸行动的首要动因,并且在此处是受神律法约束的,已得洁净与洗除;这里是影射亚伦礼仪中洒血洁净的规条,如今人的灵魂在称义时也要借着基督的血如此被洁净,见罗马书3:23-26;这样神才接纳他们进入他面前,在他们敬拜时垂听他们,见希伯来书10:19-20;使他们脱离那因罪责啃噬、使人受刑罚之威胁而产生的控告或定罪的良心,也脱离罪的污点和玷污,因为这些使人不适于与神相交,见希伯来书9:14。“身体用清水洗净了”,意思是:身体这外在的人,正如律法下祭司在事奉前要洗净一样,也必须与灵魂同样借着圣灵得以成圣,洁净一切肉体的污秽;旧人的这些败坏肢体必须借着神的灵被脱去、被治死,然后人才能适合前来敬拜神。

参见以西结书36:25哥林多前书6:11、19、20,哥林多后书7:1约翰一书3:3

Hebrews 10:23

“我们要坚守”这一责任,是从福音大祭司的教义,以及他除罪、引进永远公义所成全的完全之工推出来的;因此我们要在对他的信与盼望上持守到底,真实地、实际地、坚定地,用尽全力抓住它;无论有怎样的引诱想把我们哄骗离开,或有怎样的逼迫和暴力想把我们强行逼离,我们仍要在思想、意志、情感和行动上继续持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就是把我们心中所真诚持有的,用言语和行为向世界公开显明出来;在神教会的各样蒙恩之道中郑重承认我们在基督这位大祭司里所有的盼望,承认他为我们所买来的和应许要在我们里面并向我们成就的一切,参见希伯来书3:1、6,4:14,6:11,罗马书10:9-10彼得前书1:3、21。

“不至摇动”,就是丝毫不偏离它,不向左也不向右偏离起初正当的状态;当别人软弱地离弃这启示时,不可在神对这事的启示上弯曲摇摆,参见希伯来书6:6、9。别人既已偏离,我们更有充足理由无偏无倚地持守它。“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神与他们立约,应许要向他们成就一切;在位格和旨意上,他才是原本的、至高的、完全可信且不改变的,因此在神这一边,一切都是稳妥的,参见民数记23:19;并且他的能力不可抗拒。他已经应许奖赏那些向救赎主忠心到底、坚持到底的人,也应许赐给他们恩典和帮助,使他们能如此继续;所以他们不必惧怕仇敌的势力,也不必惧怕自己的软弱,因为他必使他们能尽这责任,能忍受为此而来的患难,并且最终得着那福分,参见哥林多前书10:13帖撒罗尼迦前书5:23-24帖撒罗尼迦后书3:3

Hebrews 10:24

在从我们的大祭司之福音教义中催促我们尽对神的责任之后,圣灵接着表明:这教义也应当如何影响基督徒彼此尽责。他们应当察看、留意基督的全身,就是由犹太人与外邦人组成、同样有分于基督之祭、并且在他位格上与他有分有联属的整个身体;并且借着领会和判断的能力,照着彼此以及整体的属灵光景与状态加以分辨,好使其中每一个肢体都能按时按宜地留心、劝勉、责备、劝导或安慰,在彼此相待的责任上作合宜的行动,参见希伯来书3:13罗马书14:19,15:7、14,歌罗西书3:16帖撒罗尼迦前书5:11、15。“彼此相顾,激发爱心”,这里所用的词原是医学上的用语,用来描述热病剧烈发作时那种猛烈的冲击,严重到使身体颤抖、床榻摇动。

在此处,它用来描绘基督之祭所当激起的强烈情感:基督徒整个的人都当被彼此相爱的心所推动,并以极大的热切达到爱心最高、最完全的程度;就是在仁爱、施惠和彼此喜悦上彼此超越,这种爱是有良心的、纯洁的,并且贯彻到底的,参见希伯来书13:1罗马书12:9、20,帖撒罗尼迦前书4:9彼得前书1:22;并且这种爱应当表现为向他们行善,尤其是怜悯的善工,如同情、劝导、救助、供应、安慰他们,参见雅各书2:13、15、16,约翰一书3:14、16-18;而且这一切都当自由、甘心、恒常地去行,参见以弗所书2:10,4:32,提摩太前书6:18

