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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第 12 章 · G. 坎贝尔·摩根

圣经全书阐释 · Exposition on the Whole Bible · 原作公版

Verses 1-21

第 1-21 节 “所以”这个词,把现在将要说的一切,与前面所说的一切都连接了起来。因着神的恩典,信徒被召进入某些态度与行动。而其中最首要的,就是把自己全然献给神。

从什么意义上说,人可以把身体献给神呢?真正的理想,是照着神那善良、可悦纳、纯全的旨意,运用身体一切的能力。灵显然是属神的,因此身体也就献给神了。心意于是照着神的旨意得以更新。

使徒既然宣告基督徒生活真正的态度,是向神的旨意献上为祭,接着便说明这祭要如何表达出来。第 12 章和第 13 章实际上都在讨论这个主题。第 12 章显示这种见证如何表现在个人生活中,第 13 章则显示其与世界关系的一面。

向神旨意降服的第一个积极凭据,就是谦卑。当然,这里所说的是属灵的谦卑。一个人郑重地把一切奉献给神之后,常有一个危险,就是反倒因这件事而自高自大;而没有一种骄傲,比属灵的骄傲更令人反感。

谦卑表现为运用恩赐,是为成全身体的功用,而不是为荣耀自己。哪里有这样的谦卑,哪里就必然随之有真实的爱。我们若仔细注意这些关于爱的个人性与关系性吩咐之间的联系,是很有价值的;前者显明爱的心思,后者则显明爱的方式。

惟有这样倒空自我、以爱为中心、专一献身于神旨意的生命,才可能顺服后面所提出的一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