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4 节 在第一节里,《修订本》用“公义”一词代替了“施舍”;莫里森说,这是“几乎得到所有重要编辑家与批评家一致赞同的读法”。这表明了一种新的行为动机。接着便把马太福音 6:1 所立下的原则,应用到施舍这件事上。暗中的施舍为那位在暗中察看的神所知道。一个作王臣民的人,不再贪图同伴的称赞,便安静而秘密地帮助有需要的人;这行为为神所承认,也由他亲自报答。
同样的原则在这里也应用到祷告上。祷告乃是灵魂与神相交;若人祷告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那就是亵渎。这里所给出的祷告范例是完全的。前三个祈求完全是在神旨意的领域中运行。人必须先求神的国。后三个祈求则说出了人在试炼中的需要。整篇祷告都是群体性的,其中没有单数代词。人进入父的同在中,然后是作为大家庭中的一员来祷告。
禁食真正的理由,在于它为人提供更清楚看见神的机会,而这应当常常表现为面上的新鲜喜乐。
王警戒他的子民,不要为自己积攒地上的财宝。主并没有说,拥有地上的财宝是错的;他说错的是为自己积攒这些财宝。我们应当以管家的身份持有这些东西。
接下来的话给出了一个伟大的人生原则。马太福音 6:24 的重点应当放在“事奉”这个字上。这个字表明了玛门与那把自己交给它的人之间真实存在的关系。人以为自己是在逼玛门服事他;事实上,他是在服事玛门,而这种服事就排除了他服事神的可能。“所以”,也就是说,后面所说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前述原则之上的。为生活所需忧虑,就是作那些事物的奴仆;这既错误,也徒然。人确实有一件该忧虑的事,那就是“寻求国度”,“服事神”。这里的警告是反对忧虑,不是反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