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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 第 15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Kings 15:1

列王纪上 15:1 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王十八年,亚比央登基作犹大王。 亚比央效法他父亲的罪;然而神仍持守应许:他死了,他儿子亚撒接续他作王,见列王纪上 15:1-8。亚撒善治其国,见列王纪上 15:9-15。巴沙与他争战;他与便哈达结盟,见列王纪上 15:16-22。他死了,约沙法接续他作王,见列王纪上 15:23-24。拿答恶劣地作王:巴沙杀了他,灭绝他父家,并接续他作王;他自己也行恶,见列王纪上 15:25-34。 异议:这怎能成立呢?因为他作王三年,见列王纪上 15:2;而继位的亚撒是在耶罗波安二十年登基,见列王纪上 15:9。 回答:无论在旧约、新约,还是世俗作者中,不满一年的部分通常也称为一年,也按一年计算。所以他的统治始于耶罗波安十八年,延续整个十九年,并在二十年之内结束;亚撒的王位也在这一年开始。这样,同一年归于两个人,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常常如此。

1 Kings 15:2

列王纪上 15:2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亲名叫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 “三年”:见普尔对列王纪上 15:1的注释。 “押沙龙的女儿”,或作“亚沙龙的女儿”,正如历代志下 11:21 所称。由于这里提到他时,好像是人所共知的人物,并未另加家世或身份说明,所以有人认为这就是押沙龙的女儿,她本名他玛,见撒母耳记下 14:27;又因她的王室祖母名叫玛迦,见撒母耳记下 3:3,因此她也被称作玛迦。又有人认为她在历代志下 13:2 被称为“基比亚人乌列的女儿米该亚”(这名字与“玛迦”相差不大),是因为约瑟夫说她先嫁给了乌列,后又嫁给罗波安。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另一位女子,她和她父亲各自都有几个名字;这种情形在希伯来人中并不罕见。

1 Kings 15:3

列王纪上 15:3 亚比央行他父亲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罪恶;他的心不如他祖大卫的心那样,完全归向耶和华他的神。 “行他父亲一切的罪”,就是行他父亲素来所活在其中的那些罪:或者,第一,是指他父亲谦卑自己以前所犯的罪;但更可能,第二,是指他父亲脱离示撒之后的情形。那时,他虽未公开弃绝对神的敬拜,却似乎又陷回从前的罪中;否则,这些罪就不会再被记在他身上。大卫的名声和记念从不因他的罪而蒙羞,因为他真诚地悔改了。

1 Kings 15:4

列王纪上 15:4 然而耶和华他的神因大卫的缘故,仍在耶路撒冷赐给他一盏灯,使他儿子接续他作王,并坚立耶路撒冷。 “一盏灯”,就是一个儿子和继承人,使他的名和记念得以延续,否则就要湮没无闻。上文列王纪上 11:36列王纪下 8:19历代志下 21:7 也用了同样的话。 “坚立耶路撒冷”,就是使他得以保守那城、圣殿和敬拜,使之在世上成为为神作见证之处,向以色列人和外邦世界作见证;他们本应寻求这城,并接纳其中所建立的真宗教。这城好像立在高冈上的旗号,使万人都能看见。

1 Kings 15:5

列王纪上 15:5 因为大卫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一生没有偏离耶和华一切所吩咐他的,只是在赫人乌利亚的事上有所偏离。 问题:这怎么说得通呢?因为大卫在拿八的事上(撒母耳记上 25章)、亚吉的事上(撒母耳记上 27章)、米非波设的事上,以及纵容儿女亚多尼雅、暗嫩、押沙龙,并在数点百姓的事上,都犯了罪。 回答:这类说法不是说他完全没有任何一次犯罪,而只是说他没有活在一种犯罪的道路或状态中,没有习惯性、持续性地背离神或祂的道路。因为“偏离神”或“偏离祂的命令”这一说法,通常都含有这个意思,这从出埃及记 32:8申命记 9:12、16、撒母耳记上 8:3诗篇 78:57以赛亚书 44:20提摩太前书 1:6、5:15 等处可以看出。按这意义说,这话完全真实。因为大卫其他的罪,或是出于人的软弱和非常的试探、突然而短暂的行为,并且很快就悔改、得蒙涂抹,如拿八和亚吉的事;或是出于判断上的错误,他尚未完全认识那些行为的罪性,如前面所举的其余事例。惟独关于乌利亚之妻的事,是蓄意而周密筹划的罪,持续很久,又以接连不断的其他罪来维护,是放肆的,也使他的政权和他所显著承认的真宗教蒙羞。

