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4:1 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 本章禁止外邦式的哀悼礼俗,见申命记 14:1-2;也禁止吃任何可憎之物,见申命记 14:3。各种不洁净的走兽,见申命记 14:4-8;鱼类,见申命记 14:9-10;鸟类,见申命记 14:11-20,都被禁止。又吩咐真正的十一奉献,见申命记 14:22;并说明当在哪里吃,见申命记 14:23-27。还吩咐第三年十一奉献的事,见申命记 14:28;并说明谁可以吃,见申命记 14:29。
“耶和华你们的神”:因此,你们不可用以下这类不配、不合宜的行为羞辱他,也不可悖逆他。
“不可用刀划身,也不可将额上剃光”:这些都是拜偶像之人的做法,或是在敬拜偶像时如此,如列王纪上 18:28;或如这里所说,在丧事中如此,以及耶利米书 16:6;或在遭遇公共灾祸时如此,如耶利米书 41:5,47:5。
参看利未记 19:27的注释,利未记 19:28的注释,利未记 21:5的注释。
“为死人”:意思是,不可因死去的亲友过度忧伤,好像你们对他们死后的福乐毫无盼望一样,见帖撒罗尼迦前书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