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Collab
En

罗马书 第 2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Verses 1-29

第1-29节 显然,使徒在这里转向犹太人,虽然他并没有立刻点明。他指控犹太人的罪,就是他们一面定外邦人的罪,一面自己却行同样的恶。在真实的公义这件事上,他至少和外邦人一样失败。敬虔若只是特权性的关系,除非它产生真实的公义,否则毫无价值。

罗马书 2:21-23,使徒指出了犹太人在伦理上的失败。他借着一连串的问题来做这件事;这些问题无不含蓄地指控他们,说他们在行为上恰恰在那些受律法规范、也是他们所坚持并自称教导别人的事上失败了。

基于前面的论证,使徒如今指控犹太人所犯的是他们最主要、也最可怕的罪。他们竟在外邦人中成了亵渎神名的人。若外邦人所得的亮光并不完全,他们本应从这些自居为向导、光明、纠正者和教师的人那里,领受更完全的亮光。但因为这些犹太人在实际外在行为上犯了他们自己的律法所定罪的同样罪行,外邦人便没有理由因着他们的见证而相信那位独一的永生神,就是犹太人自称与之有关系的神。因此,神的名就在他们中间因犹太人的失败而被亵渎了。

接着就是使徒对以色列所作的结论性宣告。那一切所赐的特权全都变得毫无价值。这样一来,那种不产生行为的因信称义教义,再次被宣告为虚假的。支撑这一段的原则具有持久的价值,也有深刻的查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