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5:5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这里所说“交给撒但”是什么意思,解经家对此有一些疑问;我们在提摩太前书 1:20 也读到这说法。但凡留意以下几点的人,就几乎不能怀疑,这里所指的就是革除教籍,或把人赶出教会的交通。
1. 使徒所说的是一件哥林多教会聚集时本可以、也本应当行的事;他们没有这样行,使徒因此责备他们。
2. 这行动的目的,是把这名败坏名声的人从他们中间除去,如哥林多前书 5:2 所说;把旧酵除净,使他们成为新团,如哥林多前书 5:7 所说。
3. 这是一种由众人施行的惩治。因此,那些把这话解释为使徒或初代教会曾得着一种特别权能,可以神迹般地把败坏的人交在魔鬼权下,使他受苦、受折磨、受搅扰,但不至于死的人,似乎没有想到:使徒不会因哥林多教会没有行神迹而责备他们;而且我们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读到,这样的权能曾交给任何一间基督的教会。按理说,处于这种境况的人,更应当被怜悯和帮助,而不是被躲避和远离。
所以唯一的问题是:为什么使徒用“交给撒但”来表达革除教籍?有人认为,是因为神乐意印证教会公正的惩治,把那些被逐出教会的人交在撒但手中,使他们受他的搅扰和折磨;在某些个别情形中,这也许确实如此,这无人能否认。但若说这是神护理中对一切被革除教籍之人的通常安排,那就还需要比现在人所提出的更充分的证据。在我看来,另一些人的解释更为可信:撒但被称为这世界的神、这世界的王,而这里的“世界”是相对于神的教会而言;因此,“交给撒但”不过就是我们主所说的:“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 18:17)只是为了加强其可怕性,使徒才用“交给撒但”这说法,使我们知道,离开神特别的保护、被隔绝于恩典与救恩的通常途径之外、并暴露在我们大仇敌魔鬼的试探之下,是何等可怕的事。这就是一切在教会之外之人的光景,无论他们从未作过教会成员,还是按着基督的规则被逐出教会团契的人。
“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革除教籍的目的,不是毁灭被逐出之人的身体,而是要毁灭他的肉体,也就是他的私欲;圣经常把这些称为“肉体”。或者也可指借着忧愁悲伤,使他的身体受克制、受痛苦。这里所说“败坏肉体”,不能理解为终结他的肉身生命,因为那不是革除教籍所产生的结果;而那些把“交给撒但”解释为使徒或初代教会所能施行的一种特别刑罚的人,也认为其结果不是死亡,而只是受罚之人的痛苦。再者,使徒提到这刑罚,是把它当作使这人的灵魂在基督的日子得着永远救恩的手段。圣经中没有哪段经文比这里更清楚地确立并阐明革除教籍这一制度及其性质。
至于施行这惩治的人,这经文让我们知道,应当由教会“聚集的时候”来行;虽然教会的长老可以推动此事并作出裁定,但全教会都必须同意并认可。事实上,若教会成员仍与那被逐出的人继续相交,教会官员把人赶出团契也是徒然的。经文也让我们知道,这种惩治并不是把人从“作为人”的人类社会中赶出去,而是把人从“作为基督徒”、作为基督教会之人的宗教行动和本分中隔离出去。革除教籍并不使人与被革除的人买卖往来成为不合法,却使人与他们同领主的桌席,或在那些作为基督教会才有的行动中与他们交通成为不当。
被革除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比外邦人处境稍好,因为他不可“看作仇敌”,却要“劝他如弟兄”(帖撒罗尼迦后书 3:15)。外邦人也可以听道;被革除的人只是要在教会交通的行动中被避开。至于亲密来往,即使不是宗教性的,也当避免,这从哥林多前书 5:11 和帖撒罗尼迦后书 3:14 可以看出。进一步说,我们由此得知,除非是显著、败坏名声的罪,否则谁都不应当被革除教籍;并且若不郑重求告基督的名、求问他的旨意,也不可如此行。我们又学到,那按理被革除的人处境是悲惨的;他被交给撒但,被逐出神特别的保护之外,而这种保护是神赐给其教会所独有的;他也常常因此暴露于可怕的试探之下。最后,这段经文教导我们,革除教籍应当以最能促成受惩治之人灵魂得救的方式来施行。人施行革除教籍的目的,不应是毁坏人的身体健康或产业,只应是使其谦卑下来,使其觉悟自己的罪,并真正悔改;为达到这目的,一切合宜的手段都应当使用,即便对于被逐出教会的人也是如此,如一再劝戒、教会为他们祷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