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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 第 17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Joshua 17

第1-13节 约旦河这边玛拿西所得的产业,在以法莲的北边。约书亚记 17:1-6 在进一步较详细地描述这产业以前,史家认为有必要说明,玛拿西人得了双分的产业。这一说明是借着“因为玛拿西是约瑟的长子”这句话引入的。因此,除了在基列和巴珊已经赐给他的地业之外,他在迦南本地又得了第二次分配的地业。随着“给玛吉”(למכיר)一词,关于玛拿西人分配的更细致记载才开始。וגו למכיר 起首先以独立形式写在句首,然后在“就归了他”(לו ויהי)中再接续起来:“给玛拿西的长子玛吉……就把基列和巴珊给了他,因为他是个战士”,就是有勇武之气的人,并因他在征服那些地区时所表现的特别勇敢,而为自己赢得了得基列和巴珊为业的权利。

不过,这里的玛吉,并不是指玛拿西实际的儿子,而是指他的家族;“基列之父”(הגלעד אבי)也不是“基列的父亲”,而是“基列的主人(占有者)”,因为玛吉的儿子基列总是称为“基列”(גלעד),不带冠词(参约书亚记 17:3民数记 26:29-30;27:1;36:1;历代志上 7:17);而那地却一贯称为“那基列”(הגלעד)(见约书亚记 17:1 末句,17:5;13:11,13:31;民数记 32:40申命记 3:10)。“又有”,就是“阄也落”(“阄”字须从约书亚记 17:1 补出),“归玛拿西其余的子孙,照着他们的宗族”,随后便如民数记 26:30-32 所记那样列举出来。

“这些是玛拿西的男丁后裔。”这里的“男丁”(הזכרים)尽管前后都是“其余的人”(הגותרים),却不可改动;这显然是有意用来与约书亚记 17:3 所提到玛拿西的女性后裔相对照的。

约书亚记 17:3-6 在玛拿西的六个家族中(约书亚记 17:2),希弗的后裔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她们的名字在约书亚记 17:3 中列出(如同民数记 26:33;27:1;36:10)。这些女儿曾向摩西请求在应许之地中得一分产业,她们的请求已经蒙允准(民数记 27:2 以下,对比民数记 36 章)。因此,她们来到被委派分地的委员会面前,重申这项应许;这应许也立刻得以实现。所以,在以法莲旁边得地的玛拿西,共有十个家族,五个男性家族,五个女性家族。“玛拿西所得的地业按着十份拈阄分给他们”(约书亚记 17:5),就是说,在约旦河西,分给玛拿西人十份地业,此外还有基列地;因为(正如约书亚记 17:6 再次指出)玛拿西的女儿,就是玛拿西人西罗非哈的女儿,在他的众子中间(就是玛拿西其余的人中间)也得了产业。

约书亚记 17:7-11 玛拿西这十个家族所得产业的边界和范围。约书亚记 17:7-10 记其南界,这南界与约书亚记 16:6-8 所述以法莲的北界相同,只是在这里某些点上说得更精确。它“从亚设到示剑前的密米他”。这里的亚设不是亚设支派的境界,而是一个独立地点;据《地名录》(Onomasticon,亚设条)记载,这是从尼亚波利到西古提坡里斯大道上的一个地方,距前者十五罗马里。

但它并不在贝珊南边一小时路程的 Tell Um el Aschera(V. de Velde)或 Tell Um Ajra(Rob. Bibl. Res. pp. 310, 327)遗址中,如 Knobel 所猜想;而是在从拿布卢斯通往贝珊之路上、距拿布卢斯约五小时十分路程、拥有壮丽遗迹的 Yasir 村(V. de Velde, Mem. pp. 237, 289;R. ii. p. 295)。示剑前的密米他,至今仍未识别(见约书亚记 16:6)。示剑是希未人首领示剑所建(创世记 33:18),在创世记中屡次提及。它位于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被以法莲交给利未人,并定为逃城(约书亚记 21:21;20:7)。

后来,十个支派就在这里与犹大分裂(列王纪上 12:1),耶罗波安也住在那里(列王纪上 12:25)。再后来,它成为撒玛利亚地的主要城市和撒玛利亚人的京城(约翰福音 4:5);尼亚波利,或 Flavia Neapolis 这个名字,就是为尊崇维斯巴先而给它起的,今日的 Nabulus 或 Nablus 便由此而来(见 v. Raumer, Pal. pp. 161 以下)。从这里,边界向“右边”(אל־הימין)延伸,意思或是“向右边”,即南边,或是到“雅悯”;又到“隐他普亚的居民那里”。雅悯究竟是普通名称还是专名,尚有疑问。

