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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 第 8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Zechariah 8

引言 恩典之约的更新与完成 - 撒迦利亚书 8 在本章中,我们看到主对关于末后日子之问题的回答的后半部分;这回答应许百姓,只要他们遵守律法中的道德诫命,就必恢复先前蒙恩的关系,并且以色列将来要得着荣耀。这个双重应许包含在神的两段话语中,每一段又分成若干独立的宣告;这些宣告都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这一公式来陈述所赐救恩的各项细节:第一段分为七则(撒迦利亚书 8:2撒迦利亚书 8:3撒迦利亚书 8:4-5撒迦利亚书 8:6撒迦利亚书 8:7撒迦利亚书 8:9撒迦利亚书 8:14-17),第二段分为三则(撒迦利亚书 8:19撒迦利亚书 8:20-22,以及撒迦利亚书 8:23)。耶柔米就此评论说:“借着这些分别的话语和句子,以色列不仅被应许得着昌盛,而且还得着一些其宏大程度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先知宣告说:‘全能的神如此说。’换句话说,不要以为我所应许的是出于我自己,因此只把我当作一个人而不信我;我所展开的乃是神的应许。”

1-3 节 圣约关系的恢复与完成。- 撒迦利亚书 8:1:“万军之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撒迦利亚书 8:2:“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为锡安极其火热,我为她大发烈怒,向她发热心。”这应许开始于主的宣告:祂已经定意再次把祂对锡安炽热的爱积极地表明出来。这里的完成时是先知式的用法,指神已经定意要行、现在正要成就的事。关于这事实,可参撒迦利亚书 1:14-15。神对锡安爱的热烈,以及祂向敌对锡安之列国所发的烈怒,要在撒迦利亚书 8:3 所描述的事实上显明出来:“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回到锡安,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称为诚实的城,万军之耶和华的山必称为圣山。”当耶路撒冷被交在仇敌手中时,主已经离开祂在殿中的居所。

以西结看见耶和华的荣耀离开圣殿(以西结书 9:3;10:4,10:18;11:22-23)。现在祂要再次在耶路撒冷恢复居住。这应许与撒迦利亚书 2:10-13 那相似应许之间的不同,并不在于后者所说耶和华住在祂百姓中间要按理想且绝对的意义来理解,而这里仅仅表示一种像从前那样的居住,正如柯勒所设想的那样。这个意思并不包含在“我回转”一词中,也不符合“耶路撒冷必称为诚实的城,圣殿山必称为圣山”这一说法。‘诚实的城’并不是“安稳之城”,而是真理或忠信之城,也就是向耶和华存真理和忠信的居所。圣殿山必称为圣山,也就是说,它必然如此,并且人要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住在那里使之成圣,而承认并知道它是圣的。

被掳归回之后的时期,耶路撒冷并没有获得这种性质;虽然它不像被掳前那样被粗暴的偶像崇拜所污秽,却仍被别的道德可憎之事所玷污,并不亚于从前。耶路撒冷第一次成为忠信之城,乃是借着弥赛亚;也惟有借着祂,圣殿山才真正成为圣山。有人认为,撒迦利亚书 8:3-13 的应许中没有一件不是在所罗巴伯到基督之间的时期真实临到以色列的(克利福特、柯勒等人),但这看法已被本节以及后面撒迦利亚书 8:6、8:7、8:8 的字句本身证明为错误。若只是先前圣约关系的简单恢复,怎么能在撒迦利亚书 8:6 中被描述成在百姓看来神奇而难信的事呢?这种观点仅有一点是对的,就是这应许并不单单指向弥赛亚时代;它的软弱开端,确实随着圣殿建造工程的完成以及尼希米对耶路撒冷的重建而出现。但下面的话证明,这些开端并没有穷尽这些话语的意义。

4-5 节 撒迦利亚书 8:4:“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将来必有年老的男和年老的女坐在耶路撒冷街上,各人因年纪老迈手拿拐杖。”撒迦利亚书 8:5:“城中街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长寿直到高龄,以及繁多而兴旺的孩童,原是神权体制下的福分;主早已在律法中应许给祂的百姓,只要他们忠于圣约。因此,这应许似乎并不显出什么弥赛亚性的因素。但若把第四节与以赛亚书 65:20 相比较,就可见极高的寿数也属于弥赛亚时代的福分。况且,从所罗巴伯到基督这一段时期,以色列几乎一直深受战争和其他灾祸之苦,这些灾祸使百姓未到老年便早早夭折;因此,尽管西门执政时期以色列曾享有繁荣(马加比一书 14:4-15),也必须承认,就耶路撒冷而言,这应许在基督来临之前也只是极其微弱地得了应验。

