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提出一个清楚而有力的理由,说明出于爱心为万人祷告这责任为何蒙神喜悦:因为神的爱临到万人,祂愿他们得救,并且认识、相信福音,而福音乃是唯一的得救之路。因此,我们的救主给使徒的差遣和命令是普世性的:“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28:19);“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马可福音16:15)。“凡受造的”就是指每一个人;祂并不排除任何民族、任何个人。照样,使徒们也尽其所能履行这职分。
但有人会问:若说神“愿意万人得救”,为何大多数人还是灭亡呢?为解决这难题,我们必须注意:在圣经的用法中,神的旨意有时指祂永恒的计划和定旨,就是祂要借着直接作为或藉着各种途径使事情成就;第二,也可指祂对人所发出的命令和邀请,要人去行那些祂所喜悦的事。第一种意义上的神旨意,总是毫无差错地达成其果效,正如诗篇115:3;又如祂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以赛亚书46:10)。否则,就必然意味着神的旨意和计划会改变,或祂的能力有缺欠;这两种说法都是不敬虔的亵渎。
但那些祂所吩咐、所喜悦的事,却常常并没有发生,而这并不意味着神会改变,也不意味着祂无能。祂曾表明自己喜悦那些事,例如:“我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结书33:11)。有时祂也表明自己不喜悦那些与圣洁相反的事,虽然祂并未定意阻止它们发生;例如祂在以赛亚书中责备说:“你们行我眼中看为恶的,拣选我所不喜悦的事。”
既然圣经清楚设立了神旨意的这种区分,这就足以回答那项反对。因为经文说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彼得也以同样意义说,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得后书3:9)。我们必须把这理解为不是指祂定旨性的旨意,而是指祂喜悦性的旨意;也就是说,罪人的悔改和生命,是极蒙祂的圣洁与怜悯所喜悦的。
神对人的这份爱,已经借着中保为他们开启救恩之路而显明出来,也借着福音中一切的教导、邀请、命令和应许显明出来;这些都向人保证,凡照着福音的条件来到基督面前的人,必不被丢弃;凡真实悔改而信的人,都不会被排除在拯救的怜悯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