Hebrews 10:25

在本章以下部分,圣灵提出一些帮助人履行前面两项责任的方式,也给出相应的动机,就是帮助人尽对神和对基督徒同伴的责任。第一项就包含在这一节中:不要在思想上轻看,不要在言语上贬低,也不要分离脱离,不要因切断联系而离开。“不可停止聚会”,“停止”所表示的是一种撇弃,使人在深重患难和困苦中被撇下、无人帮助,而当时本该有人扶助他们。“我们自己的聚会”,这词严格来说指在犹太人的会堂之外又加上的聚集,就是有新成员加入先前的教会聚会,甚至外邦人也因归信并承认基督的信仰而成了亚伯拉罕的后裔。犹太人中有些人因自以为自己才是神唯一的子民,就轻看这事,继续与他们分离,不与他们有任何交通。

圣灵在这里责备这种态度,并劝人不要离开这扩增后的聚会,免得这样做就是离弃神和基督,也离弃敬拜的蒙恩之道以及这类教会聚会所附带、促进他们救恩的责任。“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意思是:在敬拜和事奉神的这些聚会中,有些希伯来人常常这样离弃,这成了他们通常、频繁的做法;有的人把自己的民族偶像化,有的人把自己偶像化,自以为比别人更圣洁,参见加拉太书2:12-14;也有人看重尊荣、财富和安逸,过于看重基督和自己的灵魂;还有些人因为惧怕逼迫,正如路加福音8:13-14所预言、加拉太书6:12所应验的那样。

“倒要彼此劝勉”,这词本身预设了聚会,与前面的离弃相对,也说明聚会之人的责任;意思是彼此劝戒、责备、鼓励、安慰,好使他们能照着基督的心意和旨意,坚持履行他们聚在一起所要尽的责任,从而在信心上以及前面所提到的其他责任上,坚固彼此的心志和手。“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他们越发有理由这样行、专心从事这工,因为他们不是凭猜测,而是确知:自己死亡和向神交账的日子近了;神照着基督所预言、但以理先前所说的,要向耶路撒冷施行审判的日子也近了,那时圣殿要被焚毁,城邑要被毁灭,百姓要分散到全世界;或者,也可指福音向世人所见证的普世审判之日。所有这些日子都比从前更近了,他们也相信其临近;因此,他们就更当操练弃恶行善,不可离弃教会的交通,反要紧紧依附基督和他的聚会,好使他们在那日能更好地一同站立得住。

Hebrews 10:26

这里“若我们故意犯罪”所指的,是神将要严厉追讨那些离道反教之人的罪,这进一步强化了前面的责任,因此用“因为”引入。若我们不是因威吓和逼迫而被迫离开,而是自由、自发地离弃基督和他的蒙恩之道;而且是在我们曾经在判断、意志和情感上,以信心和敬畏公开承认真福音教义、承认藉着基督这位大祭司使罪人归向神之道,并表明爱慕和顺服之后,仍如此行,这福音原是基督和使徒启示给他们、又藉着神迹和圣灵的恩赐所证实的,使他们自称对这真理有充分的确信,既理智上同意,也意志上赞同。“我们得知真道以后”,意思是:在这一切之后,若再弃绝对这真理的承认,并离开宣讲这真理的聚会,这就是自发的、故意的犯罪。参见希伯来书6:6。“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意思是:按神在福音中的公义设立,这种罪就不得赦免,因为若没有祭使神得赎罪,他们就不可能蒙赦免;而惟一能成就这事的基督之祭,恰是他们所弃绝、所离开的。如此一来,无论这祭还是他们所能带来的任何别的祭,都不能为他们取得赦免;于是他们的罪仍然在其罪责和权势中压在他们身上,他们与神忿怒之间也没有任何遮拦,只会几乎不可挽回地被碾压至灭亡。

