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在设立了逃城之后,又拣选了各支派所当拨出的城邑,给祭司和利未人居住,照摩西在民数记 35:1-8 中所吩咐的,并连同供他们牲畜牧放所需的郊野。逃城之所以先于利未人的城邑而分别出来,是因为主曾借摩西在民数记 35:6 吩咐,要给利未人六座逃城,另外再给四十二座城,共计四十八座。从约书亚记 21:1、21:2 的引言可见,利未各家族的族长(见出埃及记 6:14、6:25)在示罗提醒分地的人,说神曾借摩西吩咐,要给他们城邑居住;但我们不能像加尔文那样据此推论,仿佛利未人被忘记了,直到他们前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里话语所表达的不过是:“当事务进行到这一步时,他们便以本支派众人的共同名义,来到分地的人面前,藉着拈阄领取为他们指定的城邑。他们只是陈明神的命令,明确表示,他们是受全体利未人委派,为那支派所指定的四十八座城及其郊野拈阄。”(Masius)附在“示罗”之后的“在迦南地”,是指向民数记 34:29 和民数记 35:10 中关于在迦南地把产业分给以色列人的指示。
第4-8节 利未不同家族从各支派所得城邑的数目。利未支派分为三大支系,即革顺人、哥辖人和米拉利人(见民数记 3 章和出埃及记 6:16-19)。哥辖人又分为暗兰、以斯哈、希伯伦、乌薛四家(出埃及记 6:18);暗兰家又分为摩西和亚伦两条后裔支系(出埃及记 6:20)。祭司职任交托给亚伦的后裔(民数记 18:1-7);但暗兰其余的后裔,即摩西的后裔,则与利未其余后裔同列,算在普通利未人之中(民数记 3 章;历代志上 6:1-7)。利未各家族居住的城邑,是借着拈阄决定的;不过极有可能先选定各支派当拨给他们的城邑,然后才由阄决定每一座城具体归哪一支利未人。约书亚记 21:4 第一阄拈给哥辖的各家,在其中又拈给亚伦的子孙,就是祭司。他们从犹大、西缅和便雅悯三支派得了十三座城。
“这并非偶然,乃是神照着祂奇妙的旨意,把他们安置在祂所定意拣选作自己圣殿所在的地方。”(加尔文)约书亚记 21:5 哥辖其余的人,就是摩西、以斯哈、希伯伦、乌薛的后裔,从以法莲、但和玛拿西半支派得了十座城。约书亚记 21:6 革顺人从以萨迦、亚设、拿弗他利和巴珊的玛拿西半支派得了十三座城。约书亚记 21:7-8 米拉利人从流便、迦得和西布伦得了十二座城。
若考虑到:(1)就这样一片不大的土地上城邑的数目来看,其中大多数城显然都不会很大;(2)利未人并不是这些城邑的唯一占有人,而只是得着他们实际所需的住宅数目,以及城郊供牲畜使用的草场,其余地方仍属于各支派;(3)若把第二次在摩押平原所数的二万三千名男性利未人分配到三十五座城里,那么每城约有六百五十七名男子,即男女利未人合计约一千三百人;那么分给利未人的城数就不会显得过多。另一方面,也有人对分给祭司十三座城一事提出异议;他们认为,亚伦那两个存活下来的儿子,到约书亚的时代几乎不可能已有足够多的后裔充满两座城,更不用说十三座,因此便断言这份名单是后期才编成的文献(Maurer 等)。
然而凡持这种看法的人,不但把分地委员会想得极其短视,仿佛他们分别城邑给祭司时只顾眼前需要、全然不顾将来人数增长,而且也把这些城估计得过大,把祭司人数估计得过少。再者,从来就不是要把这些城全都住满祭司家族;而当时在世祭司的人数,圣经中也无处记明。若我们记得,亚伦死于以色列人行程第四十年,享年一百二十三岁(民数记 33:38),因此他出埃及的时候已八十三岁;那么在他死后七年,他的后裔完全可能已进入第四代。如今他的两个儿子共有二十四名男性后裔,后来作了大卫所设二十四班祭司的始祖(历代志上 24 章)。
若我们只按以后每代每人有六个男丁计算,第三代便有一百四十四人;到分地的时候,他们年龄约在二十五至三十五岁之间,因此他们那时可能已有八百六十四名活着的男孩;这样,祭司家族中的男性总数就可能超过一千人,也就是说,至少有二百个家庭。
