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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106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Psalms 106

引言 以色列自出埃及以来的不忠,与神直到现今的信实 从这首无名诗篇开始,进入严格意义上的“哈利路亚诗篇”系列,也就是那些以“哈利路亚”作起调式开头并作为题署的诗篇(诗106,111-113,117:1-2,135,146-150)。历代志作者在其拼接引文中(代上16:8起),尤其在代上16:34-36,把本诗的首尾两节(诗106:1诗106:47),连同结束诗篇第四卷的祝颂(诗106:48),都放在大卫口中;由此可以推知,这首诗与诗96和诗105(参见彼处)一样,并非马加比时期作品;并且诗篇集在历代志作者时代,就已经分为五卷,并以颂荣作为分界。按礼仪惯例看来,诗106:48 那时也已被当作诗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诵读。

哈利路亚诗篇106,像“你们要称谢”的诗105和亚萨的诗78一样,回顾以色列民族古时的历史。但这三首诗在回顾历史的目的和方式上各不相同。诗78是教训性的;诗105是赞美诗性的;而这里的诗106则是悔罪性的。这是一首悔罪诗,或认罪诗,是一篇“认罪”(וידוי,出于 התודה,即承认、认罪,参利16:21)。这类礼仪祷文最古老的类型,是献初熟果子时的两段程式(申26),以及所罗门献殿时的祷告(王上8)。在诗篇之外,属于这种 tephilla 即认罪祷文 Vidduj 的,还有但以理的祷告(但9:1起,参但9:4 的引入方式),以及在提斯利月二十四日禁食聚会中,八位利未人代表百姓所献的祷告(尼9:5-38)。

诚然,诗106 与这些散文体的认罪祷告不同,因为它是一首诗;但它与这些祷告并与一般礼仪性 tephilla 有三点共同之处:1. 喜爱词尾屈折押韵,也就是相同后缀的韵尾;2. 大量堆叠同义词;3. 思想沿着一条连续线索展开。这三种特点不仅见于礼仪性的框架部分,即诗106:1-6诗106:47,也见于构成本诗主体的中间历史部分。平行体的规律固然仍被遵守;但除去这些双行体如波浪般起伏的思想脊线之外,全诗乃是一股直接、笔直、没有技巧性分段的连续洪流。

1-5节 这首诗以礼仪性的呼召开始;这种呼召并不是到马加比时代(玛上4:24)才首次形成,而是在耶利米时代(耶33:11)就已经使用。七十士译本把 טוב 适切地译为 χρηστός,因为称神为“善”,与其说是指祂的本性,不如说是指祂本性的显明。诗106:2 说(如诗40:6),这种启示的丰盛是测不透的。גבורות 是祂那使万事都服从于祂救赎旨意之全胜大能的彰显(诗20:7);而 תהלה 则是祂在历史中自我见证的荣耀(赞美或颂扬)。人对这些作为的宣告,永远不可能成为对它们穷尽无遗的回响。

诗106:3,诗人说明那些经历神如此作为之人的品格;并在诗106:4,把关于这些人的有福宣告之后,附上一项祈求:愿神使他也有分于整个民族的经历,因为这民族正是这些神圣作为的对象。עמך 连于 ברצון 旁边,是受词属格:就是你转向你百姓的喜悦,也就是说,当你再次(参诗106:47)向他们施恩的时候。关于 פקד,参诗8:5;80:15;关于 ראה ב,参耶29:32;与 לשמח 连用旁边类似的 Beth,表示“因着、由于”,不是“连同”,参诗21:2;122:1。神的“产业”就是祂的百姓;对他们的称呼变化了四次,因此 גםוי 这个词也破例被用上了,如番2:9 所示。

6-12节 这篇认罪祷文的主调,自王上8:47 以来就是固定表达(但9:5,参巴录书2:12),在诗106:6 这里响起;以色列此时正在担当自己罪恶的刑罚,因此它使自己与列祖无异。诗人始终以会众中一员的身份发言,在这种困苦无助的处境中,走上认罪之路;这条路引向罪得赦免,也引向罪罚的除去。רשע 在王上8:47 中意为“作恶”;其 Hiphil 形则意为“显明自己是恶人”。诗106:6 中的 עם,相当于 aeque ac,正如传2:16伯9:26