1 Kings 15:6

列王纪上 15:6 罗波安在世的日子,常与耶罗波安争战。 这话在列王纪上 14:30 已经说过,这里可能再提一次,是为说明亚比央与耶罗波安争战的原因和起头;这场战争在此处只是暗示,在历代志下 13章则有更详细的记载。亚比央延续了罗波安所开始的战争,并把它推进到一次决定性的战役。不过,这节也可译作:“然而仍有争战”等等;意思是,尽管神乐意这样尊重大卫,为他的缘故使王位继续留在他后裔中,但祂仍认为应当因大卫后裔的罪,向他们显明自己的不悦,使他们的尊荣和幸福掺杂着战争与患难。

1 Kings 15:7

列王纪上 15:7 亚比央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不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吗?亚比央常与耶罗波安争战。 “犹大列王记”,就是他们的年代记;很久以后,这些记载被编入了神圣的《历代志》中。 见普尔对列王纪上 14:19的注释。

1 Kings 15:8

列王纪上 15:8 亚比央与他列祖同睡,葬在大卫城;他儿子亚撒接续他作王。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1 Kings 15:9

列王纪上 15:9 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十年,亚撒登基作犹大王。 是在这一年的末了,或接近年终的时候。 见普尔对列王纪上 15:1的注释。

1 Kings 15:10

列王纪上 15:10 亚撒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母亲名叫玛迦,是押沙龙的女儿。 这里就是说他的祖母,正如列王纪上 15:2 所表明的。她被称作他的母亲,正如大卫被称作亚比央的父,见列王纪上 15:3;又被称作亚撒的父,见列王纪上 15:11。因此,“父”“母”“儿”“女”等称呼,在圣经作者和世俗作者中,常常都用来指祖父母和孙辈。这里提他祖母的名字而不提母亲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他母亲本是无名之辈,或早已去世,或不能、不愿照顾儿子的教育,所以亚撒是由祖母抚养长大的。虽然祖母曾用她拜偶像的原则毒害他父亲亚比央,见本章 12 节,但她却不能感染亚撒,也不能拦阻他坚持自己改革宗教的善意;这里记这一点,是为称赞他。

1 Kings 15:11

列王纪上 15:11 亚撒效法他祖大卫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是指在治理国家和个人生活上,并在改革、建立神的敬拜上。

1 Kings 15:12

列王纪上 15:12 他从国中除去娈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娈童”,见列王纪上 14:24。并不是把他们全都除尽,而是除掉了他所能查出来的那些;仍有一些逃过了他的查察和惩治,这从列王纪上 22:46 可以看出。

1 Kings 15:13

列王纪上 15:13 亚撒又贬了他祖母玛迦太后的位,因为她造了可憎的亚舍拉;亚撒砍下她所造的偶像,在汲沦溪边焚烧。 “贬了她太后的位”,就是夺去她摄政太后的名分和权柄。她既作过罗波安的妻子、亚比央的母亲,就趁亚撒年幼时擅取此权,并把它滥用于庇护偶像崇拜;或者是夺去她作为太后的尊荣,以及她因此享有却被她滥用的侍卫、尊号或权力工具。否则,也可理解为“把她从王后身边挪开”,就是使她远离亚撒的妻子,免得妻子受她感染,以后又感染他的儿女;这是为防止如此重大而公开的祸害所采取的审慎而必要的措施。 “偶像”,希伯来文是“可怕之物”或“恐怖之物”,就是可憎可怖的偶像。这样称呼它,可能是因为一切偶像虽然一时讨人喜欢,最终却会给敬拜它们的人带来可怕的后果;也可能是因为这尊偶像的形状比寻常偶像更恐怖、更可憎,令人见之生畏。它可能就是常设在树林或园中的那污秽偶像普里阿普斯,或是潘神,或别的某个外邦神祇;玛迦特别把自己献给服事它。 “在汲沦溪边焚烧”,是要把它烧成灰烬,随后丢入水中,使之再也不能作任何用途。见出埃及记 32:20申命记 12:3

1 Kings 15:14

列王纪上 15:14 只是丘坛还没有废去。亚撒一生却向耶和华存诚实的心。 “丘坛还没有废去。” 异议:他不是已经除掉这些了吗?见历代志下 14:3。 回答:他所除掉的是那些专供偶像崇拜的丘坛,正如那里所说,他除掉了外邦神的坛和丘坛,就是他们敬拜外邦神的地方;至于那些敬拜真神的丘坛,他并没有除掉。部分原因是,他认为这些地方并没有太大的恶,因为大卫、所罗门以及其他良善智慧的人也曾使用它们;而且人们在那里敬拜的是真神,只是在地点上不合神所指定的方式。部分也是因为,他认为除掉这些丘坛所带来的害处,可能比保留它们更大,也就是会导致许多百姓完全忽略对神的敬拜,因为他们不是不能,就是因信心和热心不足而不愿上耶路撒冷敬拜。尤其在那时,以色列人这些近邻、从前的朋友,已经成了仇敌,时刻窥伺机会要侵犯或骚扰他们;百姓以为一旦所有男丁都上耶路撒冷去,他们就会趁机进攻。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百姓对这些丘坛执迷不化,以致要废去它们,不但极其困难,至少在亚撒看来,若不是不可能,也会引起极大的反感和骚乱,而这对教会和国家都极其危险。 “亚撒一生向耶和华存完全的心”,就是说,他真诚并持久地依附于神的敬拜与事奉。虽然他不能阻止百姓使用丘坛,但他自己却完全把自己献给神,按神所规定的方式和地点来敬拜祂。

