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18: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在陈明了神在对待父子之事上的公平,以及他按自己应许对回转罪人的怜悯之后,先知继续在另一种情形中为神道路的公平辩护。
“若”或“如果”是说若在某个时候竟发生这样的事。
“义人”是指那真实遵守律法诫命、不行恶人所行可憎之事、反倒行义人所行之善,并且在人看来是义人、与任何人一样好的人;他后来的背道,正充分证明他先前的不真实和假冒为善。
“转离”就是改变他的道路,去行恶人的罪恶行为。
“他的义”有一种义是出于神的,也有一种义是人自己的义;这种义出于人的理性和意志,受普通恩典、教育、惧怕、利益等影响而有所改良,或靠某种软弱的动机维持,而这种动机很容易枯竭。这样的人很容易跌倒;先知这里所说的,正是这样的人。
“作罪孽”就是以犯罪为他的工作和事业,见约翰福音8:31,约翰一书3:8,9。
“照着一切可憎的事而行”就是忘掉一切更好的准则,讥笑自己从前的谨慎,并抛开一切约束,好叫自己奔向放纵的罪中。
“可憎的事”就是以西结书18:10-13所列举的那些。
“照着恶人所行的”见以西结书18:21。
“他岂能存活吗?”你们以为我会偏私到一个地步,竟因他先前作过一些真实的恶表象之下的义事,就开脱他后来全心所行、可憎的真实恶行吗?你们以为他先前无心、片面、暂时的义,能抵消他后来最终的背道吗?我告诉你们,不能;他必死在其中。
“他所行的一切义”是说,即便他能拿出自己的“诸般义行”(希伯来文为复数),而且数量很多,乃至一切,并且这些确实都做过,在公义的审判官面前也无济于事;因为那要求人始终保持并行出他最好状态之所是所行的律法,要按人最终成了什么样、不是按他起初曾是什么样或似乎是什么样,来判定他的赏罚。
“都不被记念”比喻告诉我们,马太福音25:44,45中有些人会辩称自己做了他们有机会做的事,另一些人如马太福音7:22所说,会提起自己所做过的事。但即便他们提起这些,公义的审判官也不会接纳,审判他们的律法也不会承认这是充分有效的答辩;这句话见以西结书18:22。
“他必因所犯的罪而死”这说法表明,这人的心是在他的罪上;他是在全心倾向、喜爱并同意之下犯罪的,因此不能像罗马书7:17所说那样说:“这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免得有人因看到众人身上都有软弱就跌倒,或因自己不能全然无罪而不必要地惧怕终局的忿怒;因为他们并不落在这里所警告之人的特征之下。
“在其中”是指在这些重大、故意、持续、并且累积增多的罪中。
“他必死亡”就是每一个这样顽梗并最终背道的人,都必在今生和永世被定罪受罚。因此,邪恶的犹太人哪,要留心;有罪的基督徒哪,也当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