诗106:7 开始进入回顾。列祖在埃及与摩西、亚伦争竞(出5:21),对救赎的前景毫不留意(出6:9)。摩西所施行的神迹审判(出3:20)并没有使他们进入正确的心态;神在救赎他们时所赐那丰盛的慈爱凭据(赛63:7),在他们记忆中留下的印象也如此微弱,以至他们甚至在红海边就开始绝望发怨言(出14:11起)。诗106:7 中用 על,与 ב 交替出现(如结10:15 的 בנהר);参珥3:8 中介词的交替。照他们这样的表现,耶和华本可以让他们的救赎不能成就;但出于白白的怜悯,祂仍然救赎了他们。诗106:8-11 与出14 紧密相关。诗106:11 是将出14:28 的话换位使用(参诗34:21赛34:16)。另一方面,诗106:9 则取自赛63:13(参智慧书19:9);赛63:7-64:12 是一篇具有相似底色的求救赎祷告。

他们所经过的海,如同在妥拉中一样,被称为“芦苇海”(ים־סוף);按照出2:3赛19:3,看似指芦苇或莎草之海,虽然莎草并不生长在红海本身,只生长在海岸沼泽地;但它也可能指“海藻之海”,mare algosum,依据埃及语 sippe,即“羊毛”和“海藻”(正如阿拉伯语 ṣûf 也兼有这两个意思)。这个词无疑是埃及语,不论应追溯到 sippe(海藻)还是 seebe(莎草),因此是按专名方式使用的;所以 Knobel 根据出8:18 中没有冠词,就推断 סוף 是海湾北端某城的名字,这种推论是毫无根据的。正如诗106:12 所说,在这芦苇海或海藻海所行的神迹,也并非全无功效。出14:31 告诉我们,他们信服了耶和华和祂的仆人摩西;接着出15 就记下他们所唱的歌。但随后他们又太快地加上忘恩负义之罪。

13-23节 过了红海之后,首要的大罪是他们对饮食所发那忘恩、急躁、不信的怨言,见诗106:13-15诗106:13 最先提出的,正是整个邪恶的根源:他们从对神应许的信心上退后,忘记了神为证实那应许所行的作为,也不等候祂计划的成就。诗人眼前所见,是他们在奇妙得救后三日因无水而发怨言(出15:22-24),以及在利非订发怨言(出17:2)。然后,又想到出埃及第一年和第二年他们因肉食发怨言,随后鹌鹑被赐下(出16;民11),并想到第二次发怨言所招致的烈怒审判(基博罗哈他瓦,民11:33-35)。诗人称这种发怒的审判为 רזון,七十士、武加大和叙利亚译本误作“饱足”,也许将它看作 מזון 即“食物”;因为他把民11:33-35 理解为一种消耗性的疾病,由于百姓纵欲过量吃肉而横扫他们;并且在这表达上(参诗78:31),他紧紧跟随赛10:16

他们所不肯等候的神的“筹算”,就是祂关于帮助之时间和方式的计划。חכה,其阿拉伯语词根 ḥk,是 ḥq 的较弱形,因此 גם有 ḥkl,ḥkm,原意是“使坚固”,例如打结(参诗33:20);由此不经由 Schultens 所设想的 moras nectere 比喻,而转指坚定的心志与长久期待的张力。那句精练的话“他们起了贪欲之心”(ויתאוו תאוה,ויתאו 的复数,参赛45:12;一些抄本以及箴23:3,23:6,24:1,孔普鲁顿版、1521 年威尼斯版、Elias Levita 与 Baer 都写作不带重音延长的 ויתאו),取自民11:4

第二项大罪,是他们起来反叛上级,见诗106:16-18。诗人所想到的是民16:1。那些叛逆者被地吞下;他们那二百五十名高贵的、非利未人的同党,则被火烧灭。诗人没有把可拉列在被地吞下的人中,这与民16:25起、申11:6 完全一致;不过参民26:10诗106:17 中省略式的 תפתה,可由民16:32;26:10 来解释。

