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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第 6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Corinthians 6:1

哥林多前书 6: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哥林多前书 6:1-6 哥林多人因把争讼带到外邦审判官面前而受责备;这些事本该在他们自己中间断定。哥林多前书 6:7-11 若人都照着福音的原则行事,就不会有诉讼;因为福音把一切明显违犯道德律的人都排除在神的国之外。哥林多前书 6:12-14 凡合法的事未必都有益处。哥林多前书 6:15-20 但淫乱是对我们身体的严重冒犯;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是圣灵的殿,并不属于我们自己,不能按别的方式支配,只能为着荣耀神。使徒先前已经严厉责备这间教会的骄傲、争竞和分裂,这些都是从那根源生出的枝子;又责备他们轻看他这属灵的父亲,反而高抬那些教导他们的人,过于高抬他;也责备他们在教会纪律上的松弛。

到了本章,他又说到另一件事,就是他们在异教审判官面前打官司;因为那时情形艰难,他们没有别的审判官,虽然有人认为他们本来也可能有,因为异教的逼迫尚未开始。使徒把这件事说成一件令他惊讶的事:他们竟敢如此行,对维护神荣耀和基督教信仰名声竟毫不谨慎;他们本该宁愿在教会成员中选立仲裁者,来听审并裁定他们中间发生的争端,而不是给异教徒机会,因基督徒的纷争和结怨而辱骂基督教信仰。保罗在这里所关切的是福音及其信徒的名声,因此他这样说;这也使基督徒至今仍当思想:在那些审判中,若审判官或多数听审的人很可能因他们琐碎而缺乏爱心的争竞,而辱骂宗教或他们所承认的神之道,那么使徒的话岂不也关乎他们吗?

1 Corinthians 6:2

哥林多前书 6: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要由你们审判,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若哥林多人确实没有别的合宜审判官,他们使用不信者作审判官,尚可稍得原谅;但使徒说,你们有别的人,完全足以胜任,你们可以藉着服从他们而立他们为审判官;因为你们知道圣徒要审判世界。这话有人认为,是与基督所说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要在审判时起来定犹太人的罪同一意义;但其中显然不止此意。因为使徒说圣徒要审判世界,乃是要说一件并非某些外邦人与他们共有的事。故此有人认为,圣徒将在审判日审判世界,就是赞同基督对世界所宣告的判决,并作为与基督同坐审判席者;这也正是基督对使徒所说的话,见《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9。另有人认为,这话只是表示圣徒将被提升到极大的尊荣和尊贵地位。

近来有一位学识渊博、极其精审的作者,对这里“圣徒审判世界”另有理解,认为是指世界属世的审判权将交给圣徒的时候,这事是但以理所预言的,见《但以理书》7:18、27,因此他们本可以知道。若这是其意,那么或者这是预言神将把治理世界的权柄交在基督徒手中,这事后来在君士坦丁时代发生了;或者是指世界末后的某一时期,如那些期待第五帝国的人所说,那时真正意义上最严格的圣徒将执掌世界政权;但这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圣经论到末世,乃是说逼迫、争战和混乱将增多,而非减少。因此,使徒这里似乎更是在说圣徒要在末日审判世界,就是赞同基督这位审判活人死人的主所宣告的判决;或者是在预言那一时期,基督教将在世界上大大兴盛,以致全世界或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政权将掌握在基督徒手中。

由此,使徒有力地推论:基督徒完全有资格在彼此往来和民事交易中,为基督徒之间这些小小的争端作仲裁和判断。

1 Corinthians 6:3

哥林多前书 6: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圣徒要审判天使,这里说得如此明白,并且是他们本来就知道的事,所以无人能怀疑;但究竟怎样审判、何时审判、审判哪些天使,却不那么容易断定。最好的解经家认为,这是指恶天使,就是魔鬼;圣徒将在末日与全地的审判者一同赞同他对恶天使所发的判决,把他们拘禁在无底坑里。如今在今世存留期间,他们作为空中掌权者,还有较大的自由,可以在空中往来,并在悖逆之子里面大大运行。另有人认为,这里所说审判天使,是指剥夺魔鬼在世界上那些福音尚未得胜之处所行使的国度,就是他们藉着虚假的神谕引诱人拜偶像、敬拜鬼魔;就此意义,基督说:“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由此,使徒论证说,他们的弟兄足以判断并裁定他们中间那些小小的争端,因为这些不过是今生的事,比起末日审判世界和恶天使,重要性要小得多。

