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33-34)多比雅和参巴拉的讥诮。——参巴拉一听见我们修造城墙(בּנים,分词,不仅表示立志或想要建造,也表示开始动工),就发怒,大大恼恨,讥笑犹大人,在他弟兄面前,就是在他本族的首领和撒马利亚的军兵面前( חיל,如以斯帖记 1:3;列王纪下 18:17),换言之,就是公开在他的同伴和下属面前说:“这些软弱的犹大人做什么呢?要任凭自己吗?要献祭吗?要一日成功吗?要从土堆里拿出火烧的石头再立起来吗?” עשׂים מה,不是“他们将要做什么?”(Bertheau),因为分词是现在时,并不代替将来时;而是“他们现在做什么呢?” אמלל 这一形式,意为枯槁、无力,只见于此处。后面四个连续的疑问句,其主语必须相同。
仅此一点,就足以使较早注释家对 להם היעזבוּ 的解释不能成立:即“要任凭他们吗?”也就是邻近各族或王的方伯会容许他们建造吗?这里,正如后面几个动词一样,主语只能是犹大人。因此,Ewald 在这里和尼希米记 4:8 都试图把动词 עזב 解释为“遮蔽、掩护”:他们是要为自己作掩护吗?即,他们要巩固这城吗?但这完全是武断的。
Bertheau 更正确地拿诗篇 10:14“אלהים על עזבנוּ”即“我们将这事交托神”来比较;但他错误地推论说,这里也必须补上 אלהים על,于是“要任凭自己吗?”就是“他们要把这事交托给神吗?”然而,这样补足句意绝无根据;而且 Bertheau 的猜想,即如今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犹大人在正式开工前举行了某种敬拜礼仪,而参巴拉正在讥笑这礼仪,也与分词的正确译法不相容。עזב 与 ל 连用,是“留下、交托给某人”的意思,如诗篇 10:14;这里的意思是:“他们要把修筑坚固城墙的事交给自己吗?”即:他们以为凭自己贫乏的资源,能够完成这项大工吗?接着下一个问题也就很恰当:“他们要献祭吗?”即:他们要借献祭求神施行神迹帮助吗?
这里的讥诮在于,参巴拉既不相信犹大人有能力完成此工,也不相信犹大人所敬拜之神那统管万有的护理,因此借着“他们要献祭吗?”这一问,不但讥笑犹大人对他们之神的信心,也讥笑永活的神自己。这两个问题在内在上彼此相关,后面两个问题也是如此,参巴拉借此对工程完成的可能性表示怀疑。“他们要一日成功吗?”即:今天、立刻就完成吗?意思是:这事岂是像一天的工作那样快就能做成的吗?最后一个问题是:他们连材料都有吗?“要从土堆里拿出火烧的石头再立起来吗?”耶路撒冷的建筑石料是石灰石,被火烧过就会变软,失去坚固性,可以说失去了它的“生命力”。这就最好地解释了动词 חיּה,即使那些被火烧软、碎裂的石头“再活起来”,重新得着强度和耐久性,以便用于新建筑中(Ges. Lex.)。
שׂרוּפות והמּה 这种结构,是由于 אבנים 形式上属阳性,而意义上属阴性,因此 המּה 是与 אבנים 的形式一致。
第3节(3:35)亚扪人多比雅站在参巴拉旁边,也一同讥诮,说:“就是他们所修造的,若有一只狐狸上去,也必跐倒他们的石墙。”意思是:即便他们真把墙砌起来了,狡猾狐狸轻微的脚步,也足以把墙踩塌,使他们所做的工程出现缺口。
第4-5节(3:36-37)尼希米听见这些轻蔑的话,就把这事交托给神,求神垂听他们(犹大人)如何成了被人藐视的对象,即成了羞辱;求神使仇敌的辱骂归到他们自己头上,使他们在被掳之地成为掠物,就是在他们将作为俘虏居住的地方。他又恳求神不要遮盖,就是不要赦免(诗篇 85:3)他们的罪孽,不要使他们的罪从神面前涂抹,就是不要不受刑罚,“因为他们在建造的人面前惹动你的忿怒”,就是说,他们藉着在建造的人面前藐视神,公然触犯神的忿怒,以致建造的人都听见了。הכעים 不带宾语,是指因重大罪恶而惹动神的忿怒;参列王纪下 21:6 与历代志下 33:6。
