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B. 向全以色列宣告拯救 - 耶利米书30-33章 鉴于犹大国即将倾覆,耶利米力求使敬虔的人在神恩慈应许终必实现这件事上,得着坚固的盼望锚石;这些应许要在所定惩罚的时期过去之后得以成就。为此,先知在预言被掳时期的苦难之后,又全面陈述主将来要赐给祂百姓的拯救,并把那些反复出现、较为简短的关于以色列和犹大复兴与荣耀景况的应许汇集起来,好对那为全部圣约子民所预备、在未来大卫权杖之下的拯救,作出完整描述。
这一详尽的拯救宣告,包括一篇相当长的先知讲论(亨斯腾堡很恰当地称之为“以色列救恩的凯歌”,即耶30和31章),以及两段用来证实这篇讲论的材料,即:(1)一段记述先知奉神命所行的象征性举动:在耶路撒冷最后一次被围困、城破而国亡之前不久,出售一块祖业之地,并附有神对此举的解释信息,即耶32章;(2)另一段则用预言语言再次应许:耶路撒冷和犹大必得复兴,并恢复与大卫王权和利未祭司职任相关的蒙福安排,即耶33章。按照耶利米书32:1和33:1的标题,这后两段属于西底家在位第十年;而耶30和31章中的这篇讲论,则属于稍早的时候,并不是向百姓公开宣讲,而只是写成文字,为将来保存使用。至于其确切写作时间,近代解经家意见很不一致。
亨斯腾堡与许多人一样,把它置于与32、33章相同的时期,即耶路撒冷正遭围困、城将被攻陷毁灭之前;而内格尔斯巴赫却把这篇讲论看作全书最早的部分之一,认为写于约西亚王时代,并归入耶利米书3:11-25所属的时期。但为支持这种看法所提出的论据,远不足以成立。不能因为本篇讲论与耶3章在某些内容上相一致,就推断二者写于同一时期;若照内格尔斯巴赫所想,以未提迦勒底人为写作于约雅敬第四年之前的标准,那么耶33章也该被判定写于那年之前,这却与耶利米书33:1的题注公然矛盾。同样,也不能像亨斯腾堡那样,根据耶利米书30:5-7就推断耶利米时代最后的大灾祸仍迫在眉睫;因为这些经文根本不是指耶路撒冷被迦勒底人毁灭。
然而,那位学者所说的一点却是对的:先知的立足点是在灾祸时期之内,好像灾祸已经开始;但这乃是一种理想中的现在时,所以我们不可因一般地看来犹大和以色列都似乎已经流亡、远离主之地,就被误导而误判其写作时间。其写作时间不能绝对确定;然而,认为是在西底家第十年写成,并无不妥。
以色列将来的拯救与荣耀景况 - 耶利米书30-31章 那使普世战栗的大审判之日,将给以色列带来从所加于他们之轭下得释放的拯救。主必领他们出离被掳之地(耶利米书30:4-11)。祂必包扎并医治祂因他们的罪所加给他们的创伤;又必照着作为报应那些压迫并惩治他们的人(耶利米书30:12-17);祂还要重新建立祂的国,使祂的百姓在今生与属灵两方面都得荣耀(耶利米书30:18-22)。主的烈怒必如暴风倾倒在一切作恶的人身上,直到祂在末后的日子成就心中的意念(耶利米书30:23,耶利米书30:24)。到那时,主必作以色列全家的神,向他们施恩,把他们当作自己的百姓(耶利米书31:1-6);祂也必从北方之地聚集以色列余民,领他们归回产业,并借着自己的赐福使他们欢喜昌盛(耶利米书31:7-14);祂必使以法莲的忧伤变为喜乐,并在这地行一件新事(耶利米书31:15-22)。同样,祂也必恢复犹大,使缺乏止息(耶利米书31:23-26)。以色列和犹大都要被兴起得新生命(耶利米书31:27-30),并且主必与他们立新约,把祂的律法写在他们心里,又赦免他们的罪(耶利米书31:31-34)。以色列必永远作神的子民,耶路撒冷也必重建,归主为荣;作为圣城,她必永不再被毁坏(耶利米书31:35-40)。