6 节:“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到那些日子,这事在这余剩的百姓眼中若看为希奇,在我眼中也看为希奇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本节下半句应当理解为一个带有否定答案的问句,“也”代替“岂也”,如同撒母耳记上 22:7;其意思如下:若这事(即撒迦利亚书 8:3-5 所应许的)在那些日子临到的时候,在百姓眼中显得希奇,也就是难以置信,在耶和华自己眼中却并不因此显得希奇;也就是说,耶和华无论如何都必使所应许的事实际发生。这不但保证摆在他们面前之救恩的宏大,也保证其实现的确定性。“这余剩的百姓”,如哈该书 1:12-14 所用的一样。

7-8 节 撒迦利亚书 8:7:“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从日出之地、从日落之地救我的民。”撒迦利亚书 8:8:“我要领他们来,使他们住在耶路撒冷中;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在诚实和公义中作他们的神。”神子民从外邦之地得蒙拯救,诚然是从一批被掳者在所罗巴伯带领下从巴比伦归回开始的;但他们从地上万国得释放,至今仍是将来的事。这里没有说“万国”,而是个别地说“日出之地”(东方)和“日落之地”(西方)(参诗篇 50:1;113:3;以赛亚书 59:19玛拉基书 1:11)。这拯救首先是借着弥赛亚成就的。这从“我领他们到耶路撒冷”这一句话中无可争辩地显明出来;这里当然不能理解为地上的耶路撒冷,因为那绝不足以容纳散居全世界的犹太人,而是指撒迦利亚书 2:8 所说那敞开而扩大的耶路撒冷,也就是弥赛亚的神国。那时,从地上万国聚集回来的人,才要真实地成为神的国民。自从在西奈山立旧约以来(出埃及记 24 章),以色列就是耶和华的国民,耶和华也是以色列的神。这关系将来要在“诚实和公义”中得以恢复。这就是将来与现在和过去有别的新特点。“在诚实和公义中”这几个字同时属于“他们要作”和“我要作”这两句。关于事实本身,可参何西阿书 2:21-22;关于这一表达,可参以赛亚书 48:1列王纪上 3:6

9-10 节 在这些应许之后,先知劝百姓要刚强,因为主从今以后要把祂的福分赐给他们。撒迦利亚书 8:9:“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当这殿,就是万军之耶和华的殿,立根基要建造之日,你们这些在今日听见众先知口中这些话的人,都当手里强壮。”撒迦利亚书 8:10:“因为那日以前,人得不着雇价,牲畜也是如此;出入的人因敌人的缘故不得平安,我且使众人彼此相攻。”撒迦利亚书 8:11:“但如今,我待这余剩的民必不像从前,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 8:12:“因为他们必平安撒种;葡萄树必结果子,地土必有出产,天也必降甘露;我要使这余剩的民承受这一切。”手里强壮,与鼓起勇气从事某项事业是同一意思(参士师记 7:11撒母耳记下 2:7以西结书 22:14)。

这句话并非特别指他们勇敢地继续建造圣殿,而是具有更一般的意思,即鼓起勇气去完成各人蒙召当尽的本分,正如撒迦利亚书 8:10-13 所表明的。受劝勉的是那些“在这些日子听见众先知之话的人”。这就提示出刚强的理由。因为他们听见这些话,所以应当安慰地仰望将来,并去做他们蒙召当做的事。众先知的话,就是撒迦利亚在 8:2-8 中所宣告的应许,以及与他同时代的哈该在第 2 章所宣告的应许。这里不能把复数“众先知”笼统地理解为只指撒迦利亚一人。因为若那时除了撒迦利亚以外没有别的先知,他就不可能用一般性的“众先知”来说话。

借着“就是在殿立根基的时候有的,或兴起的”这一限定性的短语,这些先知与被掳以前更早的先知(撒迦利亚书 7:7,7:12;1:4)区分开来,因此他们的话也被限制在从那时起哈该和撒迦利亚所说的预言之内。“在……日”并不是代替“自从……日”(希齐格),而是“日”按一般意义使用,表示某事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时间。为更准确界定“立根基之日”,又加上“要建造”一词,表明所指的是居鲁士时代所立之根基因继续建造而成为决定性事实的时候。在撒迦利亚书 8:10 中,借着展示现今与从前之间的对比,提出要勇敢作工的理由。

