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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第 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Amos 2:1

阿摩司书 2:1 主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收回对它的刑罚;因为它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这是神对摩押的审判,见阿摩司书 2:1-3;对犹大的审判,见阿摩司书 2:4-5;对以色列的审判,见阿摩司书 2:6-8。神又因以色列对先前恩待的忘恩负义而责备他们,并因此警告他们,见阿摩司书 2:9-16。“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收回对它的刑罚”:先知在阿摩司书 1:3 已用过这种说法,可参看。这里他威胁的是一个与以色列有些亲属关系的民族,如亚扪一样,并且几乎同样仇视以色列。

他们很早就显出是以色列的仇敌,并用极邪恶的方法要毁灭以色列:先雇巴兰咒诅他们,见民数记 22-23 章;这事不成,随后又行卑鄙之事,借淫妇引诱以色列犯罪,见民数记 25:1-2 等,好叫他能对有罪的以色列做成对无辜的以色列所不能做的事。摩押也是第二个辖制以色列的民族;以色列因自己的罪被交在摩押王伊矶伦手中,受他压迫十八年,见士师记 3:14。因这些以及别样敌对的举动,他们在这里受威胁;不过这里只明说他们对以东王所施的残忍,其余对以色列的敌意则包含在内。“他”:就是摩押王。具体是谁,这里和别处都没有提到;虽然有人说是米沙,并把这事联系到列王纪下 3:4,但这位王不大可能就是行这种残酷之事的人。“焚烧骸骨”:若焚烧仇敌的肉和筋已属野蛮,那么把火烧得极旺,又烧得极久,直至把骨头烧成灰,就更加野蛮。

“以东王的”:这更增添了残酷,因为受此对待的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位君王。其名为何、事情发生于何时、是活着的时候还是死后掘出骸骨而焚烧,这里都没有说;但无论如何都是野蛮的,即使像有人猜想的那样,是把坟墓里的骨头挖出来焚烧,也仍然如此。“成灰”:或作石灰、灰烬,就是把骨头烧炼成细粉;又有人猜想,他们用这些灰代替石灰去粉刷王宫的墙壁和屋顶;这都是出于对以东王的仇恨和蔑视。

Amos 2:2

阿摩司书 2:2 我却要降火在摩押,烧毁加略的宫殿;摩押必在喧嚷、呐喊和角声中灭亡。 “我要降火”:见阿摩司书 1:4。 “摩押”: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一座名为摩押的城,但我不知道根据何在;更合理的看法是,这里指整个国家,或借转喻指其人民,就是罗得与大女儿所生的后裔。 “烧毁宫殿”:见阿摩司书 1:4。 “加略”:是这国坚固而主要的城;或也可作“众城”,因为这词可作此解,那么这威胁就是针对他们所有的城邑。 “摩押”:就是摩押人,不论各等各类,都要死亡、被毁灭、全然灭绝;并且是在喧嚷中毁灭,就如士兵在争战或攻城时那样,凭强力席卷一切,压倒一切抵抗,杀戮一切反抗者,这种严酷在这种情形下极为常见。 “呐喊”:像得胜者的呼喊,为要使仇敌丧胆,并激励同伴。 “角声”:这话一方面是解释,另一方面也是证实先知所预言的事。

Amos 2:3

阿摩司书 2:3 我必从其中剪除审判者,也必杀戮其中一切首领。这是主说的。 “我必剪除”:就是借仇敌的刀剑剪除那审判者、那统治者,也就是他们每一个人;这里单数代替复数,为要表明他们都要被毁灭。 “从其中”:或指从首都加略之中,或指从各城之中,因为各城都设有审判官治理百姓、施行公义;这些人都要在那些城里、在他们执政的时候被剪除。 “首领”:无论按出身、按职分、或按卓越才干,都是摩押人中的首要人物。 “与他”:就是与前面所说那最高统治者一同被杀。 “这是主说的”:这是要叫我们知道这事的确定性,即向摩押、其王、首领和审判官所发出的判决是不可撤销的;他们既被剪除,百姓也必灭亡,归于无有。