这篇讲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可分为两半。在耶利米书30:4-22中,所陈述的是一般意义上以色列的拯救;而从耶利米书30:23直到31章末,则更特别描绘与以色列和犹大有关的拯救。正如其统一性毫无疑问,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同样没有充分根据可加怀疑。因此,希齐格声称整篇讲论显出如此缺乏连贯、观点不断转换、重复过多、诗节结构又如此不规则,以致有充分理由怀疑其中有插入段落;这种说法只显出解经者不能置身于先知话语的思路之中,不能正确把握其内容,也不能对全篇作公正无偏见的评估。希齐格想删去耶利米书31:38-40,内格尔斯巴赫想删去耶利米书30:20-24,视为后加,但两者都不能成立;居珀(《耶利米书》,第170页以下)和格拉夫在其注释中,已经很好地指出莫弗斯和希齐格自以为发现了那么多“插入段”的根据是何等薄弱,因此我们在以下释经中,只打算详细讨论其中几个主要段落。
1-3节 引言与主题陈述 - 耶利米书30:1:“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30:2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将我对你说过的一切话都写在书上。30:3 因为日子将到,这是耶和华说的,我要使我百姓以色列和犹大的被掳归回,这是耶和华说的;我也要使他们回到我所赐给他们列祖之地,他们就得这地为业。’” 耶利米书30:1并不只是耶利米书30:2和30:3的标题,像希齐格错误所主张的那样,而是耶30和31两章整篇预言的标题。耶利米书30:2和30:3构成引言。耶利米要把以下神的话写在书上,因为这话关系到未来的日子,就是关乎以色列和犹大从被掳中得拯救,这事要到后来才会发生。说明为何要把所领受的神的话写下来的同时,也就给出了随后这篇预言的主题。由此也进一步明显可见,“我对你说过的一切话”这句话,不能像耶利米书36:2那样,被J. D. Michaelis解释为耶利米到那时为止所领受的全部预言;它只是指下面这篇有关拯救的预言。这样,完成式“我已经说了”并非过去时,而只是表达神对先知的说话先于他把所领受的话写下来。至于“使被掳归回”这表达,参见耶利米书29:14的注释。
4-11节 万国受审判,为要成就以色列的拯救。- 耶利米书30:4:“以下是耶和华论到以色列和犹大所说的话:30:5 耶和华如此说:‘我们听见战抖惧怕的声音,没有平安。30:6 你们且访问看看,男人有产难吗?我怎么看见人人双手叉腰,像临产的妇人,脸面都变青了呢?30:7 哀哉,那日为大,无日可比;这是雅各遭难的时候,但他必从其中得救。30:8 万军之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必从你颈项上折断他的轭,扭开你的绳索;外邦人不得再使他作他们的奴仆。30:9 你们却要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和我为你们所要兴起的你们的王大卫。30:10 故此,我的仆人雅各啊,不要惧怕,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色列啊,不要惊惶;因我要从远方拯救你,从被掳到之地拯救你的后裔;雅各必回来,得享平靖安逸,无人使他害怕。
