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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 第 105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Psalms 105

引言 在以色列最早历史中得着见证之神的感恩赞美诗

这里我们又有一首以“哈利路亚”结束的诗篇,它开启了“你们要称谢”(Hodu)诗篇这一组。我们只把那些以הודו开头的诗篇(诗105,诗107,诗118,诗136)称为这一类,正如我们把那些以הללויה开头的诗篇(诗106,诗111:1诗117:1-2,诗135,诗146:1)称为“哈利路亚诗篇”(alleluiatici)一样。历代志、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中常出现的表达להלּל וּלהודות,正是指向这两类诗篇,至少也是指向它们的基调。照历代志上16:7所说,大卫在约柜安放妥当、锡安上敬拜开始之时,交给亚萨和他弟兄们歌唱的节期诗歌,就其前半部分(代上16:8-22)而言,是取自本诗(诗105:1起);其后以诗96:1-13作为第二部分,并以诗106:1诗106:47-48作结。

希齐格认为历代志中的那首节期诗歌才是原作,而诗篇中的各平行段落不过是“层叠”或“枝条”。他说:“编年史作者在那里费力地产生出一首诗,因此还要借助外援,为那已经死去的过去写歌。”然而,从诗105:22转到诗105:23,以及从诗105:33转到诗105:34,那种毫无衔接的跳转;再把诗106中指向巴比伦被掳的一节挪进诗105:35;甚至把第四卷的颂荣,当作诗的一部分,纳入诗105:36,这一切都足以驳倒那种为了马加比诗篇理论而故意颠倒正确关系的说法。正如里姆和柯勒最近再次证明的,历代志中的那首节期诗歌,乃是把现成诗歌的若干部分,为着特定目的编排而成。

既然假定整部诗篇都是大卫的,正如把整部箴言都视为所罗门的一样,因为是大卫使礼拜中所用的诗歌兴起,所以在那首节期诗歌中,作者便试图用属于大卫诗篇的声调来表现当时锡安敬拜的开端。就题材而言,诗105与亚萨的诗78相接,后者回顾以色列的历史。但这里的回顾并不是为着教训性的目的,乃是为着形成一首赞美诗,而且并未下及摩西和约书亚之后的时代。它的来源同样是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妥拉。诗人把妥拉所叙述的内容加以撮要,并为之披上诗歌的衣裳。

1-6节 呼吁人赞美那位神,就是那位在以色列立国历史有关的作为和话语中奇妙显明自己的神;这赞美之声要远远传扬在万民中间。הודה לה,如诗33:2诗75:2,是向神献上的赞美并感谢的承认;קרא בשׁם ה,意即以耶和华的名呼求,也就是呼求这名,指在祷告和言谈中公开而庄严地见证神(辛马库斯译作κηρύσσετε)。“心里欢喜”(注:ישׂמח的Mugrash连同其后的Legarme,在这里似乎相当于Zakeph,代上16:10)乃是所盼望的,它既是口欢乐开启的条件,也是以色列自己坚定转向耶和华的条件,并且是一切有益结果的条件;因为惟有祂的“能力”能冲破一切危险,惟有祂的“面”能照亮一切黑暗。משׁפּטי־פּיו,正如诗105:7所教导的,是神的审判性话语,这些话毫无拦阻地得了执行,尤其是在埃及人、他们的法老和他们的神祇身上。历代志作者写作פּיהוּ和זרע ישׂראל,这样并不合适,因为人不知道עבדו是指“以色列”这位族长,还是指“以色列的后裔”这民族;后者的指涉便带有第二以赛亚式色彩。在两处经文中,七十士译本都读作עבדו(“你们祂的仆人”)。

7-11节 诗人如今开始亲自去做他所鼓励以色列去做的事。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祂公义的统治遍及全地,而祂的百姓则经历祂对圣约那不可侵犯的信实。诗105:7中的יהוה是对הוּא的同位语,因为那位承载这名的神,自然而然就是这首赞美诗的对象。זכר是完成式,在实践上带有保证确定性的意思(参诗111:5,那里用的是充满把握盼望的将来式)。历代志作者却写作זכרוּ(七十士译本又另有不同:μνημονεύωμεν);但这里所指的不是圣约要求的一面,而是应许的一面,因此说的不是以色列的记念,而是神的记念。祂在将来一切的时日都记念祂的圣约,所以被掳和国家失去独立,不过是暂时而非常态的情形。צוּה在这里保留其词根意义,即设立、制定,如诗111:9

