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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第 9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Kings 9:1

列王纪上 9:1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王宫,并他一切所愿意建造的都完毕了。 神在第二次异象中与所罗门立约,见列王纪上 9:1-9。 所罗门与希兰彼此馈赠,见列王纪上 9:10-14。 所罗门建造保障,见列王纪上 9:15-19。 外邦人成为服役之人;以色列人却不是这样,见列王纪上 9:20-23。 法老的女儿迁入她的宫中,见列王纪上 9:24。 所罗门每年的隆重献祭,见列王纪上 9:25。 他的船队从俄斐运来金子,见列王纪上 9:26-28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2

列王纪上 9:2 耶和华第二次向所罗门显现,如先前在基遍向他显现一样。 即是在梦中或异象中;因为列王纪上 6:11 所提到的那事,似乎是借着某位先知或神所差遣、为此事而来的使者传给他的。这次启示的时间或者是:

1. 在所罗门一切建筑工程完成之后,按这样的译法,经文显然是这个意思。若有人觉得奇怪,神为何在圣殿竣工多年之后,才将他关于这殿的旨意和判语启示出来,就必须考虑:

1. 神这样向任何人显现,乃是他特别恩典的作为;既如此,理当由他自己拣选时间。

2. 神在殿完工之后、于献殿的节期中,已经借着那荣耀的云彩充分表明他悦纳并认可这殿了,见列王纪上 8:10-11,所以那时并不需要这次启示。

3. 当神看见所罗门因自己华美宏伟的建筑等事,心里开始因骄傲而高抬,并且变得虚浮、疏忽、安逸之时,他可能拣选这时作为赐下以下警告的最合适时机;因此所罗门最需要这样一个使人警醒的神谕。或者:

2. 就在圣殿建成之后不久;从这次启示的内容来看,似乎更适合那个刚建成圣殿、这里所提之所罗门祷告也刚刚献上的时候。因为以下的话既包含神对那祷告的回应,那么这回应在多年之后才来到,似乎不大可能。但若如此,那么本节以及以下直到列王纪上 9:11 的经文,都应置于括号之内;这段经文就应这样译:列王纪上 9:2,“因为”(希伯来文 vau 常这样译)“主向所罗门显现,或曾向所罗门显现”,等等。列王纪上 9:3,“主曾对他说”,等等。这个插句似乎可从列王纪上 9:10 得到根据,因为那里把第 1 节的意思(虽不是完全同样的措辞)重复了一遍,这是长篇岔述之后常有的写法;然后在列王纪上 9:11 等处才把那一直悬着的话补足。圣经中并非没有这样长的插句。可参看我在罗马书 5:12 以下、以弗所书 3:1 以下、启示录 22:7 的拉丁文《概要注释》。

1 Kings 9:3

列王纪上 9:3 耶和华对他说:你向我所献的祷告和恳求,我都已经听见了;你所建的这殿,我已经分别为圣,好将我的名永远立在那里;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里。 “我已经分别为圣这殿”; 即我借着云中的荣耀同在,并借着悦纳你的祭物,已经将这殿分别出来归我专用,归我事奉。

“直到永远”; 即在摩西制度存续期间;因为到如今为止,我的名和我的敬拜乃是在数处地方先后设立的。

“我的眼”; 就是我警醒而有恩典的护理。

“我的心”; 就是我真实而温柔的爱。

“必在那里”; 就是必向着这地方和这百姓,永远如此;但以你们顺服为条件,如下文所说。

1 Kings 9:4

列王纪上 9:4 你若效法你父大卫,以诚实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谨守我的律例典章, “像你父大卫所行的”; 他虽然在某些事上有过失,但就他一生大体的轨迹而言,向我是正直忠信的。

1 Kings 9:5

列王纪上 9:5 我就必坚固你在以色列中的国位,直到永远,正如我应许你父大卫说:你的子孙必不断有人坐以色列的国位。 “那时”; 即在那个条件之下;因为我对大卫的应许本是有条件的。

1 Kings 9:6

列王纪上 9:6 倘若你们和你们的子孙转去不跟从我,不守我摆在你们面前的诫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别神, “你们若转去不跟从我”; 或更应译作,“你们若全然转去”,等等;若你们故意而顽梗地离弃神,违犯他的律法,因为词语的重复正表明这意思。借此他也暗示,他并不会那样苛刻严厉,连一切过失都细察追究;他会容忍许多,正如他对大卫等人所做的那样;只是他不能容忍人对他完全背道。

