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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 第 39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Job 39

1-4节 1 山岩间的野山羊几时生产,你知道吗?母鹿下犊之期,你察定吗?2 它们满足月数,你能数算吗?它们产子的时辰,你知道吗?3 它们屈身,将子产下,便解除自己的疼痛。4 它们的崽子渐渐强壮,在旷野长大,出去就不再回来。这一段讲的是母羚羊或野山羊、野山羊类(也许包括那些确然不同的羚羊种类)以及母鹿。前者称为 יעלים,出自 יעל,阿拉伯文 w‛l(由 עלה,阿拉伯文 ‛lâ 的次生形式),意为上升,因此即“攀岩者”。חולל 是 Pil. 不定式:τὸ ὠδίνειν,可比较约伯记15:7 的 Pul.。שׁמר,“察看、留意”,正如传道书11:4撒母耳记上1:12撒迦利亚书11:11约伯记39:2 所问的,是怀胎期满与生产时刻两者相连。

תּספּור 为 plene 写法,如约伯记14:16;לדתּנה(littâna,如同 עת = עדתּ)带有和音结尾,代替 לדתּן,如创世记42:36;21:29,并且在非停顿处也如此,如路得记1:19,见 Ges. §91, 1, rem. 2。Olsh. 想把 תּפלּחנה 改作 תּפלּטנה,但后者(同义于 תמלטנה)意思是“让它们滑脱”;前者(同义于 תבקענה)则是“使其裂开”,即“使之突破而出”(比较阿拉伯文 felâh,突破、自由、兴旺)。至于 כּרע,指生产时跪下的姿势,见撒母耳记上4:19

“它们解除疼痛”并不是说轻易摆脱产后阵痛(Hirz., Schlottm.),而是如 Schultens 首先指出的,在这一短语中 חבל 借代地直接指胎儿,如阿拉伯文 ḥabal,复数 ahbâl,以及 ὠδίν,甚至可指已经长大的孩子,因为它是先前生产之苦的果实,例如在 Aeschylus, Agam. 1417f.;甚至 Euripides, Ion 45 里也有类似说法:ῥίψαι ὠδῖνα = 生下胎儿。

这样轻易生下以后,小兽迅速长成(חלם,pinguescere, pubescere,因此 חלום,“梦”,被视为青春期的结果,见 Psychol. S. 282),在旷野里长大(בּבּר,Targ. = בּחוּץ,见 i.329 注),奔向平原,不再回来。למו 可解释为 sibi,即“愿意自作主张”(Schult.),虽然也可解释为 ad eas;因为希伯来文在性别区分问题上颇为混乱,连 חבליהם 和 בניהם 中阳性也被作 ἐπικοίνως 使用。然而我们更倾向按约伯记6:19;24:16 来解释。此外,Bochart 说得对:这里所论的,并不是空泛而纯粹思辨的知识,而是那种专属于神的知识,借此祂不仅知道万事,也引导并治理万事。

5-8节 5 谁放野驴自由出去?谁解开快驴的绳索?6 我使旷野作它的住处,使咸地作它的居所。7 它嗤笑城中的喧嚷,不听赶牲口之人的吆喝。8 山间所搜寻得着的,便作它的草场;它寻找各样青绿之物。这里说的是野驴(不是“树林里的驴”)。(注:它呈污黄色,腹部白色,单蹄,长耳;无角的头颅有些像瞪羚,但更迟钝;它的毛如鹿毛一般干硬,这动物形成了从鹿类向驴类的过渡。它与 mahâ 或 baqar el-wahsh,即野牛,完全不同;后者那双大而柔和的眼睛常受草原诗人称赞。这种野牛有角且双蹄,是从鹿类向牛类的过渡,与 ri'm,ראם,有别,因此也许是一种类似印度 nîlgau、蓝牛、Portax tragocamelus 的羚羊。

我未曾见过这两种动物活着的时候,但常在 Ruwalâ 人的帐棚里见过它们的皮。两者都以奔跑极快著称,尤其人们断言 ferâ 是任何骑手都追不上的。诗人把一队忽然冲来、转瞬消失的骑兵,比作一群 ferâ。尽管艰难而危险,游牧民仍极热衷于猎取野驴;Kâmûs 所引谚语:kull es-sêd bigôf el-ferâ(每一种狩猎都卡在 ferâ 的腹中,也就是说,与猎 ferâ 相比,别的狩猎都算不了什么),十分贴切。当一群总是数百只成群的野驴在几里外就可看见的尘云中显露踪迹时,四面八方会有许多骑手起身追逐,于是群体通常被冲散,单个的便可被猎犬或枪击所得。群体称为 gemı̂le,领头的称为 ‛anûd(ענוּד),与瞪羚相同。