第6-8节(3:38;4:1-2)犹大人并不理会仇敌的讥笑,仍继续建造,“这样,城墙都联络,高至一半”,就是说,全城周围的墙都修补到一个程度,不再有破口或缺缺,直到墙高的一半;“因为百姓专心做工”,就是说,修造进展如此迅速,是因为百姓有心做工。仇敌企图以武力拦阻工程,尼希米对此所采取的防备措施。——仇敌一知道修墙的工程显然正在推进,就同谋要来攻打耶路撒冷(尼希米记 4:1 和尼希米记 4:2)。于是犹大人向神祷告,并设立守望(尼希米记 4:3)。当百姓的勇气开始衰弱,而仇敌又散布忽然袭击迫在眉睫的消息时,尼希米就使在墙上的百姓拿起兵器,并勉励贵胄和官长为他们的弟兄、儿女和产业勇敢争战(第4-8节)。这里除参巴拉和多比雅外(第2、10、19节),又列出了阿拉伯人、亚扪人和亚实突人作为仇敌。
阿拉伯人是受基善煽动起来敌对犹大人(第11、19节),亚扪人则是受多比雅煽动;亚实突人,就是非利士沿海地区亚实突城及其领土的居民,或许是在和伦人参巴拉的怂恿下,重新燃起他们对犹大的宿怨。这些仇敌听见耶路撒冷的城墙“包扎起来了”,就是墙上的破裂和损坏之处都修补好了,就大发烈怒。圣经所说“裹伤”,这里和历代志下 24:13;耶利米书 8:22;30:17;33:6 一样,都是从用绷带医治创伤而来的比喻;其意义由下句说明,就是裂口开始被堵住、被封闭。仇敌同谋要来攻打耶路撒冷,使它陷于扰乱。לו,因为这里所指的是城中的居民。
תּועה 只在以赛亚书 32:6 另见一次,意为“谬妄”;这里则是“灾害”的意思,因为正如 Aben Ezra 所说,qui in angustiis constitutus est, est velut errans, qui nescit quid agat quove se vertat。
第9节(4:3)犹大人则藉着祷告和设立昼夜的守望(משׁמר,参尼希米记 7:3;13:30)来预备应对。我们,就是尼希米和监督工程的人,祷告,并且设岗防守他们,即防备他们,以抵御可能的攻击。מפּניהם,因怕他们,参尼希米记 4:10。
第10节(4:4)昼夜设岗,加上持续劳作,必然使百姓负担沉重;因此犹大人说:“抬土人的力气已经衰败,瓦砾甚多,我们不能建造城墙。”意思就是:这劳苦超过了我们的力量,我们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第11节(4:5)他们的沮丧又因仇敌的话而加深;仇敌说:他们(犹大人)必不知道,也看不见,直到我们进到他们中间,杀他们,使工作止住。
第12-13节(4:6-7)因此,那些住在仇敌附近、听见他们话语的犹大人来到耶路撒冷,“十次对我们说”(即一再地说):“你们必须从各处回到我们那里去”;于是我就设立……等等。从各地来到耶路撒冷的犹大人,催促在那里建造的人回家去,因为仇敌从四面围绕着这个群体:北边有参巴拉和撒马利亚人,东边有亚扪人,南边有阿拉伯人,西边有非利士人(亚实突人)。אשׁר 放在 תּשׁוּבוּ 前面,是引出他们的话,相当于 כּי;这种用法,例如在较长的引语前见于撒母耳记上 15:20;撒母耳记下 1:4;并且在后期书卷中普遍代替 כּי,符合亚兰语的用法。
