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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第 11 章 · 马太·普尔

圣经简注 · Annotations upon the Holy Bible · 原作公版

1 Corinthians 11:1

哥林多前书 11:1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哥林多前书 11:3-16

保罗劝勉哥林多人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样:

1. 他称赞他们遵守他所传给他们的规条。

2. 又禁止男人祷告或讲道时蒙着头,女人祷告或讲道时露着头;因为蒙头是顺服的记号。

哥林多前书 11:17-19

他责备他们在宗教聚会中的弊端,尤其是他们的分党,

哥林多前书 11:20-22

以及对主的晚餐的亵渎。

哥林多前书 11:23-34

他提醒他们这圣礼起初是如何设立的,并指出不按理吃喝其中的危险。

解经家认为,这句话严格说来应属于前一章,因为在前一章末了,他已经把自己的榜样摆在他们面前;但无论把它归在前章还是本章,关系都不大。这教导我们,使徒的榜样也是我们准则的一部分;不过使徒的谦逊尤为可注意,他要求百姓效法他,并不过于他效法基督的程度。事实上,任何人也不该要求在自己照管之下的人,超过他自己效法主耶稣基督的范围去效法他。

1 Corinthians 11:2

哥林多前书 11:2 弟兄们,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规矩。 你们凡事记念我;

就是记念我的教训,以及我给你们的诫命和指示。

又坚守那些规矩:

我们是这样翻译的;希腊字是 paradoseiv。这个词指一切在教义上所传递、所教导给人的事,无论关乎信仰还是行为。有人认为,在这里它不是指使徒就信仰或道德生活所传给他们的内容,而是指秩序方面的事,因为使徒接下来所举的例子正是如此,就是关于祷告或讲道时蒙头或不蒙头的事;毫无疑问,凡是出于那位受无误之灵引导者所给的这类吩咐,都应当遵守。使徒并没有吩咐他们去守一些要由别人一直传到世界末了的遗传;他只是称赞他们守住了那些他所传给他们的。我们与罗马教徒之间有一个重大争论,就是基督徒是否有义务遵守那些未写成文字的遗传;也就是说,那些他们说是使徒所传、初代教会所传的礼仪和习俗,虽然他们拿不出任何圣经根据。但没有一个基督徒会争辩说自己无须遵守使徒的遗传;问题只在于,我们不知道如何证明那些在使徒著作中毫无记载的遗传真是使徒所传。遵守使徒的遗传固然可称赞;至于别的,或那些在我们看来并不能显明是使徒所传的,不过是额外多做的事;神何曾向百姓要求过这样的事呢?

1 Corinthians 11:3

哥林多前书 11:3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使徒在这里和以下诸节所责备的弊病,是女人祷告或讲道时不蒙头;对此,使徒极力辩驳。他的论证似乎是这样:女人在敬拜中应当像一个顺服丈夫的人那样行事,因此应当采用一种姿态,照着当地的风俗习惯,能表明这种顺服。为此,他在本节告诉我们:

各人的头是基督。

若按基督的神性而论,基督作为神,是世上一切男女的头;但本处经文似乎更是在说基督作为中保的身分。使徒在以弗所书 5:23 告诉我们,他是教会的头;新约也常在这个意义上说到基督,并称信徒为他的肢体。照这个意义,这里的各人不过是指每一个基督徒、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

女人的头是男人;

男人被称为女人的头,是因为照着神的定规,他要治理女人,正如创世记 3:16 所说;他在女人之上有一种优越,也有对她的权柄。

基督的头是神;

神是基督的头,并不是按着他的本体和神性说的,而是按着他中保的职分说的;正如男人是女人的头,也不是因为二者有不同且更高等的本体和性情(因为他们本是同一性情),而是就着职分和地位说,因为神把男人设立在女人之上。其实,那些否认基督神性的人,很难举出一处比这节经文更反对他们自己主张的经文;因为这节经文所证明的,乃是父神与主耶稣基督在性情和本体上是同等的,而不是不同的;头与肢体当然不是不同的性情和本体,而是同一的。基督顺服父,也丝毫不能说明他在性情和本体上与父不平等、不同,正如臣民顺服君王并不能说明臣民与君王在本性上有什么不同一样。使徒在此断定,这是神所设立的次序: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他教会并一切肢体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是女人所当顺服的对象。正如教会顺服基督,基督顺服父;使徒就由此继续往下论证。