1 Kings 15:15

列王纪上 15:15 亚撒将他父亲所分别为圣的物和自己所分别为圣的物,就是金银和器皿,都奉到耶和华的殿里。 “他父亲所分别为圣的物”,就是指亚比央在遭难、将要与耶罗波安交战时所许愿分别出来的东西,见历代志下 13章;只是后来他并没有还愿,也没有把所献上的带进殿里。或者是因为他被死亡拦阻,或者是因为他后来又回到偶像崇拜中去,这一点从本章第 12 节看来很有可能。

1 Kings 15:16

列王纪上 15:16 亚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时候常常争战。 就是说,只要他们二人同时在世并作王,就一直彼此为敌;但这并不是说在那整个时期中,一直都有正式宣战的战争,因为亚撒在前十年大体上是平静安稳的,见历代志下 14:1,直到以色列人从亚比雅加给他们的那次沉重打击中恢复过来,见历代志下 13章;而巴沙是在亚撒第三年才开始作王。这里的意思是,他们之间常有私下的、局部的敌对行动;列王纪上 14:30 也是按这个意思说的。

1 Kings 15:17

列王纪上 15:17 以色列王巴沙上来攻击犹大,修筑拉玛,不许人从犹大王亚撒那里出入。 “巴沙上来攻击犹大”,是因为他看见亚撒大大亨通,见历代志下 14章、15章;又见许多本国臣民因此归向亚撒,见历代志下 15:9,于是便开始活动起来,向他发动战争。 “修筑”,就是修理并加固。拉玛是便雅悯的一座城;这城或者自从分国以来就属于以色列国,正如有人认为便雅悯支派中别的一些地方也是如此,见普尔对列王纪上 11:13 的注释;或者原属犹大,只是如今被巴沙侵夺,占领之后加以坚固。 “不许人从犹大王亚撒那里出入”,所以他选择这地方,是因为它位于从自己国土通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又有人补充说,它在山间险要之处,或靠近这样的隘口,在那里他们很容易发现并拦阻一切往来的人。

1 Kings 15:18

列王纪上 15:18 于是亚撒将耶和华殿和王宫府库里所剩下的金银,都交在臣仆手中,差遣他们送到住大马士革的亚兰王便哈达那里;便哈达是他伯利们的儿子,希旬的孙子。亚撒说: “所剩下的一切金银”,就是这些可怜的余剩之物,或者是示撒那时所留下的,见列王纪上 14:26;或者是亚比央、亚撒,或以色列和犹大众人所分别为圣献上的。这些东西大概并不少,因为亚撒曾从谢拉那里得了极多掠物,见历代志下 14章;而且那时他和他众多而兴旺的百姓,对神的殿和敬拜都显出极大的热心。 “亚撒把这些送给便哈达”,在这件事上,他犯了三样大错,还不止这些。第一,他并非出于必要,就把献给神的圣物挪作别用。第二,他这样做,是出于属肉体的惧怕,并不信靠那位他最近才亲身经历过其大能和良善的神。第三,他这样做的动机邪恶,是要贿赂便哈达背弃与巴沙所立的盟约和圣约,见列王纪上 15:19,并夺走那片按正当权利并借着神特别赐予而属以色列人的土地的一部分。

1 Kings 15:19

列王纪上 15:19 “你我之间有约,我父与你父之间也有约。看哪,我送你金银作礼物;求你废掉你与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约,使他离开我。” “你我之间有约,我父与你父之间也有约”,由此可见,虽然便哈达在所罗门一生中都与以色列为敌,见列王纪上 11:25,但在以色列国和犹大国分裂之后,他却与两国都立了约。或者因为他的谋略另在别处,要扩张自己的版图;更可能是因为他认为最有智慧、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办法,就是任凭他们彼此内战、自相残杀,好为自己将来征服两国预备道路。因为若他主动侵犯其中任何一国,反倒可能弥合他们之间的裂痕,迫使他们联合起来抵挡共同的敌人。所以,一旦他不再有这种顾虑,而其中一方又有需要、并恳切求他帮助对付另一方时,他就欣然抓住这个机会。 “使他离开我”,就是叫他因必须回去保卫自己,而不得不离开我的境内。