Hebrews 10:27

这里“惟有战惧等候审判”中的“惟有”,是引入当祭不能帮助这等罪人时所必然临到的可怕之祸;这是一种特别的、确定的、可怖可惧的等候,足以使人的心灵充满惧怕与惊骇。被唤醒的良心对审判的预期,不知何时就会来到;正如一个已被判刑的罪犯天天等候处决,那种痛苦一次又一次地折磨他,这样的“虫”也必这样咬他们;与之相当的说法见马可福音9:44。公义审判者执行其判决时,该是何等可怕!“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意思是:那审判要以火的焚烧和热力临到,是出于被冒犯、被伤害之神的火一般的忿怒,参见以西结书36:5,38:19,西番雅书1:18,3:8。这乃是公义报应的执行,如火吞吃、啃噬他们,却不是借着毁灭而终止其存在,乃是永无止息地刺透、探入、折磨,而且要持续到永远。“要吞灭那众敌人”,指这些暗中的敌对者;他们是基督和教会最恶毒的仇敌,因为他们是隐藏的,而且在表面承认上似乎并非如此。参见马太福音25:41马可福音9:43-44帖撒罗尼迦后书1:8-9

Hebrews 10:28

这里对这类罪人所威胁的刑罚,是借着一个特别适合希伯来人的例子来说明的:若干犯摩西律法这较小的罪尚且要处死,那么干犯基督福音这更大的罪就必受更重的刑罚。“弃掉摩西律法的”,是指任何人,不论是谁,无一例外,若藐视、拒绝、废弃,或使神借摩西中保所赐的律法在良心上不再发生地位和效力,就是借着背道离开它,并且是在教会面前公开、骄傲、擅敢地这样做,参见民数记15:30-31。“凭两三个见证人死了,尚且不得怜恤”,意思是:这样的人按律法必须被判死刑,不得有任何怜悯或宽容,并且必须毫不宽贷地执行;由两三个见证人证实事实、使他被定罪,然后用石头打死他,正如申命记13:6-11,17:2-7所规定的。

Hebrews 10:29

这一追问把前面所说的结果中那罪和刑罚都进一步加重了:他们所当受的,是比肉身之死更沉重、更苦、更严厉、更难忍、无法言表地更大的刑罚。“你们想”,就是你们自己作审判者,我向你们发问;你们会怎样推想、判断、断定这事呢?“他该受何等更重的刑罚”,意思是:按人的判断固然如此,更何况按神公义且不徇情面的审判,他岂不是完全配得、也必承担这样的刑罚吗?“践踏神的儿子”,就是这人犯罪远比犹太人干犯摩西律法更严重;他是离弃福音的人,是从福音背叛、反叛的人;就他所能做到的而言,他是把道成肉身的神子从宝座上撕下,践踏在脚下,恶毒地轻看并极其可怕地羞辱他,用这种行为所能表达的最大轻蔑来对待他,好像他是最卑贱的罪犯。

这位远比摩西更大、更尊贵者,竟被如此对待;似乎若他此刻在地上,这人就会把这位高过诸天、并曾为他成就和受苦如此之多的主,当作脚下的尘土污泥来践踏;而这一切又是借着轻蔑地离弃教会聚会表现出来的,因为在那里,基督一切的卓越都被陈明了。“把立约的血当作平常”,就是把基督的血看作并因此弃绝这血;这血坚立了永远恩典的圣约,并借其功效使圣约中关于赦罪、公义、圣洁、恩典和荣耀的一切应许,对信而悔改的罪人都成为不可更改、坚定有效的。他却把这血当作普通人的血,或罪犯的血,认为它甚至不如律法下公牛、山羊、公绵羊或鸟类的血那样宝贵;不是使灵魂成圣,反倒是污秽的。