1 Corinthians 11:4

哥林多前书 11:4 凡男人祷告或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关于凡男人祷告或讲道,有些人(其中有博学的贝扎)认为,不只是那带领祷告、讲解并应用圣经的人,无论是出于先前的默想研读,还是出于初代时期圣灵特别的启示,也包括所有在场参与这些事的人。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使徒为这断言所给的理由,不仅适用于带领的人,也同样适用于百姓;况且妇女在教会中是被禁止说话的,见提摩太前书 2:12。但学识渊博的霍尔主教明确表示,他不同意这种看法。事实上,这样解释也不合理;因为与人一同祷告的人固然可以说是在祷告,但听别人讲道或解经的人,无论如何不能恰当地称为在讲道。这样的用法也找不到任何相应例子;他们提出的理由也并不充分。因为即使诫命的理由同时关系到百姓和传道者,也不能因此就推出规条本身必然同样直接适用于两者。并且虽然妇女通常情况下被禁止教导,但这并不适用于那些照约珥书 2:28使徒行传 2:17 所引之预言,直接而特别受圣灵感动的人。

蒙着头;

就是戴着帽子、便帽,或他所居住国家通常使用的头上遮盖物。这不是指天然的遮盖,就是头发;也不是指任何为保存生命健康所必需的遮盖;而是指那种可有可无、按当地风俗算作装饰的遮盖。

就羞辱自己的头;

或者是羞辱那作他头的基督,他本应代表基督;而他在服事时以蒙头来表示顺服,仿佛是把本当顺服基督的教会放在基督之上。或者(许多人这样解释)是羞辱他自己的头,就是说,他暴露出自己放弃了神所赋予他的优越地位,减损了那权柄和尊荣,因为他采用了一种表示卑下与顺服的姿态。解经家普遍而正确地认为,这节和以下几节都必须按各地风俗来解释;从本节所能得出的结论只是:凡从事神圣职分的男子,都当注意使自己的举止显出他们是代表主耶稣基督的人,带着符合他使者身分的正当权威与庄重;而这种合宜的庄重,应按他们所居之地通常的看法来判断。所以,这段经文对基督教传道人的要求,不过是要有权威与庄重,并有其外在表示。

博学的莱特富特博士指出,犹太祭司敬拜神时惯常蒙头;因此基督教传道人若祷告或讲道时蒙头,就是犹太化了,他认为这就是使徒如此断言的原因。异教徒,无论罗马人还是希腊人,在其圣礼中也习惯蒙头服事。有人认为,这就是基督徒采用相反姿势的原因;但使徒从男人为头来论证,似乎表明他这样说的理由乃是:在哥林多,不蒙头是权威的记号。直到今日,穆斯林或土耳其人对上级说话时也是蒙着头,在其宗教仪式中也同样蒙头。我们西方地区的习俗却恰恰相反;脱帽是顺服的记号,因此传道人祷告讲道时都不蒙头,以表明他们对神和基督的顺服。不过这种习俗也并不一致,因为在法国,改革宗传道人讲道时是蒙头的;他们祷告时不蒙头,是表示对神的敬畏与顺服;讲道时蒙头,则是表示他们代表那位大教师基督,他们从他领受,也代表他。

这里对基督徒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规条,只是说:传道人在祷告和讲道时,当使用那些按本性和按当地习俗都不算不雅、不敬的姿态和服饰,并且在人看来也是如此。这段经文所要求于所有基督徒的,不过是一般的得体原则,而这种得体并非由人任意制造,乃是出于本性,或出于习俗与惯例。至于哥林多人,使徒特别要求男子在圣事中不蒙头,或者是为避免犹太人和外邦人所用的那种装束姿态;或者是为表明他比女人更有尊贵和权柄(因为我们马上就会看到女人被吩咐祷告或讲道时要蒙头);又或者是因为他代表那位作教会之头的基督。因为在他们那里,不蒙头与我们这里蒙头一样,都是顺服的记号;而在我们这里,不蒙头反倒是尊贵和居上的记号。

1 Corinthians 11:5

哥林多前书 11:5 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凡女人祷告或讲道:

虽然女人被禁止教导,并且被吩咐要安静,见提摩太前书 2:12;但那节经文必须理解为是指普通妇女和通常情形,不是指那些因圣灵特别感动而说预言的人。我们在旧约和新约中都读到有女先知;约西亚时代有户勒大,路加福音 2:36 所说的亚拿也是;我们也读到腓利有四个女儿,都是说预言的,见使徒行传 21:9

不蒙着头:

这里的不蒙头(如前面一样)必须理解为没有用某种人工的遮盖物遮住头,如头巾、帽子、兜帽、面纱等;或者虽有自己的头发,却并非散垂着,而是没有整理成能作为遮盖的样式。

就羞辱自己的头;

她所羞辱的,或者是她的丈夫,因为丈夫是她在政治上或家庭中的头;她这种装束等于表现得不像一个顺服的人,似乎要越分地僭取对男人的权柄。或者是羞辱她天然的头,因为在那些地方,女人公开露头被看作是不端庄的。关于利百加,创世记 24:65 记着说,当她遇见以撒时,她便拿帕子蒙上脸。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使徒说,你们自己也会判断,女人剃发是羞耻的;如今祷告或讲道时露着头,也是一样。最后这句话使我们倾向于认为,本节所谓露着头,不仅是没有在头发之外再加别的遮盖物,也包括头发披散、任其垂下;否则,不戴帽子、兜帽或头巾,与剃头并不相同。因为使徒后面在哥林多前书 11:15 说,女人的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所以,使徒这里所责备的,很可能是女人来到公众聚会时任由头发散垂下来,而没有端庄地盘起,好作为头上的遮盖。我们听说,这正是酒神巴克科斯那些淫乱女祭司的做法;她们像发狂的人一样,披头散发地进行那些貌似宗教的仪式,因此被称为 manades,因为她们举止更像疯子,而不像理智清楚的人。极可能哥林多教会中有些妇女也仿效了这种样子,使徒在这里正是针对这一点提出论证。

1 Corinthians 11:6

哥林多前书 11:6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

自然本身教导我们,看见一个女人以自称特别启示的方式宣讲神的心意和旨意,却用这样不得体的样子,披散着头发,是可羞耻的;若她既不肯把头发整理起来,使之成为头上的遮盖,也不肯戴上帕子遮住自己,那就让她把头发剃掉,或至少像男人那样剪短。因为虽然因特别感动而说预言的女人,不受普通妇女在公众聚会中不可说话、必须安静这一通则的约束,但她仍受自然律的约束,不可用这样粗野无礼的方式来行如此庄严郑重的事,以致照自然之光,或照当地一切人的共同判断,她在宗教行动中要被视为不敬而近乎粗俗。由这节经文引出一个问题:基督徒妇女是否可以合法地只以自己的头发为遮盖,而不再用别的东西蒙头?我必须承认,我看不出这个问题如何能从本节经文中找到根据,因为使徒这里说的并不是妇女日常的穿戴,而只是当她们祷告和讲道的时候,并且(若我没有看错)是当她们在祷告和讲道中担任服事的时候。如今我们已没有这样的女先知,所以我认为,关于妇女只用自己的头发而不再加别的遮盖是否合法的问题,必须从别的经文来决定,而不能从这里决定;最好也应从具体情形来判断。因为神既已把头发赐给女人作遮盖和妆饰,我看不出这本身有什么绝对不合法;偶然地,它可能因女人心里的骄傲,或别人心中的情欲放荡,或因女人这样装饰自己时别样恶意与企图的情形,而成为不当。

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若自然教导我们,女人剪发剃发是羞耻的,它也同样教导我们,女人不遮盖自己是羞耻的,无论是不用头发遮盖,还是不用人工的遮盖物遮盖;后者似乎更是本处的意思,因为神学家认为,使徒这里所说在宗教行动中应当遮盖的,是头部中的脸面部分;而这并不是头发所遮住的,乃是要用帕子之类遮住。

1 Corinthians 11:7

哥林多前书 11:7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

因为在那些地方,蒙头是顺服的记号;男人应当维护神所赋予他的权柄、尊贵和地位,不应再加遮盖,除非是头发这种天然的遮盖。

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

因为他有特别的理由因神夸耀,因为他只服在神之下,因此不应藉着任何服饰或姿态显出自己是在顺服别人;或者因为神以他为荣耀,把他看作自己手中极美的作品。神在男人身上得着表明。保罗惯常把一个人所夸的对象称为那人的荣耀,见哥林多后书 1:12、14,帖撒罗尼迦前书 2:20。大卫也称神为他的荣耀;所罗门又在箴言 17:6 告诉我们,子孙的荣耀是他们的父亲。所以,使徒在这里用双重理由说明男人不该蒙头:

1. 因为男人直接服在神之下,因此不应以任何服饰或礼仪,表明自己在本性上服于那些并非按本性高过他的人之下(我们当然不可认为,使徒这论证是禁止人顺服天然的、家庭的或政治上的上级)。

