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节
解经家对于这一段的解释并不一致;有人认为这里论的是赎罪祭,有人则认为这是赎愆祭的开端。我相信,赎愆祭所论的部分是从这里开始的,尽管在这段经文中,“赎罪祭”一词频频出现。仔细查考就会看出,在解释上,赎罪祭是渐渐融入赎愆祭之中的。赎愆不仅仅是失了准头,更是指向积极的错误行为。在本段提到的罪中,这两方面都被承认了。
在赎愆祭较为积极的层面上,论到两类罪:第一,是在圣物的事上直接得罪神;第二,是得罪邻舍。本章其余部分所处理的是前一类。凡与主的圣物有关的罪,若说出于无知,也仍然是明显的罪责,因为诫命原已十分清楚地赐下了。因此,在赎愆祭中,我们会注意到同时有神圣要求和个人赔还这两个要素。若是故意犯罪,就必须作出补还。这样,罪责藉着代受之苦被取消;而在某种意义上,罪人也必须借着自己所承受的损失分担这罪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