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十二支派在安营与行进时的次序。——民数记 2:1,民数记 2:2。十二支派要各归自己的纛下,在本族的旗号那里,对着会幕,在四围安营(相离有些距离);并且照着后文更精确的指示,会幕每一边有三个支派并列安营,联合在一面大旗下,因此十二支派形成军队的四大营,或四大队。在这些营与环绕会幕的院子之间,利未人的三个主要宗族要在三面安营;摩西、亚伦和亚伦的儿子们(即祭司)要在第四面,就是前面或东边,在入口前安营(民数记 3:21-38)。דּגל,纛、旗或旌旗,首先是指由三个支派组成的每一大队所拥有的较大军旗,这也是每一队中居首支派的旗;其次,按引申义,也指联合在同一旗帜之下的军队,如同 σημεία 或 vexillum 一样。
例如,民数记 2:17,民数记 2:31,民数记 2:34 都是这样用;又在民数记 2:3,民数记 2:10,民数记 2:18,民数记 2:25 与 מחנה 连用,在那里,“犹大营的纛、流便营的纛、以法莲营的纛、但营的纛”是指排列在这些旗帜之下的各支派军队。אתת,即记号(旗号),是各支派及其分支(父家)前头所举的较小旗帜或旌旗。无论摩西律法,还是整个旧约,一般都没有告诉我们这纛(degel)的形状或样式。按照拉比传统,犹大的纛上有狮子的形像,流便的有人的样式或人头的形像,以法莲的有牛的形像,但的有鹰的形像;这样,以西结所描述的基路伯形状中的四活物,就都表现在这四面纛上。
(注:耶柔米·普拉多在他对以西结书的注释中〔第1章第44页〕,按照拉比传统,给出如下细致描述:“各支派的领袖都有自己的纛,上面绘有他们祖先的徽号。东方,在犹大长子拿顺帐棚之上,闪耀着一面绿色的纛;他采用这颜色,是因为他祖先犹大的名字刻在大祭司胸牌上的一块绿色宝石,即绿宝石上(出埃及记 25:15),并且这纛上绘有狮子,就是他祖先犹大的徽号和象征,因为雅各曾将犹大比作狮子,说:‘犹大是个小狮子。’南方,在流便之子以利蓿的帐棚之上,飘扬着一面红色的纛,其颜色如同红玛瑙;他父亲流便的名字就是刻在大祭司胸牌上的这种宝石上。这纛上所绘的象征是一个人头,因为流便是长子,是家族之首。
西方,在以法莲之子以利沙玛的帐棚之上,有一面金色的旗,上面绘着牛犊的头;因为他的祖先约瑟曾借着牛或公牛的异象,预言并预备了埃及的饥荒(创世记 41);因此摩西在为约瑟支派,即以法莲祝福时(申命记 33:17),说:‘他的荣美如同头生的公牛。’以法莲纛上的金色光辉,类似那块刻有以法莲名字的黄玉。北方,在但之子亚希以谢的帐棚之上,飘着一面杂色的纛,白中带红,如同碧玉(或有人说,如同红宝石);但的名字就刻在大祭司胸牌上的这宝石上。其上的徽号是一只鹰,就是蛇的大敌;领袖选用鹰来代替蛇,因为他的祖先雅各曾将但比作蛇,说:‘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但亚希以谢不愿在旗上带着蝮蛇,所以改用了灭蛇的鹰。”)
第3-31节 各支派在安营与行进时的次序。——民数记 2:3-9。犹大支派的纛要安营在前面,就是东边,按着他们的军队;在它旁边的是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就是利亚的后裔,都归在犹大的统辖与旗帜之下:总计十八万六千四百人;拆营时要首先起行(民数记 2:9),于是犹大就作为弟兄中的首领在前引路(创世记 49:10)。民数记 2:4-9“他的军队,并其中被数点的”,参民数记 2:6,民数记 2:8,民数记 2:11 等,就是按着所数点人数编成的军队。民数记 2:10-16 南边是流便营的纛,与他联合的是西缅和迦得,就是利亚及其使女悉帕的后裔,并且他们都隶属于流便。
民数记 2:14 中,Reuel 是 Reuel 的笔误(民数记 1:14;民数记 7:42;民数记 10:20);这里的读法有基尼考特和德罗西所引的118份抄本、若干古代版本,以及撒玛利亚文本、武加大译本和约拿·撒阿德支持;而七十士译本、昂克罗斯译本、叙利亚译本和波斯译本则读作 Reuel。这支军队共有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人,要作为第二队起行。民数记 2:17 此后,会幕,就是利未人的营,要在诸营中间起行(即在其他支派中间)。“他们怎样安营,就要怎样起行”,就是说,利未人在众支派中间,“各人在自己的地方,按着自己的纛”。יד,地方,如申命记 23:13;以赛亚书 57:8。
民数记 2:18-24 西边是以法莲营的纛,与他同列的是玛拿西和便雅悯支派,也就是拉结的全部后裔,共十万八千一百人,作为军队的第三队。民数记 2:25-30 最后,北边是但营的纛,与他同列的是亚设和拿弗他利,就是婢女辟拉和悉帕的后裔,共十五万七千六百人;他们要最后起行,在行军时担任后卫。民数记 2:31 לדגליהם(按着他们的纛)相当于民数记 2:9,民数记 2:16,民数记 2:24 的 לצבאתם(按着他们的军队),即按着他们所组成的军队。
第32-34节 民数记 2:32 给出了总数,即六十万零三千五百五十人,不包括利未人(民数记 2:33,见民数记 1:49注释);民数记 2:34 则以一则结束语说明后来如何执行神的命令,这是一种预先说明,正如出埃及记 12:50;出埃及记 40:16 等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