30:11 因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这是耶和华说的;我要将我所赶散你到的那些国灭绝净尽,却不将你灭绝净尽,倒要按公平管教你,万不能不罚你。’” 随着耶利米书30:4,引入了对30:3所宣告之以色列复兴的描述。这个引言并非绝对必要,但也并不因此就是伪作、当被删去,正如希齐格所企图做的;它倒是与耶利米叙述的铺陈宽广相称。耶利米书30:5中的“因为”是解释性的:“也就是说,耶和华如此说。”先知以诗人般生动而戏剧化的力量,立刻把听众或读者的思想带入那将要来到、为全以色列带来拯救的大日子。作为审判之日,这日子要给所有活着见到它的人带来惊恐和痛苦。“我们听见战抖的声音”,即百姓的声音,先知也身在其中。“惧怕”和“没有平安”并不从属于“我们听见”,而是构成独立句:“有惧怕,没有平安(或稳妥)。”
耶利米书30:6 这大大的惊骇,其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众人因剧痛而双手扶腰,仿佛托住腹部,因为他们在那里感受阵痛;又为什么人人脸色发白呢?耶利米书30:7说明了这惊骇的缘由。那就是将要来到的大审判之日。“那日”是指未来,因此,即便不提其他理由,也足以排除它是指耶路撒冷被毁那一日的看法。“那日为大”指向约珥书2:11,“无日可比”则仿效约珥书2:2;在后者那里,先知借着他所见犹大遭受的审判,即蝗灾的毁坏,首次把将要临到万国的大审判之日作为其预言的主要要素,并藉此表明主将在地上成全祂的国。这日子对雅各,也就是对全以色列,同样是遭难的时候;因为审判不仅落在外邦列国,也落在圣约子民中不敬虔的人身上,好叫他们从主的会中被剪除。
因此,这审判对于以色列和别国一样,都是一个关键转折点,而神的以色列、忠信者的会众,将从其中得蒙拯救。这拯救在耶利米书30:8中有更详尽的描述。主必折断加在以色列身上的轭,释放祂的百姓脱离一切受外人,也就是外邦人,辖制的捆绑,使他们只事奉祂,就是主,并事奉祂将为他们兴起的大卫他们的王。关于“他的轭”中那个后缀,几位解经家(希齐格、内格尔斯巴赫)认为是指巴比伦王,“因为在耶利米和他同时代人的心目中,最清楚摆在前面的就是巴比伦王”;他们还援引以赛亚书10:27,说那段经文可能摆在耶利米眼前。但无论这平行经文,还是随后立刻出现的“你颈项”(第二人称后缀),都不足以支持这一看法。
因为本节后半部中,第二人称与第三人称也交替使用;而与“他的轭”平行的“你的绳索”,要求我们把前者的后缀理解为指雅各,所以“他的轭”意思是“加在他身上的轭”,如列王纪上12:4;以赛亚书9:3。还必须记住,在这整篇预言中,无论巴比伦还是巴比伦王一次都未被提及;而这些经文所描写的审判,也绝不可能局限于巴比伦帝国的倾覆,它乃是要临到万国的审判(耶利米书30:11)。并且,虽然这审判始于巴比伦霸权的崩溃,它为神百姓带来的拯救,却不仅是脱离巴比伦的轭,也是脱离一切外人曾经或将要加在他们身上的轭。
耶利米书30:9 那时,以色列不再服事外人,也就是那些属异教的外国统治者,而要事奉他们的神耶和华,并事奉那将为他们兴起的大卫王,也就是弥赛亚,耶和华将为大卫兴起的公义苗裔;参耶利米书23:5。把这苗裔称为“大卫他们的王”,即以色列人的王,使我们回想到何西阿书3:5。
耶利米书30:10-11 因此,作为耶和华仆人的以色列,也就是真实的以色列,那忠于神、委身于神的人,无须惧怕,因为他们的神必从被掳之地拯救他们,并作他们的拯救者与他们同在,使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地上安然居住,无人惊扰。因为耶和华必把以色列所分散到的列国都灭绝净尽;但对以色列,祂固然必定管教,却是“按公平”,按正当、适度的方式,好使他们藉着刑罚得以改善。关于“按公平管教”,参见耶利米书10:24;关于“不将你灭绝净尽”,参见耶利米书4:27和5:18;最后,关于“万不能不罚你”,参较出埃及记34:7、民数记14:18、那鸿书1:3。耶利米书30:10和30:11在耶利米书46:27-28中又重复出现,不过有些细微变化。