在那些日以前,也就是圣殿建造重新开始并继续进行之前,人作工没有工价,牲畜也没有所得;也就是说,人和牲畜的劳作,即农业经营,没有结出果效,至少只有极其微薄的结果,远不足以与所付的劳苦相称(参哈该书 1:9,1:9-11;2:16,2:19)。“没有”上所带的阴性后缀,不精确地指向最近的“牲畜”,而非较远的“工价”(参 Ewald, §317, c)。此外,人们在出入、也就是从事日常事务时,到处都遇见仇敌或敌对者,因此社会上全无平安。“敌人”不是抽象名词“压迫”(七十士译本、迦勒底译本、武加大译本),而是具体的“敌对者、压迫者”;而且并不只是外邦仇敌,正如撒迦利亚书 8:10 最后一句所表明的,也包括本国之中的敌对者。

在“我使”一词中,连接词“和”并不是简单的连词,而是连续体的“和”,只是省去了补偿形式,如士师记 6:9 的 wa'agaareesh(参 Ewald, §232, h);“打发”这个原用于敌国的词,在这里被转用于个人之间的敌意攻击。

11-12 节 但如今,主待祂余剩的百姓要与从前不同,并且要再以田间与土地丰盛的出产赐福给他们。撒迦利亚书 8:12 中的“因为”,在否定句之后有“却”的意思。“平安的种子”不是“种子必然稳妥”(迦勒底译本、叙利亚译本),而是“平安的种子”,即葡萄树。这样称呼它,不是因为葡萄中有福气(以赛亚书 65:8),而是因为葡萄树只能在平安时期兴旺,不能在土地被敌人蹂躏荒废时兴旺(柯勒)。下面的话,可参利未记 26:4 及以下,诗篇 67:7哈该书 1:10;2:19。“将来的丰盛要补偿过去的干旱与缺乏。”(耶柔米)

13 节 一切福分最终在撒迦利亚书 8:13 中以一句话概括起来:“犹大家和以色列家啊,你们从前在列国中怎样成为咒诅,照样,我要拯救你们,使人称你们为有福。你们不要惧怕,手要强壮。” “在列国中成为咒诅”这一公式,应按耶利米书 24:9;25:9;42:18;列王纪下 22:19 来解释,等于说成为咒诅的对象,也就是被神如此击打,以致成了人咒诅时所引用的对象。与此相应,“成为福”这一短语,等于说蒙福到一个地步,以致被人用作祝福的公式(参创世记 48:22耶利米书 29:22)。这应许是向犹大和以色列的余民,也就是十二支派全体所说的;他们要在不分裂的合一中一同有分于将来的救恩(参撒迦利亚书 9:10,9:13;10:6;11:14)。因此,以色列应当毫无惊惶地仰望将来。

14-17 节 这应许所根据的理由在撒迦利亚书 8:14 和 8:15 中给出,而在撒迦利亚书 8:16 和 8:17 中又加上了它得以实现的条件作为结束。撒迦利亚书 8:14:“因为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列祖惹我发怒的时候,我怎样定意降祸给你们,并不后悔;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 8:15:“现在我照样又定意施恩与耶路撒冷和犹大家,你们不要惧怕。”撒迦利亚书 8:16:“你们所当行的是这样: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在城门口按至理判断,使人和睦。”撒迦利亚书 8:17:“谁都不可心里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色列遭受被掳惩罚的时期既是借着神的旨意临到,如今主施恩给犹大也同样是祂的定旨。在“我又定意”中,“又”这一副词性的观念由前面的词承担。

因此,只要百姓殷勤实行真理、公义和爱邻舍,就无须惧怕。神对列祖所要求的也是同样的事(撒迦利亚书 7:9-10)。“和平的审判”就是那种促进和平、在争讼者之间建立和睦的司法审判。“在你们的城门口”,即施行审判的地方(参申命记 21:19;22:15 等)。“这一切”前面的“את”,可以从一种吸引现象来说明;借着插入“ אשר ”,宾语“这一切”从动词中被分离出来,以便强调:“至于这一切,正是我所恨恶的。”可比较哈该书 2:5 中 'ēth 的类似用法,以及 Ewald, §277, d。