Amos 2:4

阿摩司书 2:4 主如此说:犹大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收回对它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主的律法,不遵守他的诫命;他们的谎言使他们走迷,是随从他们列祖所行的。前面几节,神威胁他百姓的仇敌,因为他们残害神的百姓;现在他威胁自己的百姓,因为他们在反复犯罪上刚硬不悔。见阿摩司书 4:3。“厌弃”:先是轻看,好像其中毫无美善;接着又弃绝,好像不值得遵行;他们就是这样带着厌恶和憎弃拒绝了 “主的律法”,就是全部律法:一方面是借他们不道德的行为和违背其中公义命令的过犯,另一方面是借他们虚假的敬拜和拜偶像。那律法是在西奈山以极大威严与可畏赐下的;他们本不该偏离,不可偏左也不可偏右。那律法是完全、圣洁而有益的,实在没有任何可被公正指摘的缺点。正因他们是违背这样清楚、完全、纯正的律法而犯罪,他们的罪就更大了。

“不遵守他的诫命”,意思是他们大大违犯了,正如希伯来语惯用法所表明的,见尼希米记 9:34但以理书 9:5、10、11。“他们的谎言”:就是偶像;偶像本是虚谎,无论是假先知向他们推荐的,还是他们随自己的情绪和想象拣选的;总之就是他们一切虚假、迷信和拜偶像的敬拜。“使他们走迷”:他们的偶像崇拜先是他们的错谬,而这错谬又使他们眼瞎,变得更加愚顽、如畜类一般;这部分是出于此罪本身的自然倾向,部分是出于神公义的审判,见罗马书 1:24帖撒罗尼迦后书 2:10-12。“随从它们”:就是随从那些偶像或虚谎。“他们列祖”:先是在迦勒底的吾珥,就是亚伯拉罕蒙召以前;后来在埃及、旷野,并在迦南地本身,都曾这样行,一代接一代接续不断;拜偶像、迷信和私意敬拜,都是古老的家传之罪,如今必要受罚。

Amos 2:5

阿摩司书 2:5 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毁耶路撒冷的宫殿。 “我要降火”:见阿摩司书 1:4。 “犹大”:就是两支派的国;便雅悯也包括在犹大之内,这在别处已经多次说明过了。“烧毁宫殿”:见阿摩司书 1:4。 “耶路撒冷”:是犹大国的首城,是神的城,那里有神的殿,也有审判的座位;它原是圣城,但如今也要因自己的罪被毁灭,像别的那些顽梗不化的国家一样。这事后来由尼布甲尼撒应验了,大约在阿摩司这预言之后二百年。

Amos 2:6

阿摩司书 2:6 主如此说:以色列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收回对它的刑罚;因为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 “以色列三番四次地犯罪”:见阿摩司书 1:3。 “以色列”:就是十支派的国,那时在耶罗波安二世统治之下;先知主要是奉差遣向它发预言,虽然他先从叙利亚和别国讲起,好借着对这些国家的威胁,预备犹大和以色列去听并去思想。 “我必不收回对它的刑罚”:见阿摩司书 1:3。 “他们”:就是那些按律法被赋予权柄,可以听审并裁断人与人之间案件的人;如那些败坏的审判官和见证人。 “卖了”:因为他们以贿赂为目标,随时都肯把公义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义人”:就是无辜的人,或有公正合理案件的人;因为先知这里说的是案件的正当,不是人的绝对公义或完全正直。 “为银子”:金钱是这些审判官最通行、最看重的财物;但若没有现金,等值之物也同样管用。 “穷人”:当穷人彼此打官司,所争之物价值又小,而争讼的人也囊中羞涩,拿不出可观的贿赂时, “一双鞋”:这样极微薄的贿赂,用一种谚语式的说法写在这里,也足以左右这些审判官;因为他们总是张口从各样事上求取一点利益。

Amos 2:7

阿摩司书 2:7 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尘土也贪恋,并屈枉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去亲近一个女子,以致亵渎我的圣名。 “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尘土也贪恋”:或作“吞吃”,这是我们的译者最常用来翻这词的意思;这样也许更清楚地表明他们的残忍和强暴:他们把穷人当作猎物。那些穷人因所受的苦难,头上蒙灰而行;这些人却对他们毫无怜悯,贪婪地、仿佛一口就把他们吞下、吞灭。照着神的律法,也照着他们作为审判官所担的职分,他们本该把穷人从欺压者手中救出来。 “屈枉谦卑人的道路”:就是乖谬而恶意地曲解那些谦和温柔之人的行为、言语和心意,也就是那些在穷人患难危险中怜悯他们、向他们施怜悯的人。这样的腐败审判官和强暴压迫者,也是无耻的奸夫淫乱之徒;他们行那种连较有教养的异教徒都憎恶并避免的淫行,就是一种近乎乱伦的污秽;父亲和儿子共用同一个妓女,并与她行淫。这样,他们弃掉我的律法,行那样羞耻、不体统、不合法的事,就以亵慢的方式羞辱我;也给外邦人亵渎我名的机会,叫他们心里或口里说:民如何,他们的神也如何。

