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3:1 “人若想要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
提摩太前书 3:1
监督的职分当被看作一项善工。
提摩太前书 3:2-7
监督所必需具备的资格,
提摩太前书 3:8-13
以及执事所必需具备的资格。
提摩太前书 3:14-15
保罗为何写这些指示给提摩太。
提摩太前书 3:16
基督教启示中的重大真理。
“这话是可信的”;
pistos,意即可信的话,是无人能争辩、无人该怀疑的话。
“人若想要监督的职分”;
就是若有人想要那种负有监督神教会之责的职分。希腊词 episkoph 一般指对他人的监督;这里下文把它限定为对教会中的人和事务的监督。使徒借这句话表明,这种职任是合法的,并且在适当情况下是可羡慕的;他又说,羡慕这职分的人,
就是“羡慕”
kalon ergon,
“一件善工”,
即一项高贵的职事;它是一项“工作”,
教会中的事奉职分本来就是、也应当是一项工作。福音执事的称号并不只是荣誉的头衔;在一切工作或职任中,事奉乃是最崇高的职任。我们(使徒说)是“神奥秘事的管家,基督的执事”(哥林多前书 4:1);是“替基督作使者”,代表基督(哥林多后书 5:20);是神差遣到众教会的使者(启示录 2:1)。既然这是如此美善、伟大而高贵的职任,那么神禁止妇女,就是较软弱、较卑下的性别,擅取这职分,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并不是所有男人都适合这职分,只有下文所描述的那种人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