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在摩押平原统计以色列人 民数记 26 在照所吩咐的向米甸人报仇以前,以色列人要借着重新数点,被编为耶和华的军队,因为在西奈山被数点的那一代人(第 1-4 章)已经死在旷野,只有迦勒和约书亚例外(民数记 26:64,民数记 26:65)。因此,神就在“瘟疫之后”发出重新统计和点阅的命令。因为借着这场瘟疫,那些从埃及出来、却不得进入迦南的人中最后剩下的,也都被除灭了,这样,刑罚就完全执行了。可是,这次重新数点的目的,不仅是为着以色列与米甸人争战,也为着他们即将与迦南人争战、征服应许之地;同时也是为他们在迦南定居作预备,就是为着把所征服之地分给以色列各支派和宗族。正因如此,(民数记 26)这里列举了各支派的宗族,这在第 1 章中并没有;并且在民数记 26:52-56 也一般性地给出了有关分配迦南地的指示。数点仍然像从前一样,只限于二十岁以上的男性人口;毫无疑问,这次也像先前在西奈山的数点一样,是由摩西和大祭司(以利亚撒)在各支派首领协助下完成的,虽然这里没有明说提到那些首领。各家族的名字,除极少数例外,都与创世记 46 章所提到雅各的孙子和曾孙相对应。至于百姓总数以及各支派的人数。
第 1-51 节 统计十二支派。民数记 26:1-4。神对摩西和以利亚撒的命令与民数记第 1、2、3 章中的相同,只是这里没有那样详尽。民数记 26:3-4:“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对他们说”(דּבּר 带宾格,如创世记 37:4)。这个代词是指“以色列人”,更准确地说,是指作为会众代表、负责执行统计的民族首领。关于“摩押平原”,见民数记 22:1 注。这里只提到他们话语中的要点,就是“从二十岁以外的”(即,你们要统计以色列人),因为从民数记 26:2 很容易补出“总数”这些字。(注:无论如何,这总比那些为消除困难而建议的经文改动更容易也更简单。
诺贝尔提议把 וידבּר 改为 ויּדבּר,把 לאמר 改为 לפקד:“摩西和以利亚撒在统计以色列人的时候把他们排列起来。”但 הדבּיר 的意思不是排列,而只是使成对前进、使降服(诗篇 18:48,诗篇 47:4);显然,这个词完全不适用于为数点人口而按宗族编排百姓。)从民数记 26:4“以色列人”开始的话,是对各支派统计名单(民数记 26:5 以下)的引言,动词“是”必须补出来:“从埃及地出来的以色列人是流便”等。民数记 26:5-11。流便的诸家与创世记 46:9、出埃及记 6:14、历代志上 5:3 相符合。民数记 26:8 中虽然只提到一个儿子,却用了复数“众子”,应当从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因为随后又提到这一个儿子的几个儿子(即孙子)。
关于大坍和亚比兰,见民数记 16:1 和民数记 16:32 注。还要参看这里在民数记 26:10、26:11 所说的话:那些与可拉一党一同灭亡的人,成了警戒(נס,这里是警告);但可拉的儿子并没有与他们父亲一同灭亡。民数记 26:12-14。西缅人只算五个家族,因为阿辖(创世记 46:10)没有留下家族。尼母利在那里称为耶母利,因为 yod 和 nun 常互换(参 Ges. thes. 第 833、557 页);谢拉则是琐辖的另一个同义名称(谢拉,日出;琐辖,光辉、灿烂)。民数记 26:15-18。迦得人的名字与创世记 46:16 相同,只是“阿斯尼”在那里叫“以斯本”。民数记 26:19-22。犹大的众子和宗族与创世记 46:12(参创世记 38:6)一致,也与历代志上 2:3-5 一致。
民数记 26:23-25。以萨迦的各家与创世记 46:13 所提到的众子相对应,只是那里用“约伯”代替“雅述”。这两个名字意思相同,因为“约伯”源于一个阿拉伯词,意思是“回来”。民数记 26:26-27。西布伦的各家与创世记 46:14 所列的众子相对应。民数记 26:28-37。约瑟的后裔按他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分成两个主要家族;这两个儿子是在以色列迁往埃及以前出生的,并且由于族长以色列收纳他们为自己的儿子(创世记 48 章),就被提升为支派的始祖。民数记 26:29-34。玛拿西生出八个家族:一个出于他儿子玛吉,第二个出于玛吉的儿子、或说玛拿西的孙子基列,其余六个出于基列的六个儿子。