“回到我们这里来”(על שׁוּב,如历代志下 30:9,用于 אל שׁוּב 之处),这是从四方来到耶路撒冷的犹大人,对他们那些从耶利哥、基遍和提哥亚来在耶路撒冷城墙上作工的同胞所说的话(参尼希米记 3:2-3,尼希米记 3:5,尼希米记 3:7)。这些话表达了他们的惧怕:若那些壮丁继续留在耶路撒冷参与筑墙,那么留在家中的人,尤其是毫无防卫能力的妇女、孩童和老人,就会暴露在仇敌攻击之下,无人保护。尼希米记 4:13,尼希米记 4:7 几乎难以理解。我们译作:“于是我使百姓按着宗族,拿着刀、枪、弓,安置在城墙后边最低洼之处,在那些干燥裸露的地方。” למּקום מתּחתּיּות 是比表示位置的 למּקום מתּחת 更强的说法,而 מן 指明方向。意思是:在城墙后面那些最低处。
בּצּחחים 说明百姓持兵器被安置之地的性质。צחיח 和 צחיחה 的意思是干燥、光秃、暴露在日光炽热之下的地方:无遮蔽、空旷之地,也许是光秃的小山,从那里可以远远看见逼近的敌人。第二个 ואעמיד 只是对前面动词的重复,为的是把它和宾语连起来,因为前面句首的 ואעמיד 因插入地点的状语说明而离宾语太远。(注:Bertheau 认为经文有误,把 מתּחתּיּות 看作 אעמיד 的宾语,并将其改为 מחשׁבות 或 חשּׁבנות,即投掷器械(历代志下 26:15),或改作 מטחיּות〔他自己造出的一个词〕,意为投掷工具。但这种猜测不仅在文本批判上不能成立,也没有带来恰当的意义。
七十士译本的读法与我们相同,只是将 בצחחיים 推测性地译为 ἐν τοῖς σκεπεινοῖς。此外,也不容易看出 חשׁבנות 怎样会从误读 מתחתיות 而来;并且还要记得,מחשׁבות 并不表示投掷机器,而 מטחתייות 纯属虚构。还必须补充一点:这类器械诚然是安置在堡垒的城墙上,用来把石头和投射物掷向攻城者,而不是放在城墙后面,因为那样反倒只能用来毁坏城墙,从而帮助仇敌攻取城邑。)
第14节(4:8)“我察看了,就起来说。”这些话只能表示:当我看见百姓如此拿着兵器安置妥当,我就到他们那里去,对贵胄等人说:“不要怕他们(仇敌);当记念主,就是那位大而可畏的主。”祂必为你们与仇敌争战(申命记 3:22;20:3;31:6)。“你们要为弟兄、儿女、妻子和家产争战”,因为仇敌想要毁灭这些。
第15-23节(4:9-17)这样,仇敌的计谋就被挫败了,犹大人也回到他们原先为拿起兵器而离开的城墙工程上。他们恢复建造工作的方式是:一半人拿兵器,另一半人则手里带着兵器作工。尼希米记 4:15:我们的仇敌听见这事(他们的意图)已被我们知道,并且神使他们的计谋归于无有(藉着我们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我们就都回到城墙那里,各人做各人的工。结论直到 ונּשׁוב 才开始,האל ויּפר 属于前提,是继续说明 נודא כּי。尼希米记 4:16-18:从那日起,我的仆人一半作工,一半拿枪、盾牌、弓和铠甲,即佩带兵器。尼希米的仆人,就是他的随从,见尼希米记 4:17;5:10;5:16,也就是那些因他作省长(Pechah)而供他公务使用的犹大人。
הרמחים 前面的 ו,大概是抄写错误地加在这个词前,而本应加在后面的 המּגנּים 前;因为若后者前面也有 ו,就可能被理解为 et-et 的意思。מצזיקים 不与 בּ 连用,而是作宾格,尼希米记 4:11 如此,耶利米书 6:23 和以赛亚书 41:9,41:13 也是如此。Bertheau 猜测原来 בּרמחים 是在 מצזיקים 后面,然后另起一句:“另一半拿着枪;而枪、盾牌、弓、铠甲和官长都在犹大全家后边”,这是不必要且不恰当的;这种怪异的组合,把兵器和官长都放在犹大全家后边。此外,经文并没有说兵器放在建造者后面,以便他们随时抓取;相反,在尼希米记 4:11 和 4:12 明明说,建造的人是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
