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39:9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来,点火焚烧兵器,就是大小盾牌、弓箭、短杖和枪矛;他们要用这些烧火七年。
必出来:从家中、从城里出来,欢喜地观看并赞叹神向他们所显的大恩和他敌挡仇敌的大能。
点火焚烧:这说法似乎表示,他们是在发现这些兵器的田野或山间就地焚烧;这里并没有说把它们带进城里或房屋中,在炉灶里烧。也许他们点这些火,是作为喜乐的记号。
兵器:指战争的装备、器械、机械、运输器具、车辆等等,以及这里所列举的那些。
大小盾牌:见以西结书 38:4。
短杖:或者是他们首领所用、类似我们的半长矛之物;或者是他们像投枪一样掷向敌人的器械。
他们要用这些烧火七年:人或许会惊讶,他们为什么焚烧这些本可供防卫保安之用的兵器;但这样做,一部分是因为这些是未受割礼之人的兵器;一部分是因为这些是当灭之物,正如耶利哥全城一样;但最主要的是,为要见证神才是他们的安全和保障,而他们所倚靠的正是他,自从他如此奇妙地拯救之后更是如此。
我们也可以这样读这句话:“他们要用这些生起七年的火。”这样意思就清楚了:兵器和军械多得很,堆积起来,足够烧这么久;而且后来凡遇见的人还会继续把它们投入火中。因为他们很可能像在路上捡拾散落的骸骨一样,也在行路时把散落的兵器收聚起来。
也有人说,“七年”是以一定数目表示不定数目;也有人说,这有点像一句俗语,意思是说,他们从仇敌的掳物中所得的,足够使他们取暖并一直暖和,正如我们有时说一个供给丰足的人“他是个富足暖和的人”。还有人说,这是犹太人惯用的说法,他们在特殊情形下爱用这个数字,却并不一定是精确的数目;正如我们说一件耽延的事,“得过七年才会来到”;或说一件东西很耐用,“能用七年”。
又或者,因为希伯来文不像拉丁文那样有专门表达可能语气的方式,而是常用将来时来表达可能性,说“将要”,其实我们会说“可能”;那么这里和下一节中的这些将来式“他们要……”,不过是“他们可以或可能烧七年”这个意思而已。金基也这样注释,以支持这最后一种猜想。这些兵器确实足够使用;而且在那样一个对火的需要远不如我们这里强烈的地方,这样庞大军队所留下的军械器具,足以供应他们七年或更久的燃料,也并非十分不可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