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节 从这里开始,我们看到一些把十诫原则应用到生活中的律例。首先涉及的是关于人的律法。这部分从奴仆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借着这些律法,奴役被转化为一种约的关系。自此以后,希伯来人中奴仆的处境,将与其他民族中的奴役制度形成鲜明对比。这是一个伟大道德运动的开端。主人因明确契约而享有服事的权利,这一点被承认了;但仆人在契约履行完毕之后享有自由的权利,也同样被承认。
接着是处理人可能伤害人的律法。生命必须被看得如此神圣,以致夺去他人生命的人,也必须丧掉自己的生命。若杀人是预谋的,就不可逃脱;若不是预谋的,就为他预备逃城。每一个细节都在强调人生命的神圣。
最后,这种对生命神圣性的看重,也继续体现在处理牲畜致伤致死的律法中。
人若仔细阅读这些律法,不可能不对它们绝对的公平与公义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也不能不看见它们何等周密。在这里,和其他情形一样,疏忽大意绝不可作为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