1 Kings 9:7

列王纪上 9:7 我就必将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地上剪除,并且这为我名分别为圣的殿,我也必从我眼前丢弃;以色列人在万民中必成为笑谈和讥诮的话柄。 “我必从我眼前丢弃”; 即我不再眷顾它;我要从那里撤去我的保护和恩慈的同在。

“以色列必成为笑谈”; 即他们的苦难将被当作俗语来提说,用以表达极其惨重的灾祸。参见申命记 28:37

1 Kings 9:8

列王纪上 9:8 这殿虽然高,凡从这里经过的人必惊讶、嗤笑,说:耶和华为何向这地和这殿如此行呢? “这殿虽然高”; 即在其特权上被高举,荣耀而有名。这里常被省略的那个关系词,在此恰可根据历代志下 7:21 补出;那里是明说出来的。

“必惊讶”; 因它出人意料且惊人的毁灭而惊讶。

“必嗤笑”; 是以轻蔑和讥诮的方式。参见耶利米书 19:8,49:17,50:13。

1 Kings 9:9

列王纪上 9:9 人必回答说:是因这民离弃领他们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去亲近别神,敬拜事奉它们,所以耶和华使这一切灾祸临到他们。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10

列王纪上 9:10 过了二十年,所罗门建造完耶和华的殿和王宫这两所房屋。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11

列王纪上 9:11 那时推罗王希兰曾照所罗门一切所愿的,供应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于是所罗门王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给了希兰。 或者,应译作“在加利利地附近”,因为 beth 常有这意思,前面已经证明过了。

“加利利地”; 即与其接壤、靠近并毗连希兰领土的那些地区;说到这些城,也要包括附属于它们的土地和区域。

问: 既然那地是百姓借着神所分的阄得来的产业,而神作为其唯一的主,也对那地拥有权利;正因此,利未记 25:23 禁止将那地或其中任何部分永远卖出。那么所罗门怎能把那地的一部分送出去呢?

答:

1. 经文并没有说他是完全并永远地送出去;他完全可能只是暂时划给希兰,直到债务清偿为止。

2. 若这些城是以色列人所居住的,所罗门并不是把他们各自的产业给了希兰,而只是把自己对这些城的王权收益,以及他从其中所得的一切收入给了希兰;这些收益是相当可观的,从列王纪上 12:4 可以看出。

3. 这些城虽然位于神为应许之地所定的大范围之内,见创世记 15:18约书亚记 1:4,但并不在约书亚时代借阄分配出去的区域之内,也不属亚设支派(如有些人所认为的)。这一点可从两处看出:一是约书亚记 19:27,说“他们的境界”只到迦步勒地,就是说不包括那地;二是约书亚记 19:30,说他们一切的城总共只有二十二座。又可从历代志下 8:2 看出,那里说希兰归还那些城之后,“所罗门修筑那些城,使以色列人住在那里”;这就极有可能表明,这些城原先并不是以色列人居住的,而是迦南人或别的外邦人居住的;这些人被大卫或所罗门征服除灭之后,那些城就成了他们国土的一部分,任凭他们处置。后来,正如约瑟夫所记,这些城也被算作加利利的一部分。所罗门把这些城而不是别的城给希兰,也许正有这原因,因为这些是在他权下可以给出的,而别的城却不是。

1 Kings 9:12

列王纪上 9:12 希兰从推罗出来,察看所罗门给他的那些城,就不喜欢它们。 他没有接受这些城作为补偿,因为从列王纪上 9:13 可见,这些城当时失于修整,而且土地在他看来也不好,所以他拒绝了,见历代志下 8:2;他另有别的补偿方式,而且无疑也确实得到了,从下面的记述可以看出来。

1 Kings 9:13

列王纪上 9:13 他说:我兄啊,你给我的是什么城呢?他就给这地起名叫迦步勒地,直到今日。 “迦步勒地”; 多数人解释为“泥土之地”。这并不是说那是一片贫瘠之地,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因为描述那些地方的人都称赞其肥沃,所罗门也不会给他这样不值一提的回报。它之所以被这样称呼,乃是因为那地不讨喜,也不合他和他百姓的性情;因为那地虽很好,却是厚重坚硬的黏土,需要费很大力气去耕作和改良,这就很不适合推罗人的习性,因为他们讲究安逸、懒惰奢华,并且全然专注于贸易。

1 Kings 9:14

列王纪上 9:14 希兰给王送来一百二十他连得金子。 不如说,“因为希兰已经送了”。这里加上这句话,一方面是要说明先前列王纪上 9:11 只提到名字、未说明数量的金子究竟有多少;另一方面也是说明他为何如此不满所罗门的做法,因为这么大一笔数目,需要更好的报偿。