1 Kings 15:20

列王纪上 15:20 便哈达听从亚撒王的话,派军长去攻击以色列的城邑,攻打以云、但、亚伯伯玛迦、基尼烈全境和拿弗他利全地。 这些都是巴沙国中北部的地方,离大马士革本国最近,而离巴沙当时正在经营的地区最远;巴沙那时所在的,正是他国境最南边的地方。

1 Kings 15:21

列王纪上 15:21 巴沙听见这事,就停工不修筑拉玛了,仍住在得撒。 得撒这时是以色列的王城。见列王纪上 14:17。他住在那里,是为防守自己的国土,不敢回来抵挡亚撒,恐怕亚兰王再发动第二次、更厉害的入侵。所以,亚撒虽然行了不敬虔的路,却仍得了成功;反过来,善人有时在善良的事业和道路上,反而遭遇失望。因此,不能凭事情的结果来判断事情本身的是非。

1 Kings 15:22

列王纪上 15:22 于是亚撒王宣告犹大众人,无一人可免;他们就把巴沙修筑拉玛所用的石头木料都运去,亚撒王用这些修筑便雅悯的迦巴和米斯巴。 “无一人可免”,就是各类人都必须前来,惟有那些因年老、疾病、离开本地,或在别处为王和国家服公职而不能来的,可以例外。 “亚撒王用这些修筑便雅悯的迦巴和米斯巴”,就是修理并加固这些地方,因为它们原先已经建成。见耶利米书 41:9。 问题:他为什么不索性把巴沙已经开始修筑的拉玛工事完成呢? 回答:因为巴沙以后可能回来再把那里夺回去;而亚撒认为,那地方最好不要有城,也不要有堡垒。

1 Kings 15:23

列王纪上 15:23 亚撒其余的事,凡他所显出的勇力,与他所行的一切,并他所建造的城邑,不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吗?只是到年老的时候,他脚上有病。 “只是”,意思是,尽管他行了大事,享有荣耀与亨通,但他仍感受到人类软弱的后果,以及自己罪的后果;见历代志下 16:12-13

1 Kings 15:24

列王纪上 15:24 亚撒与他列祖同睡,与他列祖一同葬在他祖大卫的城里。他儿子约沙法接续他作王。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1 Kings 15:25

列王纪上 15:25 犹大王亚撒第二年,耶罗波安的儿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这不是足满的两年,这从列王纪上 15:28、33 可以看出来。

1 Kings 15:26

列王纪上 15:26 拿答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行他父亲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意思就是,继续敬拜他父亲所造的那些金牛犊。

1 Kings 15:27

列王纪上 15:27 以萨迦家的人,亚希雅的儿子巴沙背叛拿答;那时拿答和以色列众人正围攻属非利士人的基比顿,巴沙在那里击杀了他。 “以萨迦家的人”,就是指属以萨迦支派;“家”常常就是这个意思,如士师记 10:9诗篇 135:20何西阿书 1:7。 “属非利士人的”,是说非利士人趁以色列与犹大分裂之机,重新夺回了这座城。这城原属但支派,见约书亚记 19:44;也曾归利未人,见约书亚记 21:23。后来利未人离开那里归向犹大,见历代志下 11:14,以色列诸王就把他们的城邑和土地据为己有,正如前面所提过的。因此,他们对这座城特别看重,不但当时围攻它,多年以后仍然围攻它,见列王纪上 16:15

1 Kings 15:28

列王纪上 15:28 在犹大王亚撒第三年,巴沙杀了拿答,接续他作王。 “在亚撒第三年”:这与历代志下 16:1 如何协调,可参看那里的注释。 “巴沙杀了他”:他这样做,并不是要成就神的警告,只是为了抬高自己;因此这事在列王纪上 16:7 被称为谋杀。

1 Kings 15:29

列王纪上 15:29 巴沙一作王,就杀了耶罗波安全家,凡属耶罗波安、有气息的,一个也没有留下,直到灭尽,正如耶和华借祂仆人示罗人亚希雅所说的话。 “有气息的”,就是那一家所有的男丁。见申命记 20:16约书亚记 10:40。 “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话”,意思是神掌管了巴沙的野心和残暴,以成就祂自己的旨意和预言。

1 Kings 15:30

列王纪上 15:30 这是因为耶罗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惹动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发怒。 “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由此可见,他用来巩固王位、使国权留在自己家中的那套恶计,结果反而成了他和他们败亡的原因;不敬虔的计谋,结局往往正是如此。

1 Kings 15:31

列王纪上 15:31 拿答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不都写在以色列列王记上吗?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1 Kings 15:32

列王纪上 15:32 亚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时候常常争战。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1 Kings 15:33

列王纪上 15:33 犹大王亚撒第三年,亚希雅的儿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众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

1 Kings 15:34

列王纪上 15:34 巴沙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行耶罗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普尔在这一节没有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