第9-42节 利未人城邑的名称。(注:历代志上 6:54-81 中有一份相似的名单,不过排列方式在某些方面不同,名称也多有差异,经文中还有各种讹误,这表明历代志作者插入了一份古老文献,它与我们面前这卷书完全独立。因此,历代志中按名只提到四十二座城,而不是四十八座,尽管历代志上 6:45 以下明明说到 13 + 10 + 13 + 12,即总共四十八座城都给了利未人。缺漏的名字是:(1)犹大的犹他;(2)便雅悯的基遍;(3、4)但的伊提加和基比顿;(5、6)西布伦的约念和拿哈拉。比较约书亚记 21:16、21:17、21:23、21:34、21:35 与历代志上 6:59-60、6:68、6:77。
在某些情形下,历代志作者也给出不同名称,不过其中有些其实只是同一名称的不同形式,例如希伦对应何仑,亚勒篾对应亚门,亚斯他录对应比施提拉,玛沙对应米沙勒,哈们对应哈末多珥,基列亭对应加珥坦(比较历代志上 6:58、6:60、6:71、6:74、6:76 与约书亚记 21:15、21:18、21:27、21:30、21:32);或者有些也可能是同一城的不同名称,例如约缅对应基伯先,拉末对应雅末,亚念对应隐干宁(历代志上 6:68、83,与约书亚记 21:22、21:29);还有一些显然保留了正确读法,即亚珊对应亚因,比连对应迦特临门(历代志上 6:59、6:70;约书亚记 21:16、21:26)。
然而多数则是错误读法,即亚乃对应他纳、基低斯对应基顺、户割对应黑甲,以及临门与他泊(比较历代志上 6:70、6:72、6:75、6:77 与约书亚记 21:25、21:28、21:31、21:34-35)。)约书亚记 21:9-19 祭司所得的城:(a)在犹大和西缅(约书亚记 21:9-16);(b)在便雅悯(约书亚记 21:17-19)。约书亚记 21:9-12 在犹大支派中,祭司得了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并城四围所需的郊野(见民数记 35:2);但那城的田地和所属村庄仍归迦勒和他家族为业(约书亚记 14:12 以下)。约书亚记 21:13-16 约书亚记 21:13 因约书亚记 21:12 的插句,而重复了约书亚记 21:11。
他们还得了低地的立拿(见约书亚记 15:42;10:29);犹大山地的雅提珥(约书亚记 15:48)、以实提莫(约书亚记 15:50)、何仑(约书亚记 15:51)和底璧(约书亚记 15:15、15:49;10:38);西缅支派中的亚因,其实应读作亚珊(历代志上 6:44;参约书亚记 15:42;19:7);山地的犹他(约书亚记 15:55);以及低地的伯示麦(约书亚记 15:10)。约书亚记 21:17-19 在便雅悯支派中,他们得了基遍(见约书亚记 9:3)、迦巴(约书亚记 18:24),还有亚拿突和亚勒们;后两城在便雅悯城邑名单中没有提及(见约书亚记 18:24 注)。约书亚记 21:20-25 利未人的城。
约书亚记 21:20-26 其余哥辖人从以法莲支派得了四座城(约书亚记 21:21、21:22),从但支派得了四座城(约书亚记 21:23、21:24),从约但河这边的玛拿西半支派得了两座城(约书亚记 21:25)。从以法莲他们得了示剑(见约书亚记 17:7)、基色(约书亚记 10:33)、基伯先,在历代志上 6:68 作约缅,可能是同一地方的别名,至今尚未发现,以及伯和仑,未说明是上伯和仑还是下伯和仑(见约书亚记 10:10)。从但他们得了伊提加和基比顿(约书亚记 19:44)、亚雅仑和迦特临门(约书亚记 19:42、19:45)。从玛拿西半支派他们得了他纳(约书亚记 17:11;12:21)和迦特临门,对照上一节,即比连(历代志上 6:70),也就是以伯莲(约书亚记 17:11)。
