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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第 9 章 · 凯尔与德里慈

旧约圣经注释 ·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T · 原作公版

Jeremiah 9

第1-8节 耶利米书9:1:“但愿我在旷野有行路人住宿之处,我好离开我的民众,远离他们而去!因为他们都是行淫的,是一群奸诈的人。耶利米书9:2:他们弯起舌头,像弯弓一样,为要说谎;他们在这地上并不是凭诚实得势,乃是恶上加恶,并不认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9:3:你们各人当谨防邻舍,不可倚靠弟兄;因为弟兄尽行欺骗,朋友都往来谗谤。耶利米书9:4:人人欺哄邻舍,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劳劳碌碌地行诡诈。耶利米书9:5:你的住处在诡诈之中;他们因诡诈不肯认识我,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9:6:所以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要将他们熬炼、试验;不然,我因我百姓的女子怎能行呢?耶利米书9:7:他们的舌头是致命的箭,说话诡诈;人口里与邻舍说平安话,心里却设下埋伏。耶利米书9:8:我岂不因这些事讨他们的罪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这样的国民,我的心岂不报仇呢?”

耶利米要逃到旷野里,远离他的百姓;因为在这样败坏、虚假、诡诈的民中,生活已变得难以忍受,见耶利米书9:1。מי יתּנני,与以赛亚书27:4中的用法一样,相当于诗篇55:7的מי יתּן לי:谁给我……=但愿我有!“住宿之处”不是露天的歇息处,而是行旅人的客店,即建在商旅路线上的房舍(khan),供行路人遮蔽栖身。奸淫和奸诈被提为主要之罪。前一种罪已在耶利米书5:7受责备,后一种则在耶利米书9:2-4揭露出来。בּוגד,奸诈,可指对神不忠,也可指对人不忠;这里是后一种意思。对这不忠行为的描述,在耶利米书9:2以带ו连续的未完成式引入,并在完成式中继续。罪行的表现源于内心有罪的状态;完成式的使用,是要把这些具体罪恶作为既成事实摆出来。

在“他们弯起……”这句中,שׁקר是第二宾语;“他们的弓”与“他们的舌头”同位:他们把舌头,就是他们的弓,弯起来,要发射谎言。就这种结构而言,Hiph.是正确形式,不应改为Kal(如Hitz., Gr., Näg.所作)。在约伯记28:8,Hiph.代替Kal,意思是踏、走;这里则用于踩弓使之弯曲,而谎言被看作他们用来拉开或装备这张弓以便射击的箭。若把该动词改作Kal,就必须把שׁקר连于קשׁתּם:他们的谎言之弓。以西结书16:27的דּרכּך זמּה可作为这种连接的例子;但那样就得到一个不自然的形象:他们的舌头像一张是谎言的弓。说谎的既不是舌头,也不是弓,而是他们用舌头如用弓所射出的东西。“按着诚实”,ל表示规则、标准,如耶利米书5:3

这里不是指忠于自己的信念(Hitz.),而是指在对待同胞的行为上。גּבר,强盛,施展力量,掌权,治理。先知眼前是那些手握权势的大人物,他们滥用权力压迫卑下的人。“恶上加恶”,即从一种罪继续到另一种罪;“并不认识我”是说,他们决意不认识神主;参撒母耳记上2:12约伯记18:21。因此人人都必须提防别人。为最强烈地表达这点,耶利米把它写成命令的形式:你们各人当谨防邻舍,不可倚靠弟兄;因为人人都想欺骗并绊倒别人。在עקוב יעקב这句话里,似乎暗指雅各对哥哥以扫暗中行诡诈,见创世记27:36。关于“往来谗谤”,参耶利米书6:28,也参弥迦书7:5-6中的类似描写。