2. 因为神以男人为荣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她是为男人的尊荣、为帮助扶持男人而被造的,并且起初是从男人出来的,所以男人可以因她而夸耀,正如亚当对夏娃所说的,见创世记 2:23: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神的荣耀应当显露出来,不应遮盖;男人的荣耀却应当隐藏遮蔽。

1 Corinthians 11:8

哥林多前书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这里使徒解释并证明他先前所说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女人是由男人而造的。男人不是由女人的一根肋骨造成的,女人却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造成的;这段历史记在创世记 2:21、22。使徒由此论证女人当顺服男人。

1 Corinthians 11:9

哥林多前书 11:9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这在创世记 2:18 已经解释了,那里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神并不是先造女人,再为她造一个合适的帮助者;乃是先造男人,然后造女人,好使她作合适帮助他的。理性上有一条原则:凡是为着另一个人或另一件事而造的,总不如它所为之而造的那人或那物尊贵。

为男人,

意思就是服事并帮助男人。

1 Corinthians 11:10

哥林多前书 11:10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权柄的记号。 这里头上有权柄,有人认为是指头上的遮盖物,表明她是在丈夫权下;这里是用所表明的事来代替那记号,正如记号也常用来代替所表明的事。例如约柜被称为神能力的约柜,见诗篇 132:8;约柜本身又被称为他的能力,见历代志上 16:11。但另一些人认为这里的头不是指女人天然的头,而是指她的丈夫,或男人,就是女人在政治意义上的头;而说她在他身上有权柄,是指她在他之下行使自己的本分,并藉着蒙头来表明这一点;他们认为这节经文可以很好地用提摩太前书 2:12 来解释,就是使徒禁止女人僭越男人。

他又加上另一个理由:为天使的缘故。

这里的天使,有人理解为神自己,因为神借着天使的服役按这样的次序创造男女,并把这条律法加在女人身上。也有人理解为男人有时差遣去说亲的使者(但这只是犹太人中使用的习俗)。还有人把这里的天使理解为教会的牧者和职员,因为圣经有时把他们称为天使。另一些人理解为恶天使,他们窥伺机会,借着美貌的对象引诱人起不洁的思想等。但多数且最好的解经家认为这里是指善天使;因为使徒在劝人远避某种行为时,几乎不可能把魔鬼称为天使。这样看来,这节经文教导我们:善天使既是为神选民效力的服役之灵,他们在任何时候都有特别的服事,至少在人们聚集敬拜神的时候尤其临在,观察人的本身、举止和态度;想到这一点,应当使所有参加这些敬拜的人,对一切不合宜、不配得的行为存敬畏之心。

1 Corinthians 11:11

哥林多前书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 恐怕男人因使徒前面论到自己高于女人、比女人尊贵,就骄傲放肆、行事专横,所以使徒加上这一句:他们彼此都需要对方的帮助,因此无论在关乎神的事上,还是关乎世上的事上,二者都不能离开对方;主如此安排,使他们彼此作帮助。或者这话的意思是:就恩典的地位而言,他们在主里是平等的;在基督里并不分男和女。虽然在别的方面男人和女人确有区别,男人有先位和较高地位;但若从属灵状态和属灵关系来看,二者并无分别。

1 Corinthians 11:12

哥林多前书 11:12 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男人因先被造而比女人居先,并且因此在她之上;女人是为他而造,不是他为女人而造,这确是男人的优势。但另一方面,自从第一个男人被造以来,所有男人又都是由女人所生;女人在腹中怀他们,在胸前乳养他们,在他们年幼时参与教养他们,在膝上抚抱他们。因此,男人没有理由轻看女人,更没有理由过分践踏女人;并且这一切都是出乎神,是神智慧的安排和护理。所以,男人既因先被造并因女人被造的目的而有其特权,就没有理由藉此凌驾并夸胜女人;女人也不该因男人是由她而出这一点而夸胜男人。二者都当看自己所有的特权都是从神来的,并在运用这些特权时照神的旨意行事;各按神所要他们处的位置而举止,女人顺服男人,并以一切相应的记号表明这种顺服,男人则要以一个作为神的形像和荣耀者的身分对待女人。

1 Corinthians 11:13

哥林多前书 11:13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 一个人若不是被自己的良心说服,就不会真正彻底地相信自己错了。因此,圣经中神常藉着神圣的执笔人诉诸人的良心,叫他们在自己里面作判断,用自己的理性来省察一件事,并照着理性的指引对自己作出判断。使徒要他们在自己里面审断,并照此宣判的事,就是:女人祷告神时披散着头发垂在肩上,或不用帕子、不给头和脸任何遮盖,这样做是否得体。