“使他成圣的血”,大多数解经家把这句话指向那离道者自己,以加重他的罪:他轻看那曾被他以为使自己成圣、并曾因此夸口的血;并且因着受洗和承认信仰,他在教会看来也被如此看待,作为教会成员,对这血有一种可见的关联,有分于那些藉以传递其果效的礼仪,并享受借此所买来的外在特权。也有人把这句话指向基督自己,就是使他作为圣洁祭物被分别归神的血,见约翰福音17:19。这一切都显明在他离开教会聚会的行动中,因为在那里,这血被宣告为使人得生命的称义与救恩的唯一道路和方法。“又亵慢施恩的圣灵”,就是伤害、亏待、藐视、大大使忧愁的,不是受造之物,而是神的灵;他是使死在罪中的罪人得生命的灵,使他们适于与神联合,并为此把他们联于基督和他的神,使他们活过来。

这位圣灵曾把他们所有并被他们滥用的属自然和超自然的知识,恩慈地传给这些离道者,参见希伯来书6:5;而今他们借着离弃那些圣灵显明其恩赐和恩典的聚会,把他也一同弃绝,并把他的恩赐与感动看作恶灵的迷惑和骗局。这是出于对基督的恶意、对他教会和信仰的厌恶,而故意如此行的。这样的罪与魔鬼的罪相似:离弃那位施爱的神、救赎的基督、使人称义的宝血、更新人的圣灵,竟故意拒绝得救,把自己暴露在神所能加给此类罪人最严厉的刑罚之下,而他们也实在配受这刑罚。

Hebrews 10:30

这里的“因为”是要用神自己关于此事的见证,来证明神加在离道者身上的刑罚是何等严厉;我们这些熟悉圣经的人,对此是清楚知道的。我们知道神说过什么,也知道他借着谁说的,见约翰福音9:29。他们对这事的认识是清楚而确定的,因为这话是摩西对他们说的,也是为他们写下来的,见申命记32:35-36。“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希伯来文本作“伸冤和报应都在我”。对我这位至高的存在者、最高且普世的立法者和审判者而言,报应性公义的普遍权利和能力原本就属于我。这是神独有的权柄;他既要为他百姓所受的一切伤害伸冤,就更要为人对他儿子的罪和伤害伸冤;并且他必实际地把刑罚之恶作为他们罪的报应归给作恶的人。

他不仅是公义而有能力的,也实际在报应中显明这公义和能力,参见申命记32:41、43,诗篇94:1罗马书12:19帖撒罗尼迦后书1:8。“主说”,就是耶和华说;他是信实真实、有能力、并且对自己的威吓如同对自己的应许一样坚定不变的。这话是他对那离道的耶书仑说的,是威吓那背离神、去事奉偶像的人,见申命记32:15-17。“主必审判他的百姓”,这里又引一处见证,说神在惩罚离道者的时候,要为自己的百姓伸冤;这话取自申命记32章和诗篇135:14。那位公义的主权者,就是前面所说的同一位耶和华,要借着严厉惩罚那些因离弃他和他的百姓而犯下轻蔑他儿子及其百姓之罪的人,来治理、称义、拯救、解救并为他的圣约子民伸冤。他必定向他们施行报应,并藉此显明那些被他们践踏之人的无辜、真理和良善。

Hebrews 10:31

这些离道者所受的刑罚,又因那施行刑罚者本身而更显可怕;对这点的认识本该使他们战兢。仅仅思想这事,就足以使他们像伯沙撒看见墙上的字一样惊惶,见但以理书5:6。它当使他们心里惊骇,浑身战抖,见申命记28:65-66;因为他们既从父神那里背道,就必落在作为审判者的神手中,成为他最严厉审判的对象。这位神手中有难以言喻的能力,见历代志上29:12;他要向那些弃绝他作他们之神、并因此激怒他的人报仇,见诗篇90:11。他是绝不收回报应、并且永远活着施行这报应的神;他向天举手说:“我永远活着”,见申命记32:39-40;他要以永火和吞灭人的烈焰惩罚这等背叛他的人。圣经这样描述他,见以赛亚书33:14马太福音10:28。他对这些离道者的报应,如同他自己一样,是永远的。