- Wetzst.)在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中,它叫 פּרא(ferâ 或 himâr el-wahsh,即 asinus ferus),亚兰文则作 ערוד;前者形容它脚步迅捷,后者则形容它畏怯、难以被人驯服。“Kulan”是它在东亚的名称。七十士译本准确地译作:τίς δὲ ἐστιν ὁ ἀφεὶς ὄνον ἄγριον ἐλεύθερον。חפשׁי 是述语宾格(比较创世记33:2耶利米书22:30)。与 ערבה 平行的是 מלחה,意为“盐地”,或(省略 ארץ)“咸地”,即贫瘠、不能耕种之地,如巴勒斯坦盐海周围的地带。野驴甚至喜爱舔食旷野中的盐或碱,这本是事实,也可设想;因为一切食草野兽都依生命的化学规律而偏爱舔盐。

关于约伯记39:8,Ew. 说把 יתוּר 译成“所窥见的”并不稳妥,“因为诗行结构的缘故”(Gramm. S. 419, Anm.)。这个理由并不明白。总体而言,也没有理由像七十士、他尔根、耶柔米等那样,把 יתוּר 译作亚兰文第三人称将来式,只在重音前用半元音代替 Kametz = יתוּר;这种形式在旧约希伯来文中并无实例(因为传道书11:3 的 יהוּא 是类比 יהי)。

毋宁说,יתוּר 意思要么是 abundantia(依 יבוּל、לחוּם〔约20:23〕之形式,由 יתר,阿拉伯文 wtr,p.571 而来),要么是 investigabile,即“可被搜寻之物”(依 יקוּם 的形式,即“存在之物”,由 תּוּר,阿拉伯文 târ,“周游、察看”而来);我们与 Olsh. §212 及多数释经家一样,倾向后者。

9-12节 9 野牛岂肯服事你?岂肯宿在你的槽旁?10 你岂能用绳索把野牛拴在犁沟里?它岂肯跟着你耙平山谷?11 你岂因它力大,就倚靠它?将你的劳苦交给它吗?12 你岂可信靠它把你所种的收回来,把你禾场上的谷聚集起来?在准确的文本中,רים 的 Resh 带有 Dagesh,而 היאבה 的重音在倒数第二音节上,如箴言11:21 的 ינּקה רע,以及耶利米书39:12 的 רּע מאוּמה。

依规则,重音后移,见 Ges. §29, 3, b;这个 Dagesh 与第二词以喉音开始时的情形一样,(注:民族语法家称这类情况为 אתי מרחיק,veniensi e longinquo,即当前词以元音结束且为 Milel,或因后一词是单音节或倒数第二音节重读而使前词重音后移,为避免两个主重音音节并列时,后一单音节或倒数第二音节重读词的起首字母,若可重叠,便取 Dagesh;但这也有相当规则的例外。若后一词起首是 ו、כ、ל、ב,或前词仅是单独动词,如 עשׂה לו,或前面只有 ו,如 ועשׂה פסח,则通常不加 Dagesh;这两例中前词重音虽后移,后一词起首却不重叠。

这是对 Psalter, i.392, Anm. 所述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即 Dag. forte conj.,Resh 在此也可取,如箴言15:1 的 מענה־רּך,按 Ges. §20, 2, a,属例外。旧约中总共十三次出现带 Dagesh 的 Resh,这是较早标点法的遗痕;那种标点法把 ר(如阿拉伯文一样)视作可重叠的字母(Ges. §22, 5),后来被占主导地位的标点体系取代。רים(诗篇22:22 作 רם)是 ראם(诗篇92:11 充分拼写作 ראים)的缩约形式,而 ראם 的形式与阿拉伯文 ri'm 相同(Olsh. §154, a)。

(注:既然 ra'ima,其不定式 ri'mân,有“习于群居”的含义,那么 ראם、רים、רימנא〔他尔根〕也可能把野牛描写成一种群居动物,虽然一切反刍动物多少都有这种特征。

至于 ראם、阿拉伯文 r'm,见 Seetzen's Reise, iii. S.393, Z 9ff., 以及 iv.496。)在今日叙利亚,这名称指一种大体白色、背部黄色、面部带黄条纹的瞪羚(Antilope leucoryx,有别于阿拉伯文 ‛ifrı̂,即土黄色、污黄色的 Antilope oryx,以及阿拉伯文 ḥmrı̂、himrı̂,即鹿色的 Antilope dorcas);《塔木德》(b. Zebachim 113b;Bathra 74b)也把 ראימא 与 אורזילא 或 ארזילא,即瞪羚(阿拉伯文 gazâl),并列,因此把 reêm 归入羚羊类,而瞪羚只是其中一支。

约伯记39:10 的问题也表明,这里指的是一种栖居山中的动物;正如 Bochart 以及近来的 Schlottm.(利用 Lichtenstein 1824 年论羚羊的学术论文)所证明的,就是羚羊 oryx。七十士很可能也如此理解,因为它译作 μονοκέρως。《塔木德》中的 קרש,是由它残缩而成,按 Chullin 59b 指独角动物,并进一步界定为 טביא דבי עילאי,即“Be(Beth)-Illâi 的瞪羚(羚羊)”,比较 Lewysohn, Zoologie des Talmuds, 1858, §146。