Amos 2:8

阿摩司书 2:8 他们在各坛旁,铺着人所当的衣服卧在那里,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所出的酒。 古时的犹太人在筵席和饮食时,不像我们这样端坐,而是以较为安逸的姿势斜倚或侧卧;所以这里说 “他们卧着”,就是摆出宴饮的姿势; “卧在所当的衣服上”:关于这样的衣服,律法明明说不可整夜扣留,见申命记 24:12-13。 “在各坛旁”:这些厚颜无耻的罪人竟敢在他们以为神临在的坛前,把自己那些呼号上天、无可推诿的欺压行为带来;又在圣所里,用圣物宴乐,心中却充满流人血的意念和欺压人的行为;他们向神求怜悯,自己却丝毫不向穷人施怜悯! “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所出的酒”:为使他们的恶行满盈,他们所献的奠祭之酒,是用加在无辜无罪之人身上的罚款和金钱处罚买来的;他们就在这样的强暴中欢喜,然而神却憎恶以抢夺之物献燔祭。

Amos 2:9

阿摩司书 2:9 我从他们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他们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灭绝他们上面的果子,下面的根本。“我却除灭”:就是那位他们忘恩负义所忘记、所离弃,并拿偶像来与我抗衡的神;不但如此,他们还弃掉我的律法和敬拜,转而接受偶像崇拜,去敬拜那些从不能使他们得益、也不能毁灭他们仇敌的偶像;而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我已经替他们除灭仇敌之后。“亚摩利人”:是迦南各族中最强盛的一族,因此特别被提到,作为神大怜悯和以色列大忘恩的一个例证。提到这一族,也当包括其余各迦南族在内。这些亚摩利人住在约旦河东、摩押以西之间,他们的地后来分给流便、迦得和玛拿西半支派为业。

在他们面前,以色列人由摩西带领,见申命记 2:24 及以下,并见申命记 3:1-14;这些强大之人一见以色列就逃跑,因为神使他们惊惶,叫他们站立不住,不能抵挡以色列。“他们虽高大如香柏树”:亚摩利人身材极其高大,是巨人一族,见民数记 13:32-33。这是一种谚语式的说法,表明亚摩利人在身量上超过常人,正如香柏树在高度上超过普通树木一样。“坚固如橡树”:这又是一种谚语式的说法,表明他们的力量远胜别人。“我却灭绝”:就是把他们彻底连根拔除。“上面的果子”:树借果子繁衍后代,毁掉果子,就是毁掉其种子,后裔便减少;照样,神剪除了亚摩利人的儿女,从而断绝了他们的后续。“下面的根本”:这是指毁灭那些老一辈、就是当代的人;这最后一句也对应神所吩咐的命令,见申命记 7:2

Amos 2:10

阿摩司书 2:10 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 不是你们自己把自己从仇敌手中救出来;是我单单出于怜悯,用大能的膀臂拯救、搭救你们,把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那里你们是受压迫的奴仆,并且面临灭亡。 “引导你们”:像牧人引导羊群一样;不仅如此,更是借云柱火柱神迹般地带领,又用从天而降的吗哪喂养你们。 “四十年”:是从他们出埃及的时候算起。 “在旷野”:他们经过了许多旷野,圣经按当时的名称分别称呼它们;但这些旷野彼此相连,因此合成一个大旷野。正如海洋的许多部分各有名称,叫我们知道所说的是哪一部分,但合起来仍是一片海。 “使你们得……为业”:就是像承受产业的后嗣那样去承受,就是亚摩利人之地,也包括其余那些被咒诅、被赶逐的各国之地。

Amos 2:11

阿摩司书 2:11 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主说的。 “我兴起”:就是赐下先知的恩赐,激动他们的心,委派他们说预言,并赐给他们无畏的勇气,使他们不惧怕承担职分,也不在履行职分时灰心。 “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我并没有使用外人,就是那些你们还可能多少怀疑其感情的人;我差遣的是你们自己的儿子,他们对你们和对本国的情感都是无可置疑的,作先知来告诉你们你们的罪,预告你们的危险,并恳切催促你们悔改,好预防这些危险。 “你们的少年人”:虽然这个年龄通常倾向于随从自己的想法,任凭眼目所见而行,见传道书 11:9;然而神却在他们年轻的时候改变了其中一些人的心,使他们在信仰上卓然有成,作别人的榜样。 “拿细耳人”:就是那些在许愿之下、过极其谨慎、节制、圣洁生活的敬虔人;或在一定时期内如此,或终身如此。见民数记 6:1-2 等。他们不可喝任何浓酒或使人醉的饮料。 “不是这样吗?”:神在这事上向他们提出质问,看他是否没有这样恩待他们,赐给他们先知教训他们,又赐给他们拿细耳人作榜样;在这两件事上,神都显明了他对他们的爱和看顾。 “以色列人哪”:就是背道的以色列,也就是你们这十支派的人。 “这是主说的”:加上这句话,是要激发他们严肃思想所对他们说的话。