Hebrews 10:32

这里的“只是”与其说是转折,不如说是承接;它又加上一条帮助他们在基督信仰上坚忍到底的指引,就是在心中回想、重新带到记忆里过去的事,这里面既包含记念的动作,也包含其目的。这是一种能使人得益处的实际记念,就是人在回顾自己过去的日子和已逝去的时光时,从中得着造就。“你们蒙了光照以后”,就是他们被说服承认福音的真实,在爱中接受它,并借着受洗归入基督而在外在上承认它,因而成为他教会的成员,见希伯来书6:4;并且也因此见证他们确实是属基督的。“所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就是他们为基督受苦时所显出的忍耐和属天的刚强,甘心、喜乐、勇敢地忍受。你们曾经忍受,并且借着忍受而得胜,持守自己的正直,以致你们的信心不动摇,并且使你们有力量承受魔鬼和他工具从教会内外发动的许多而最猛烈的攻击;他们以为借着所加给你们的许多苦难,可以逼你们离开真道。若他们起初尚且能如此忍耐,如今在这条路上走了这样久,就更当如此了。参见罗马书8:18哥林多后书1:6-8提摩太后书1:8彼得前书5:9

Hebrews 10:33

“一面被毁谤,遭患难,成了戏景”,这是他们亲身受苦的一种著名情形。这个词表示他们像在戏台或剧场上一样被公开摆出来,让众人拿他们取乐,参见哥林多前书4:9;也像许多人在公开表演中被交给野兽吞吃一样,参见哥林多前书15:32。或者,他们被带到公开的法庭上,为要毁灭他们,在那里被辱骂、被讥诮,正如基督所预言的,见马太福音10:17-18。他们在言语和行为两方面,都公开地受着毁谤和患难。人们加给他们多少侮辱性的绰号,把多少他们自己所憎恶的罪名归到他们身上;拳打、鞭打、折磨、捆锁、监禁、放逐,他们岂不是都经历过吗?直到今日,他们的基督徒同伴仍在经历这些。“一面陪伴那些受这样苦难的人”,这是他们以同在和同情参与别人的受苦,是另一类苦难。他们与那些被魔鬼及其工具如此虐待的基督肢体一同分担、同受患难;他们在内心为他们忧伤,公开承认并安慰他们,尽己所能供应并扶持他们,正如希伯来书10:34哥林多后书11:25-26所见。

Hebrews 10:34

“你们体恤了我的捆锁”,这是他们前面所说那两种受苦的证明之一,尤其显明他们怎样与别人一同受苦。使徒以自己为例作见证:当他因传福音而被捆锁时,无论在耶路撒冷、该撒利亚,还是在罗马,他们都曾预先提醒他危险,与他一同承担重担,供应、接济他,并尽其所能设法使他得释放。“并且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甘心忍受”,指的是他们自己为福音所受的苦:他们的财物、产业和生活所需,或被罚没、充公,或被暴力夺去;他们的仇敌像许多贪婪的猛禽一样来吞吃他们,参见帖撒罗尼迦前书2:14。由此可见,当时这些希伯来基督徒仍各有自己的产业,并非一切都已经平分。

他们虽被弄到贫困,目的是逼他们去顺从外邦人的迷信和偶像崇拜,但他们仍欢欢喜喜地忍受,看这为基督受苦是自己的尊荣和特权;他们在这事上也顺服了基督,正如马太福音5:11-12所教导的,也像使徒们在使徒行传5:41所作的那样。“因为知道自己在天上有更美长存的家业”,他们借着对神应许的信心,以及神在他们心里所作、使他们有资格并预备他们承受这产业的工作,对此有充分的把握,见罗马书8:15-17。就是说,按应许,他们有一份赐给他们并归他们所有、也与他们相称的属灵家业,是这世界所不能给的产业;其财富、尊荣和喜乐,在品质上都比地上的一切更美,是属灵的,正适合他们的灵魂,见彼得前书1:3-4。这一切的总和就是在基督里的神自己,作为他们极大的赏赐,见创世记15:1;以及他对他们所能是、所能做的一切。