1 Corinthians 6:4

哥林多前书 6:4 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吗? “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意思是:若你们彼此之间为今生之事,无论是什么性质,有诉讼或控告的缘由;“就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宁可把这类小争端的仲裁和断定交给你们教会中最卑微的成员,也不要去在异教徒和不信者面前争讼。或者说,不要让你们的教师处理这些事,因为他们有更高的工作要做;倒要使用教会中较低等次的人,他们的事务和关切本就在世俗之事上。

1 Corinthians 6:5

哥林多前书 6: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中间的事吗? 第5、6节。我这样说,并不是要你们拣选你们中间最卑微的人,去仲裁并断定你们之间一切有争议的事;但若在你们众人之中,竟找不出一个你们认为有足够智慧、能判断你们今生之事纠纷的人,而你们却要彼此带到异教法庭去,那对你们就是羞耻,也使你们所承认的信仰受辱蒙羞。在这样的审判中,宁可使用任何人,甚至最卑微的基督徒,也不要使用不信者和不信之人;因为他们会利用你们的纷争来辱骂神的圣名。

1 Corinthians 6:6

哥林多前书 6: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第6、7节。“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这并不是说,人使用人的法律、法庭和审判方式,在本质上就是不合法的;因为人的法律若合法使用,也是好的。使徒在这里所用的词是 htthma,其意义更偏向于心思和情感上的软弱无力,是一种离完全尚有亏欠或不足,而不一定指什么恶名昭彰的罪。与弟兄对簿公堂,虽然本身并非不合法,却可能因环境而变为不合法:

1. 当案件是在不信者的审判官面前审理,以致人到他们面前打官司,会使宗教受辱时;福音的信誉和名声应当比任何一点世俗利益更为宝贵。本处正是如此。

2. 当争的是小事,例如一件外衣或一件里衣。为了取回一点自己应得的小东西,却给别人造成很大的伤害,这就违背了爱心的律。

3. 当人若不带着忿怒、恼恨、不耐烦、贪婪或报复之心,就不能打官司时。人在理论上可以不犯罪而诉讼,但因败坏本性的败坏附着在人身上,真正这样做的人极少。 “你们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因此,对有良心的基督徒来说,更相宜的是宁愿受一点亏损,宁愿在自己的权益上被人欺骗,尤其是在这种情形下,因为福音和宗教名声所受的损失,比他们能得着的更多。若反其道而行,这就显出 htthma,即基督徒的一种缺欠和不完全,也并非毫无罪责。即便他们因好争并未坏到某些人所说的地步,那些人认为基督徒之间一切诉讼都不合法;但他们也并未好到基督教规则所要求的地步,见《马太福音》5:39、40,《路加福音》6:29,《罗马书》12:19。

1 Corinthians 6:7

哥林多前书 6: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参见《哥林多前书》6:6中普尔的注释。

1 Corinthians 6:8

哥林多前书 6: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使徒对他们的控诉又更进一步了;先前他只是责备他们缺乏舍己,不能忍受或承担亏损;如今他责备他们行不义、亏负别人,而且所亏负的不是外邦人,那样已经够坏了,乃是基督徒,是他们的弟兄;对这些人,他们有一切能想象到的最大义务,要去爱他们、善待他们。事实上,这项指控直接由前一项引出:正如在战争中,总有一方是杀人者,或对所流之血负罪;照样,在诉讼中,这是两方之间的民事战争,起诉的一方或被起诉的一方,必有一方在行不义,不是叫弟兄平白承受麻烦和花费,去追讨并非自己应得之物,就是想扣留那真正属于弟兄的权利;无论哪一种,实际上都是行不义和亏负。