(注:这些经文的一般基调与以赛亚书后半部相近,因此希齐格跟随莫弗斯,认为它们是修订者插入的。但这个看法极其错误,格拉夫已经指出。除了在耶利米书46:27中重复出现之外,在耶利米书中别处没有、却常见于以赛亚书后半部的,只有“我的仆人雅各”这一表达;参以赛亚书44:1-2,45:4,48:20,以及41:8,44:21,49:3。其余一切都并非以赛亚的特征。例如,“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固然见于以赛亚书43:5,但也见于创世记26:24;“不要害怕,也不要惊惶”在类似语境中虽见于以赛亚书51:7,也见于耶利米书23:24,申命记1:21,31:8,约书亚记8:1;参以赛亚书44:2,耶利米书1:8、1:17,约书亚记1:9。
“雅各”也出现在耶利米书30:7、30:10、30:25,耶利米哀歌2:3。至于“拯救你”,参耶利米书14:8;“远方”,参耶利米书23:23,31:3,51:50。在以赛亚书后半部,“安然”出现得和“无人”一样少;另一方面,参耶利米书48:11;7:33。耶利米书30:11中的表达,在以赛亚书后半部与其说常见,不如说在耶利米书中更常见。
例如“因我与你同在,要拯救你”见于耶利米书15:20;42:11;“灭绝净尽”也见于耶利米书4:27;5:10、5:18;“万不能不罚你”这句话,像那鸿书1:3一样,似乎取自出埃及记34:7或民数记14:18,在以赛亚书后半部根本找不到;“分散”见于耶利米书9:15;13:24;18:17;23:1以下,仅在以赛亚书41:16出现一次;而“管教”在耶利米书10:24中也用作同样意义,在以赛亚书后半部却没有;“按公平”在以赛亚书41:1;54:17;59:11中出现时,其语境和意义都截然不同。”(格拉夫))
12-17节 因为以色列因自己的罪受了严厉管教,主如今要惩罚他的仇敌,并医治以色列。- 耶利米书30:12:“耶和华如此说:‘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严重。30:13 无人为你伸冤,使你的伤口得医治;你没有医治的良药。30:14 你所亲爱的都忘记你,不来探问你;我因你的罪孽众多、罪恶繁盛,曾用仇敌加的伤害和残忍者的惩治伤害你。30:15 你为何因损伤哀号呢?你的痛苦无法医治;我因你的罪孽众多、罪恶繁盛,所以向你行这些事。30:16 故此,凡吞吃你的也必被吞吃;你的敌人个个都被掳去;掳掠你的必成为掳物,抢夺你的必成为掠物。
30:17 耶和华说:我必使你痊愈,医好你的伤痕;因为人称你为被赶散的,说:这是锡安,无人来探问的。’” 这一诗节不过是对耶利米书30:11所提出思想的更充分表达:主固然管教以色列,却不把他灭绝净尽。管教已经开始了。以色列因所受的创伤与击打,瘫卧无力,毫无帮助,他所亲爱的既不同情,也不援助他。阴性后缀以及提到“所亲爱的”,都表明这里的称呼对象转向锡安女子。关于“你的损伤无法医治”这一表达,参耶利米书15:18。“你的伤痕极其严重,不可医治”,如耶利米书10:19;14:17。“伸冤”即施行公义;参耶利米书5:28;22:16。希齐格很好地解释其意义为:“你向外邦压迫者所提出的诉求。”