他是他们的分和产业,这产业本身最卓越,也最持久,不在世人或魔鬼所能触及的范围之内,他们不能把这产业从他们夺去,也不能把他们从这产业里夺去;它安全地存留在天上,参见马太福音6:19-20,19:28-29,诗篇16:5哥林多后书5:1帖撒罗尼迦后书1:4-5

Hebrews 10:35

“所以,不可丢弃你们的胆量”,这引出最后一条帮助他们在基督信仰中坚忍的指示。“不可丢弃”禁止一切程度的背道,从暗中的轻看直到公开的完全弃绝;不可轻忽、藐视或拒绝。他们已经忍受了许多,这本该使他们像钢铁一样刚强,能抵挡余下的试炼;并且这话也要求他们刚毅、坚定、勇敢地持守他们承认基督信仰时的胆量,参见以弗所书6:10、16。这是一种坦率、自由、大胆、无畏的信仰承认,不是任何威吓或暴力所能使之失色的;它是大有能力、不可战胜的信心和永生盼望所结出的果子。正因为此,他们才能在背负诸般羞辱和患难时,仍勇敢地持守自己的信仰;基督自己已经为他们立了榜样,见马可福音8:31-32使徒行传4:13、29、31。“这胆量是有大赏赐的”,还有什么比新约中为他们所确保的大赏赐,更能鼓励他们持守这胆量呢?神自己连同他一切的丰满,要成为他们极大的赏赐,被他们看见并享受;其质量与丰盛都不可言喻,参见创世记15:1马太福音5:12,10:32。

Hebrews 10:36

这里的“因为”说明,这是对前面劝勉的进一步加强:不可丢弃你们的胆量,因为你们需要一种恩典,而那胆量必须持守这恩典,好把你们的奖赏带回来。因此,为了背负你们的重担,在一切责任上坚持不懈,并在诸般毁谤、患难和火炼之中等候你们的奖赏,你们绝对有必要,也有益处,保守自己的胆量来维持这种忍耐,参见希伯来书6:12罗马书2:7雅各书1:4。“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是既信了神的应许,顺服了他的命令,忍受了他的试炼,并照着神那良善、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在一切事上持守到底;如此操练忍耐,显明胆量,并完成你们的工。“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就是在你们跑完路程之后,把全部奖赏领回来。这是在行完神旨意之后,神必定而真实的赐予,参见彼得前书1:9,5:4;这里用“所应许的”转喻那奖赏本身,见希伯来书6:15,9:15;就是那生命和荣耀产业在其真实与丰满中的全部,正如圣经称之为“不能衰残的荣耀冠冕”。

Hebrews 10:37

他们之所以要把这胆量持守到底,理由就在于那位要来赏赐他们者来的日子很近;这点是借着神藉哈巴谷写给并为教会而写的应许证明出来的,见哈巴谷书2:3。这真理希伯来人本应十分熟悉,因为是他们自己的先知传给他们的;虽然那话当时是为安慰巴比伦被掳之民而说的,但它也延伸到历世历代受苦的教会,因此也适用于这些希伯来人和我们,因为“末世已经临到我们”,见哥林多前书10:11。并且,虽然先知所说的是一异象之恩典,即将成就的应许,七十士译本却把它指向一个位格;使徒在这里跟从他们,因为若非应许的作者亲自来到,应许就不能得以成全。“还有一点点时候”,是说这应许含有迅速成就的意思;时间再短,也就是最适合基督和他百姓的那个短暂时刻。这个时候何其短促!正如他自己所说,只是极短的一刻,见启示录22:7、12、20。“那要来的就来”,就是那位已经应许要来拯救你们、向逼迫你们的人追讨的人,必定会来;他和他的应许一同来到,要结束他百姓的苦难,并把冠冕戴在他们头上。借着转喻,他的“来”就是他的拯救、完全的苏醒和对那些信而忍耐之受苦者的赏赐。“并不迟延”,意思是:他不会把时间拖长,超过所定的点才施行拯救;他不会晚于最后那一刻到来。那时刻是按无限的智慧与良善所定的,为要给基督受苦肢体最大的安慰,参见以赛亚书46:13