第三项大罪,是拜金牛犊,见诗106:19-23。诗人在这里回顾出32,但同时脑中也有申9:8-12;因为“在何烈山”这一表达是申命记式的,如申4:15;5:2,且屡见不鲜。诗106:20 也根据申命记:他们把自己的荣耀,也就是照申4:6-8;10:21(参耶2:11)在万民面前使他们与众不同的那位神,换成耕牛的像(תבנית;这种牛尤其称为 שור,在方言中作 תור),违背了申4:17 的禁令。关于诗106:21,参申6:12 的警告。“含地”就是埃及,如诗78:51;105:23,105:27。到了诗106:23 的 ויאמר,这表达又变得带有申命记色彩:参申9:25,对照出32:10。神定意,也明说要灭绝以色列。于是摩西站在破口中(在破口前),也就是仿佛堵住缺口,因为他把自己放在那里,暴露出自己的性命;关于事实本身,除出32 外,也参申9:18起,诗10:10;关于此表达,则参结22:30耶18:20

24-33节 诗106:24 所提到的事,即因探子报告而起的悖逆,被诗人作为第四项大罪提出来;这事记在民13、14。称那地为“美地”(ארץ חמדה),耶3:19亚7:14 也有。其余措辞则全然是五经式的。“他们藐视那美地”,据民14:31;“他们在帐棚内发怨言”,据申1:27;“举手起誓”即起誓,据出6:8申32:40;威胁说要“使他们倒下”,据民14:29,14:32。

被掳流亡的威胁,是以两大警告章节为基础,即利26;申28;更具体地说,参利26:33(以及其在结5:12;12:14 等处的回声),申28:64(以及其在耶9:15结22:15 等处的回声)。结20:23诗106:26起有并非偶然的关系;而按那处经文,ולהפיל 应是抄写错误,原应作 ולהפיץ(Hitzig)。接着诗106:28-31 说到第五项大罪,即参与摩押人的巴力崇拜。动词 נצמד(被系住、被缠住),取自民25:3,25:5,指出敬拜毗珥巴力这位摩押式 Priapus 时所伴随的淫乱。按照民25:2,他们参加的祭筵,被称为“吃死人的祭物”;因为偶像相对于永生神而言,是死的存在(nekroi,智慧书13:10-18)。启2:14 的 catena 正确解释为:献给偶像的肉。

注:在《阿沃达撒拉》第二部分中,论到《米示拿》“原本打算献给偶像的肉是许可的,但从庙里出来的就禁止,因为它像死人的祭物”这句话时,32b 页说:“拉比犹大本伯提拉说,我从何处知道献给偶像之物会像尸体一样带来污秽?从诗106:28。正如尸体会污秽同一屋顶下的一切,凡献给偶像之物也是如此。”使徒保罗则宣告这种污秽在客观上是虚空的;尤其参林前10:28

“他们惹动怒气”这句话的受词被省略了;作者喜欢这样写,参诗106:7诗106:32诗106:29 的表达像出19:24。动词 עמד 的选用,与民17:13 有关。结果在诗106:30 中按民25:8,25:18起,17:13 表达出来。关于 פלל,即“调整、作出调和性的判断”(七十士和武加大按意思正确译作“赎罪”),诗人把非尼哈用枪所施行的、满足神圣公义要求的举动包含在其中。这一为耶和华发热心的行为,补偿了以色列的不忠,就因而被算为他的公义;神也以永远祭司职分赏赐他,见民25:10-13。把一个行为算为公义,只是表面上与创15:5起相矛盾:实际上,那是由持守的信心生发出的行为,并且正是基于此信心,它使他得着义人的悦纳,因为这行为证明他确是这样的人。

诗106:32-33,接着第六项大罪,即第四十年在米利巴水边反叛摩西和亚伦;因此摩西失去了与他们一同进入应许之地的资格(民20:11起;申1:37;32:51),因为百姓持久顽梗,敌挡神的灵(המרה 多为 מרה 的使将来式用法,如诗106:7,106:43,78:17,78:40,78:56,指对神的悖逆;关于 את־רוחו 参赛63:10),结果使摩西也被带动,说出了对百姓所说的话(民20:10);从他两次击打磐石可以看出,其中表达了急躁,并带有几分不信。诗人如同民20 的记述一样,区分了百姓的顽梗与摩西的过犯;后者在那里按其根本原因被称为不信。因此,对民27:14 的回顾也需按此加以调整。