但即便它是地名,也绝不可能是大约在他纳东南一小时路程的 Yamôn 村(Rob. iii. pp. 161, 167 等),因为那地方太靠北了,并且按约书亚记 17:11 判断,应当属于亚设境内。至于隐他普亚,这里提居民而不提地区,是因为那地区属于玛拿西,而在玛拿西边界上的那座城却给了以法莲人。这城的位置至今仍未发现:见约书亚记 16:8。从这里,边界下到加拿河(见约书亚记 16:8),就是到溪的南边。“这些城在玛拿西众城中间归以法莲,玛拿西的地业却在河的北边。”这句话唯一可能的意思是:从他普亚起,边界下到加拿河并越过它,因此河的南边实际上属于玛拿西的地界;然而,这南边的城邑却拨给了以法莲,而只有河以北的地界才归玛拿西人拈阄所得。

这一点在约书亚记 17:10 说得更清楚:“南边归以法莲,北边归玛拿西。”

约书亚记 17:10 中,北界和东界只简略提到:“他们北边接连亚设,东边接连以萨迦。”这界线之所以没有更详细地说明,大概是因为当时尚未最终确定。因为(约书亚记 17:11)玛拿西在以萨迦和亚设境内也得了城邑和属城,就是伯善等地。伯善,就是后来扫罗的尸身被钉在其城墙上的那座城(撒母耳记上 31:10 以下;撒母耳记下 21:12),后来称为西古提坡里斯。它位于约旦河谷中、耶斯列平原斜入河谷之处;现在名叫 Beisan,是距约旦河约两小时路程的一处地方,那里有相当多极古老的遗迹(参 Seetzen, ii. pp. 162 以下;Rob. iii. p. 174;Bibl. Res. p. 325;v. Raumer, Pal. pp. 150-1)。

这座城连同它的属城,位于以萨迦境内;以萨迦在玛拿西的东边,并且沿着约旦河谷向南可能延伸得相当远,因为玛拿西和以法莲的疆界并没有伸入约旦河谷;但约书亚记 17:7 提到亚设(Yasir)是玛拿西最东面的地方,而按约书亚记 16:6-7,以法莲的东界是沿着山地东缘下到耶利哥,并未包括约旦河谷。同时,伯善以下约旦河西岸的低地(Ghor),直到耶利哥平原,对任何支派都没有多大价值,因为据约瑟夫《犹太战记》记载(iv. 8, 2 和 iii. 10, 7),那一带因土地贫瘠而无人居住。其余诸城,如以伯莲等,除了隐多珥或许例外,都是在亚设境内,几乎全在以斯德伦平原西南边界。

以伯莲,在历代志上 6:55(70)中称为比连,是一座利未人的城(见约书亚记 21:25),离米吉多不远(列王纪下 9:27),大概保存在耶宁南边半小时路程的 Khirbet-Belameh 遗址中;照 Schultz 的看法,它就是 Judith 4:4;7:3;8:3 中的 Belamon、Belmen 或 Belthem。到了“多珥和属多珥的居民”(דאר ואת־ישבי)时,句法发生变化,因此出现了语法断裂(anacolouthon);不过,这可以用“归给”(ל היה)一词不仅能表示“被分派给”,也能表示“得着”或“有”来解释。在后一意义上,便接用了“和”(ואת)。这里提“居民”而不提城,是因为史家心中已在想到:玛拿西人不能将所分得这些城中的迦南人赶出去。

多珥就是今天的 Tortura(见约书亚记 11:2)。隐多珥,就是那交鬼妇人所住之处(撒母耳记上 28:7),在他泊南边四罗马里(《地名录》),现今是名叫 Endôr 的村庄,位于杜希山或小黑门山北坡(见 Rob. iii. p. 225;Bibl. Res. p. 340)。他纳和米吉多,就是今日的 Taanuk 和 Lejun(见约书亚记 12:21)。最后这三座城与其附属地方,借着“三个高冈地”(הנפת שלשת)更紧密地连在一起,大概因为它们组成了一个共同的联盟。

约书亚记 17:12-13 玛拿西人不能将迦南人从这六座城及其周围地区赶出去;但当他们强盛以后,就使这些人成为服苦役进贡的人(参约书亚记 16:10)。

第14-18节 约瑟子孙因分给他们的产业而发怨言。约书亚记 17:14 因约瑟的子孙分成两个支派(以法莲和玛拿西),他们便对约书亚只给他们(“我”,就是约瑟家,约书亚记 17:17)一阄一段地业为产业表示不满,尽管他们是人数众多、力量强盛的民。“耶和华到如今果然赐福与我。”其中“到这地步”(עד־אשד)当按程度理解;“到如今”(עד־כה)则按时间理解。其实,这怨言并无真实根据。因为第二次数点民数时,在摩西时代,以法莲只有三万二千五百人,玛拿西有五万二千七百人(民数记 26 章);因此,以法莲和西玛拿西总共也不过五万八千或五万九千人。这一个半支派并不像拥有七万六千五百人的犹大那样强盛,甚至比六万四千四百人的但,或六万四千三百人的以萨迦还弱,因此并不能公正地要求比一个支派更大的疆域。

