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 13:14 但现在你的国必不长久。主已经寻着一个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为你没有遵守主所吩咐你的。
“已经寻着”,即已经找到或发现;像人借着寻找而找到一样。这是把人的情感和方式归于神的说法。
“一个合祂心意的人”,就是神所喜悦的人,一个必成全祂心中一切旨意、而不像你这样与之对抗的人。
“立”,即指定或命定;因为“吩咐”这个词有时就是这个意思。事实上这事那时还没有真正完成。
“因为你没有遵守主所吩咐你的。”
问:第一,扫罗的罪究竟是什么?
答:或者第一,是扫罗侵犯了祭司的职分,亲自献祭;但这不大可能,因为他身边有祭司,其中还有一位重要人物亚希亚,见《撒母耳记上》14:3,所以他既无必要,也无借口作这种僭越的事。更可能的是第二,他没有等撒母耳来到的全部期限满了;因为神所吩咐的正是这一点,见《撒母耳记上》10:8,而扫罗为自己申辩时所提的,也只有违反这条命令这件事,见《撒母耳记上》13:11,12。
问:第二,神为什么因这样一件看来很小的过犯,而且是在极大需要之下、出于诚实意图而做的事,就这样严厉地惩罚扫罗?
答:第一,人极不配作神审判的评判者,因为他们对于被冒犯之神的威严,以及这罪本身的严重性和加重情节,所见都极其有限。譬如,人只看到扫罗外在的行为,似乎很小;但神看见他作这事时,内心是何等邪恶;看见他怎样悖逆自己良心之光,正如他自己的话所表明的;看见他对神护理何等严重地不信和疑惑;看见他怎样藐视神的权柄、公义,以及他心中许多别的邪恶原则和意念,这些都是人不知道的。此外,神清楚看见他心里一切尚隐藏的邪恶,也预见他将来别的一切罪行;因此,神判他的根据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更多。
第二,神有时会严厉惩罚小罪,且有许多重大的理由;比如使众人看见最小的罪应得什么刑罚,也使他们知道神越过他们大罪时所施的白白且丰富的怜悯,是他们多么亏欠;又使他们知道自己多么需要不纵容任何小罪,因为人极容易这样做,凭着对神怜悯的虚妄揣测,就轻易且常常被引到大罪中去;还有许多其他理由。因此,神严厉的这类事例,对今世后世全人类都是必要的管教和警戒;所以,在这类作为中,怜悯和恩慈远多于严酷与苛刻,因为严厉只是临到一个人,益处却是普遍的。第三,必须记得,扫罗和以色列的国度此时正处在幼年时期,而这是他从神领受的第一条命令。一切立法者都一向以严惩最初触犯法令的人为智慧之举,为的是维护法律的尊荣和服从,并使后来犯罪的人惧怕、警醒。
照样,神如此对待第一个杀人者该隐;对待以色列人第一次拜金牛犊的偶像崇拜;对待祭司第一次的失职,见《利未记》10:1;对待第一个亵渎安息日的人,见《民数记》15:35;对待基督教会中第一批严重的假冒为善者,见《使徒行传》5:5,10。因此,若神照同样的方式、基于同样的原则对待扫罗,这既不奇怪,也不不公。第四,虽然神因这罪威胁扫罗要失去王位,但其中很可能含有一个默示的条件,这在这类情形中是常见的,如《约拿书》3:4;就是说,若他不为这罪及一切罪由衷悔改的话。因为扫罗被弃绝那完全的、最终的、决定性的判语,显然是归因于另一件事,见《撒母耳记上》15:11,23,26,28,29;直到那第二次犯罪以前,主的灵还没有离开他,大卫也还没有受膏代替他,见《撒母耳记上》16: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