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3:22 或保罗,或亚波罗,或矶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全是你们的。
第 22、23 节中提出了三件事:
1. 信徒对“万有”的权利。
2. 他们这权利的特殊性质。
3. 使徒由此提出论证,说明他们为什么不该“拿人夸口”。
他先前已经说过:“万有全是你们的”;在哥林多前书 3:22 又重复一次:他们对万有都有权利和所有权,并且万有都是为他们的益处、使用和好处而存在。其中,他首先把执事算在里面: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对保罗、亚波罗、彼得提出权利主张;因为这些人都是为教会效力的基督仆人,而他们自己正是教会的一部分。
接着他说,“世界”,也就是世界上的事物,都是他们的;就是说,无论神的护理按秩序分配给他们什么分,他们对其都有真实的权利,并且这些都是为他们的使用和益处。神执事们的生和死、他们自己的生和死、一切“现今的事”和一切“将来的事”,都因着正当的权利而成为他们的;若神的护理以正当方式赐给他们,他们就可以安心享用。
他们自己是“属基督的”;他们并不是属保罗、亚波罗或彼得的。拥有新妇的是新郎;这些执事不过是新郎的朋友。
“基督又是属神的”;祂按永恒的生成为神的儿子;按祂的人性并按祂生在律法以下而言,祂是神的仆人,因此向父献上顺服;按祂作为弥赛亚或受膏者,并作为中保受神差遣而言,也是如此。万有都属于神;神把万有赐给基督,基督又把万有赐给你们,并为你们分别为圣;这就是信徒对万有所具有的特殊权利。
世人对自己所有之物的权利,只是单单从神作为创造主那里得来的;他们并不是因被接枝、被栽植到基督里而从基督那里得着。因此,使徒正确地指出他们因自己与这个或那个特别使徒、特别执事的关系而夸口,是何等虚妄;因为他们对一切执事的劳苦本来就有真实正当的权利,并且应当把一切忠心的执事都看作神赐给整个教会、为众人益处和福祉的恩赐。
不过,这并不妨碍百姓应当有自己特定的牧者和教师,并通常在他们的职事下领受教导;但他们不该敬重某些人到一个地步,以致因这些人而轻看或藐视其他忠心的执事,也不该在神的教会中制造党派和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