1 Corinthians 11:14

哥林多前书 11:14 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他告诉他们,他们不可能判断这事为合宜,因为自然本身已经教导他们:男人留长发是羞耻的。这里的自然,有人理解为自然律,仿佛这事本身具有内在的邪恶;但显然并非如此,否则拿细耳人就不该这样做了,而他们却确曾如此;并且为了人的健康或生命,也就不该许可。有人把自然理解为万国之法;但这也不对,因为许多民族的男人都把头发留得很长。还有人理解为常识,或人堕落之后所剩下的天然理性之光和判断;但若如此,这在所有人身上都应相同,而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判断这事为羞耻。所以也有人把这里的自然理解为一种普遍习俗,他们说习俗仿佛成了第二天性;这个词在罗马书 11:24 中就是这样用的。

但在这里又不能作此解释,因为从来没有任何地方存在过一种普遍习俗,使其中没有一个男人留长发。还有人把自然理解为天然倾向;但这也不是其意,因为有些男人和女人一样,本来就有把头发留得过长的倾向。另一些人则把这里的自然理解为性别的差别,正如他们认为罗马书 1:26 中也是这样用的;性别本身的区分教导我们这一点。这似乎是本节最可能的意思。使徒的论证是:正如男女藉着衣服在外表上分别出来,并且神愿意他们如此分别,他们也应藉着头发的样式加以区分;男人把头发留得像女人一样羞耻,与穿女人的衣服一样羞耻。

1 Corinthians 11:15

哥林多前书 11:15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但他又说,女人若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长发对女人是合宜的,也被看作她的美丽和装饰,因为神已经把头发赐给她作遮盖。

关于男人留长发是否合法,以及长到什么程度为合宜或不合宜,已经有人写过许多书,若把其内容抄录在此,未免太多。依这几节经文看来,在这件事上向我们所推荐、作为神旨意的,不过是:

1. 男人和女人都应当整理自己的头发,使之保持性别的区别。

2. 男人不应照着女人的样式梳头,无论是披散着,还是卷曲着,刻意修饰在头上;这太显出一种不够男子气、过于柔弱的性情,更不是基督徒应有的样子。若连男人用自己头发这样打扮都被禁止,那么他们也当思想:用别的男人或女人的头发这样装饰自己是否合法。

1 Corinthians 11:16

哥林多前书 11:16 若有人想要强辩,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若有人想要强辩;

就是若有人喜欢争论,想借着辩说反面的话来炫耀自己的聪明,或想维持一个党派而与我们对抗。

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

就是没有妇女祷告或讲道时露着头、男人祷告或讲道时蒙着头这样的规矩;或者说,我们没有为这些琐碎小事争竞的规矩。

神的众教会也没有;

善良的基督徒在这一类事情上,应当顾念自己教会的习惯,也顾念其他基督教会的习惯。使徒就这样结束了这一段论述,接着在下几节转而责备这间著名教会中另外一些已经滋生出来的弊端。

1 Corinthians 11:17

哥林多前书 11:17 我现今吩咐你们的话,不是称赞你们;因为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 我现今吩咐你们的话,不是称赞你们;

现在我要说另一件更重要的事,在这事上我必须大大责备你们;我不仅不能称赞或认可你们所行的,反而必须严厉地指摘你们。

因为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

就是你们在教会聚会中,为履行你们的宗教本分,去祷告、讲道、听道或领受圣礼时,你们这样的聚会和表现,所带来的不是罪减少,而是罪增加;不是恩典增长,并促成神在你们自己和别人灵魂中的工作,反倒适得其反。

1 Corinthians 11:18

哥林多前书 11:18 第一,我听说你们聚会的时候彼此分门别类,我也稍微信这话。 在教会里,

这里必定是指宗教性的聚会;因为那时基督徒还没有建造教堂,而是照着当时邪恶时代所容许的,只能在私人家中聚会。不过也有人认为,这里是指教会通常聚集的地方,并说基督徒虽是在私人住宅中,却也有一个固定的聚会处。但在外邦人中间,他们能如此安稳平静,以至于经常或通常在同一个固定地方聚会,并用此命名,这似乎不太可能。使徒所说的分党或分裂,接下来的几节会说明;或者他们因食物、饮料、座次先后、开始时间,或因不等众人到齐就先行开始而彼此争闹。

