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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 第 12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2 Kings 12:1

列王纪下 12:1 耶户第七年,约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 列王纪下第12章

约阿施在耶何耶大在世的日子里治理良善;他下令修理圣殿,见列王纪下 12:1-16。 他用分别为圣的财宝作礼物,使哈薛离开耶路撒冷;后来他被臣仆所杀,亚玛谢接续他作王,见列王纪下 12:17-21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2 Kings 12:2

列王纪下 12:2 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日子,就行主眼中看为正的事。 也就是说,就事情本身而言他是这样行;但并非出于诚实正直、真诚无伪的心,只是受了他这位良善的导师和复位恩人的影响,正如下面的话清楚表明的。

2 Kings 12:3

列王纪下 12:3 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 百姓对丘坛竟如此偏爱并异常依恋,以致先前那些君王虽然年纪更成熟,又大有权势和勇气,并且王位已经稳固,也不能将它们除掉;因此如今耶何耶大不能把它们废去,也不足为怪,因为那时王还十分年幼柔弱,国位尚未稳固,而百姓又因亚他利雅治理恶劣而更加败坏、混乱。

“在丘坛献祭烧香”,是向神献的。

2 Kings 12:4

列王纪下 12:4 约阿施对祭司说:凡奉到主殿里的分别为圣之物的银子,就是各人被数点时所纳的银子、各人按身价所估的银子,以及人心中乐意奉到主殿里的一切银子, 约阿施记念自己蒙保全、得复位都归功于圣殿,并且记念神立他作神殿和敬拜之事的守护者,他自己也曾立约如此行,所以现在就留意修理圣殿。

“凡分别为圣之物的银子”:这可以是,第一,对这笔银子的总称,其细目随后列出。或者更可能是,第二,其中一个特别的部分,就是从前或近来许愿或献作圣物,归给神和神殿使用与服事的银子,或是前代诸王所献的;关于这一点见列王纪下 12:18,并参较列王纪上 7:51,15:15,列王纪下 12:18历代志下 15:8;或是这王和他的百姓所献的。

“奉到”:更确切地说,是“将要奉到”。因为百姓固然可能许愿在适当的时候把银子带到那里,但在亚他利雅暴虐又拜偶像的统治时期,他们不大可能把许多银子带到那里;即便带去了,亚他利雅也很可能会据为己有。

“各人被数点时所纳的银子”:就是半舍客勒,凡二十岁以上被数点的人都要缴纳;出埃及记 30:13 用的正是同样的说法。参较历代志下 24:5、6、9。

“各人按身价所估的银子”:希伯来文是“人的银子”,就是按“你所估定的价”,意即凡许愿将自己归给神的人,要照祭司给他估定的价纳银子;参见利未记 27:2 等处。

“人心中乐意奉上的一切银子”:就是一切甘心乐意的奉献。见出埃及记 25:2,35:5。

2 Kings 12:5

列王纪下 12:5 你们祭司各从所认识的人那里收了来,修理殿的一切破坏之处,无论哪里有破坏都要修理。 “让祭司收取”:就是让他们走遍全国各地,凭着他们的熟识和影响力募集银钱,再带到耶路撒冷。

“无论哪里有破坏”:或因年久失修,或因意外事故,或因亚他利雅及其亲属的恶意所致;参见历代志下 24:7

2 Kings 12:6

列王纪下 12:6 但到了约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这或者是因为百姓普遍败坏,对敬拜神之事迟钝懈怠,尤其在需要付代价的时候;或者是因为负责收集的人懒惰,或不忠心,把所收的钱挪作己用。由下文列王纪下 12:15 对别人的相反评价,记载他们行事诚实,可以看出这似乎很有可能;又或者是因为百姓不喜欢这种收款方式,对收款人的忠诚并无好感。

2 Kings 12:7

列王纪下 12:7 所以约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众祭司来,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不修理殿的破坏之处呢?从今以后,不可再从你们所认识的人那里收银子,总要交出来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意思是,把你们已经收了的银子交出来。

2 Kings 12:8

列王纪下 12:8 众祭司就答应不再收百姓的银子,也不再负责修理殿的破坏之处。 也就是不再承担王先前交托给他们的那项工作,而是甘愿交给王所指定的人。

2 Kings 12:9

列王纪下 12: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个柜子,在柜盖上钻了一个窟窿,放在坛旁,在人进入主殿的右边;把守门口的祭司将奉到主殿里的一切银子投在柜里。 “祭司耶何耶大”:这是经王同意的,见历代志下 24:8

“放在坛旁”:是在祭司院里。

异议:历代志下 24:8 说这柜子放在主殿门外的门口。

回答:第一,柜子起初放在坛旁,后来又挪到院门口,为使百姓更放心,好叫他们可以走到那里亲手把银子投入。第二,历代志下所说的地方,是严格意义上的圣殿门口,而燔祭坛就在那门附近。第三,柜子是放在进入祭司院的入口附近,那地方正对着坛,也离坛不远;这样百姓站在自己的院中,不是可以自己把银子投进去,就是能看见祭司把银子放进去。