18-19 节 最后一段神的话,结合前文,直接回答了关于禁食日的询问,并由三则宣告构成:撒迦利亚书 8:19撒迦利亚书 8:20撒迦利亚书 8:23;其中第二和第三则更清楚地说明第一则的内容。撒迦利亚书 8:18撒迦利亚书 8:1、8:7 和 4:8 相同。撒迦利亚书 8:19:“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四月、五月、七月、十月的禁食,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只是你们要喜爱诚实与和平。”关于所提到的禁食日,可参撒迦利亚书 7:3 的解释。主必把这些禁食日变为欢喜和快乐的节期,也就是借着把如此丰满的救恩赐给他们,以致犹大忘记纪念从前那些悲惨的事,只会因神所赐给他们的恩典之福而欢喜;不过,这惟有在撒迦利亚书 8:16 和 8:17 所提的条件实现之后才会如此。(注:路德恰当地说:“你们只要遵守我所吩咐的,把禁食撇开。是的,若你们遵守我的诫命,不但这样的禁食必要过去并止息;并且因为我要向耶路撒冷施这样大的恩惠,你们为此所选择并持守的那些禁食,连同因此而有的一切愁苦,都要被忘记得如此彻底,以致当你们想起你们的禁食和当时禁食时心中的忧伤,就要欢喜跳跃。”等等。)

20-22 节 撒迦利亚书 8:20:“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将来必有列国的人和多城的居民来到。”撒迦利亚书 8:21:“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说:‘我们要快去恳求耶和华的恩,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我也要去。’”撒迦利亚书 8:22:“必有列邦的人和强国的民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恳求耶和华的恩。”这些经文并不是宣告神为祂百姓预备了进一步或第二次的荣耀,而只是指出为以色列所定之救恩的性质和规模;借着这救恩,他们的禁食日要变成欢喜的日子。直到那时,以色列因耶路撒冷和圣殿被毁而守哀哭和禁食的日子;但将来主必如此荣耀祂的城和祂的殿,以致不仅以色列要在那里守欢乐的节期,许多强盛的外邦民族也要到神的殿中去,寻求并敬拜万军之神。

“还要”是强调用法,因此几乎像一个完整的句子:“还必成就这事,就是……”等等。撒迦利亚书 8:21 和 8:23 中的“ אשר ”也应如此理解,而不是作由“还要”强烈引出的宣告之引言;希齐格援引弥迦书 6:10 来支持后一种看法,是错误的。关于事实本身,可参弥迦书 4:1 及以下,以赛亚书 2:2 及以下,耶利米书 16:19。在撒迦利亚书 8:21 中,这一思想被个别化了:一城的居民呼召另一城的居民。“我们必要去恳求……”;另一城的居民响应这呼召说:“我也要去。”“恳求耶和华的恩”与撒迦利亚书 7:2 相同。

23 节:“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列国诸族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那时,不但外邦人要涌向耶路撒冷寻求以色列的神,他们还要成群结队地归附以色列和犹大,好作为一个民族与他们一同进入交通。十个外邦人对一个犹大人:外邦人的拥挤就是如此之大。十这个数字是作不定数使用,表示大而完全的多数,如创世记 31:7利未记 26:26民数记 14:22撒母耳记上 1:8。关于这个形象,可参以赛亚书 4:1。“他们必拉住”是对前面“必拉住”的重复承接,以结果句的形式出现。不寻常的组合“列国一切的方言”,是仿照以赛亚书 66:18 的“列国列方言”,也以创世记 10:20 和 10:31 为基础形成的。

“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可参路得记 1:16;“神与你们同在”,可参历代志下 15:9。主应许将来要把禁食的日子变为欢喜快乐的节期,只要以色列喜爱诚实与和平(撒迦利亚书 8:20);这一应许若与撒迦利亚书 7:5-6 关于禁食所说的话连在一起看,就把禁食日究竟该废止还是继续遵守的问题,留在百姓自己手中。关于犹大居民在得到这神圣回答之后采取了什么做法,我们没有历史资料。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直到今日,犹太人仍把那四个灾难性的日子当作全国哀悼的日子来遵守。塔木德在《新年卷》(Rosh-hashana, f. 18, a, b)中的传统说,这四个禁食日因耶和华的回答而被废止,直到第二圣殿被毁之后才重新恢复;这不仅极不可信,而且无疑是错误的。

因为,若假定第二次毁灭与第一次发生在同一时间,那么恢复纪念耶路撒冷被毁和圣殿被焚的日子尚且容易解释;但要解释为何恢复那些纪念某些与罗马人毁灭耶路撒冷毫无联系之事件的禁食日,就不那么容易了。事情多半更应当这样理解:百姓在领受这口头回答之后,在所应许的救恩显现之前,不敢正式废除这些禁食日,于是仍让它们保留下来,尽管未必总是严格遵守;而后来那些拒绝弥赛亚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第二次被毁之后,又开始更严格地遵守这些日子,并一直持续到今日。这不是因为“为以色列所预定的荣耀之预言(撒迦利亚书 8:18-23)仍未应验”(柯勒),而是因为“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以致没有辨明那随着基督在地上显现而开始的应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