耶利米书9:4-8耶利米书9:4中,这些罪恶行径用更强烈的话暴露出来。יהתל,是תּלל的Hiph.未完成式的未缩约形式,意为绊倒、欺骗。关于不定式העוה,参Ew. §238, e,及Gesen. §75, Rem. 17。他们为行败坏而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נלאה如耶利米书20:9以赛亚书16:12,这里是“因某事而疲倦”;参耶利米书6:11;15:6。到了耶利米书9:5,陈述又回到开始之处:你的居所是在诡诈之中。“在诡诈中”,即在他们受诡诈和欺骗支配的心境里,他们拒绝认识我;也就是说,他们决意与认识神毫无关系,因为若如此,他们就必须放弃自己不敬虔的道路。(注:七十士译本没有明白שׁכתּך。

它把词拆成שׁב תּך,把שׁב连于נלאוּ,并在补上ולא之后,译作καὶ οὐ διέλιπον τοῦ ἐπιστρέψαι τόκος ἐπὶ τόκῳ,即“利上加利,诡诈加诡诈,他们不愿认识我”。Ew.采纳了这个结构,因此译作:“他们使舌头习惯说谎,为行乖僻劳苦,厌烦回转;错上加错,诡诈加诡诈,他们不愿认识我。”但这文本并不比马所拉经文更好,反而更差:第一,把乖僻的行为归给了舌头;第二,“他们厌烦回转”的思想与上下文不合,因为这里所描述的人从未寻求回转或悔改,因此也不可能厌烦这事。基于这些理由,Hitz.和Graf都未支持七十士译本。)由于这种败坏,主必须借严厉的审判洁净他的百姓。

他要在苦难的火中熔炼他们(以赛亚书48:10),把恶人分离出来;参以赛亚书1:25撒迦利亚书13:9;关于בּחן,参耶利米书6:27。“我怎能行呢?”意思不是:我要施行何等可怕的审判(Hitz., Gr.),那样一来作为根据的כּי就失去应有的力量;乃是:除了洁净,我别无他法。“因我百姓的女子”,即由于我百姓的女子,因为我百姓的女子正如耶利米书9:2-4所描述的那样行事,也如耶利米书9:7将再简短重述的那样。七十士译本把מפּני意译为ἀπὸ προσώπου πονηρίας。虽然意思不错,但不能据此像Ew., Hitz., Gr.那样争辩说希伯来文原文漏了רעת,应该补回。到了耶利米书9:7,前面说过的话被简要重述,然后在耶利米书9:8显明审判的必要。

חץ שׁוחט,是杀戮、致死的箭,即凶杀的箭。与此Chethib相比,Qeri作שׁחוּט,按迦勒底译法看来,大概应译为“磨尖的”。但没有证据支持这个意义,因为שׁחוּט只与זהב连用,见列王纪上10:16,意思是锤打成的,直译是铺开的金子。在מרמה דבּר处,复数转为单数:“他”(他们中的一人)说话;参诗篇55:22。ארב表示阴险的图谋,如何西阿书7:6耶利米书9:8可参耶利米书5:9,5:29。

第9-15节 这地荒凉,百姓分散在列国之中。耶利米书9:9:“我要为众山举哀哭和号啕,为旷野的草场作哀歌;因为都被烧毁,甚至无人经过,也听不见羊群的声音;空中的飞鸟和地上的牲畜都逃去、走了。耶利米书9:10: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野狗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耶利米书9:11:有智慧的人谁能明白这事呢?耶和华的口向谁说过,使他可以传说呢?这地为何灭亡,烧毁像旷野,甚至无人经过呢?耶利米书9:12:耶和华说:因为他们离弃我摆在他们面前的律法,没有听从我的话,也没有遵行,耶利米书9:13:只随从自己顽梗的心,顺从诸巴力,就是他们列祖所教训他们的。耶利米书9:14:所以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必将茵陈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5: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邦中,就是他们和他们列祖素不认识的列邦;我也要使刀剑追赶他们,直到将他们灭尽。”