Oryx 在埃及古迹上有时画成双角,但多半是一角而卷曲各异;亚里士多德(注:见 Sundevall, Die Thierarten des Aristoteles, Stockholm, 1863, S.64f.)与 Pliny 都把它描述成独角、分蹄动物。因此人应接受一种“独角 oryx 品种”的假设,尽管作为自然史事实尚未完全确立;因为关于上亚细亚和中非存在独角羚羊,已有相当可靠的信息。

(注:J. W. von Müller 在《Das Einhorn von gesch. u. naturwiss. Standpunkte betrachtet》(1852) 中,认为他在维也纳 Ambras 收藏中的一只角,认出了 Monocerôs 的角(比较 Fechner's Centralblatt, 1854, Nr.2),但他大概并不正确。J. W. von Müller、Francis Galton〔Narrative of an Explorer in Tropical South Africa, 1853〕及其他旅行者,都曾听土人坦率谈论独角兽,但自己并未见过。

另一方面,Huc 与 Gabet 在《Journeyings through Mongolia and Thibet》德译本中记载:“有人把这种动物的一只角送到加尔各答;长 50 厘米,周长 11 厘米;由根部向上渐细,几乎笔直,黑色等等……。Hodgson 在担任尼泊尔英国领事时,有幸得到一只独角兽……。它是一种羚羊,在与尼泊尔接壤的西藏南部称作 Tschiru。Hodgson 把一张皮和一只角送到加尔各答;它们来自一只死在尼泊尔王公兽苑中的独角兽。”后面还有详细描述,并提出建议说,这种拟称为 Antilope Hodgsonii 的 Tschiru,也许就是古人的独角 oryx。

R. von Schlagintweit 所证明的独角野羊〔不是羚羊〕的存在(Zoologischer Garten, 第一年, S.72),其角由两部分逐渐长合,再被一个角鞘覆盖,并不减损 Huc-Gabet 所述的可信性;Prof. Will 提醒我注意,这乃当时最有分量的证词。

另一个较不详尽的记载,见 Selîm Bisteris〔Beirût, 1856〕的一篇阿拉伯旅行记,由 Prof. Fleischer 转给我:他在埃及总督的兽苑里,看见一种颜色像瞪羚、体形却像驴的动物,两耳之间长着一只长而直的角,并且,正如他所说,这两样极少并存的,还有蹄子;而阿拉伯文 ḥâfr 指“马蹄”而不是 chuff“骆驼蹄”,因而表示真正的、不分裂的蹄,所以这是独角而同时又单蹄的羚羊。)因此,足有根据把独角兽传统的起源,追溯到一种羚羊,也许形态颇似马,长着一只从额缝上方两处骨化点之间突出的角。

由此看来,这里不可能指真正的水牛 Bos bubalus,因为它较晚才从印度传到西亚和欧洲;也不能指该类任何别种动物(Carey 等人的看法),因为水牛的平角彼此靠近,眼睛凶恶、瞪视、充血,而且能够驯养,在今日叙利亚也被当作家畜使用。相反,有些羚羊略似马,有些似牛(因此 βούβαλος、βούβαλις 也是羚羊的名称),有些则似鹿或驴。Schultens 错把 ראם 当作水牛,是受 Hudheilite 诗集一段话误导;那里给 ri'm 加上别名 dhu chadam,即“像牛一样白脚的”,这恰好适用于 A. oryx,甚至 A. leucoryx:前者脚白而腿上有纵向黑纹,后者则脚白腿白。

照样,也毫无理由像 Aquila(以及部分耶柔米)那样想成犀牛;ῥινοκέρως 只是七十士 μονοκέρως 的一个不幸译法。正如前面所说,约伯记39:10 的问题要求这里所指是一种居于山中的动物。至于 אבה,“愿意”,即“接受、承担”。“它绳索的犁沟”(תּלם,sulcus,不是 porca,即沟间垄)指它被缰绳牵引、用犁铧所翻开的沟。אחריך 指带领者,就是在前或旁边引导的人;Hahn 认为是指先完成播种、随后再耙地的人,但更自然的图像,是牵着正在耙地的牲畜的引导者,因为这牲畜当然不会任其自便。至于约伯记39:12 的 כּי,作为宾语标志,见 Ew. §336, b。

这里的 Chethib 把 Kal 形式 שׁוּב 作及物用:“带回来”(即把所种的作物收回来),这是可能的,见约伯记42:10。גרנך(39:12)或者是处所宾格“进你的禾场”,或者是以所含代所含物的宾语宾格,正如路得记3:2马太福音3:12。整段问题的设置,从头到尾都假定这动物外形像负轭的牛;因为 ראם 在别处也与牛并列,如申命记33:17诗篇29:6以赛亚书34:7。但 Hahn 与 Gesenius《Handwörterbuch》最终据此断言这里必指水牛,那是错误的:A. oryx 与 leucoryx 两者都与牛极其相似,因此古人也不作区分;它们不仅像牛一样是反刍动物,蹄形也相近,而且体态丰壮,看起来就像牛类。