1 Corinthians 11:19

哥林多前书 11:19 在你们中间不免有结党,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 不免有;

并不是说在你们中间有这样的分裂是简单而绝对必须的事(这些乃是出于人败坏意志的自由行为),但这些事也不是偶然发生,乃是出于神的护理;神既以不变的旨意如此安排并定意,要容许撒但显露其恶意,也让人显明自己心中的私欲和败坏。

结党:

虽然“异端”这个词在教会通常的用法中,常被限定为教义上的错误见解,并指人对这些谬误顽固坚持;但显然,这个词本义并不必如此受限,在这里也不应这样解释,而是与前面所说的分争和分裂同义。因为虽然他们在教义问题上确实也有错误观点(这在哥林多前书 15 章会看出来),但若说使徒在这里是专指那些错误教义,就不合理了;因为这句话乃是作为一个理由,说明他为什么倾向相信他们中间确有这些分争和分裂,因为在你们中间必须有结党。

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

神容许破口与纷争,有他智慧的目的,就是叫那些真实诚恳的基督徒,藉着反对这类违背爱心的事,使你们看出他们确是又真又诚的,并且有神的爱住在他们里面、运行在他们里面、在他们里面得胜。

1 Corinthians 11:20

哥林多前书 11:20 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希腊文不一定是指聚在一个地方,也可以译作为同一件事而聚,这在这里可能是更好的翻译;因为当人们作为同一个身体,为同一件庄严的行动而相聚,并且这行动本身又宣告他们原是一个身体,并把最强的弟兄相爱义务加在他们身上时,分裂就显得更加恶劣。

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这里必须补上一些词,意思才完整。

算不得吃;

就是说,你们这样做,实际上就不是在做;以不合法的方式吃主的晚餐,就等于没有吃它。之所以称为主的晚餐,或者因为这是主所命定、所设立的;或者因为这是为记念他的死而设立的,见哥林多前书 11:26路加福音 22:19。有人认为这里是指主晚餐这圣礼本身;比较哥林多前书 11:23、24,似乎也是如此。另一些人说,这里所指的是爱筵,而爱筵通常是在主的晚餐之前;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因为这里所提到的弊端,就是彼此不等待直到全教会聚齐,有人吃得丰盛,有人吃得很少,有人饥饿,有人又吃又喝得够了,这些情况不可能发生在主的晚餐本身,因为在主的晚餐里,主持的人在全教会未聚齐之前不会开始,而且那里也没有这样大量的吃喝。关于这一点,我们被告知,在希腊(哥林多就在其中)古时有一种习俗:富人向偶像献上一些东西,而那献过之后,穷人便得着其中一部分作为接济;他们又在偶像庙里设宴,众人都可以吃。基督徒仿效了这一做法,教会中的富人就在主日摆设筵席,贫富基督徒都可以参加,而穷人还可带走剩余的食物。但这教会在各方面都败坏了,又有迎合他们情欲的教师,于是这些筵席上他们忽略穷人,只邀请富人,并且为富有的宾客预备过多。这些筵席被称作爱筵,或爱宴,原因或者是:

1. 因为爱神(至少表面上如此)是促使他们这样做的缘故。

2. 或因为它们是主最后晚餐的表征,在那次晚餐中,他先吃逾越节的羊羔,然后设立了我们所称的主的晚餐;又或者因为它们紧接在主的晚餐施行之前或之后,所以爱筵由于紧邻其前后,也就得了同样的名称。但若承认这一点,我们就必须说爱筵也是基督所设立、并且是为记念他而设立的;这两点都无法证明。其意思必须是:当你们在主的桌子前后,于爱筵上犯了这些混乱无序的行为时,你们就不能正确地在主的桌前有分。与此同时,使徒所称为主的晚餐的,只是那由基督设立、为记念他的死而设的礼。

1 Corinthians 11:21

哥林多前书 11:21 因为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足饭饱。 那时基督教会中大多有一派犹太人,就是那些从犹太教归信基督教的人,他们仍带着旧桶的气味,对一些犹太礼仪过分执着。这些人把主的晚餐看作是逾越节的附属,因为我们知道,基督起初正是在逾越节晚餐之后设立了他的晚餐。因此,正如基督在主的晚餐之前先吃逾越节晚餐一样,他们也仿效他,虽然不再吃逾越节羊羔,却要先有自己的晚餐,然后才守主的晚餐;他们在家里预备好,就带到教会聚会的地方。由于贫穷的弟兄没有为那晚餐出什么费用,他们便不等他们,而是先吃自己的饭。于是结果就是,贫穷的基督徒饥饿,在筵席上得不到或几乎得不到什么分;而另一些人,就是教会中较富有的人,却得着太多。因为我认为,我们译作“醉了”的这个词 meyuei,未免太严厉,也太不慈爱。严厉,是因为这个词未必一定指真正喝醉,只不过是喝得超过严格所需;连我们的译者自己在约翰福音 2:10 也把它译作“喝足了”。不慈爱,是因为若说哥林多教会竟容许当时已经实际醉酒的人来到主的桌前,这无疑是对这教会极其不慈爱的揣测。