1 Kings 9:15

列王纪上 9:15 所罗门王挑取服役之人的缘故,乃是为建造耶和华的殿、自己的宫、米罗、耶路撒冷的城墙,以及夏琐、米吉多和基色。 “所罗门王所征发的服役”; 既包括列王纪上 5:13 所说的人力服役,也包括向他的百姓臣民征收的钱财服役,这一点从许多经文已足可证明。这句话既可承上,也可启下。他征发这些服役,一方面是为了偿还前面提到欠希兰的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建造以下这些工程。

“米罗”; 看来是在耶路撒冷的一座著名、巨大而坚固的堡垒或城堡,可由列王纪上 11:27历代志下 32:5 看出。

“夏琐”; 在拿弗他利,见约书亚记 11:10,19:36。

“米吉多”; 在约旦河这边玛拿西支派所属的那部分地,见约书亚记 17:11

“基色”; 在以法莲,见约书亚记 21:21。当时以及很久以来,这城都在迦南人手中,见约书亚记 16:10士师记 1:29。大卫和所罗门任凭其如此,或者是出于疏忽,或者是因为他们忙于更重大、更必要的事务。

1 Kings 9:16

列王纪上 9:16 先前埃及王法老上来攻取基色,用火焚烧,杀了城内居住的迦南人,将城赐给他女儿,就是所罗门的妻子,作为妆奁。 这不是说正在这个时候,而是远在此之前,并且极可能是在他女儿出嫁之后不久;这里提起这事,只是为了说明所罗门建造这城的缘由。也许这地方的迦南人犯了什么重罪;因所罗门认为自己不宜亲自毁灭他们,就请求法老替他做这事;或者法老也可能为了自己女儿的好处,主动提供这项帮助。

1 Kings 9:17

列王纪上 9:17 所罗门建造基色和下伯和仑, 在便雅悯境内,见约书亚记 18:13-14;并且还有“上伯和仑”,这在历代志下 8:5 加以补述。那是一座在以法莲支派境内的城,见约书亚记 16:5,可能与便雅悯接壤,且靠近下伯和仑。

“伯和仑”; 这里单提这一处,也许因为它更有名,或因为它更需要修缮。

1 Kings 9:18

列王纪上 9:18 又建造巴拉和国中的旷野之地他玛。 “巴拉”; 在但支派境内,见约书亚记 19:40、44。

“他玛”; 一般认为就是以西结书 47:19 所称的“他玛”。

“在这地”; 这句话或者可以归于前面所提的一切地方,说明它们都在迦南地内。但这样看,这句话似乎多余,因为人们不大会以为他会在本国境外大兴土木。或者更恰当地说,这句话是专指“他玛”,因为那里位于地界边缘的旷野中,不然人们或会以为它是在地外。

1 Kings 9:19

列王纪上 9:19 又建造所有积货城、屯车的城、马兵的城,并所罗门在耶路撒冷、利巴嫩和他治理的全国中一切所愿建造的。 “积货城”; 是为储存打仗用的军械兵器,以及缺乏之时所需的粮食和别样供应。见出埃及记 1:11

“在利巴嫩”; 或者是在利巴嫩山上,那是他国土的边界,所以他可能在那里建造一些堡垒或边防城;或者是指利巴嫩林宫,见列王纪上 7:2

1 Kings 9:20

列王纪上 9:20 至于国中所剩下不属以色列人的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21

列王纪上 9:21 就是以色列人不能灭尽、仍留在地上的那些人的后裔,所罗门使他们服苦役,直到今日。 他把他们当作奴仆使用,叫他们承担重担和体力劳作。见历代志下 2:18。因此有人认为,以斯拉记 2:55、58 所说的“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指他们。

问: 既然神曾吩咐要灭绝他们,而此时所罗门明明完全有能力这样做,他为什么不灭绝他们呢?

答: 第一,申命记 7:2 中灭绝他们的命令,主要是针对、即便不是仅仅针对,那一代生活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前后时期的迦南人。第二,这命令似乎也不是绝对普遍、毫无条件的,而是附带条件的,并对那些愿意顺服他们、接受真宗教的人有所例外;这一点既可从约书亚记 11:19 看出,也可从基遍人的历史看出。约书亚记第 9 章中,约书亚曾起誓饶过他们,这并不是罪;而扫罗后来试图灭绝他们,反倒是犯罪了。因为如果神的命令是绝对的,那么约书亚和众首领的誓言就不可能对他们有约束力,也不可能使他们免于执行这样的命令。