13-18节 13 鸵鸟的翅膀欢乐地拍动;但它岂是慈爱的翎毛和羽羽吗?14 不;它把蛋留在地上,在尘土中使之温暖;15 却忘了脚能把它们压碎,田野的走兽也能践踏。16 它待雏雏似乎不是自己的;劳苦徒然,它也不忧急。17 因为神使它没有智慧,也没有分给它悟性。18 它几时奋然高飞,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正如野驴和牛状的 oryx 不能被人驯服,像家驴和家牛一样为人服役;鸵鸟也是如此。虽然它在高脚般的身形、羽毛的颜色以及群居的生活方式上都像鹳鸟,却仍具有与这种相似性所令人期待者全然不同的特征。רננים,“哀鸣”,本义是颤动的尖锐声音(见约39:23),是母鸵鸟的名称;它特有的叫声在阿拉伯文中称为 zimâr(זמר)。

נעלס(出自 עלס,与更常见的 עלץ、עלז 相比极少用)意为作欢跃的姿态。约伯记39:13 的 אם 是疑问词 an;חסידה,pia,是对“鹳鸟”名称的一种双关,因为鹳鸟本就以“有慈性”得名:pia instar ciconiae(关于这种修辞,比较 Mehren's Rehtorik der Araber, S.178)。约伯记39:14 的 כּי 证实了疑问句中所含的否定,如以赛亚书28:28。其意思并不是说母鸵鸟把孵蛋工作完全交给土地(עזב ל 如诗篇16:10),使蛋“在尘土上发热”(Schlottm.);因为补偿亲鸟坐窝的成熟力来自日热,若是此意,本当明说,而且人也会期待 Hiph.,而非只能理解为“以自身温度孵蛋”的 Piel תּחמּם。

事实上,母鸵鸟也确实自己孵蛋,虽然有时把这 חמּם 暂留给太阳。(注:不过据看来,白天由太阳、夜间由雄鸟负责,而雌鸟自己竟全不坐窝的情形,也确有发生;见 Funke's Naturgeschichte, revised by Taschenberg, 1864, S.243f.)这里用来与鹳鸟的 φιλοστοργία 形成对比的,是:鸵鸟把蛋下在地洞里,巢满后又有些散在四围,而鹳鸟却是 חסידה ברושׁים ביתה(诗104:17)。רננים 按其意义被当作阴性单数,见 Ew. §318, a。

既然它这样行,接下来与此一致的结果,便由不是简单过去式、而只是连接式的 ותּשׁכּח 叙明:于是它忘了脚会把蛋压碎(זוּר,“压紧、压碎”,如 הזּוּרה〔赛59:5〕= 被压碎之物,比较 לנה = לנה,亚5:4),田野的走兽也会践踏、踩碎它们(דּוּשׁ 如阿拉伯文 dâs,即用脚践踏压碎)。约伯记39:16 中,把 הקשׁיח(出自 קשׁח,阿拉伯文 qsḥ,由 קשׁה,阿拉伯文 qsâ,意为变硬)用在母鸵鸟身上却用阳性,似乎有困难;Ew. 用改点的 הקשׁיח 来解决,但这改动并无必要,因为希伯来文在看似不可能之处,也会用阳性指阴性(见约39:3;比较赛32:11)。

耶柔米按意思正确译作 quasi non sint sui,但 ל 并不直接等于 כּ;意思是说,它以这样苛刻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幼雏,好像它们不属于自己,以至于成了与自己疏离之物,见 Ew. §217, d。至于约39:16 的重音,解释有别:一是“它那无忧无虑的劳苦是徒然的”(לריק 用 Rebia mugrasch);二是“它的劳苦是徒然的,没有忧虑”(לריק 用 Tarcha,יגיעהּ 用 Munach vicarium);三是“它的劳苦徒然,然而它并不忧虑”(לריק 用 Mercha,יגיעה 用 Rebia mugrasch)。

我们认为中间那一种最可取:在那些自以为把蛋放在不致被压坏之处而进行生产和孵育的劳苦,终归无效;但由于它预先并未想到失败,所以失败也不使它忧伤,也不采取措施防止。那些仅薄薄盖上一层土,或散在巢边的蛋,实际上成了胡狼、野猫和其他动物的掠物;人若只留心不让脚印被认出,也可一枚一枚拿走。因为鸵鸟若察觉巢被发现,便会践踏自己的蛋,另择他处筑巢(Schlottm. 据 Lichtenstein's Südafrik. Reise)。它把蛋这样弃于被压碎和被掠夺的危险之中,正如约39:17 所说,是因为神使它忘了智慧;也就是说,如经文自己解释,神熄灭了它本可有的那一分智慧,夺去了它的分(ב 如赛53:12,七十士作 ἐν,如徒8:21)。