1 Corinthians 6:9

哥林多前书 6:9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这里“神的国”显然是指荣耀的国度、来生的福乐,因为他用的是将来时;他说,不义的人,就是那样生活并那样死去的人,不能承受这国。若把这里“不义的人”看作总称,而后面所列举的是其种类,或其中一些主要种类,那么这里的意思就等同于那些明显邪恶的人。但若把它理解为那些对自己或他人行不义之举的人,那么它在这里就不能作总称,涵盖后面列出的所有罪人类别;因为如此一来,拜偶像的人严格说来不能称为不义,而应称为不敬虔的人。 “不要自欺”,使徒说,不要被假师傅迷惑,也不要被你们每日所见这类罪人许多恶劣榜样迷惑,更不要被官长对这些罪的纵容所迷惑。 “淫乱的”,就是那些未婚而与别人犯污秽之罪的人;因为这里使徒把这类罪人与后面提到的奸淫者分别开来。 “拜偶像的”,就是那些以受造之物代替神来敬拜,或在偶像面前敬拜真神的人。 “奸淫的”,就是那些已婚却破坏婚姻圣约,与非自己配偶的人犯污秽之罪的人。 “作娈童的”,就是那些放纵自己于淫荡之中,常常欲火焚身的人。 “亲男色的”,就是那些犯所多玛之罪的人;这是一种在基督徒中间、甚至在人间都不该提起的罪。

1 Corinthians 6:10

哥林多前书 6:10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偷窃的”,就是那些暗中或用强暴,未经邻舍同意,也无任何正当权柄,而夺取别人财物的人。 “贪婪的”,就是那些借着压迫、欺骗或亏负别人,用任何办法想把钱财弄到手里,由此显明自己过分爱财的人。 “醉酒的”,就是把饮酒当作营生,过度饮用,全不顾节制和清醒之律例规则的人。 “辱骂的”,就是那些放纵舌头,辱骂别人,用羞辱和侮慢的名号毁谤别人的人。 “勒索的”,就是那些以强暴手段从人手中榨取非其应得之物的人。凡这些人,若不悔改离开这些罪恶道路,转向与之相反的生活方式,就绝不能进天国。

1 Corinthians 6:11

哥林多前书 6:11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已经成圣、已经称义了。 在前两节中,使徒已经宣告了一个可怕的判语,尤其是对哥林多人,因为他们不久前还是外邦人,曾深陷于许多这类罪恶之中;所以他在这里提醒他们,为要叫他们谦卑,对自己存卑微的看法,不至于自高自大,正如他先前责备他们的那样:他们中间有些人曾犯过这些大罪中的一些,有的人犯这一种或那几种,另一些人则犯别的。但为了叫他们在回想这些罪时不至绝望,他告诉他们,他们已经“洗净了”,不但受了水的洗礼,也受了基督宝血的洗,并受了圣灵的洗,从水和圣灵重生,见《约翰福音》3:5;并且不但洗净了,也“成圣了”,藉着圣灵的更新,里面充满了新的属灵习性;又得着了真实的义,可以凭此站立在神面前,就是基督的义,算为他们的义;他们藉着主耶稣基督的功劳而称义,藉着圣洁的灵而成圣。因此,本节首先提到的“洗净”,似乎是一个总称,包括称义、罪得赦免以及脱离罪咎;也包括重生和成圣,这原是施恩之灵的适当工作,在灵魂中创造新的习性和倾向,使人既能向罪死,也能向神活。使徒并不是对他们所有人都这样说,因为这间教会里很可能也有假冒为善的人;他只是对其中一些人这样说。

1 Corinthians 6:12

哥林多前书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这节经文本身并不十分难,难的是弄清它与前后文的联系和依赖。有些人认为,这话是承接前七节使徒论到他们在不信者面前诉讼之事,免得有人说:那么,人为自己正当的应得和权利打官司,岂不是合法的吗?使徒回答说:纵然如此,基督徒也不应只考虑什么是严格合法公正的,也必须考虑环境;因为有一句古老而正确的规则说:凡无益处的事,就其无益处而言,便不可行。一个本身合法的行为,可能因环境而变成有罪和不合法;哥林多人在不信者面前打官司就是如此。但另一些人,而且是多数人,认为使徒在这里开始了新的论述,劝他们远离淫乱之罪,并远离饮食无节制的使用,因为这些会激发情欲,使人趋向那罪。如今,免得他们说:那么,大量吃喝岂不是合法的吗?