约书亚记 21:26 这样他们共得了十座城。约书亚记 21:27-33 革顺人从东玛拿西得了两座城:哥兰(约书亚记 20:8;申命记 4:43)和比施提拉。比施提拉(由伯以施提拉缩写而来,即“亚斯她录之家”),在历代志上 6:56 称为亚斯他录,可能就是噩王的都城(亚斯他录加宁,创世记 14:5);若不是,也可能是优西比乌在《地名志》中(词条 Astharoth-karnaim)所提到的两个名叫亚斯他录的村庄之一;耶柔米形容其为在巴塔尼亚的两座小堡垒,彼此相距九罗马里,位于亚大拉与亚比拉两城之间,不过亚大拉与亚比拉的位置太不明确,无法据此精确确定地点。
无论如何,绝不能把它看作今日浩兰东部的布斯拉;因为这城古时称为 Βόσσορα 或 Βοσορρά,即 בּצרה,正如今日一样(见马加比一书 5:26,约瑟夫《古史》xii. 8, 3),只是后来被希腊人和罗马人讹作 Bostra。
也不能认为是今日位于巴尼亚斯以北、黑门山一侧肩地上的 Kul'at Bustra,那里有一座宏伟建筑的废墟,很可能是古代的神庙(Burckhardt, Syr. pp. 93, 94;Rob. Bibl. Res. pp. 414-15),像 Knobel 所猜测的那样;因为以色列人的疆域并未北达那么远,约书亚所征服之地不过延伸到巴力迦得,即黑门山脚的巴尼亚斯(见约书亚记 11:17);约但河东之地,即巴珊,也只到黑门山本身,或更准确地说,只到黑门山东南边界的基述和玛迦地区(见申命记 3:8、3:14 注)。
约书亚记 21:28-29 从以萨迦他们得了四座城:基顺(约书亚记 19:20)、大比拉(约书亚记 19:12)、雅末,就是利篾(见约书亚记 19:21),以及隐干宁(约书亚记 19:21;或作亚念,历代志上 6:73)。约书亚记 21:30-31 从亚设他们得了四座城:米沙勒或玛沙(约书亚记 19:26;参历代志上 6:74)、亚顿(约书亚记 19:28)、黑甲(约书亚记 19:25,在历代志上 6:75 作户割,可能是抄写错误)和利合(约书亚记 19:28)。
约书亚记 21:32 从拿弗他利他们得了三座城:基低斯(约书亚记 19:37 和 12:22)、哈末多珥(在约书亚记 19:35 称哈末,在历代志上 6:76 称哈们),以及加珥坦(由 Kartain 缩写而来,对应历代志上 6:76 的 Kirjathaim,正如列王纪下 6:13 的多坍源自创世记 37:17 的 Dothain)。加珥坦没有列在约书亚记 19:33 以下拿弗他利城邑名单中;依 Knobel 之见,它可能是 Katanah,即撒腓以东北有遗址的一处地方(Van de Velde, Mem. p. 147)。约书亚记 21:33 他们共得了十三座城。约书亚记 21:34-35 米拉利人得了十二座城。
从西布伦支派他们得了四座:约念(约书亚记 19:11;见约书亚记 12:22 注)、加珥他和丁拿。(注:许多注释家把丁拿与历代志上 6:77 的临摩诺视为同一地,但理由不足;因为历代志这里的下文无疑已损坏,只剩两个名字,即临摩诺和他泊,而不是四个。)这两城没有列在约书亚记 19:11 以下西布伦的城邑名单中,今亦不可考;另有拿哈拉(约书亚记 19:15)。约书亚记 21:36-37 从流便他们得了四座:比悉(约书亚记 20:8;见申命记 4:43)、雅杂、基底莫和米法押(约书亚记 13:18)。
(注:拉比雅各·本·哈伊姆在他 1525 年版的拉比圣经中,根据金基和大马所拉的权威,把约书亚记 21:36 和 21:37 视为伪文而删去;但这理由并不充分,因为这两节在许多优良手稿和早于 1525 年的古版本中都可见,也见于所有古译本,而且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缺失,因为米拉利人共得十二座城,其中包括流便的这四座。在那些缺失此二节的手稿中,这一省略无疑是抄写员因同尾误省所致,见 de Rossi variae lectt. ad h. l.,及 J. H. Michaelis 对其希伯来圣经所作注。)约书亚记 21:38-39 从迦得他们得了四座城:基列的拉末和玛哈念(见约书亚记 13:26 注)、希实本(约书亚记 13:17)与雅谢(约书亚记 13:25;见民数记 21:32 注)。