这里所突出的,只是鸵鸟诸多愚拙之一;阿拉伯谚语 ahmaq min en-na‛âme,“比鸵鸟更愚蠢”,正是从这些特性来的。但若说它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细心看顾幼雏,它却另有一种显著的特征:到它高高腾起的时候(כּעת 后接省略关系从句,这完全可能,正如 בּעת 在约6:17),它向上舒展自己,即从安歇中敏捷跃起(论 המריא = המרה 的本义),以强力拍翼急奔而去,半跑半飞,便嗤笑马和骑马的人,因为他们追不上它;它是众兽中跑得最快的。因此,阿拉伯文中“比鸵鸟更快”与“比鸵鸟更愚蠢”同样成为谚语;而“乘着鸵鸟的翅膀”就等于以无可比拟的速度奔驰。此外,关于 תּמריא 和 תּשׂחק 这两个指母鸟的词,还须注意:母鸵鸟极其胆怯,惊惧之下撇下一切;雄鸵鸟却不离弃幼雏,也不逃避危险。

(注:这一点取自 Doumas, Horse of the Sahara。以下 Wetzstein 的补充,是在释义完成后才送达的:“母鸵鸟称作 רננים,并不是因其拍翼时的呼呼声,而是因它在防御掠食兽〔主要是鬣狗〕或寻找雄鸟时发出的刺耳尖叫。它们现在又称 rubd,单数 rubda(代 rabdâ),因其长翼羽呈黑色;只有雄鸟,即所谓 חיק〔读 hêtsh〕,羽毛是白的。鸵鸟类又称 בּת יענה bat〔阿拉伯文 bdt 'l-wa‛nat〕,‘旷野的居民’,因为它只住在草原最荒凉、最贫瘠的地区。

也门学者 Neshwân 在其《Shems el-'olûm》中,把 el-wa‛na 定义为:ארץ ביצא לא תנבת שׁיא,即白垩或沙质、不生草木之地;Kâmûs 则解释为 ארץ צלבּה,即坚硬贫瘠之地。与希伯来文完全类比,阿拉伯文也称鸵鸟为 abu(或 umm) es-sahârâ,‘荒漠的拥有者’。耶利米哀歌4:3 的 יענים 这一名称完全正确,与 יעלים(野山羊)同一构形;פעל 形〔阿拉伯文 f‛l〕常是 פעל 和 פעלה 的 nisbe,因此 יען = בּת היענה,יעל = בּת היּעלה,即‘不可到之岩石或旷野的居民’。

所以 Neshwân 说〔反驳非闪族人 Firûzâbâdi〕,wa‛l(יעל 和 wa‛la)专指高岩之地,而 wa‛il(יעל)专指野山羊。鸵鸟最常见的阿拉伯名称是 na‛âme,נעמה,其集合名为 na‛âm,源自羽毛的柔软(nu‛ûma,נעוּמה),大马士革的阿拉伯妇女常以此塞靠垫和枕头。Umm thelâthin,‘三十之母’,是母鸵鸟的名字,因为通常它下三十个蛋。草原上鸵鸟蛋称作 dahwa,דּחוה(集合名 dahû),这是一个极古老的词;不过 Hauran 人更喜欢说 medha,מדחה。

地上掘出的浅坑便作巢,鸵鸟尤其喜欢在热沙中掘巢,因此它们在 Ard ed-Dehanâ(דהנא)沙地十分常见,此地位于 Shemmar 山与 Sawâd(迦勒底)之间。每年四月底,鸵鸟猎人就带着猎获物,即鸟皮连同羽毛,从那里来到叙利亚。未拔毛的整张皮称作 gizze(גזּה)。猎人告诉我们,母鸟从清早到傍晚独坐巢上,而从傍晚到次日清晨则与雄鸟同坐,雄鸟白日四处游走。所谓鸵鸟不坐蛋,也许是因为在孵化初期,母鸟常常,尤其在猎人来到之前,总会离开蛋巢。约39:14-15 所说也不过如此。但当孵化时期〔称 el-faqs,פקץ〕临近时,母鸟便不再离巢。巴勒斯坦的鹧鸪(el-hagel,חגל)也有同样观察,它与鸵鸟还有许多相似特征。

鸵鸟之所以被视作愚蠢(约39:17),也许是因为母鸟一旦被惊离蛋巢,总会大叫着去寻找雄鸟;随后,如猎人一致所说,它会强迫雄鸟回巢〔因此阿拉伯名 zalı̂m,即‘暴烈者’〕。在这期间,猎人把自己埋在沙里,等两鸟回来,往往一枪便在巢边同时击毙。若说这也是一种愚蠢,另一个例子是:在无风时,它不在骑猎者前方飞奔逃走,反而设法藏在土堆后面或地面凹处。至于人们说它走投无路时会把头埋进沙里,猎人都认为荒唐。若有风助,逃奔的鸵鸟便把尾羽展开如帆,又不断以伸开的翅膀调向,轻易摆脱追赶者。המריא(约39:18)似乎是猎人用语,不带宾语,描述的正是这种展开羽毛的动作,因此与今日鸵鸟猎人所说的 תערישׁ(阿拉伯文 t'rı̂š)完全同义。