我们岂不是只能为维持生存而吃喝?他回答说:“凡事我都可行”;意思是,凡神律法没有禁止的事,在合宜环境下都可以使用、可以去做;但环境可以改变情形,并不是所有合法的事,对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有益处。哥林多人可能从他先前告诉他们已经“洗净、称义、成圣”这话里,推断得太多,以为如今凡事对他们都合法,至少那些在神的话语中并非明明绝对定罪的事都是如此。使徒纠正他们的错误,告诉他们必须顾到是否有益,以及别人的益处;若忽略这些,本来合法的事也会变成不合法。不但如此,他们还必须谨慎,免得连合法的事也使用到一个地步,以致受它们辖制;人若把这些事变成强有力的试探,引诱自己在任何方面得罪神,就是如此。

1 Corinthians 6:13

哥林多前书 6:13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本节开头似乎为我们真正明白前一节带来很大的光照,也使人极有理由认为,使徒说“凡事我都可行”时,是指着自由使用饮食说的。虽然神设立食物,为要充满肚腹;又造了肚腹,好作食物的容器,借此滋养身体,因此饮食的使用本是合法的;然而当我们看见自由使用这些变得无益,比如过分娇养身体,使身体趋向放荡,那么在这种程度上就应当避免。另一些人则这样连接上下文:你们一切争竞不过都是为了关乎肚腹的事,为了饮食,为了必朽坏之物;而在这类事上,凡合法的事未必都有益处。又有人说,使徒在这里是回应或预先驳斥尼哥拉一党或伊壁鸠鲁派的看法,他们认为各样饮食都合法,连淫乱本身也合法。

使徒承认前者,却否认后者,因为饮食的合法与淫乱的合法之间并无同等的理由。他告诉他们,神为人的肚腹设立食物,也造了胃和肚腹,使之接受食物,为要滋养人的身体并保全人的生命;然而他们应当合法地使用这些,并在使用时顾到是否有益,不可为此过于热烈地争执,因为神必废掉肚腹,也废掉肚腹对食物的需要。在复活里,人既不娶也不嫁,也不再饥饿口渴。但神造人的身体,并不是为淫乱,乃是为着祂自己,好叫人藉着并用这身体荣耀祂的名,遵行祂的旨意。而主是为着身体,既作为其头,引导并支配身体各肢体的使用;又作为其救主,在末日使身体复活,正如他在下文所进一步说明的。见《哥林多前书》6:14。

1 Corinthians 6:14

哥林多前书 6:14 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神已经叫主复活”,就是叫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祂是那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使徒在《哥林多前书》15:1-58中广泛地从祂的复活证明我们的复活。 “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神要用祂自己全能的大力叫祂的圣徒复活。

1 Corinthians 6:15

哥林多前书 6:15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基督与信徒的人位联合,祂又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奥秘的身体;所以信徒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基督的肢体,我们也当按基督的肢体来使用这些身体,不可把它们从基督身上撕裂下来。但那犯淫乱的人,却是把自己的身体从基督身上撕裂,并使之成为娼妓的肢体;因为正如丈夫和妻子按神的设立成为一体,见《创世记》2:24,照样,淫乱的人和娼妓也因污秽的联合而成为一体。

1 Corinthians 6:16

哥林多前书 6: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成为一体。” 《创世记》2:24所提到的夫妻结合,和淫乱之人与娼妓的结合,就行为的种类而言并无不同,只是在道德性质上不同;前者是诚实而合法的行为,后者是不诚实且污秽的行为。所以,那邪恶地与娼妓联合的人,就使自己与她成为一体,与她一同犯下那愚妄淫邪之事;如此,他就必然使自己的身体脱离与基督的肢体关系,因为基督的圣洁绝不容许这样的联合。

1 Corinthians 6:17

哥林多前书 6:17 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与主联合”这句话,一般认为是取自《申命记》10:20:“你要专靠祂。”那得着基督与每一个真信徒之间那奥秘联合的人,并不是在本质上,而是在属灵和奥秘的意义上,与基督成为一灵;他的灵与基督的灵联合,他在信心和爱心上与基督合一,又在顺服上与基督合一,基督与他有同一个旨意,他也受基督的治理和引导。因此,你们必须谨慎,不可把你们的身体变作娼妓的肢体;它们不可能既作娼妓的肢体,又作基督的肢体。