לאלף דּור(其中דור是说明性的宾格)取自申7:9。既然דּבר是圣约中应许的话,便可以接上אשׁר כּרת;而该2:5(见柯勒该处注释)表明,在诗105:8中אשׁר并不是系于בריתו。至于וּשׁבוּעתו,却是זכר的第二个宾语(因为把דּבר连同其附属成分当作同位语是不可能的)。这里指的是摩利亚山上的起誓(创22:16),这誓言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所立的。לישׂחק(历代志作ליצחק),如摩7:9耶33:26。זכר之后接上ויּעמרדה;其原拟作中性的后缀,是指向下面所说的事,即迦南要成为以色列承受为业之地。从亚伯拉罕和以撒,我们来到雅各-以色列;他既是十二支派之父,因此就是那正在形成中的十二支派之国本身,所以在诗105:11中复数和单数可以交替使用。

את־ארץ כּנען(历代志无את)是受词宾格,而חבל נחלתכם则是述语宾格:迦南地乃是用准绳量给你们作为世代产业的地界(诗78:55)。

12-15节 诗人如今称颂神在以色列微小开端上施行的保守,就是在列祖飘流时使他们不受伤害的保守。“数目的人”指的是容易数算的人,参创34:30申26:5中的承认;ויּתהלּכוּ把他们一时向这个民族、又一时向那个民族求取款待的事,放在因果相连的关系之中。כּמעט,意即人数很少,仅仅这样少,作为一个实际上相当于形容词的表达,意思就是微不足道、无足轻重、不值一提(箴10:20)。בּהּ指迦南地。在诗105:13中,גּוי与עם二词交替出现的方式很有启发性:前者表示由于共同起源、语言、土地与血统而联合的国家;后者表示由于统一政权而联合的人民。

(注:因此君王说“עמּי”,不说“גּויי”;而גּוי只两次带后缀,且是指向耶和华的(诗106:5番2:9);因此גּוי虽常与עם并列,却是较尊贵的词,如申32:21耶2:11;因此עם常被加在גּוי之后作尊称性述语,如出33:13申4:6;也因此גּוים与עם ה常被作为对比使用。)主句直到诗105:14才开始。历代志文本中的בּהיותכם,以及叙利亚文诗篇中的本处经文则不同;依其看法,诗105:12应当连于前一组。

ומממלכה代替מממלכה这一变体无关紧要;但לאישׁ(向任何人)代替אדם,与הניח连用,恢复了常见表达方式(传5:11撒下16:11何4:17),而不是那种他处无据、只是仿效נתן、נטשׁ在创31:28用法的表达(参上文171页);另一方面,用ובנביאי代替ולנביאי,则以一个无从支持的表达取代了通常的用法(创19:9得1:21)。在诗105:14,诗人心中想到的是列祖之妻蒙保守的三段历史,即撒拉在埃及(创12),以及撒拉和利百加都在非利士地(诗20:1-9诗26:1-12,尤其参诗26:11)。在第二次事件中,神宣告这位族长是“先知”(诗20:7)。一处提法指向此事,另一处则指向创17,在那里亚伯兰被分别出来,作多国和君王之父,而撒莱则被立为公主。

他们被称为משׁיהים(被动形式),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君王;又被称为נביאים(加强主动形式,源自נבא,词根נב,意为宣示),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受灵感的人(胡普费尔德),而是因为他们是神的发言人(参出7:1出4:15),因此也是神圣启示的领受者与传达者。