再者,分给他们的地乃是巴勒斯坦最肥美的地区之一。因为以法莲山地整体虽与犹大山地性质相近,但各山既没有那样险峻,也没有那样高耸,只有少数几座达到海拔二千五百英尺(见 Ritter, Erdk. xv. pp. 475 以下;V. de Velde, Mem. pp. 177 以下);并且其间有许多宽阔的山谷和肥沃的高原,遍布良田以及极佳的橄榄、葡萄和无花果园(见 Rob. iii. p. 78;Bibl. Res. pp. 290 以下;Seetzen, ii. pp. 165 以下,190 以下)。西边山势渐下,成为丘陵地,与素常肥沃的沙仑平原相接。“这里的土壤是黑色黏土,深不可测,几乎全都耕种过,其肥沃之异常,足以使这里的一片耕作平原成为全地几乎无与伦比的粮仓。

无边无际的麦田和大麦田,穗浪翻滚,几乎已经成熟;这里那里还有些粟米田,农夫们已在殷勤收割,这一切呈现出极其壮丽的景象”(Ritter, Erdk. xvi. pp. 567-8)。

约书亚记 17:15 于是约书亚把他们的请求打发回去,说:“你如果是强盛的民,就可以上树林中去,在比利洗人和利乏音人之地,砍伐树木开辟地方;若以法莲山地太窄小容不下你。”这里“以法莲山地”这名称是在某种意义上预先使用的,是指后来因分给以法莲支派而得此名的山地。这山地也称为“以色列山地”(约书亚记 11:16,11:21),是一条石灰岩山脉,从犹大山地终止之处的基列耶琳(见约书亚记 11:21)一直延伸到耶斯列平原,因此也包括便雅悯支派领土的大部分。与以法莲山地区别开来的“树林”,在约书亚记 17:18 中也被称为山地,可能是指亚设(Yasir)以北直到基利波山、西至伯善的一片山区,这地区尚未被充分考察;或者如 Knobel 所说,是“撒玛利亚山地在西北方向与迦密相接的那片宽阔多林高地或低矮林丘(Rob. iii. p. 189),东在他纳与米吉多之间,西在该撒利亚与多珥之间。”也可能这两片都包括在内,因为约瑟子孙惧怕伯善和耶斯列平原上的迦南人(约书亚记 17:16)。利乏音人住在那里,是身材高大的族类(见创世记 14:5);比利洗人也在那里(见创世记 13:7)。

约书亚记 17:16 约瑟子孙回答说,分给他们的那山地不够他们住(מצא 用法如民数记 11:22撒迦利亚书 10:10);并且住在平原之地的一切迦南人都有铁车,不但住伯善和属伯善乡村的有,住耶斯列平原的也有。“平原之地”(ארץ־העמק)既包括靠近伯善的约旦河谷,也包括耶斯列平原;后者就在伯善附近开入约旦河谷(Rob. iii. p. 173)。耶斯列平原,因同名城而得名,在 Judith 1:4 中称为“以斯德烈隆大平原”,约瑟夫则称之为“那大平原”(τὸ μέγα πεδίον)。它就是现今的 Merj Ibn Aamer,即 Ibn Aamer 草场,从迦密山上方的地中海一带向西南延伸,几乎直达约旦河。

其南以迦密山、以法莲山地及连接二者的丘陵为界,北以加利利山地为界,西以加利利高地南麓为界,东以基利波山和小黑门山(Jebel Duhy)为界。在这些界限之内,它东西长八小时路程,南北宽五小时路程;全地肥沃,虽然如今十分荒凉(见 v. Raumer, Pal. iii. pp. 39 以下)。“铁车”并不是刀车,因为刀车乃是古列所引进的,在他以前的米底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即早期亚洲民族中都不知道这种车(Xen. Cyr. vi. 1, 27, 30);古埃及人中也没有(见 Wilkinson, Manners and Customs, i. p. 350)。这里只是指镶铁的战车,正如埃及的战车是用木头制造,并用金属钉和金属包角加固的一样(Wilkinson, pp. 342, 348)。

约书亚记 17:17-18 因为约瑟子孙的回答显出胆怯和对神帮助缺乏信心,约书亚只满足于重申先前的答复,不过说得更充分,也加上理由:“你是强盛的民,也有大能力;不可仅有一阄。”就是说,因为你人数众多,又有力量,你的产业不会只停留在一阄之内;你能够,也必扩张你的地业。“那山地也要归你,虽是树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都必归你。”这里的“那山地”不是指借阄分给以法莲人的以法莲山地,而是指约书亚记 17:15 所说那些有树林的山地,就是约瑟子孙要砍伐开辟、为自己打开出路的地方。“靠近之地”就是那树林边缘的田地和平原。因为住在那里的迦南人(约书亚记 17:15),约瑟家必把他们赶出去;正因为他们有铁车,而且强盛,所以也只有像约瑟这样强盛的支派足以担当此事。“以色列各支派中,没有一个能与他们(迦南人)争战,因为他们强盛;但你们却有足够的力量能将他们赶出。”(拉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