Sulubât 猎族诗人 Râshid 这样唱道:‘新妇披散长发的头,仿佛母鸵鸟展开时那柔软乌黑的羽毛。它们见猎人来到,那里并无藏身之地,便伸腿疾奔。’律法禁止吃鸵鸟(利11:16申14:15),或许正是基于这种狩猎的残酷;因为鸵鸟几乎总是在蛋旁被杀。正如前面所说,孵化后期的母鸟并不逃走;猎人接近时,它便俯身,把头偏向一边,静静望着敌人。好几个贝都因人对我说,人若在这种情形下开枪,心必十分刚硬。若母鸟被杀,猎人就用沙掩血,再把它摆回蛋上,自己埋伏在稍远处的沙中,等到傍晚雄鸟回来,再在母鸟旁边把它射杀。摩西律法也许正是出于那种在人道情感上十分明显的原则,而禁止这种猎取鸵鸟的方式;这种原则也同样支配了别处的律例,如出埃及记23:19申命记22:6 以下;利未记22:28 等。)

19-25节 19 马的大力是你所赐的吗?它颈项上飘动的鬃,是你给它披上的吗?20 是你使它跳跃如蝗虫吗?它喷气之威,令人惊惶。21 它在平原上刨地,欢腾于力量;它出去迎接兵器。22 它嗤笑可怕之事,并不惊惶,也不因刀剑退回。23 箭袋在它身上铮铮作响,发亮的枪与矛闪烁。24 它猛烈忿怒,吞吃地面;角声一响,它就按捺不住。25 每逢角吹,它说:阿哈,阿哈!它从远处便嗅出战气,听见将帅的雷鸣与呐喊。在鸵鸟之后,就是马;按阿拉伯人的说法,鸵鸟兼有鸟与骆驼的性质,而马则以其英雄般的美与对争战的猛烈热情出现,这同样显明世界统治者的智慧,叫人不得不惊叹。K. Löffler 在其《Gesch. des Pferdes》(1863) 中说,约伯记这一段乃是关于马最古老、也最优美的描写。

它可与 Hammer-Purgstall 的《Duftkörner》中对马的称赞相比;但约伯记更配得上“庄严而纯朴”的赞誉,而这正是古典卓越的首要特征。耶柔米错误地把约39:19 译作 aut circumdabis collo ejus hinnitum;Schlottm. 也愿照此理解:“你岂以雷声装饰它的颈项?”其实,颈(צוּאר,本义“扭转者”,如波斯文 gerdân/gerdan,出自 צוּר,阿拉伯文 ṣâr,即扭、转、弯)与嘶鸣之声毫无关系。

רעמה 也不是“威仪”(Ew. 113,d),而是“鬃毛”;它并非由 רעם = ראם = רם 而来,仿佛指高处的毛,如 λοφιά;乃是由 רעם,“震动”,而来,指颤动、抖动的鬃毛(Eliz. Smith: the shaking mane);正如 φόβη,据 Kuhn 所言,与 σόβη“尾巴”同源,来自 φοβεῖν(σοβεῖν),“摆动、摇晃、惊吓”;可比较《伊利亚特》vi.510 中用 άΐ́σσεσθαι 描写鬃毛。

约39:20 中,תרעישׁנּוּ(רעשׁ,阿拉伯文 r‛s, r‛š,tremere, trepidare)所指的马的动作,由“像蝗虫”这一比较来决定:它所表达的是一种向前弯曲、跳跃的动作,一忽向右,一忽向左,这在马术中称作 caracol,该词经摩尔-西班牙语借自阿拉伯文 hargala-l-farasu(比较 חרגּל);此外,阿拉伯文 r‛s 也可指鸵鸟的奔跑与鸽子的飞翔,意谓“连续的侧向与斜向运动”(Carey)。

nachar(约39:20)不是马的嘶鸣,而是它从鼻孔喷出的响鼻(比较阿拉伯文 nachı̂r,打鼾、喉中作响),即希腊文 φρύαγμα、拉丁文 fremitus(比较 Aeschylus, Septem c. Th. 374,按 Hermann 文本:ἵππος χαλινῶν δ' ὡς κατασθμαίνων βρέμει);至于 הוד,固然可指威仪(“它威武的喷气”),但也许仍保留其词根意义,与阿拉伯文 hawı̂d 相应,表示强而洪亮之声,如雷鸣(hawı̂d er-ra‛d)、狂风怒号(hawı̂d er-rijâh)等。