16-24节 “召来饥荒”在王下8:1中也是散文表达。“折断粮杖”(即粮食之于人好比杖)是一个很古老的比喻,见利26:26。约瑟被卖,从护理的角度看乃是“先差遣”,他自己在创45:5中这样说。诗102:24有助于说明ענּה ב的意思。旁注读法רגלו同传4:8中的עינו(代替עיניו)一样,都是毫无必要的改动。“铁进入他的魂里”这一说法,是说他在铁镣中忍受了危及性命的苦楚。多数解经家把בּרזל看作相当于בּבּרזל,但希齐格正确地依从他尔根,把נפשׁו看作宾语;因为ברזל作为“铁镣”的名称(注:古阿拉伯语firzil,受亚兰语פרזלא影响,也直接表示铁镣,甚至表示铁匠剪铁的大剪,由此衍生出动词Arab. farzala,接人称宾语,意为给某人上铁链。

铁之所以称为בּרזל,来自בּרז“刺穿”,正如阿拉伯语ḥdı̂d,都是因它是制造尖锐工具的材料),其性别可以改变,正如צפון作北风之名,以及כבוד作灵魂之名一样。那次监禁一开始固然极其严酷,却持续了十多年,直到约瑟的话终于应验,就是那藉着梦所启示给他、关乎他将被高举的话(创42:9)。依照诗107:20,דברו似乎可理解为耶和华的话,但若如此,人会期待诗105:19有一种更平行的说法。这里所指的是约瑟坦率讲述自己异象的话,而אמרת ה则是神传达应许的启示,以同样形式临到他,为要试验、证明并炼净他(צרף如诗17:3及多处),因为他若没有在深深降卑的处境中显出毫不动摇的忠诚和毫不绝望的信靠,就不该被高举得尊荣。神的“话”在这里被视为活泼有效的能力,如诗119:50

关于高升的描写,依创41:14,从שׁלח־מלך开始(注:这里שׁלח借着Makkeph与后词连在一起,显出急促前行;而在诗105:28它却自有音节重音,马所拉在这句箴言中曾注意到此点:שׁלוחי דמלכא זריזין שׁלוחי דחשׁוכא מתינין,即“王的使者迅速,黑暗的使者迟缓”;见Baer,《Thorath Emeth》,第22页),其余部分则紧贴创41:39-41创41:44,以致בּנפשׁו作为לאסּר(带正音Dag.)的附属说明,意义相当于בּרצונו:凭他的意志,也就是凭他自己的旨意(见《心理学》S.202;英译239页)。由于约瑟被这样高举,雅各-以色列随后进入埃及,并在那里寄居,如同住在一个受保护的居所中(关于גּוּר,见上文414页)。

埃及被称为(诗105:23诗105:27)“含地”,如诗78:51;按普鲁塔克所说,这是当地俗称“黑地”,因尼罗河淤泥沉积后使地面呈暗灰黑色。以色列在那里成为强盛而人数众多的民族(出1:7申26:5),比压迫他们的人更强大。

25-38节 叙述以色列在降于埃及之地的灾祸之后出离埃及。诗105:25说明埃及人如何成了他们的“压迫者”。这间接也是神的作为,因为祂使自己的百姓日渐强盛,从而激起了埃及人的嫉妒。他们的诡计发展到最高点,就是藉着杀死一切出生的男婴来削弱以色列人。דּברי在这里表示事实、事例,如诗65:4诗145:5。这里也像诗78一样,十灾的神迹性审判并未严格按历史次序排列。诗人从第九灾开始,因为那是神忿怒最鲜明的自我显现,即黑暗之灾(出10:21-29):shā'lach chō'shech。前一个词(שׁלח)在末音节有正音Gaja,提醒读者要清楚发出无重音末音节中的喉音,因为这里很容易被含混带过。

Hiph.形的החשׁיך在这里保有其使动意义,如耶13:16;把ı̂缩写为i的写法,可能是受Waw conversivum的影响。诗105:28不能指埃及人;因为若如此,这表达就会误指他们最后被迫作出的顺服;若解释成疑问句“他们岂不是悖逆了吗”(nonne rebellarunt),也很牵强;至于删去לא(七十士和叙利亚译本如此),则使意思显得蹒跚。希齐格提议读作ולא שׁמרו:“他们不遵守祂的话”;但这样说埃及人,也依然平板而生硬。因此主语应与שׂמוּ的主语相同;就是说,摩西和亚伦与米利巴水那里(民20:24民27:14;参王上13:21王上13:26)的行为相反,这一次并没有违背神的话(旁注无根据地改为单数“那话”),反而准确并甘心地执行了这些可畏的命令。