1 Corinthians 6:18

哥林多前书 6:18 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使徒又提出一个新论据,借此催促他们逃避污秽之罪。有人指出,这罪特别不应单靠正面抵挡、思想反对它的论据来胜过,更应当藉着逃避它、躲开一切诱因,不让自己的思想喂养它来抵挡它。但使徒的论证是:别的罪都“在身子以外”;意思是,没有任何别的罪像这罪一样,在身体上加上如此的瑕疵与羞辱记号。醉酒中被滥用的是酒,暴食中被滥用的是食物,在别的罪里,被滥用的是人自身之外的某种东西;但在这污秽的罪中,被滥用的却是身体本身。所以犯这罪的人,不但得罪他的妻子,因为他与妻子原是一体,并且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他在这卑鄙邪恶的行为中滥用了自己的身体,并在其上印下羞耻和可耻的记号,这污点若不用基督的血就洗不掉。故此,虽然人藉着别的罪也可能得罪自己的身体,但没有哪一种罪像这罪这样特别明显。别的罪坐落于人的心思和灵魂之中;身体,以及通常身体的某个肢体,不过是在执行那些罪时作灵魂的仆役;但情欲虽然确实起于心,却比任何别的罪都更多地是在身体中被实行出来。

1 Corinthians 6:19

哥林多前书 6:19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在你们里头,是你们从神而得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使徒在《哥林多前书》3:16里曾称哥林多教会为“神的殿”,并用此劝他们不要分争结党,因为他们藉此污秽并毁坏了神的殿;这里他又称那教会的成员为“圣灵的殿”,这有力地证明圣灵就是神;他在此是把它作为论据,劝他们远离淫乱之罪。神的殿是为祂在地上的居所而建,是祂最喜悦向百姓显明自己的地方,也是百姓按律法向祂献上外在尊崇和敬拜之处。因此,使徒称他们为“圣灵的殿”,一方面提醒他们神已赐给他们何等恩惠,另一方面也提醒他们应当用自己的身体向神献上何等尊崇与本分;若他们继续活在这样违背神旨意的罪中,就无法履行后者,也无从盼望前者。

再者,他提醒他们,他们的身体不是自己的,乃是从神而得;他们借着创造从神得着身体,也借着祂每日护理的运行,在保守扶持中得以存留。神并没有把他们的身体赐给他们作这种用途,正如他在《哥林多前书》6:13所说,身子不是为淫乱。这样看来,他们若滥用自己的身体,就是滥用那不属于自己、也不在自己权下可随意使用之物;这些身体只能按赐给他们的那一位所规定、所指示的目的和方式来使用。并且,在这些滥用中,带着某种亵渎圣物的性质;正如神从前在《以西结书》16:17-19中责备犹太人,说他们拿了祂的金银首饰去制造偶像,与之行属灵的淫乱;又拿了祂的食物、祂的细面、祂的油和香,摆在偶像面前,等等。

1 Corinthians 6:20

哥林多前书 6: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也要在你们的灵里荣耀神;这两样都是属神的。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这重价是什么,彼得在《彼得前书》1:18、19里从反面和正面都告诉了我们: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羔羊的血。因此,使徒从他们的救赎来论证,反对这罪;因为按理说,那些从奴役或掳掠中被赎出来的人,应当作赎他们之人的仆人,而不是作那从其下被救出的暴君的仆人;我们的私欲和败坏正是这样的暴君,我们不但从罪的咒诅和忿怒中得赎,也从这些私欲败坏本身中得赎。 “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和你们的灵里荣耀神;这两样都是属神的。”因此,使徒说,你们这些被重价买来,并且是被这样大的重价买来的人,就有责任荣耀神,不但要口中称颂祂的名,也要借着顺服祂的旨意来荣耀祂,见《马太福音》5:16。并且你们这样做,不可只用身体或只用灵,乃要在身体和灵里都如此,也就是用你们的全人;因为这两样都属于神,祂对它们有多重权利,不但因创造和护理,也因救赎。使徒就用这番劝勉结束了这段论述,接着开始回答他们写信问他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