“伤口”一词,虽然从重音看似与前文相连,却与“为你伸冤”配合得不好;因为这词并没有人们赋予它的“绷带”之意,反而既出于“压挤伤口”之义,便是指被压合起来的伤口;参何西阿书5:13的注释。创伤这一比喻,也与“无人为你伸冤”不相配,所以我们不能像翁布赖特那样把这句译作:“在压你的伤口这事上,无人为你主持公道”;而且正如格拉夫所言,“把‘医治’与‘伤口’分开,只会使它与‘膏药’形成无用的同义重复”,在耶利米书46:11中,思想重复时,这两词也是分开的。因此,照希齐格和格拉夫,我们把“伤口”归入一句:“论到这伤口,没有医治,也没有膏药。”这里的“膏药”是敷在伤口上的东西。“你所亲爱的”,即从前与你结盟的列国(参耶利米书22:20、22:22),并不为你费心,因为我因你过犯众多重重击打了你;参耶利米书5:6;13:22。这里“众多”仍受介词“因”支配,不过它在此兼有连接词的作用。以色列人之所以受苦,实在是罪有应得,这思想在耶利米书30:15中表达得更明白:“你为何哀号?这一苦难是你因自己的罪招来的。”这里“无法医治”也同样依赖前面的“因”,后者在句中继续起连接词作用。
耶利米书30:16-17 所以(即因为以色列虽因罪受罚,却全然无助),主必怜悯他。祂必照着他们所行的报应那些压迫者和掠夺者,并医治他的创伤。锡安的仇敌如今要遭遇他们为锡安所预备的命运。那些像贪食野兽一样要吞吃以色列的人(参耶利米书2:3),必被吞吃;所有压迫他的人都要被掳去;参耶利米书22:22。经文异读中的词形,是“掠夺者”这个分词的亚兰文形式;旁注则用希伯来文形式取代它,如耶利米书50:11,以赛亚书17:14。至于“使你痊愈”,字面是“给你敷上膏药”。这个词首先并不是指绷带,而像阿拉伯文中相应词那样,是指伤口愈合时新长出来的皮肉;正如以赛亚书所说“你的伤处必速速复原”,这表明伤口得医治。可是,若不考虑以赛亚书那处经文,就直接把阿拉伯文的意思移植到希伯来文里,会遇到一个反对理由:这词总是与“敷上”连用(参以赛亚书8:22;历代志下24:13;尼希米记4:1),这并不是描述伤口止脓后新皮生成的恰当动词。因此,这词在希伯来文中似乎获得了引申义,即“医治的膏药”;耶利米书30:13和46:11中使用“膏药”一词,也证实了这一点。30:17中的第二个“因为”,从属于前一句:“因为人称你为被弃绝的。”也就是说,因锡安的仇敌轻蔑地谈论她,好像她是神所撇弃、无人眷顾的城,所以主就要医治她的创伤。
18-22节 对赐给锡安之拯救的进一步说明。- 耶利米书30:18:“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雅各被掳的帐棚归回,也必顾惜他的住处;城必建造在原旧的山冈,宫殿也照旧有人居住。30:19 必有感谢和欢乐之人的声音从其中发出;我要使他们增多,不致减少;使他们尊荣,不致卑微。30:20 他们的儿女必如往日;他们的会众必在我面前坚立;凡欺压他们的,我必刑罚他。30:21 他们的君王必是属乎他们自己的;掌权的必从他们中间而出;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亲近我;不然,谁有胆量擅自亲近我呢?这是耶和华说的。30:22 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 以色列那些被毁坏的住处和被毁灭的城市,都要被恢复,并像从前一样有人居住,因此其中必回响赞美的歌声和欢喜的声音(耶利米书30:18以下)。
“雅各被掳的帐棚”是指雅各,也就是全以色列,住处的凄惨景况;因为“使被掳归回”处处都是比喻用法,意思是把患难和愁苦转变为兴盛和安慰;参见耶利米书29:14。希齐格把它译为“我使雅各帐棚中的被掳者归回,就是那些从帐棚中被掳走的人”,这是完全错误的。“帐棚”并不是指住在帐棚里的人,而是“住处”的诗意表达,这从平行句“他的住处”已十分清楚。所谓“顾惜住处”,就是“恢复那些被毁的住处”(参耶利米书9:18)。这里没有冠词的“城”,不可局限于首都,而是指一切被毁坏的城市;当然,这里首都自然最先被想到。“在原旧的山冈上”意思就是在原来的地点上,参约书亚记11:13;并不是指“在废墟所形成的土堆上”,内格尔斯巴赫错误地援引申命记13:16来支持这种看法。“宫殿”同样也是以最一般的方式指一切宫殿。