“官长都站在犹大全家后边”,即各人站在自己所属、参与工程的人后面,为要鼓励他们劳作,并在遭遇攻击时带领他们抗敌。——在尼希米记 4:11,בּחומה הבּונים 是以标题方式放在前面。至于那些建造城墙的人,无论是扛抬重物的,都是各人一只手作工,一只手拿兵器;而建造的人则各人腰间佩刀建造。加在 הנּשׂאים 和 הבּנים 前面的 ו,意思是“两者都”;בסּבל נשׂא,指抬重物的人,就是清除瓦砾、从事劳力工作的。这些人毕竟可以只用一只手作工,用来把瓦砾倒进筐里、或用带把的筐搬运材料,这已足够。ידו בּעחת,直译是“用他两只手中的一只来作工”。ידו 的词尾指向后面的属格。ואחת אחת,即这一只手和那一只手。
השּׁלח,不是投射物,而是伸出的、拿在手中的兵器,通常是刀剑或某种防御武器:见约书亚记 2:8;历代志下 32:5 的注释。至于建造的人,则两只手都需要用来作工,因此把刀束在腰间。“吹角的人在我旁边。”尼希米作为工程的总监督,站在他仆人的前头,随时准备抵御任何攻击;所以吹号的人在他旁边,以便一有危险,就能向在城墙上工作的人发出迅速集合的信号。尼希米记 4:19-21:因此他对贵胄、官长和其余的百姓,即一切参与建造的人说:“这工程浩大,我们在城墙上彼此分散,相离甚远;你们听见角声在哪里,就聚集到我那里去;我们的神必为我们争战。”——在尼希米记 4:15,这一切被总括起来,为此简略重述尼希米记 4:10 的内容,并连带说明他们从清晨直到星宿出现,都是如此劳作。
“我们(尼希米和他的仆人)作工,其中一半(仆人)从天亮直到星宿出现都拿着枪。”尼希米记 4:22:他还采取了进一步的防备措施,对百姓说(即对在城墙上作工的人,而不只是像 Bertheau 所以为的那样,对社群中的战士说):各人和他的仆人都要住在耶路撒冷里,即夜间也一同留在那里,不要分散在周围乡间,“好使他们夜间作我们的守望,白昼作工。”这里用“守望”和“作工”这两个抽象名词,代替“守卫者”和“工人”这两个具体名词。正如 לנוּ“为我们”是指分散在城墙上的整个群体,ונערו אישׁ 也应理解为指一切作工的人,而不仅仅是战士。从 ונערו אישׁ 只能看出,家长和工头带着仆人作为劳工。
尼希米记 4:23:此外,尼希米和他的弟兄(他的亲属和家中的人)、他的仆人,以及跟随他的护卫,都始终穿着衣服(“不脱衣服”休息)。最后的话 המּים שׁלחו אישׁ 极其晦涩,无论把 המּים 解释为饮水还是洗濯之水,都得不出可容忍的意义。路德译作“各人停止洗濯”;但“各人的兵器是水”这几个字,绝不可能有这个意思。Roediger 在 Gesen. Thes. 的 שׁלח 条下,试图把 המים 改作 בידו;对此 Böttcher(N. krit. Aehrenl. iii. p. 219)正确反对说:“若原文中原本没有其中的一部分,怎么可能把 בידו 改成 המּים,或让 המּים 完全进入经文呢?
这个 בידו 所表达的意思,只要把 המּים 最后的 ם 稍作改动,读作 המינו = המינוּ(参撒母耳记下 14:19),就能更明确地表达;这样便成了‘各人把他的投射器拿在右边(右手)’,自然是为了在敌人攻击时随时可以发射。”在我们看来,这个猜测是对无意义经文的一个极佳修正,因为 נוּ 很容易变成 ם;我们只是在这一点上与 Böttcher 不同:我们按 שׁלח 唯一正当的意义把它解释为“兵器”,因此将这句话译为:“各人把兵器放在右边”,即当他夜间穿着衣服躺下休息时,也把兵器放在右手边,好在守望者一发信号时立刻应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