民数记 27:1、民数记 36:1、约书亚记 17:1 以下的家谱记载,与此完全一致,只是民数记 26:30 的“以谢”在约书亚记 17:2 中称为“亚比以谢”;而历代志上 2:21-24 和 7:14-29 的家谱残篇,只出现了这里所提名字中的一部分。民数记 26:33 提到希弗的一个儿子,名叫西罗非哈。他没有儿子,只有女儿,这里列出她们的名字,是为民数记 27 章和 36 章中因此事实而设立的法律规定作预备。民数记 26:35-37。以法莲出自四个家族:三个出于他的儿子,一个出于他的孙子。书提拉后裔中的若干世系在历代志上 7:20 中有所记载。民数记 26:38-41。便雅悯的子孙形成七个家族,其中五个由他的儿子建立,两个由孙子建立。
(关于这里所列名字与创世记 46:21 的不同,见相关说明。)这里提到的便雅悯的一些儿子和孙子,也见于历代志上 7:6-18 和 8:1 的家谱残篇中。民数记 26:42-43。但的后裔只形成一个家族,这家族是按但的一个儿子命名的;这里称他为书含,而创世记 46:23 称他为户伸。不过,这个家族无疑又分出几个较小的家族,这里没有列出,只因为这份名单只包括各支派所分成的主要家族。民数记 26:44-47。亚设的各家与创世记 46:17 和历代志上 7:30 所提的亚设众子一致,只是这里省略了益瓦,因为他没有建立家族。民数记 26:48-50。拿弗他利的各家与创世记 46:24 和历代志上 7:30 所提的拿弗他利众子相符合。民数记 26:51。被数点之人的总数是 601,730。
第 52-56 节 关于分配土地的指示。在民数记 26:53、26:54,神吩咐按名字的数目(民数记 1:2-18)把土地分给这十二支派为业,就是说,人少的支派和宗族,要分得少些;各家要照被数点人数的多少来分(ל 必须在 אישׁ 前重复)。在民数记 26:55、26:56,又进一步吩咐要借着拈阄来分配。“他们要按他们父亲支派的名字承受那地为业。”这些话的意思只能是:每个支派都要得一个自己所属的地区作为产业,并且这地要永远以它的名字称呼。民数记 26:56 的另一条规定,“要照所得的阄,按多按少,把产业分给他们”,无疑是说:在按照各支派相对大小分配各支派地业的时候,他们要遵照每个支派在拈阄中所得的那一块土地。
不同支派产业的大小和界限,并不能由阄按照支派本身的大小来决定;阄所能决定的,只是这个支派所要占据的位置。因此,R. Bechai 的观察完全正确:他说,“拈阄是为了更方便地分配不同的地段,无论好坏优劣,免得有争竞和贪心的机会。”只是他所给出的动机过于片面。阄不仅是为了防止一切不满和埋怨,更是为了使每个支派都能以感恩的心接受临到自己之阄所得的产业,把它看作神所分派给它的产业;因为几乎万国都认为阄的结果是由神自己决定的(参箴言 16:33;箴言 18:18)。因此,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分配征服之地时,不但采用拈阄(证明见 Clericus、Rosenmüller 和 Knobel),而且直到如今,分地时仍然使用这种方法。(更多说明,见约书亚记 14:1 注。)
第 57-59 节 统计利未人。对利未三大宗族的各个家族,就是由他三个儿子革顺、哥辖、米拉利建立起来的各家族,这里的列举并不完整;在民数记 26:58 提到五个不同家族后就中断了,为的是再次追溯摩西和亚伦的家谱,他们不仅是这一支派的首领,也是全民族的首领;并且也要列出亚伦诸子的名字(民数记 26:59-61)。随后又以利未支派被数点的总数作结(民数记 26:62)。所提到的各家族中,立尼属革顺(参民数记 3:21),希伯伦属哥辖(民数记 3:27),抹利和母示属米拉利(民数记 3:33),可拉族,即可拉的家族(按民数记 16:1;参出埃及记 6:21 和 6:24),属哥辖。摩西和亚伦都是哥辖的后裔(见出埃及记 6:20 和 2:1 注)。
民数记 26:59 中的关系从句“就是利未在埃及所生的”,因其主语未明而带来一些困难。这主语不可能是利未的妻子,如 Jarchi、Abenezra 等人所认为的;因为摩西的母亲约基别,严格说来并不是利未的女儿,只是一个利未女子或利未的后裔,她生活在利未之后约三百年;正如她丈夫暗兰,也并不是那位名叫暗兰者(出埃及记 6:18)的直接儿子,而是这位较早的暗兰后代中的一人。缺失的主语必须从动词本身推出,即或者是 היּלדת,或者是 אמּהּ(她母亲),正如列王纪上 1:6 中也需要补出“他母亲”一样(参 Ewald,§294,b)。
第 60-61 节 亚伦的儿子:参民数记 3:2、3:4;出埃及记 6:23;利未记 10:1、10:2。
第 62 节 利未人没有与以色列其余各支派一同被数点,因为这次数点特别是为征服迦南而进行的,而利未支派并不作为一个支派承受土地(见民数记 18:20 注)。
第 63-65 节 结束公式,并在民数记 26:65 说明:神在民数记 14:29 和 14:38 对从埃及出来之那一代人所宣告的刑罚判语,已经完全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