“照旧”并不是“在合适的地方”,即在山冈上开阔高处(希齐格),也不是“在它应有的位置上”(埃瓦尔德);这两种译法都与词语用法不符。它乃是“按其应有的样式”,即照着宫殿所应有的样式、按着它自己的体制。“有人居住”,如耶利米书17:6等处。“从其中”是指那些城邑和宫殿。从那里必发出、回响赞美和感谢神恩典的声音(参耶利米书33:11),以及欢笑者的声音(参耶利米书15:17),也就是住在城邑和宫殿中的百姓,因其福乐而欢欣。“我要使他们增多,不致减少”,参耶利米书29:6;“我要使他们尊荣”,参以赛亚书8:22,使他们“不致被轻看”。
在耶利米书30:20中,单数后缀是指作为民族的雅各(耶利米书30:18)。“他的儿女”就是这个民族的成员;他们要像从前一样,像先前的日子,即如同大卫和所罗门时代那国势最兴盛之时。“会众必在我面前坚立”,就是在我看顾之下得以建立稳固(“坚立”如诗篇102:29),意思是他们不再从本位上被摇动或迁移。
耶利米书30:21 “他的君王必出于他自己”,由平行句“他的掌权者必从他中间出来”来解释。意思是,百姓不再受外邦主人辖制,而要由荣耀的首领治理,也就是由具有王侯尊荣的领袖治理,并且这些领袖都出自他们中间。这里包含着这样一个真理:以色列复兴后的主权,在弥赛亚的国度中达到高峰。然而这里所用的话语极其宽泛,所以我们不能把“君王”和“掌权者”仅仅限定为弥赛亚个人。这里的观念应作更一般的理解:正如以色列从前受神所拣选的大卫家诸王统治,照样在将来它也必再有自己的统治者,是神从他们中间兴起并高举得荣耀的人。以下一句话“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亲近我”已表明这一点。若断言这话不是指统治者,而是指百姓,那只是那些把“掌权者”看成唯独是弥赛亚的解经家才会犯的错误。
然而七十士译本和迦勒底意译却把这话理解为指百姓;为了支持这种看法,人们可以说,在弥赛亚时代,以色列要成为圣洁的百姓(耶利米书3:17),达到自己作祭司国度的命定(出埃及记19:6),就此而言,它被称为“亲近祂的百姓”(诗篇148:14)。但上下文显然要求我们把这话指向王,因为这里人所期待的是对统治者有进一步说明。“使他就近”是祭司亲近耶和华时所用的惯常表达,参民数记16:5;而出埃及记24:2中的“亲近”则指摩西在西奈山上亲近耶和华。这两个动词都表示一种被带近和靠近,在旧约之下,这是那些蒙主分别为圣、在祂圣所中事奉之人的特权,而普通百姓并无此权。
至于以色列诸王,在这事上,加于约书亚的条例对他们也同样适用:“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亚撒面前;以利亚撒要凭乌陵的判断,在耶和华面前为他求问”(民数记27:21)。即便大卫,也不能直接进入主的面前求问祂的旨意。祭司的这一特权,主将来却也要赐给以色列的首领;也就是说,祂将使他们与自己建立一种关系,这是如今任何人若擅自占据,都得冒生命危险的。这一点从后面所给出的理由可看得出来:“不然,谁有胆量擅自亲近我呢?”这里提到的不是“性命”,而是“心”,因为心是身体生命的所在,也是灵魂独自面对自己、意识到自己一切所作所受都属于自己的地方。其意思是: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属灵道德生命去担保,贸然接近神,因为罪人必在神圣洁的威严前被毁灭。凡进入耶和华面前的,必定死亡;参民数记8:19;出埃及记19:21;34:3等处。