Hebrews 10:38

这些话与前一节一样,都是先知哈巴谷的话,见哈巴谷书2:4;它们借着说明坚持到底的益处和退缩的损失,来加强前面所催促的责任,就是当基督来到时,这两者都要显明。使徒保罗在别处也用这话来证明:公义惟独凭信从神而得,不是凭人的行为,见罗马书1:17加拉太书3:11;而这里则是说明:凡因信而称义的人,也必借着持守这义的信心而永远活着。“义人必因信得生”,是指按新圣约的条款得称义的人;他借着信得了神在基督里的义,又借着圣灵被更新并成圣,就必真实地、属灵地、幸福地、永远地活着;并且这生命不会有终止,直到基督在荣耀里使它达到完全。这生命是借着对福音真实而属灵的认同,以及倚靠神在其中的应许而活,尤其是借着信赖基督这位神人、以他为“主我们的义”;藉此我们得着他归于我们,所以得活。

这信心要不断增长、持续并在一切毁谤、苦难、逼迫中持守到底;惟独借着这信,公义所当得的生命才对罪人得以稳固,他们天天从基督领受,并使所应许、所盼望的丰盛成为真实而现今的经历,参见马可福音13:13约翰福音6:47加拉太书2:20歌罗西书3:4。“若有人退后”,参见哈巴谷书2:4;那里所用的词在这里译为“退后”,有不同的译法,如气泡般鼓起、心高气傲,因此人们把骄傲和不信看作那处所警告的罪;而这里这个词的本义,是因惧怕或懒惰而退缩、后撤。

两处合起来的意思就是:若有人因心里的骄傲,不愿像犹太人那样依靠基督的公义;或因惧怕和懈怠,在逼迫的时候不肯持守到底,而从自己所承认的对基督的信心和倚靠中退去;或因恐惧而退缩,或因懒惰而失落,或因诡诈而离弃,不论是渐渐地还是完全地,转而倚靠自己,因而藐视神,拒绝他,从他那里抽身退去。“我心里就不喜欢他”,意思是:神自己不但不会喜悦或喜欢这样的灵魂,也不会赐给它任何喜乐或生命;反而他自己的心厌恶它,对它的罪极其不悦,并憎恶它这个人。神的不喜悦里只有愁苦、死亡和永远的灭亡。参见申命记32:15、18-21。

Hebrews 10:39

这结论是对他们光景充满盼望的断言,或温柔地暗示他们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是像使徒自己一样;这样,使徒也就除去了他们对他好像是在影射他们的一切疑虑,正如希伯来书6:9所说的那样。“但我们不是那些退后以致沉沦的人”,这里的转折词“但”,是把他所写信的人从离道的光景中分别出来,同时也把自己与他们放在一起,希望他们在事实上像他一样,也像他们在本分上所当成为的那样;这样也就暗示了他们和一切基督徒的责任:我们不是退缩之子,不是从基督、他的福音或责任上退后跌倒的人;不是离弃真理的背道者,他们的结局乃是灭亡,就是与一切美善、生命和荣耀完全隔绝,并按神公义的判决,身心都完全受永远地狱痛苦的辖制,参见马太福音10:28。凡是退缩之子,就是沉沦之子,参见约翰福音17:12帖撒罗尼迦后书2:3。“乃是那些有信心以致灵魂得救的人”,就是信心之子,真实诚恳的信徒;他们紧紧依附基督和他的身体,在他的信仰中扎根,并且持守到底,参见以弗所书3:17歌罗西书2:7。这信心照着福音圣约,为灵魂取得、获得、得着救恩,也为灵魂得着荣耀,参见约翰福音3:15、16、36,5:40,帖撒罗尼迦后书2:14。信心使这些事成为真实,应用在自己身上,并牢牢持守基督亲自向神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他为他们的灵魂买得这些福分所付的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