“把守门口的祭司”:就是把守祭司院门的祭司;那门连同圣殿及其中一切器具,都交托祭司和利未人看守,见民数记 18:4历代志上 9:26等处。

2 Kings 12:10

列王纪下 12:10 他们见柜里的银子多了,王的书记和大祭司就上来,将银子装在袋里,数算主殿里所得的银子。 “王的书记”:就是把这事精确记载在册上的人。见列王纪下 19:2,22:3。

2 Kings 12:11

列王纪下 12:11 把所数算的银子交在督工、办理主殿事务之人的手里;他们就把银子发给在主殿里做工的木匠和工匠, “办理主殿事务、负责监督的人”:他们是从民间拣选出来的,这未尝不是对祭司疏忽或不忠的一种责备。

2 Kings 12:12

列王纪下 12:12 又发给石匠和凿石的人,并买木料和凿成的石头,修理主殿的破坏之处,又用于修殿所需的一切开销。 也包括修理圣殿所必需的其他一切事项。

2 Kings 12:13

列王纪下 12:13 但那奉到主殿里的银子,没有用来为主殿制造银碗、蜡剪、碗、号,以及金银器皿。 “没有制造”:意思是,在殿的一切破坏都修好以前,并没有这样做;等到修完以后,剩余的钱才用在这些器皿上,正如历代志下 24:14 所记。

2 Kings 12:14

列王纪下 12:14 乃将那银子交给做工的人,用以修理主的殿。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2 Kings 12:15

列王纪下 12:15 且将银子交在办事的人手里,不与他们算账,因为他们办事诚实。 因为他们凭着多次经验看出,这些人是忠诚可靠的。

2 Kings 12:16

列王纪下 12:16 惟有赎愆祭的银子和赎罪祭的银子,没有奉到主殿里,都归祭司。 意思是,这些银子没有用于修理圣殿,因为如下文所说,它们是归祭司的;这是赐给他们作个人使用和生活供给的。

问: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那些被数点之人所纳的银子,或各人按身价所估的银子,怎么还能像列王纪下 12:4 所说那样用于修殿呢?因为这些看起来似乎也该归祭司。

答:这些银子并不是专归祭司,前者乃是“为会幕的使用”,正如出埃及记 30:16 所说;后者乃是“归耶和华”的,正如利未记 27:2、9、14、23 所说。

2 Kings 12:17

列王纪下 12:17 那时,亚兰王哈薛上来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来攻打耶路撒冷。 “那时”:就是在这王的日子里,当耶何耶大死后,约阿施离弃神的时候;关于这事,见历代志下 24:17及下文。

“迦特”:原是非利士人的城,后来被大卫攻取,见历代志上 18:1;如今属于犹大国的一部分。

“定意”:就是定下行军方向,率领军队前进;或者说,认真着手行此事。同样的说法也见于历代志下 20:3耶利米书 21:10以西结书 35:2

2 Kings 12:18

列王纪下 12:18 犹大王约阿施将他列祖犹大诸王约沙法、约兰、亚哈谢所分别为圣的物和自己所分别为圣的物,并主殿府库里和王宫府库里所有的金子,都送给亚兰王哈薛;哈薛就离开耶路撒冷去了。 “取了一切分别为圣之物”:原本看来,这样做是为了保全国家和百姓,似乎可以为这行为开脱;但使他落到这般地步的,正是他自己离弃神。

参见普尔对列王纪上 15:18 的注释。

2 Kings 12:19

列王纪下 12:19 约阿施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不是吗? 普尔对本节无注释。

2 Kings 12:20

列王纪下 12:20 他的臣仆起来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罗宫那里杀了约阿施。 “背叛”:关于此事,见历代志下 24:25

“在米罗宫”:或者是在耶路撒冷那著名坚固之处,名叫“米罗”;关于它,见撒母耳记下 5:9列王纪上 9:15、24,11:27。约阿施可能因惧怕本国百姓和臣仆,便退到那里求自保;或者是在另一处同名的地方,只因与那米罗有某种相似之处而得名。

“下悉拉”:意思是,这地方坐落在通往悉拉的下坡处,或在从米罗通往王宫的那条下行大道上。也有人把这句话归于约阿施,把经文译作:“他们在米罗宫那里杀了他”,就是在他“下去”或“正下往悉拉去”的时候,为要逃脱他们的手。

2 Kings 12:21

列王纪下 12:21 因为示米押的儿子约撒甲和朔默的儿子约萨拔,就是他的臣仆,击杀了他,他就死了;人将他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亚玛谢接续他作王。 “约撒甲”:又名“撒拔”,见历代志下 24:26

“朔默”:又称“示米利”,见历代志下 24:26;除非朔默是父亲的名字,而示米利是母亲的名字。

“与他列祖同葬”:意思是葬在同一座城里,却不是葬在君王的坟墓中,见历代志下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