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节 使徒现在说明,信徒对世界应当持守怎样的态度。首先谈到的是顺服权柄。这些权柄是出于神的。信徒顺服神的旨意,便是在世界中借着顺服合宜设立的权柄而显明出来。然而,这样的陈述本身也隐含着问题的另一面。信徒是在履行自己蒙召与职分的真正旨意时,才是顺服掌权者。保罗自己的经历,就足以举出责备官长的例子。
再者,向神旨意的全然交付,也是在世界面前借着偿还一切正当债务而显明出来。这可总括在第一条命令里: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总是欠着爱的债,就使人在贞洁、生命、财产这些事上都不可能亏负人。因此,正如使徒所说: “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这样,那一段专门讨论基督徒顺服神、在爱里个人的谦卑、并在关系中顺服爱的要求,到此便告结束。这些正是一个在灵、魂、身体上都交托给神之生命的真实凭据。
接着,使徒宣告,那使人不断实现这种生命奉献的永久动力是什么,无论在内在表现上,还是在外在表现上。黑暗无处不在。主的儿女应当行事为人好像处在白昼,尽管黑夜此刻仍环绕着他们。他们已经感受到清晨的气息穿过黑暗而来,因此,他们既当脱去黑夜的衣裳,也当穿上光明的军装,并等候破晓初现的第一道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