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14:1 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的日子,事情是这样的: 数位王与所多玛王等交战,罗得被掳,见创世记14:1-12。亚伯兰救回他,见创世记14:13-16。所多玛王为他的得胜向他道贺,见创世记14:17。撒冷王麦基洗德为他祝福;亚伯兰将十分之一给他,见创世记14:18-20。所多玛王提出要把战利品给亚伯兰,见创世记14:21;亚伯兰拒绝接受,见创世记14:22-24。 即,提达所统治的是一群从数国来归附他的人,他们或许是被他的名声吸引,或是被他所赐的应许和特权吸引,于是归在他的治理之下。或者,“戈印”是某一地方或国家的名称,因有各样民族汇聚于此而得名,正如推罗因同样缘故被称为“列国的市场”,见以赛亚书23:3。
创世记 第 14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Genesis 14:1
Genesis 14:2
创世记14:2 这几王与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并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交战。 总之,你要注意,摩西在这里和别处都把“王”这个称号用在城邑或小省分的首领身上。参约书亚记12:9等处。
Genesis 14:3
创世记14:3 这五王都在西订谷会合;西订谷就是盐海。 这是指现在是盐海;但当这场战争发生时,还不是这样。
Genesis 14:4
创世记14:4 他们已经服事基大老玛十二年,到第十三年就背叛了。 他作他们的主,或者:
1. 是因承继而得,因为他是闪的儿子以拦的后裔,见创世记10:22。
2. 或是因征服而得,因为他曾在先前的战争中制伏那些民族,约瑟夫曾提到此事。
Genesis 14:5
创世记14:5 十四年,基大老玛和同盟的诸王都来了,在亚特律加宁击败利乏音人,在含击败苏西人,在沙微基列亭击败以米人。 与他同来的诸王,即与他结盟,要帮助他恢复自己的权利,也指望在类似情形下从他那里得到同样的帮助。 利乏音人,是迦南一支凶猛善战的民族。见创世记15:20。或者可译作“巨人”,因为这词在申命记2:11就是这样用的。 亚特律加宁,是巴珊的一处地方,称为亚斯他录,见申命记1:4;约书亚记9:10,13:31。它又称“加宁”,意即“双角的”,像半月一样;或者是因那地方的地势与形状,或者是因他们所敬拜的女神狄安娜,即月神,通常被画成有两角的样子。 以米人,是迦南地一个身材高大如巨人的民族,见申命记2:10-11。 沙微基列亭;基列亭是基列一座著名的城,沙微或者是这城古时的名字,或者是邻近并属于这城之地区当时的名称。
Genesis 14:6
创世记14:6 又在西珥山击败何利人,一直打到靠近旷野的伊勒巴兰。 何利人,是西珥最早的居民,见创世记36:20;申命记2:12。 “El”意为“平原”,“Paran”则是一座著名城和山的名称。见民数记13:3;申命记33:2;撒母耳记上25:1等处。
Genesis 14:7
创世记14:7 他们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征服了亚玛力全地,也征服了住在哈洗逊他玛的亚摩利人。 “就是加低斯”,即这地方后来被称为加低斯,见民数记20:1、14等处。 “亚玛力人的地方”,即后来被亚玛力人占据的地方,见创世记36:12。这是人所熟知的一种修辞法,称为预叙。
Genesis 14:8
创世记14:8 于是所多玛王、蛾摩拉王、押玛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琐珥)都出来,在西订谷与他们交战。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Genesis 14:9
创世记14:9 就是与以拦王基大老玛、戈印王提达、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亚略交战;四王对五王。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Genesis 14:10
创世记14:10 西订谷满了石漆坑;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其余的人都逃到山上去了。 西订谷被这五王选为战场,是因为他们知道那地方,想叫敌人不熟悉地势,出其不意地落入那些坑中,而他们自己则以为凭着熟悉地形可以逃脱。 “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即指他们的军队;这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在圣经和其他作者中都很常见,因为王本人其实逃脱了;见创世记14:17。他们或者:
1. 掉进了原本为别人设下的坑里;或者更可能,
2. 被杀了,因为“倒下”这词常有此义,如约书亚记8:24-25;士师记8:10;12:6;这里也是如此,因为这里把“倒下的”与“剩下的”相对。
Genesis 14:11
创世记14:11 四王把所多玛和蛾摩拉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Genesis 14:12
创世记14:12 又把住在所多玛的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 罗得如今因与恶邻同住而受害。
Genesis 14:13
创世记14:13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来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幔利是以实各和亚乃的兄弟;这些人都与亚伯兰联盟。 “希伯来人亚伯兰”;这样称呼他,或者:
1. 是因他那位伟大而良善的先祖希伯,见创世记10:24;11:14。原初的语言和真正的宗教是借着希伯得以保存的;因此,虽然在希伯与亚伯兰之间还有五代先祖,但他们都不如希伯显著,所以按理亚伯兰从希伯得名,称为希伯来人;因为他首先恢复了人对希伯的记忆和事业,保持同样的语言,并卓然传扬同样真实的宗教。
2. 或如有些人所想的,是因他从大河伯拉河那边渡过来,从河外进入迦南。 “这些人与亚伯兰联盟”,即他们已经订立盟约,为要彼此防御共同的仇敌。由此可知,与持错误宗教的人立约,并非在一切情况下都绝对不合法。
Genesis 14:14