1 Corinthians 11:22

哥林多前书 11:22 你们要吃喝,难道没有家吗?还是藐视神的教会,叫那没有的羞愧呢?我向你们可怎么说呢?可因此称赞你们吗?我不称赞。 难道没有家可以吃喝吗?

由此很明显看出,这些爱筵是在教会聚集作公众敬拜的地方举行的;因为使徒要他们若还想继续这种筵席,就应当在自己家中举行。他不仅责备这些筵席中的滥用,也责备这些筵席本身竟在教会聚会的地方举行,或带有任何宗教性质的借口。人们当然可以友好地相聚吃喝,但最合适的地方应当是自己的私人住宅。

还是藐视神的教会吗?

或者你们是藐视那神的教会聚会的地方(有人这样认为),或藐视在那里聚会的百姓,因为你们在这样庄严的聚会中行为如此混乱无序;或者是藐视教会中较贫穷的那部分人,他们虽然贫穷,却也是教会的一部分,是被基督的血所救赎的。接下来的话使我们倾向于这个意思,因为他说:

叫那没有的羞愧,

就是叫那些没有产业、不能为这类筵席有所贡献的人羞愧,所以他们只得空着肚子回去,得不到应有的补益。

1 Corinthians 11:23

哥林多前书 11:23 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关于这些在主的晚餐之前举行的爱筵,我并没有从主领受什么;你们是从犹太人或外邦人那里学来的。我并不知道你们在自己家中以平常方式设宴吃喝有什么不合法;但你们却在宗教上于主的桌前吃喝之前,先来举行这样的筵席,我没有从主领受任何关于这种做法的命令。我已经告诉你们我从主所领受的,不过就是:

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

这在福音书作者那里可以看到,见马太福音 26:26马可福音 14:22路加福音 22:19;那里已把这些话都讲明了。有人认为,保罗是借着主直接的启示领受这事的(正如有人认为摩西是借启示领受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前部分的历史,那些事发生在他出生或成年以前)。也有人认为,他是从路加的著作中领受的(因为这些话是按着路加福音引用的)。还有人认为,他是从其他使徒那里领受的。可以确定的是,他的确是从主领受的;至于怎样领受,却不能确定。

1 Corinthians 11:24

哥林多前书 11:24 祝谢了,就擘开,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第 24、25 节。这些话我们也在路加福音 22:19、20,以及其他福音书关于设立圣餐的记述中见过。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22:19”的注释。

参见普尔对“路加福音 22:20”的注释。

1 Corinthians 11:25

哥林多前书 11:25 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参见普尔对“哥林多前书 11:24”的注释。

1 Corinthians 11:26

哥林多前书 11:26 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 由此可见,这饼和酒并没有像罗马教徒所说那样,在领受者吃喝时变质成为基督肉和血的真实本体。它仍旧还是原来的饼和杯。设立这圣礼的目的,不过是为记念基督的死;因此,在这项礼中敬拜神,对基督徒而言,将一直是常存的本分,直到基督来审判。有人认为,“你们当表明”比我们所译的“你们是表明”更好;所以你们在这礼中应当如此行,像那些知道自己在这里该做什么的人,就是要表明主耶稣基督的死。

1 Corinthians 11:27

哥林多前书 11:27 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神学家一致认为,这里所说的不配,所关系的与其说是领受者这个人的身分,不如说是领受的方式;按这个意义,一个本来配得的人,也可能不按理领受这圣礼。不配有多种解释:没有应有的宗教之心和敬畏,没有信心和爱心,没有在行动中存着正确目的,明知自己有未悔改之罪却仍来领受,等等。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就是会担负亵渎这神圣设立的罪责;因为对一个记号所加的侮辱,会达到那记号所指之物。正如滥用君王的印玺或画像,合理地说,就是滥用君王本人,因为那是他的印玺和画像。有人把这话讲得更重:这种人要受罚,就如同他把基督钉十字架一样,因为对基督礼仪的亵渎,乃是反射到基督自己身上。