耶利米在灵里已经看见神的惩罚临到这地,于是在耶利米书9:9和9:10中,为这国土的荒凉发出痛苦的哀歌。众山和草原上的牧场变得极其荒凉,那里既无人也无兽。山岭和草原的牧场,与城邑(耶利米书9:10)相对,是代表这地较偏远的部分。על在这里不是地方意义上的“在……之上”,而是原因意义上的“为着、因着”;参耶利米书4:24及常见于נשׂא נהי קינה的用法;参撒母耳记下1:17阿摩司书5:1以西结书26:17等。נצּתוּ,点着、烧毁,通常用于城邑(参耶利米书2:15),这里用于一片土地,意为因农耕中断而被炽热日头晒干。מדבּר是草原、旷野,不适合耕种,却适合放牧牲畜,如犹大的旷野;参撒母耳记上17:28。关于מבּלי,见耶利米书9:11;参以西结书33:28。不但从前在那里的羊群不见了,连飞鸟也飞走了,因为干旱之地不再给它们提供食物;参耶利米书4:25。“逃去”最恰当地用于飞鸟,因此又加上“走了、离开了”,指的是牲畜。

耶利米书9:10-13 耶路撒冷要变成石堆,只有野狗居住。תּנּים是野狗(canis aureus),在以赛亚书13:22中称为איּים,因其呼号而得名;参该处及Gesen. thes. s. v.。מבּלי יושׁב,如耶利米书2:15;4:7。这样一场临到犹大的审判,每一个有智慧的人都当清楚看见,每一个受神光照的人都应宣告出来;因为普遍离弃神和他的律法,必然招致惩罚。但在这昏迷的百姓中,却找不到这样的智慧和属灵光照。这就是耶利米书9:11-13的意思。“有智慧的人谁能明白这事呢?”这问题使人想起何西阿书14:9,并且带有否定的力量:可悲的是,没有一个人这样有智慧,能看出这事。“这事”由后面的从句解释:“这地为何……”;即,这地为何走向毁灭的原因。

“向谁说过”这一从句是从属于מי的,思想中需补出:还有谁是那蒙耶和华的口说话的人。耶利米这里想到的是假先知;若他们真是蒙神光照,若他们真有神的话,就不能不向百姓宣告他们的败坏,以及必然由此流出的后果。可是,既没有这样有智慧的人……耶利米便在耶利米书9:11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并在耶利米书9:12说出神亲自给出的答案:因为他们离弃了我的律法等。נתן לפני,“摆在……面前”,如申命记4:8;这里是指先知口头教导律法。“遵行”是指律法。“自己顽梗的心”,如耶利米书3:17;7:24。“顺从诸巴力”,见耶利米书2:23。“就是他们列祖所教训他们的”这个关系从句,是指向本节前两句;אשׁר带中性意义:就是他们列祖教给他们的那些事。

耶利米书9:14-15 对罪恶的描述之后,再次跟着审判的威胁。“将茵陈给他们吃,将苦胆水给他们喝”是一个比喻,指国家倾覆和被掳时所受的剧烈痛苦。מאכילם中后缀的意义,由同位语“这百姓”表明。关于苦胆水,见耶利米书8:14;至于לענה和ראשׁ并用,见申命记29:17。הפיצותים וגו含有对申命记28:64和28:36措辞上的呼应;参利未记26:33。后半句“我也要使刀剑追赶他们”与利未记那段尤为密切。其意思是:我要使刀剑追赶逃亡者,追到外邦之地并杀戮他们;参耶利米书42:16;44:27。由此表明,那些逃到埃及去的人,也必在埃及被刀剑追上并杀死。这与耶利米书4:27;5:18等所说神不会将他们灭绝净尽,并不矛盾(不同于Graf的看法)。这一点可由耶利米书44:27看出,那里威胁那些逃往埃及的人要被饥荒和刀剑灭绝,直到我把他们灭尽;而44:28继续说:“脱离刀剑的人必归回。”由此可见,这威胁的措辞并不意味着把百姓杀到最后一人,而只是灭绝一切不敬虔的人,就是这邪恶的百姓。

第16-17节 锡安荒凉。耶利米书9:16:“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留心,召哀哭的妇女来,使她们来;又打发人召善于举哀的妇女来,使她们来。耶利米书9:17:叫她们赶快为我们举哀,使我们的眼泪汪汪,眼皮涌出水来。耶利米书9:18:因为听见从锡安发出哀声:我们何等败落!大大蒙羞!因为我们离开这地,因为人拆毁了我们的住处。耶利米书9:19:妇女们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侧耳听他口中的言语;又要将哀歌教训你们的女儿,各人教导邻舍唱哀歌。耶利米书9:20:因为死亡从我们的窗户爬进来,进入我们的宫殿,要从街上剪除孩童,从宽阔处剪除少年人。耶利米书9:21: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人的尸首必倒在田野,像粪土一样,又像收割的人身后遗落的一捆禾稼,无人收取。”

