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11:4 凡男人祷告或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关于凡男人祷告或讲道,有些人(其中有博学的贝扎)认为,不只是那带领祷告、讲解并应用圣经的人,无论是出于先前的默想研读,还是出于初代时期圣灵特别的启示,也包括所有在场参与这些事的人。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使徒为这断言所给的理由,不仅适用于带领的人,也同样适用于百姓;况且妇女在教会中是被禁止说话的,见提摩太前书 2:12。但学识渊博的霍尔主教明确表示,他不同意这种看法。事实上,这样解释也不合理;因为与人一同祷告的人固然可以说是在祷告,但听别人讲道或解经的人,无论如何不能恰当地称为在讲道。这样的用法也找不到任何相应例子;他们提出的理由也并不充分。因为即使诫命的理由同时关系到百姓和传道者,也不能因此就推出规条本身必然同样直接适用于两者。并且虽然妇女通常情况下被禁止教导,但这并不适用于那些照约珥书 2:28 并使徒行传 2:17 所引之预言,直接而特别受圣灵感动的人。
蒙着头;
就是戴着帽子、便帽,或他所居住国家通常使用的头上遮盖物。这不是指天然的遮盖,就是头发;也不是指任何为保存生命健康所必需的遮盖;而是指那种可有可无、按当地风俗算作装饰的遮盖。
就羞辱自己的头;
或者是羞辱那作他头的基督,他本应代表基督;而他在服事时以蒙头来表示顺服,仿佛是把本当顺服基督的教会放在基督之上。或者(许多人这样解释)是羞辱他自己的头,就是说,他暴露出自己放弃了神所赋予他的优越地位,减损了那权柄和尊荣,因为他采用了一种表示卑下与顺服的姿态。解经家普遍而正确地认为,这节和以下几节都必须按各地风俗来解释;从本节所能得出的结论只是:凡从事神圣职分的男子,都当注意使自己的举止显出他们是代表主耶稣基督的人,带着符合他使者身分的正当权威与庄重;而这种合宜的庄重,应按他们所居之地通常的看法来判断。所以,这段经文对基督教传道人的要求,不过是要有权威与庄重,并有其外在表示。
博学的莱特富特博士指出,犹太祭司敬拜神时惯常蒙头;因此基督教传道人若祷告或讲道时蒙头,就是犹太化了,他认为这就是使徒如此断言的原因。异教徒,无论罗马人还是希腊人,在其圣礼中也习惯蒙头服事。有人认为,这就是基督徒采用相反姿势的原因;但使徒从男人为头来论证,似乎表明他这样说的理由乃是:在哥林多,不蒙头是权威的记号。直到今日,穆斯林或土耳其人对上级说话时也是蒙着头,在其宗教仪式中也同样蒙头。我们西方地区的习俗却恰恰相反;脱帽是顺服的记号,因此传道人祷告讲道时都不蒙头,以表明他们对神和基督的顺服。不过这种习俗也并不一致,因为在法国,改革宗传道人讲道时是蒙头的;他们祷告时不蒙头,是表示对神的敬畏与顺服;讲道时蒙头,则是表示他们代表那位大教师基督,他们从他领受,也代表他。
这里对基督徒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规条,只是说:传道人在祷告和讲道时,当使用那些按本性和按当地习俗都不算不雅、不敬的姿态和服饰,并且在人看来也是如此。这段经文所要求于所有基督徒的,不过是一般的得体原则,而这种得体并非由人任意制造,乃是出于本性,或出于习俗与惯例。至于哥林多人,使徒特别要求男子在圣事中不蒙头,或者是为避免犹太人和外邦人所用的那种装束姿态;或者是为表明他比女人更有尊贵和权柄(因为我们马上就会看到女人被吩咐祷告或讲道时要蒙头);又或者是因为他代表那位作教会之头的基督。因为在他们那里,不蒙头与我们这里蒙头一样,都是顺服的记号;而在我们这里,不蒙头反倒是尊贵和居上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