约书亚记 21:40-42 他们共得了十二座城。约书亚记 21:41 和 21:42 以利未人城邑总数的说明结束了这份名单,并再次重复指出:“这些城,各有四围的郊野。” ום עיר עיר,即“城城”,意即每一座城,都有其四围的草场。
第43-45节 约书亚记 21:43-45 构成约书亚记 13-21 章分地记述的结语,这结语不仅回顾约书亚记 11:23,也回顾约书亚记 1:2-6,并把本书两大部分连接起来。借着把迦南分给以色列各支派,神在摩西死后向约书亚所应许的话就应验了(约书亚记 1:2 以下)。主已将祂向列祖起誓应许的全地赐给以色列(创世记 12:7;15:18,对照约书亚记 1:3-4);他们如今也占有那地,住在其中。约书亚记 21:44 祂又照着向他们列祖所起的誓,使他们四境平安,以致他们一切仇敌中,没有一人在他们面前站立得住。“使他们得安息”等语,是回指申命记 12:9-10,并涉及摩西五经中一切向以色列人保证他们必平安拥有迦南的神圣应许,如出埃及记 33:14;申命记 3:20 等。
没有一个仇敌能抵挡他们,正如主向约书亚所应许的(约书亚记 1:5)。“主将他们一切仇敌都交在他们手中。”诚然,迦南人并未全然灭绝;但留下来的那些已经衰弱到一个地步,只要以色列人忠心持守他们的神,或只要约书亚和与他同时代的长老还在世(士师记 2:6 以下),他们就既不能成就什么,也不敢图谋什么来对付以色列,因为主已使他们在以色列人面前充满惊惶恐惧。(注:“若有人质疑他们实际是否真有平安,解决并不难。迦南各族因惧怕而如此惊惶丧胆,以致在他们看来,最有利的办法莫过于以最卑屈的奴颜婢膝向以色列人买得和平。
因此,很明显,那地已经被制伏,他们的家园也有平安,因为无人扰乱他们,也无人敢图谋攻击他们;没有威吓,没有网罗,没有强暴,也没有阴谋。”加尔文)约书亚记 21:45 在主向以色列家所说的一切美善话语中,没有一句落空,也就是没有一句未得应验(民数记 6:12);都实现了(参约书亚记 23:14)。הטּוב כּל־הדּבר 是指神关于平安占有迦南的恩慈应许;这应许构成神向以色列所应许一切救恩的基础,也是神其余一切应许必得成就的凭据。尽管仍有不少地区还在迦南人手中,但将迦南地赐给以色列家为业的应许,已经应验;因为神所应许的,并不是立刻彻底灭绝迦南人,而只是渐渐将他们除灭(出埃及记 23:29-30;申命记 7:22)。
即便以色列人实际上从未毫无争议地占有全部应许之地,也没有完全达到民数记 34:1-12 所划定的疆界,例如从未征服推罗和西顿,这也丝毫不表示神的应许落空;正如在约书亚和与他同时代的长老死后,以色列有时受迦南人严重压迫,也不表示神失信,因为这一应许的完全成就,本来就与以色列对主的忠诚密不可分。(注:关于神的应许与实际结果之间这表面上的不一致,加尔文指出:“为除去一切似乎不相符之处,必须严谨地区分两件事:一是神在成就祂应许上的明白、不摇动、确定不移的信实;二是百姓的软弱与懒惰,使神的福分从他们手中滑落。百姓无论发动何种战争,无论把旌旗带向何方,胜利都预备在他们手边;除他们自己的怠惰之外,并无任何事能拖延或拦阻他们灭绝一切仇敌。
因此,尽管他们没有将众敌尽都毁灭,以致不能把那地完全腾空归自己为业,神的真实仍然像他们确已做到那样鲜明地显明出来;因为若他们肯抓住那现成摆在手边的胜利,完成其余未竟之事,本来毫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