在这一诗节中,我们得到关于审判执行的进一步说明,并有一幅诗意的描述,描画死亡在锡安将要收成何等巨大的庄稼。锡安的居民被召来留心当前摆在眼前的局势,即正在预备中的审判,并要聚集哀哭的妇女,使她们为死人唱挽歌。התבּונן,留意、注意一事;参耶利米书2:10。善于歌唱的妇女要迅速前来(תּמהרנה代替副词用法)。形式תּבואינה(诗篇45:16撒母耳记上10:7)与该动词通常的形式תּבואנהּ交替出现,如创世记30:38列王纪上3:16等,以形成交错的表达形式。Näg.把“为我们”理解为召唤哀哭妇女的人,并认为其中有“不寻常之处”,因为通常是召哀哭的人为那些已经死去的人举哀,也就是为召她们的人以外的别人。

“但这里她们却要为召她们的人自己,以及这些人尚未发生的死亡而举哀。”这评论的根本在于误解。“为我们”并不是指那些召唤的人;因为这些人是用第二人称被称呼的。若Näg.的看法正确,这里就应当是“为你们”,而不是“为我们”。诚然,七十士译本作εφ ̓ ὑμᾶς;但Hitz.已拒绝这个读法,认为那只是简化和削弱的表达,而且破坏全篇布局。“为我们”是百姓作为一个整体、作为国家而言的;这个国家将被死亡如此严厉地击打、惩治,以致正是哀哭妇女举哀的时候,好使全国能在眼泪中宣泄悲伤。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即便挽歌是为死人而唱,它主要也总与活人有关,因为活人因所爱的亲属失去而深受痛苦;所哀悼的并不只是死者,也包括因失丧而受伤的生者。这里站在前景中的正是这种关系,因为唱挽歌的目的,是叫我们的眼泪流下等等。

锡安将为她民中被杀的人哀哭(耶利米书8:22),因此哀哭的妇女要唱起挽歌。תּשּׂנה代替תּשּׂאנה,如路得记1:14;参Ew. §198, b。关于ירד和נזל与宾格连用,表示“流下眼泪”,参Gesen. §138, 1, Rem. 2,Ew. §281, b。

第18-19节 耶利米书9:18说明为何要召哀哭的妇女来:因为听见从锡安发出大声的哀号。Ew.把“从锡安”理解为那些被掳离乡的以色列人发出的声音,这种看法本身武断,也与耶利米书9:20不相容。“我们何等败落!”参耶利米书4:13;“大大蒙羞”,因为我们离开这地,即被迫离开;又因为他们(仇敌)拆毁了我们的住处!השׁליך,扔下、推倒,见约伯记18:7;参以西结书19:12;用于建筑物,见但以理书8:11。Kimchi和Hitz.又把“我们的住处”当作主语:我们的住处把我们赶了出去,并援引利未记18:25:“那地吐出它的居民。”但本段的比喻风格,并不足以让我们采用这样不自然的图像,说住处把居住者赶出去。在那样的情形下,宾语也不可能省略。

Hitz.援引的以赛亚书33:9弥迦书2:4,与这里并不类似。按照我们对这段经文的理解,那个未明言的主语,已由上下文和事情本身的性质清楚提示出来。耶利米书9:19中的“因为”给出第二个召聚哀哭妇女的理由。她们来,不仅是为锡安被毁而唱哀歌,也是要训练她们的女儿和其他妇女学习唱挽歌的技艺,因为死亡的人数将如此之多,以致现有的哀哭妇女不足以承担即将临到她们的任务。这个思想藉着神的命令引出,为要证明这场巨大的死亡收割必定来临。אזנכם和בּנתיכם用了阳性后缀而不是阴性,因为阳性常这样作为更一般的形式使用;参Ew. §184, c。末句中的“教导”当从前文补出。