创世记14:14 亚伯兰听见他侄儿被掳去,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受过训练的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他武装了那些受过训练的仆人,就是他在宗教和军事技艺两方面都训练教导过的人;这两方面对成为好兵都必不可少,使他们既能有技巧和勇气争战,又能倚靠神,求得神的帮助;在当前这种以寡敌众的情形下,这尤其是必需的。 “但”通常被认为是那时名叫利善的城,见约书亚记19:47;或叫拉亿,见士师记18:7;后来才称但;见士师记18:7、29;所以这是预先用后来的名称。但也可以怀疑这里是否指一座城;即便是,也可能是另一座同名的城,因为那一带这种情形很常见。还有人认为这不是一座城,而是但的泉源,约旦河也因此得名。
Genesis 14:15
创世记14:15 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又追到大马士革左边的何把。 “他分队”,即把自己的兵力分成几队,好从不同方向袭击他们,使他们以为亚伯兰的军队远比实际人数众多,因而更加惊恐。
Genesis 14:16
创世记14:16 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以及妇女、人民也都夺回来。 他夺回一切财物,就是那些得胜的王从本章前面所提到的诸王和人民那里所掳去的财物。
Genesis 14:17
创世记14:17 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回来时,所多玛王出来,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这地方被称为王谷,或者是因这次有众王在此会面;或者是因为麦基洗德王住在那里,或十分喜爱并常往来于此。见撒母耳记下18:18。
Genesis 14:18
创世记14:18 又有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问:这人是谁? 答:
1. 像犹太人和许多人所想的,是闪;那时他很可能还活着,而且无疑是一位大君王。但闪作王统治受咒诅的含族后裔,这并不大可能;而且这也与使徒对麦基洗德“无父,无母”等的描述不符,见希伯来书7:3。至于闪的父母、他生平的始终,摩西都像记别的人一样明确记载了。
2. 他是一位迦南人的王,借神的护理被立为治理人的王,又作事奉真神的祭司;圣经在这里以这种不寻常的方式引入他,不提他的父母、出生或死亡,为的是叫他可以成为基督荣耀的预表。关于这事,可更多参看希伯来书7:3。 “撒冷王”,即耶路撒冷的王;这城别处又称耶布斯,也称撒冷,见诗篇76:2。 “饼和酒”;不是为献祭给神,因为若是献祭,他就该带出要宰杀的牲畜,那才是通常而且最好的祭物;他带出饼和酒,一方面是表示他对亚伯兰的尊重,更主要是照着当时的风俗,使他疲乏饥饿的军兵得以恢复。见申命记23:3-4;25:18;士师记8:5-6,15;撒母耳记上17:17。 “他是至高神的祭司”:因此后世同一个人常兼任君王和祭司,学者们曾从维吉尔和其他作者那里举证说明。这里加上这句话,是要作为下面祝福与收取十分之一的缘由,并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作为他拿出或献上饼和酒的理由;因为那行为是归于他作为王的身份,是王者慷慨的举动。那时,神仍在最坏的地方和列国中,到处保留祂的余民。
Genesis 14:19
创世记14:19 他为亚伯兰祝福,说: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 “并且”,或“所以”,这词常有此义,即因为他是神的祭司。 “他”,即麦基洗德。 “给他祝福”,即给亚伯兰祝福;这是祭司职分的一项行为。参见普尔对希伯来书7:6和7:7的注释。 所以,这可以理解为为亚伯兰献上的祷告,求神坚固并加增祂已赐给他的福。或者,“蒙福”是现在时;那么这就是承认神先前以及在这次重大胜利中已经赐给亚伯兰的福。或者,“蒙福”是将来时;那么这就是关于他未来更大福分的预言,而此次得胜只是那福分的一个凭据。
Genesis 14:20
创世记14:20 至高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祂已将你的仇敌交在你手里。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不是麦基洗德给亚伯兰,像有些犹太人愚蠢地理解的那样;因为亚伯兰起誓说,他绝不保留或取用从所多玛王或他弟兄那里夺回来的任何财物,见创世记14:23。乃是亚伯兰给麦基洗德,这从希伯来书4:7以及事情本身的性质都可以看出来;因为十分之一公认是归给祭司的,而这里被描述为祭司的是麦基洗德,不是亚伯兰。 “一切”,不是指所有夺回来的财物,而是指从仇敌那里夺取的一切掳物。
Genesis 14:21
创世记14:21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 普尔对此节没有注释。
Genesis 14:22
创世记14:22 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耶和华、至高的神、天地的主举手起誓。 这是古时起誓的方式。见出埃及记6:8;民数记14:30;申命记32:40;以西结书20:5-6。
Genesis 14:23
创世记14:23 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 “我都不拿”;希伯来文是“若我拿了”。应当补足为:“愿神这样这样待我”,这在撒母耳记上14:44有明文。这是希伯来人一种省略式的起誓方式,或者是为保持誓言的庄严,并使人惧怕背誓,因为他们连自己所指的咒诅都不敢明说;或者是表明,若他们违背誓言,他们愿毫无例外地接受神加给他们的任何惩罚。 “就是一根鞋带”,即任何东西,哪怕再小再微不足道也不取,免得你在当归给神的尊荣上与神分一分,因为我的财富现在和将来都单单归于祂的赐福。或者,免得你说,亚伯兰是靠我的掳物致富的;如此一来,尽管你表面上似乎出于善意和慷慨,其实不过是贪心驱使你这样做。
Genesis 14:24
创世记14:24 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人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可以任凭他们拿去。 因为亚伯兰既然有权得掳物,他们也同样有权;无论他们是否像人所想的那样与他一同上阵,还是只是看守器具,见撒母耳记上30:24;因此,亚伯兰虽然可以也确实放弃自己的权利,却不能放弃别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