1 Kings 9:22

列王纪上 9:22 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作奴仆;他们乃是战士、臣仆、统领、军长、车兵长和马兵。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23

列王纪上 9:23 所罗门有五百五十个督工的长官,监管做工的人。 反对者说: 历代志下 8:10 只说有二百五十人。

回答: 第一,那些也许是另一类官长;因为那里并没有像这里一样说他们是“监管工程”的,只说他们是管理百姓的。第二,那二百五十人是以色列人,所以在那卷书中特别提出来,因为那卷书在许多事上比前一卷记得更精确;其余三百人是外族人,因此在那较为精确的记载中被略过了。或者第三,某一时间只有二百五十人,这就是那里所记的;另一时间另有二百五十人,因为显然他们是轮班做工的;至于其余五十人,要么是高于其余众人的上级,要么更可能是预备人员,以便五百人中有人需要替补时补上,而这种情形很可能常常发生。这样看来,这正是与所罗门智慧相称的做法,为应付突发情况预作安排。

1 Kings 9:24

列王纪上 9:24 法老的女儿从大卫城上到所罗门为她建造的宫里;随后所罗门建造米罗。 普尔在本节没有注释。

1 Kings 9:25

列王纪上 9:25 所罗门每年三次在他为耶和华所筑的坛上献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烧香。这样,他才算完成了这殿。 “每年三次”; 即在三大节期中,这并不是排他性地说只有这三次;这一点从历代志下 8:13 以及神多次明确吩咐在别的时候也要献祭都可看出。若说那时尚未陷入罪中的所罗门竟如此邪恶且显著地忽略那些献祭,是荒谬的。这里只是因为他在那三次节期中献祭更隆重、花费更多、也更公开;由此就可推知,他在其他一切指定的时候也照样行。

“这样,他才算完成了这殿”; 或者说,这样他使这殿达到完全;即把这殿用于它被建造的目的,因为此类事物的完全就在于此。或者“这殿”也可以借代指殿中的工作或事奉,正如别处常用“殿”来指殿中的事物或人。或者这句话也可以并且确实可以这样译:“在他建完这殿以后”,因为希伯来文 vau 常有这意思,如以赛亚书 37:9、36,何西阿书 1:11撒迦利亚书 12:2;意思是从建殿完工之时起,直到如今,他一直如此行。

1 Kings 9:26

列王纪上 9:26 所罗门王在以东地红海边、靠近以禄的以旬迦别制造船只。 “所罗门制造船只”; 这并不是按历史叙述中所放的位置正在这个时候发生,而是在他执政初期;因为他在这项工程中所用的檀香木,是借这船队从俄斐运来的,见列王纪上 10:11-12历代志下 9:10-11;而那是一次三年的航程,见这里和列王纪上 10:22。因为俄斐和他施要么是同一地方,要么彼此相近。

“以禄”; 或称“以拉”,如列王纪下 14:22 所说。见申命记 2:8。人们认为这就是托勒密和斯特拉波所称红海著名港口“以拉拿”。

“在以东地”; 那地是大卫所征服并纳入其统治之下的,所罗门继续保持着统治。

1 Kings 9:27

列王纪上 9:27 希兰差遣熟悉航海的仆人,就是船员,与所罗门的仆人一同坐船出海。 推罗人素以“熟悉海事”闻名。他也差遣船只与所罗门的船队联合,见历代志下 8:18;这些船不是从地中海沿岸那座著名的腓尼基城推罗开来的,因为从那里若去红海,必须绕行极大的路程;而是从红海中的一座岛屿推罗开来的,那岛因是推罗人的殖民地而得名,正如斯特拉波所记。

1 Kings 9:28

列王纪上 9:28 他们到了俄斐,从那里得了金子四百二十他连得,带到所罗门王那里。 “俄斐”; 这是一个以金子丰富精纯而著名的地方;相关经文见创世记 2:11-12约伯记 22:24,28:16,诗篇 45:9以赛亚书 13:12。显然并且公认,它是东印度的一部分;虽然对我们来说很遥远,但对红海而言却近得多,因此在古代他们可以很容易从红海航行到那里,因为他们不需要远离海岸就能到达;他们可以按古代早期的航海方式,一直沿岸航行,虽然这样旅程更为迟缓,这也正是为何全程要花三年。并且,所罗门从俄斐运来的各样货物,见列王纪上 10:22,只有在那里才有。

“四百二十他连得”; 总共带到王那里的是四百五十他连得,其中似乎有三十他连得是所罗门给希兰和他手下人作为此次航行报酬的,因此真正入王库的只有四百二十他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