1 Corinthians 11:28

哥林多前书 11:2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 他应当省察自己在知识方面,是否正确明白基督是谁,圣礼的性质是什么,自己在这神圣行动中所做的是什么;也要省察自己的信心、爱心、悔改和新的顺服,看看自己是否是神为这圣桌所预备的人;因为这是儿女的饼,不是给狗的;这是基督为朋友摆设的桌子,不是为仇敌摆设的。

然后吃,等等;

就是这样省察过自己之后,才可以吃;若不如此,就不可吃。由此可见,无论是年龄和悟性都还不足的孩童,还是不在理智正常运用中的人,不信的人,或那些仍在未悔改之罪中的人,都无权领受主的晚餐;这也正是初代各教会和一切正确改革的教会的实行。至于若他们擅自前来,教会职员是否应当拦阻他们、如何拦阻、由谁拦阻?善良的基督徒是否可以在圣桌前与这样的人同领?又需要先尽什么预备工夫?这些问题都不属于本节经文所讨论的范围。

1 Corinthians 11:29

哥林多前书 11:29 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人若不按理吃喝;

就是照前面所说的意义,或者本来没有远因上的权利,也没有现时的权利来领受这圣礼,因为他是不信的人,或顽梗不圣洁、无知的人;或者是以不敬、不虔的态度来吃喝。这样的人是吃喝 krima,就是定罪,或审判;我们译哪一个都无妨。因为若他把神的审判招到自己今生身上,若不及时悔改,这些审判终必以永远的定罪告终;但这是归到他自己,不是归到与他同桌的人,除非那同桌的人在对他应尽的本分上有所忽略。

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

他的罪正在这里,就是他不能分辨、区分平常普通的饼与那代表主身体的饼,反而像对待前者一样随便,也同样缺少预备和对自己所行之事的敬重。

1 Corinthians 11:30

哥林多前书 11:30 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你们也许没有察觉这事,只把许多人患病、软弱、早死归于别的原因;但我作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因此知道神的心意和旨意),向你们保证:你们这样不敬虔、不敬畏地亵渎这神圣礼仪,正是你们中间许多人患病、衰弱、夭亡的一大原因。有人认为,“睡了”这个词说明这些死去的人是敬虔、悔改的基督徒(因为在圣经中,恶人的死几乎从不称为睡了),这也让我们知道:即便是好人,虽然终究可以得救,也可能因亵渎神的名而在今生招来审判;不仅是在别的礼仪中如此,尤其是在这圣餐的礼仪中亵渎神时更是如此。

1 Corinthians 11:31

哥林多前书 11:31 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 “审判”这个词在圣经中包含判断的各个方面,如省察、控告、定罪等;这里是指控告自己、定自己的罪;借着信心和悔改的更新,把自己与不信的人、不悔改的人、亵慢的人分别出来。我们若这样审察自己,神就不会控告我们,也不会定我们的罪。

1 Corinthians 11:32

哥林多前书 11:32 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管教,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 恐怕他们因他前面的话而惊惶,把自己的苦难看作神已经向他们发怒到一个地步,不再把他们当作儿女,所以他告诉他们:当神的子民受今生患难、疾病等苦楚时,神待他们与其说像一位审判官,不如说像一位父亲;他管教他所爱的儿子,鞭打他所收纳的,正如希伯来书 12:6-8 所说。并且他这样做有一个美好的目的,就是防止灵魂与世上那些不悔改的罪人一同受永远的定罪;也就是说,让我们在今生先受我们该受的地狱般苦楚,好叫我们在来生得以逃避那真正的地狱。

1 Corinthians 11:33

哥林多前书 11:33 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 使徒以劝勉结束这一段论述,要他们今后谨慎,避免在主的晚餐上这些不敬虔、不敬畏的行为;他们不应在全教会聚齐之前就领受圣礼,富足的人应当等候贫穷的人,不可分党分派地领受,而要作为一个身体,吃这一个饼。

1 Corinthians 11:34

哥林多前书 11:34 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们聚会,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 若有人饥饿,他们就不该把聚集作神庄严敬拜的地方,变成宴乐吃喝之处,而应当在家里先吃;免得因这些无秩序且不敬畏的行为,惹动神的不悦,把神的审判招到自己身上。最后,他提醒他们,若还有其他这一类他尚未提到的事,他打算很快到他们那里去,到时他会借着给他们立规矩,把那些事都安排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