(注:Ibn-Dûchi 一首赞颂 Dôkân ibn-Gendel 的诗中有一节:“在 Taijâr 的冲杀之前,马群被击退而奔逃;你还能听见勇士那挂铃母马的铃声。”这里 hawı̂d 指那些愿显明自己是战士的人挂在马上的铃铛之声,使敌人注意他们。Mubershemât 是驮着 burêshimân,即铃铛的母马。全句意思是:你所听见的本该只在交锋时出现的声音,此刻竟在败逃中响起,那些本该向死而战的勇士却怯懦逃窜。Taijâr(Têjâr)是 Cana'an 之子 Sâlih〔约卒于1815年〕,见 p.456, note 1,是 wandering tribe of the 'Aneze 的大勇士。

- Wetzst.)这个名词性从句的用意,是强调马那低沉的喷鼻声会引起或传播恐惧。约39:21 中,复数与单数交替,似乎是因为许多踏地的蹄与那匹踏地的马,两种形象交织在一起;正如众所周知的诗句:Quadrupedante putrem sonitu quatit ungula campum(Virgil, Aen. viii.596);或者,这话也可指飞驰的战马,如 Virgil 另一句:Cavatque Tellurem, et solido graviter sonat ungula cornu(Georg. iii.87f.)。חפר,正如阿拉伯文 hâfir“蹄”所表明的,是描述马急躁地刨地的恰当词;因此后来也如约39:29 一样,有“搜寻、探察”之义。

עמק 是争战之地的平原,因为这里的描写现在更加明显地是指战马。动词 שׂישׂ(שׂוּשׂ)在此保留其词根意义 exsultare(比较阿拉伯文 s]âts、skirta'n,指胎儿);由于后面加的是 בּכח 而不是 בּכּח,因此不当译作“它因自己的力量而欢喜”,而应译作“它带着力量腾跃、欢腾”,七十士译作 γαυριᾷ ἐν Ἰσχύΐ。两种译法差别其实并不大。נשׁק,“军械”,在约39:21 中借代敌军的武装队伍;至于 אשׁפּה“箭袋”,在约39:23 中并不是借代敌人飞掠在马旁的箭矢(Schult.),而是对那匹无惧、骄傲、猛烈直冲的马,所作的收束性描写:它在骑士装备的铿锵与闪光之下,仍奋勇前进(Schlottm. 等)。

רנה(与 רנן 同源)可指箭袋的作响,正如阿拉伯文 ranna、ranima 指箭射出时弓弦的嗡鸣;若把它点成 תּרנּה(如箴1:20;8:3)而非 תּרנה,就等于无端删去一个方言所支持的词(见 Ges. Thes.)。至于约39:24,可比较阿拉伯文 iltahama-l-farasu-l-arda,“马吞吃地面”,由此有 lahimm、lahı̂m,即“吞噬者”=“快跑者”。

因此此处的意思是:它以猛烈凶暴和忿怒急躁(בּרעשׁ ורגז)吞吃地面;也就是说,它奔驰之快,长长的地段在它脚下瞬间消失,仿佛被它贪婪吸入(גּמּא 是 גּמא 的加强式,גּמא 亦指吸水的纸草);另一个略有不同的比喻是 nahab-el-arda,即 Silius 所说的 rapuit campum。

约39:24 的意思,正如 Virgil, Georg. iii.83f.:Tum si qua sonum procul arma dedere, Stare loco nescit;也如 Aeschylus, Septem, 375:ὅστις βοὴν σάλπιγγος ὁρμαίνει(Hermann 读作 ὀργαίνεἰ μένων),就是焦躁地等候号角召唤。האמין 在这里仍是最初的物理意义上的“保持稳定”(见 Genesis, S.367f.;Bochart, Rosenm. 等):它站立不住,也就是勒不住;当(כּי = quum)战争号角响起时,它就按捺不住。

שׁופר 是召聚军队时的号角,如士师记3:27;追击敌军时,如撒下2:28;百姓叛乱时,如撒下20:1;战争结束遣散军队时,如撒下20:22;以及布防或进攻时,如阿摩司书3:6;总之,就是战争的信号,耶利米书4:19。每逢这号声出现(בּדי,即“足量地、任何时候”,= quotiescunque),它就以欢快的嘶鸣表明自己的战意;甚至在交锋发生之前、从远处,它就已嗅出战争,预感到那将要听见的将帅雷鸣般的号令,以及冲锋放开的战呼。“虽然,”Layard 在《New Discoveries》p.330 说,“阿拉伯母马驯良如羊,只需笼头引导;但一听见部落的战呼,看见骑者颤动的长枪,它的眼睛就火光四射,血红的鼻孔张开,颈项优美地弯起,尾与鬃都扬起,在风中飘展。

贝都因人的谚语说,纯种快马全速奔驰时,应当把骑者藏在它的颈与尾之间。”