第20节 死亡从窗户进来,不是因为要设想门已被堵住(Hitz.),而是像夜间的贼一样,即突然地、出人意外地来。也许耶利米这里想到的是约珥书2:9。“进入我们的宫殿”,即不放过任何房屋,尊贵卑微都一并掳去。后半句不可与前半句过分紧密地连在一起,仿佛说:“死亡进入房屋和宫殿,要把孩子从街上扫除”;那样就自相矛盾了。我们倒应当从前半句重复“来”:他来,要从街上剪除玩耍的孩童。也就是说:无论在房屋和宫殿中,还是在街道和大道上,他都要抓住猎物。

第21节 死人的数目将如此之多,以致尸体要无人埋葬地躺着。这幅可怖图景最后的一笔,是用“你当说:耶和华如此说”这一公式引入的,作为神特别的话,为要驱除对所说之真实性的一切疑惑。这一公式是插入性的,因此该句主要思想借着连词ו与耶利米书9:20连接。这个ו不可像Ew.等人那样因为七十士译本没有就删去,认为是旁注。关于“像粪土”,参耶利米书8:2;16:4。עמיר,原意是手握着割下的一束禾秆,后来等于עמר,即禾捆。 “像收割的人身后的一捆禾稼,无人收取”,即被撇下无人理会,没有被收割者带进仓里。这个比喻的重点就在于无人顾念地躺在那里。奇怪的是,Graf和Näg.提议把“无人收取”不是指收割者身后的禾捆,而是指死人尸体;然而收割的人会把禾捆装上车,运到打谷场,尸体却被弃置而无人收殓。

第23-25节(9:22-23) 真智慧。带来福祉的,不是倚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而是认识主并认识他施行恩典和公义的作为(耶利米书9:22-25)。偶像崇拜是愚妄,因为偶像不过是人手所做的工;耶和华这位全能的神却是世界的统治者(10:1-16)。藉着将来的审判,以色列将被迫明白这一点(耶利米书9:17-25)。

耶利米书9:22-25 安全之道。耶利米书9:22:“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耶利米书9:23: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知道我是耶和华,又知道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恩典、公平和公义,就当因这事夸口。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9:24: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受过割礼、心里却仍带着包皮的人,耶利米书9:25: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剃周围头发、住在旷野的人;因为列国人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全家心里也没有受割礼。”

耶利米既已推翻百姓虚假的倚靠,无论是对圣殿、祭祀,还是对领袖智慧的倚靠,最后便指出通往安全的道路。这道路只在于真实地认识主,就是那位在地上施行恩典、公平和公义,并以此为乐的主。在耶利米书9:23,他提到世人惯常引以自夸的那些虚妄倚靠对象:自己的智慧、力量和财富。这些事都不能拯救人脱离毁灭。唯有“有聪明并认识我”,才能得着安全。这两个观念彼此联系如此紧密,以致第二个可看作第一个更近一步的界定。所谓有聪明,必须表现在认识耶和华上。这两个动词都用不定式绝对式,因为所要紧的只是提示动词所表达的观念;参Ew. §328, b。对神的认识,在于认识他是那位在地上施行恩典、公平和公义的主。חסד,恩典、恩惠,是公平和公义所建立其上的根基;参耶利米书32:18诗篇33:5;99:4;103:6。凡达到这认识的人,也会寻求向邻舍实行这些美德,因为神只喜悦这些事(אלּה回指前面提到的对象);参耶利米书22:3诗篇11:7;37:28。但正因为主喜悦公平和公义,他也必刑罚一切不行公义的民族。