诗人在诗105:29从第九灾跳到第一灾(出7:14-25),即在黑暗之后接上血变红的灾。接着是第二灾,就是青蛙(出8:1-15);诗105:30看起来像是残缺的,但七十士译本也没有读出任何ויבאו(或ויעלו),参出7:28诗105:31随后简略提到第四灾,即牛蝇,ערב,七十士译本作κυνόμυια(出8:20-32,见诗78:45注),以及第三灾,即虱子(出8:16-19),后者在诗78中被略过。从第三灾,诗人在诗105:32诗105:33一下跳到第七灾,即冰雹(出9:13-35)。在诗105:32,他脑中是出9:24的图景,那里说有火团夹在冰雹中降下;而在诗105:33(如诗78:47)他补足了出9:25的细节。

第七灾之后,在诗105:34诗105:35是第八灾,即蝗虫(出10:1-20),这里与之并行的词是ילק(蚱蜢),正如诗78:46中并行的是חסיל(蟋蟀、蝗类)。表示不可胜数的说法与诗104:25相同。第五灾,即瘟疫、牲畜疫病(出9:1-7),以及第六灾,即שׁחין、疮疡(出9:8-12),都没有提到;最后以第十灾作结,就是击杀长子(出11:1起),诗105:36用亚萨式的语言,正如诗78:51。诗中没有提及逾越节制度的设立,而是在第十灾之后,紧接着写到他们带着向埃及人索取来的金银器皿离开(出12:35出11:2出3:22)。埃及人巴不得摆脱这百姓,因为若再扣留他们,就会使自己面临彻底毁灭(出12:33)。诗人在这里借用了赛5:27赛14:31赛63:13,以及出15:16

שׁבטיו的后缀指向这断言的主要主语,即神,照诗122:4,虽然显然也可能指向以色列(民24:2)。

39-45节 接下来是旷野中的神迹性引导,直到取得迦南地为业。那云彩(ענן,词根ען,“迎面而来、显现于视野”,由此阿拉伯语‛ănăn指穹苍可见的外层)白日、夜里又变如火焰,作他们的引导(出13:21),这一事实在诗105:39中没有被特别强调。对于למסך,我们不应联想到出14:19以下那种抵挡仇敌的遮蔽,而应想到遮挡烈日,因为פּרשׁ(出40:19),如赛4:5以下,指向帐幕般的覆盖。提到鹌鹑时,对欲望带有试探性质这一点只是一笔带过,强调更重的是神良善全能、竟对他们的请求作出回应。应读שׁאלוּ,不读שׁאל,因为前一个waw被忽略了;而旁注写作并标音שׂליו(如סתיו,עניו),是为了依照复数词尾יו-的类比,确保正确发音。天上的粮(诗78:24以下)就是吗哪。

诗105:41把利非订和加低斯从磐石出水的两次事件合并起来;这说法更符合前一次(出17:6,参民20:11)。הלכוּ是指那些水,נהר代替כּנּהרות(诗78:16),如诗22:14,是等同式而非比较式的表达。在这神迹性的护送中,列祖的应许继续向着成就推进;神圣的应许之言,以及亚伯拉罕坚定且经验证实的信心,这二者便是其中的推动因素。第二个את与第一个一样,是宾语记号,不是介词(七十士、他尔根都视作介词);若作介词,则诗105:42便会成为对诗105:42的拖沓续写,而毫无平行结构。喜乐和欢呼被提为蒙救赎者的心境,是回应红海边和西奈山前所显出的节庆欢腾。

诗105:43,人会想到以赛亚书中关于其预表之应验的同类描述:赛35:10赛51:11赛55:12,正如诗105:41令人想起赛48:21。“列国之地”就是迦南诸支派的疆土。עמל相当于赛45:14中的יגיע:耕种之地、可居住的城邑和积蓄的财宝。以色列从四面八方承受了这些民族的产业。以色列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居住在按产业归给他们的土地上,遵守他们之神所启示的律法,就当显出一个按神旨意塑造而成之圣民的样式;并且,正如本诗开头所表明的,他们也当藉着宣告那临到自己身上的救赎,把万民联合归向他们和他们的神,就是救赎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