耶利米书30:22 那时,以色列才真正成为主的子民,主也成为他们的神;如此,他们蒙神呼召的终极目的便得达到,以色列的救恩也就完全了;参见耶利米书7:23。
23-24节 恶人必被神烈怒之火毁灭。- 耶利米书30:23:“看哪,耶和华的忿怒好像暴风,已经发出;是扫灭一切的旋风,必转到恶人的头上。30:24 耶和华的烈怒必不转消,直到祂心中所拟定的成就了;末后的日子你们要明白。” 这两节在耶利米书23:19和23:20中已经出现过,只是略有变化。那里用的是另一个词,这里则作“扫灭一切的”;“耶和华的怒气”这里又加上“烈”字以加强语气;另一方面,前面那一处为加强“你们要明白”所加上的一个词,这里却省去了。第一项改变更多是形式上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因为用新词替代旧词,只是打乱了原词中与另一个字根形成的双关,并没有把它“毁掉”,因为两个辅音本就是近亲音。这个动词曾被作多种解释。根据列王纪上17:20得出的“停留”之义,在这里并不合适。
何西阿书7:14中的“聚集成群”也同样不恰当。更正确的作法,是把它追溯到另一个字根,取其“席卷”或“呼啸”的意思;这两义都是从喉中发出粗厉声音这一根本义引申而来,后来转用于暴风裹挟万物时所发出的呼啸声。第二和第三项变化则影响意义。因为在“怒气”前加上“烈”,就加强了发怒施行审判的观念;而删去那个加强理解敏锐性的词,则减轻了这种强调。这两种变动,都与两处上下文的不同相对应。在耶23章中,这话是对假先知说的,因此必须强调:这些人将藉着经历而充分认识到他们所否认之审判的真实性;而在本章中,发怒审判的观念则必须明确保留。因此,莫弗斯、希齐格、内格尔斯巴赫把这两节看作后来插入正文的看法,并没有充分根据。
希齐格以错误的理由把这两节视为伪作:他认为本章所威胁的审判不过是巴比伦国的倾覆,而耶利米不可能预先知道此事;内格尔斯巴赫则基于另外一些错误假设而拒绝它们。
(注:首先,他毫无根据地认为这篇预言产生于约西亚时代,因此不可能借用耶23章中属于约雅敬时代的讲论;其次,他同样毫无根据地声称,这两节与本章的性质不相合,在其中关于拯救的宣告中像一段刺耳的不和谐音;最后,他还问,在先知所描绘的那些时代里,所提到的“恶人”是从哪里来的,好像他以为当百姓被掳归回时,一切不敬虔的人就会突然消失似的。至于对耶利米书30:22真实性的怀疑,内格尔斯巴赫仅仅是根据同一思想在31:1又重复了一次。)
关于这两节唯一可疑的一点,只在于它们应当像亨斯腾堡所想那样与前文相连,还是像埃瓦尔德所主张那样与后文相连。若按前一种看法,那么在给真实以色列的应许之后,又加上一项对那些只在外表上像以色列之人的威吓,正如以赛亚所说:“恶人必不得平安”;如此加上这段话,便是免得那些不在应许对象之内的人擅自把应许应用到自己身上。然而,尽管恩典愈发显明,公义的彰显也必然随之增加,这一思想本身非常有根据;并且众先知都清楚见证,圣约百姓中不敬虔的人在所应许的救恩中无分,反倒要受审判;但是,这个思想的引入并没有在前文中得到那样充分的铺垫,使我们能立刻把这两节接到前文之后。这里用“看哪”来引出这些话,反倒更像是一个记号,表明预言中又有新的补充。因此,我们认为这节中的威吓,乃是重新提起耶利米书30:5以下所发出的审判威吓;而在耶利米书31:1中,则接续展开那关于拯救的宣告。不过,我们并不把这里的审判威吓仅仅指向外邦人本身,而是泛指一切“恶人”;如此,它同时也适用于圣约百姓中不敬虔的成员,并表明他们必被排除在救恩之外。