第25-26节(9:24-25) 因此,耶利米书9:24和9:25与前文是相连的。缺乏公义,是由מוּל בּערלה这个观念表达出来的:“受割礼却仍带着包皮”,意思不是“在包皮上受割礼”(七十士译本、武加大译本),而是受了割礼却仍保有包皮。把它译作“和未受割礼的人一同受割礼”(Kimchi, de W.)是不正确的。这不仅违反语言用法,也与上下文不合,因为在耶利米书9:25,未受割礼同时用于外邦人与犹大。这个表达是一个矛盾修辞(oxymoron):受割礼而未受割礼(Ew.),旨在把犹太人和外邦人归入同一类。这可由耶利米书9:24的列举顺序看出:埃及、犹大、以东等;由此可见,在这件事上,先知把犹大与外邦人、与埃及人、以东人等放在同一地位,因此把犹大夹在埃及和以东之间提及。

由这种列举,Ew.和Näg.跟随耶柔米的看法(注:耶柔米写道:multarum ex quadam parte gentium, et maxime quae Judaeae Palaestinaeque confines sunt, usque hodie populi circumciduntur, et praecipue Aegyptii et Idumaei, Ammonitae et Moabitae et omnis regio Saracenorum, quae habitat in solitudine),推断与犹大一同被提到的各民族都行割礼。但无论从释经还是从历史角度,都不能有把握地这样断言。从释经上说,这与耶利米书9:25直接声明“列国人都没有受割礼”相矛盾。

我们当然不能把כּל־הגּוים理解为“所有这些民族”,赋予定冠词回顾性的指示意义;更不能说它指“除这些被点名者以外的一切民族”。“列国人”就是以色列以外的一切民族。既然这些民族被称为“未受割礼”,而以色列则被称为“心里未受割礼”,那么再清楚不过:万国,因此也包括埃及人、以东人等,都是指肉身上未受割礼;而以色列,即以色列全家,也就是犹大和其余诸支派,则与列国形成对比,被称为心里未受割礼,即属灵上未受割礼。从历史观点看,也无法证明与犹大并列的一切民族都行割礼。只有关于埃及人,希罗多德ii.36以下,104记载他们行割礼;即便接受所有其他古代作者的见证,希罗多德的话也只涉及祭司和进入埃及奥秘宗教的人,而不是整个埃及民族;参我《圣经考古学》第一卷307页以下。

把割礼习俗归于摩押人和阿拉伯人的唯一理由,是以扫和以实玛利这两族祖先曾受割礼。但由此推论并无历史见证支持。事实上,就以东人而言,约瑟夫在《古史》xiii.9.1中直接证明相反的情形:他说约翰·许尔迦努征服该民后,给他们选择,要么离开本地,要么接受割礼;他们选择了后者。至于古代阿拉伯人,我们在《东方研究杂志》第三卷230页见到关于‘Advân部落的一则记载,说该部落的战士由未受割礼的青年人与已受割礼的人混杂组成。但这也不能为割礼普遍流行提供确切证据,因为该记载出自一部把穆罕默德前后的传统混杂在一起的作品。最后,在亚扪人与摩押人中间,也没有行割礼习俗的历史踪迹。

קצוּצי פאה这里以及耶利米书25:23;49:32,是指那些剃去胡须边缘和头部两侧毛发的人,即按某种习俗把鬓角和额前头发剃去的人;依希罗多德iii.8(注:Τῶν τριχῶν τὴν κουρὴν κείρεσθαί φασι, καθάπερ αὐτὸν τὸν Διόνυσον κεκάρθαι, κείρονται δὲ ὑποτρόχαλα περιξηροῦντες τοὺς κροτάφους)所言,这是阿拉伯旷野某些部族的习俗。以色列人仿效这种做法,已被律法禁止,见利未记19:27;由该处可见,פאה是指头发和胡须。根据耶利米书49:32,并联系49:28,这里所指的部族属于基达人,按创世记25:13是以实玛利的后裔。

“住在旷野”,即住在巴勒斯坦东边的阿拉伯旷野。藉着“心里未受割礼”这一谓语,以色列全家,即整个圣约百姓,被与外邦人形成对照。割礼包含在神面前行完全的义务(创世记17:1),并且作为圣约的记号,要遵守神的诫命。若这个条件没有履行,若心仍未受割礼,以色列就在神面前失去一切高于外邦人的优势,也毫无可夸之处,正如外邦人一样;他们不认识神主,把神的真理变为不义,并因自己的不义而落在神审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