34-43节 迦南地中的罪:没有灭绝拜偶像的民族,反而与他们一同陷入偶像崇拜。诗106:34 中,诗人援引那条从出23:32 起屡次吩咐他们的命令,要剪除迦南居民。因为他们没有执行这命令(参士1:1起),原本要防止的事便发生了:外邦人成了他们的网罗(mowqeesh),见出23:33;34:12;申7:16。他们与这些人通婚,陷入迦南人的风俗,而异教可憎之事的顶点,就是人祭,这正是耶和华所憎恶的(申12:31),也是惟有鬼魔(שדים,申32:17)所喜悦的。于是这地因流人血的罪而被玷污(חנף,民35:33;参赛24:5;26:21);他们自己也因偶像淫乱而成为污秽(结20:43)。

诗106:40-43,诗人(如尼9:26起)描绘了得着迦南之后,尤其是在士师时期所反复出现的循环:背道、被掳、得救、再度堕落。神的“筹算”本是要使以色列自由而荣耀;但他们却倚靠自己,随从自己的计谋(בעצתם);因此他们就在自己的罪孽中沉沦。诗人用 מכך(沉下去、坠落)代替主要经文利26:39 中的 נמק(朽烂、消磨),后者在结24:23;33:10 仍被保留;这并非错误(Hitzig),而是有意的变化。

44-46节 诗人的眼界在这里从士师时代扩展到其后直到现今的整个历史;因为以色列全部历史本质上具有同一基本特征,即以色列的不忠并不能废掉神的信实。就是现在,这一点也仍然得着证实。所罗门在王上8:50 中为可能落在仇敌手中的百姓所祈求的事,已经在以色列散居万国的情形中应验了(诗107:3),无论是在巴比伦、埃及等地:神使压迫他们之人的心转向他们。关于 ראה ב 即“怜悯地看顾”,参创29:32撒上1:11。בצר להם 应连在一起,如诗107:6 及许多地方。רנה 在这里是哀求的呼声,如所罗门献殿祷告中的王上8:28诗106:6 就出自这一来源,诗106:46 也是如此;参王上8:50尼1:11。动词 וינחם 在这里不像创24:67 那样发生重音后移。כרב 旁的 חסדו,其元音不按旁注读作 חסדו,如诗5:8;69:14,而是像哀3:32 那样,依诗106:7赛63:7 读作 חסדו:就是照着祂丰盛、多样的怜悯与慈爱。诗106:46 的表达像创43:14。虽然诗人同胞在散居中的处境本身或许尚可忍受,但这种民族成员非自愿的分散,总归是一种受罚状态。故诗人在诗106:47 祈求神乐意终止这一切。

47节 现在他已达到全诗借着自责与赞美神信实而奋力趋向的目标。השׁתבח(仅见于此)是 Piel 的反身式,意为“称为有福”,参传4:2;因此这里是说:好叫我们能以赞美你为自己的福乐。在这种反身义(也兼有被动态)下,השׁתבח 在亚兰语和后期希伯来语中是常见的。

48节 第四卷结束时的颂荣。历代志作者在诗106:47 前加上 ואמרו,而且他那里的措辞只略有不同;这仿佛是把诗106:1诗107:1)与诗106:47 接合起来所必不可少的铆钉。这位像镶嵌画一般拼接经文的史家所借助的手段,是显而易见的。他也把诗106:48 接收过去,并按自己的文体(参代上25:3代下5:13;以及多处;拉3:11),把“愿众民都说,阿们,哈利路亚!”改造成一句叙事句:于是众民都说,阿们!并且赞美耶和华。Hitzig 认为历代志中对诗篇的回声才是诗篇原文,因此代上16:36 才是附在本诗之后的祝颂原型;这种看法把真实关系倒置了。

关于这一点,可参 Riehm 在《Theolog. Literat. Blatt》1866 年第30号,以及 Köhler 在《Luther. Zeitschrift》1867 年第297页以下的论述。诗106 的优先性,从这一点可以清楚看出:诗106:1 给出了一个在耶利米时代(耶33:11)已经使用的礼仪主调,而诗106:47 又回到引言部分诗106:4 的 tephilla 风格。至于诗106:48 作为第四卷结束公式的优先性,也可从这一点看出:它像第二卷的结束公式(诗72:18起)一样,是在前一篇诗影响下形成的。这里的“哈利路亚”是对这首哈利路亚诗的回响,正如那里的“耶和华神”是对以罗欣诗的回响。

“愿众民都说阿们”,则与诗106:6 中诗篇末尾的思想相同,而这一思想又被作成整部诗篇集的结束颂荣。把“阿们,哈利路亚”并列在一起(启19:4),乃是一种赞美性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