Amos 2:12

阿摩司书 2:12 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又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 “你们却”:拿细耳人和先知原都是为你们的益处而兴起的;你们本当听他们的话,效法他们的榜样, “给拿细耳人酒喝”:就是劝诱、催逼,甚至也可能像酗酒之人的常态那样,强逼他们喝酒,使他们违背所许的愿,也藐视神的律法,见民数记 6:3-4。 “嘱咐”:由这处可见,做这事的人是有权柄的人;若是没有权柄的卑微之人,不大可能命令先知闭口,见以赛亚书 30:10阿摩司书 7:13弥迦书 2:6。很明显,亚玛谢是伯特利的大祭司,借着他在那里的职权,叫先知住口。 “先知”:就是真实、忠心、直言不讳的先知;他们责备百姓的罪,要求他们悔改,并警告他们若不悔改就必受审判。 “说:不要说预言”:见以赛亚书 30:10阿摩司书 7:13弥迦书 2:6、11。

Amos 2:13

阿摩司书 2:13 看哪,在你们之下我被压,好像满载禾捆的车被压一样。 到这里为止,主借先知宣告了十支派之国的罪;如今他要向他们宣判审判了。他呼唤他们留意,并殷勤权衡他将要说的话。 “我”:就是主,我曾向这百姓多多施行怜悯。 “在你们之下我被压,好像满载禾捆的车被压一样”:有人把这节作主动意义来读,意思是:我要用这些审判拖带你们,好像车被重载一样;你们要在这些审判之下呼喊呻吟,正如满载重物的车在行进时因沉重压力而发出响声。这里提到“禾捆”,也许是要暗示他们的罪已经成熟,神要借着审判收割他们、砍下他们,并把他们聚在一起,交给进一步的审判去打场。

Amos 2:14

阿摩司书 2:14 所以,快跑的不能逃脱;强壮的不能用力;勇士也不能自救。 “所以”:因为他们先用自己的罪压累了神,而现在神要用刑罚压他们,所以必不给他们留下任何逃脱之路。 “快跑的不能逃脱”:他们不能靠脚快逃避审判,因为他们的仇敌要比他们更快,见以赛亚书 30:16。 “强壮的不能用力”:人身体天然的力量不能救自己;这样的人虽可能比软弱的人做得更多,却也救不了自己,因为他们不知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并且缺乏勇气去用它。 “勇士”:就是英勇的人、最有胆量的人,也不能救自己;他的勇气必要衰败。

Amos 2:15

阿摩司书 2:15 拿弓的不能站立;脚快的不能自救;骑马的也不能自救。 “不能站立”:虽与仇敌相隔一段距离,却仍不敢坚守本位。 “拿弓的”:在当时战争中弓箭极为常用,通常也是强壮勇敢的人所使用的;但如今以色列的弓箭手,无论力量还是勇气,都要衰竭。 “脚快的不能自救”:这与第 14 节所说的是同一件事,也是对那里的解释。 “骑马的也不能自救”:先知在这里预言,有些人所倚靠的马的速度也同样无济于事;马的力量加上速度,也救不了骑手。无论马的力量都不能护送他冲过去,或它的速度也不能带他逃离追赶之人的手。

Amos 2:16

阿摩司书 2:16 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主说的。 这一节并不是把前面所说的话简单重复来加以证实,而是预告那最有可能逃脱的人也必遭遇不可避免的毁灭,并且要以极其羞耻的方式逃跑。 “勇士中最有胆量的”:这是对以色列最著名战士的描述,就是那些在勇士中素以英勇闻名的人,像大卫的勇士一样,是有狮子胆的人。 “必赤身逃跑”:或是没有衣服和装备,或是没有兵器和盔甲,因为这些都被丢弃,好使逃跑更快。 “到那日”:就是神要借亚述人,先由提革拉毗列色带领,最后由撒缦以色带领,困迫这些罪人,并围困他们的城邑的时候。 “这是主说的”:这一切都带着天上的印记得了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