26-30节 26 鹰雀飞翔,展开翅膀向南,岂是借你的智慧吗?27 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凭你的吩咐吗?28 它住在山岩,宿在山峰和坚固之所。29 它从那里窥探食物;它的眼睛远远观望。30 它的雏也咂血;被杀的人在哪里,它也在那里。古译本一致证明,按词根意义,נץ 指的是鹰雀(在象形文字中这也很有意义):那腾翔者,那高飞者(比较阿拉伯文 nṣṣ,“上升、奋进”,以及 nḍḍ,“举翅欲飞”)。Hiph. 形式 יאבר(在疑问句中为愿望式,如约13:27)可作“长羽毛,plumescere”(他尔根、耶柔米),但那样问题就过于平淡;因此 Gregory 把武加大译本的 plumescit 理解为换羽,于是鹰雀为此寻向阳处。

但 האביר 单独并不能表示“长新羽”;而且一年一度的换羽是鸟类共有的,旧约特别突出的,唯有鹰重新长羽,如诗篇103:5弥迦书1:16;比较以赛亚书40:31(七十士:πτεροφυήσουσιν ὡς ἀετοί)。(注:对这种译法较不不利的一点,是 אברה 指长羽,אבר 指由这些长羽组成的翅膀;也许正如塔木德的 אברים 可指翅膀和肢体,artus,来自 אבר = הבר,阿拉伯文 hbr,“分开、使具有关节”。不过,鸟羽更一般的名称仍是 נוצה,出自 נצה,“飞翔”。)因此,问题的重点就在 לתימן:“向南”。鹰雀是一种候鸟,神赐给它本能,使它在冬季将临之时迁徙向南。约伯记39:27 中,以动物界本土图像所构成的圆环,从百兽之王狮子开始,如今以百鸟之王鹰结束。

它称为 נשׁר,出自 נשׁר,阿拉伯文 nsr,vellere;正如 vultur(借强同化而成 vultor)也由 vellere 而来。这是一个总称,可指金鹰、胡兀鹫、食腐鸢(Cathartes percnopterus),也可指其他几类鸢和隼。此处完全可以按最典型的意义理解为“鹰”,即金鹰(Aquila chrysaëtos);因为就连这种鹰,尸体虽未腐烂,也仍是它欢迎的猎物。约39:27 可以译作:“它上腾、在高处搭窝,岂是凭你的吩咐吗?”也可以译作:“难道真是如此,即凭你的吩咐……”前者在这里更自然。מצוּדה(39:28)本义是 specula,瞭望处(出自 צוּד,“窥探”);但也如阿拉伯文 masâd 一样,可指高冈和山顶。

罕见形式 יעלעוּ,Ges.、Olsh. 等人想改作 לעלעוּ 或 ילעלעוּ(出自 לוּע,“吞咽”),其实应从 עלע 推出,而这又是由 עלעל(出自 עוּל,“吮吸、哺乳”)来的次生形式。(注:阿拉伯文 ‛alla 不属此处;它从“临到、覆盖某物”这一基本义分化出“再喝第二口、第三口”等意思,详见以赛亚书3:4 的说明。补充说明:这里所设想的四辅音形式 עלעל,并非来自 עלל,也不该像近来有人那样与阿拉伯文 ‛ll“喝”相比。该阿拉伯动词根本不表示“喝”,只是它的基本意义与 עלה、阿拉伯文 ‛lâ 相关,在众多分支中之一表示“在第一次之后再喝第二口、第三口”;更多细节另当说明。

עלעל 乃追溯至 עוּל,lactare,中间元音保持,由此还有 עויל,见约16:11;12:18;21:11。Hauran 方言有 ‛âlûl(复数 ‛awâlı̂l),与希伯来文 עולל〔= מעולל〕一样,有 juvenis,尤其 juvencus 之义;比较下文 p.689, note 3:“但它们是母牛犊”,阿拉伯文 illâ ‛awâlı̂l。)正如 שׁרשׁ 来自 שׁרשׁר(出自 שׁרר,阿拉伯文 srr,“使坚固”),见 Ew. §118, a;比较 Fürst, Handwörterbuch, 条目 עוּל,因为并无实例支持把 עלע 视作从 לעלע 构成(Jesurun, p.164)。

Schult. 也不无道理地把 גלג 与 גּלגל 比较,如 גּלגּתא,Γολγοθᾶ = גּלגּלתּא。约39:30 的结语,也许在马太福音24:28 中有回声。鹰在高山之巅筑其巢穴,神赐它异常锐利的目光,使它能从高处向深处远远看见自己和雏鸟所需的食物。它不仅从巢附近山谷中攫取猎物,常常也从山脉另一边深深俯视下去的遥远平原上捕获猎物,衔起直上云霄,再带回巢中。(注:见 Charles Boner, Forest Creatures, 1861 中优美的描写。)神在自然界中的作为,正是这样极其奇妙、令人惊异;表面似乎充满矛盾,实则最和谐、最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